• 索 引 号:qz01101-0100-2019-00058
    • 备注/文号:泉鲤政办〔2019〕8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20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鲤城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9-12-27 16:56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泉鲤政办〔201981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鲤城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函〔201979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闽政办函〔201948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泉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泉政办网传〔201913 号),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鲤城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同时撤销鲤城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审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重要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街道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长:苏毅君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一龙  区人社局局长

    李晓东  区政府办副主任

    魏鹏程  区发改局副局长

    熊秋红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克曼  区住建局副局长

    张汉辉  鲤城公安分局副局长

      员:吴晓川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宣传系统党委书记

    吴建忠  区工信局副局长

    尹文龙  区司法局主任科员

    吴剑锋  区人社局副局长

    欧阳芳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郑伟文  区农水局副局长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黎玲  区统计局副局长

    庄玉瑜  区信访局副局长

    林志清  区城管局副局长

    王平洪  区税务局副局长

    张奕显  区法院党组成员

    石小荣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建新  区总工会副主席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人社局副局长吴剑锋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调整。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22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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