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0-0100-2022-00047
- 备注/文号:泉鲤政〔2022〕3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14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下列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
刘伟杰同志的泉州市第七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吴宝树同志的泉州市第七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林泉生同志的泉州市第六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纪建灵同志的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泉州市第十五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陈进火同志的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泉州市第十五中学)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张益煊同志的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泉州市泉中职业中专学校)副校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21年2月起计算。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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