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1-0200-2021-00024
    • 备注/文号:泉鲤政办〔2021〕3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15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泉州市民营经济发展“1+9”系列政策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1-05-21 15:31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泉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动员会精神,推动泉州市民营经济发展“1+9”系列政策落细落实,助力创建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晋江经验”为引领,围绕加快建设高质量“品质名城·现代都市”总体战略和“1235”部署要求,以“三个再”活动为总抓手,“三个年”行动为主路径,“三个创”工作为落脚点,着力在责任清单、政策支持、流程完善、服务保障等4方面下足功夫,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引导民营企业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提升民营企业综合发展水平,勇当创建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的先行者、排头兵。力争至2025年,全区民营经济增加值突破500亿元,产值超十亿元民营企业达到15家以上,高新技术民营企业达150家,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2.0%以上;力争至2035年,全区民营经济增加值突破900亿元,产值超十亿元民营企业达到25家以上,高新技术民营企业达250家,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3.5%以上。

      二、落实举措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按照“一清单、两措施、三流程、四保障”的“1234”步骤进行。其中:

      “1”,即细化一张清单。对照泉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动员会要求,结合我区任务实际,细化泉州市民营经济发展“1+9”系列政策落实责任清单,明确攻坚目标、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通过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为政策落地和责任倒逼提供清单依据(具体清单见附件1)。

      “2”,即推出两套措施。在贯彻落实市级政策的基础上,立足鲤城实际和当前工作需要,围绕加快培育“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和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扶持建筑业企业集聚发展,制定推出针对性扶持措施,常态化实行惠企政策,不断提升“四上”企业、建筑业企业总量和争先创优积极性(具体措施见附件2、附件3)。

      “3”,即梳理三个流程。①全方位落实任务目标。围绕2025年、2035年两个时间节点,瞄准民营经济增加值、产值超十亿元企业数量、高企数量、R&D指数等关键指标,按照政策清单中的实施内容,全力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扩容、重点项目提速等重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拿出有力度、可操作的具体措施,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提高政策执行力,确保做细做成。②全领域兑现扶持政策。建立健全联系服务企业机制,探索“一名区领导、一个部门、一家银行、一个商协会”的联系服务机制,对带动作用大、科技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规划目标明确的民营龙头企业开展联系帮扶。创新建立服务企业首席服务员制度,由区直各部门选派部门副职和业务骨干,“一对一”跟踪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依托企业家沙龙等活动开展,定期汇编发放涉企政策,组织政策落实研讨专场、部门解读专场、银行信贷推介专场等,及时征集企业诉求,了解企业困难和问题,发挥好纽带作用。③全流程服务项目落地。突出全程介入、全程保障,依托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项目管家”专窗,运行“一个牵头部门+多个联办部门”会商会审、并联审批的工作模式,提供政策咨询、指导等服务,为项目单位量身定制“项目专属办理事项表”,分阶段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必须办理的相关事项整合形成“一张表单”,明确各阶段并联审批事项。区直各相关部门、各街道要当好企业发展“服务员”,从项目立项到建设竣工,全流程跟进,特别是要积极主动对接上级部门,通过开工模拟等方式,指导企业备好备齐申报资料,提前做足申报准备,提高申报效率(具体流程见附件4)。

      “4”,即强化四个保障。①组织保障。区政府成立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地实施工作专班,负责统筹规划、任务分解、组织协调、督查推动、考核奖惩。结合“进百企、走百商、访百才”活动建立领导挂钩帮扶机制,细化活动收集问题责任分解方案,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存在问题。②宣传保障。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宣传发动,线上依托鲤城微事、区政府门户网站、街道和部门官微等宣传平台,设立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专区,动态更新最新政策内容和上级工作要求;线下组建政策宣讲团,由区处级领导带队,结合“干部进万企”“进百企、走百商、访百才”活动等,制作政策汇编电子版,印制分发政策宣传小册子,到企业面对面开展宣讲;依托行政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积极引导企业到专窗申报,确保惠企政策有效落地。③资金保障。推进财政资金统筹利用,加大部门结余结转资金动态盘活和统筹使用力度,整合财力兑现政策奖励资金,强化区级财政资金配套保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要严格把关审核企业申报项目和资质,加强有效引导,确保奖励资金用到刀刃上。区财政局要牵头梳理可向上申报专项资金目录,全区各级各部门都要强化向上争取意识,强化同对口上级部门沟通交流,争取我区有更多项目纳入上级专项资金盘子。④督查保障。结合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专项行动,将政策落实情况纳入重点考评范围,组建督查专班,完善民营经济政策落实考评机制,对民营企业反映的合理合法问题办理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问责,并探索实施民营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保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评议等机制。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其中涉及市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详见附件1)的有效期按照《泉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动员会政策文件汇编》的要求执行。

     

       附件:1.鲤城区贯彻落实全市民营经济发展“1+9”系列政策责任分解表

            2.鲤城区关于加快培育“四上”企业扶持措施

            3.鲤城区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

            4.项目管家服务制及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路径表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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