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1-0200-2024-00013
- 备注/文号:泉鲤政办规〔2024〕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9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鲤城区进一步完善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进一步完善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3〕33号)等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底,全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均衡,防病治病、康复护理和健康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初步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分级诊疗体系更趋完善,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到2024年底,实现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医联体组建全覆盖,8家社区卫生中心服务能力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到2025年底,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建成3家社区医院,1家社区医院服务能力达到二级医院标准;实现全部公立医疗机构均建有至少1个“名医(传承)工作室”;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区域总诊疗量(含辖区三甲医院)的比例达到27%以上,全区全人群、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55%、85%以上。
-----中医药作用发挥更加充分,中医药文化传播更加广泛。到2025年,建成1个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至少建成1个中医药康养文化街区、2个精品中医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诊疗量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诊疗比例均达到38%以上。
-----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持续完善。到2025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2/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控制在4‰以下;全区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均提高到85%以上,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75%以上。
-----卫生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医护待遇得到有效保障。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到 2025年底,力争全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和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分别达到4和7人以上。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三医协同机制进一步健全,健康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到2025年底,基本建立体系完整、职能明确、协作顺畅、运行高效的公共卫生体系;初步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大健康全产业链体系;政府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推进医联体建设。一是谋划与省三甲医院共建医联体。积极推进我区与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以下简称省康复医院)合作共建,构建“1+1+N”医联体模式(即省康复医院+区政府+9家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打造区域康复医疗示范样板。推进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与我区公立医疗机构合作共建医联体。巩固区妇幼保健院与省妇幼保健院战略合作关系。探索海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与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建立中医脾胃专科联盟。二是继续推动与市三甲医院合作共建。推进鲤中、海滨和常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泉州市第一医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推进江南医院、浮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泉州市儿童医院建立儿科联盟。巩固江南医院与泉州市中医院、浮桥、常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泉州市正骨医院合作共建医联体。三是探索政校合作。探索由区政府与高校建立深度协作关系,在医疗、教育、科研、产业等领域开展广泛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区医疗事业与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分局)
2.推进“一院一品”特色专科建设。立足各公立医疗机构优势,依托医联体建设,打造一批特色专科。着力推进区妇幼保健院0-6岁儿童自闭症(孤独症)康复中心、开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病中心、鲤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心理咨询专科、海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伤科、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皮肤科、江南医院中医内科及儿科和西医临床骨科、浮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生长发育健康管理中心及现代康复科、常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康复科建设。(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医保分局)
3.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服务扩容提质。一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就医环境。加快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二期项目、浮桥和常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新址建设项目进度。科学选址(江南街道或金龙街道辖区),推进金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独立设置;推动开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利用空地改扩建;推动区属公立医疗机构按要求配套污水处理设施。二是深入推动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继续落实优质服务基层行项目和社区医院创建。积极推进江南医院创建二级医院标准的社区医院。三是推进“名医(传承)工作室”创建。着力打造“张永树”(国家级)、“陈文展”等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积极推进市级临床专家名医传承工作室创建,力争到2024年底,建成首批3-5个,到2025年底,实现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均建有至少1个“名医(传承)工作室”,实现让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医保分局、文投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4.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和家庭病床服务。持续提升鲤城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鼓励引导共建医联体的上级医院及二级以上医院(含民营医院)专科医生加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签约、诊疗等服务。在开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家庭病床服务模式。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的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区卫健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程
5.提升区域中医药服务能力。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成果,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在巩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品中医馆的基础上推进海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品中医馆建设。加强基层中医特色专科建设,重点做优做强针灸、推拿、康复、骨伤、肛肠、妇科、脾胃、皮肤等中医特色专科。强化中医治未病在疾病防控中的作用,将中医治未病服务融入基层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内容。探索在泉州市中医外科医院新院区建立中药饮片供应中心和共享中药房,开展中药饮片集中采购、煎煮和配送服务。(责任单位:区卫健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分局、文投集团)
6.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以泉州市中医外科医院新院区为主阵地,塑造鲤城中医药“名医堂”。以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为平台,开展师承带徒、“西学中”工作,培养一批名老中医师带徒继承人和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鼓励特色中医药饮、中医药膳研发,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康复、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应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分局、文投集团)
7.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交流。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在泉州市中医外科医院旧址建设鲤城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着力推进康养文化街区建设,培育康养在“鲤”系列养生商圈,巩固提升鲤城中医名城氛围。加强本地中医传统诊疗技术和验方的挖掘和保护。(责任单位:区卫健局,财政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分局、文投集团)
(三)实施“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工程
8.扎实推进妇幼保健工作。强化临床诊疗技术支撑,优化完善防治结合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和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推进“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0-6岁儿童自闭症(孤独症)筛查和干预等项目。发展多元普惠托育服务,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责任单位:区卫健局,教育局、民政局、妇联、医保分局)
9.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一是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推进新建住宅小区及老旧小区配套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改扩建一批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支持全区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建立社区康复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基层医疗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康养床位。二是推动机构深入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面向养老机构开展签约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鼓励二级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鼓励部分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发展成为医养结合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护理等专科医疗机构。三是探索开展宗教场所医养结合服务。探索盘活我区宗教场所闲置资产建设中医康养机构,采用申请自办或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的方式,为信众提供就近、便利的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发改局、民政局、民宗局、住建局、残联、医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10.加强慢性病防控。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巩固“全国健康促进区”和“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开展健康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街区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结合健康服务点建设,设置自助式健康设备,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开展烟草控制,降低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深入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将慢病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卫健局,教育局、工信局、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医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实施“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工程
11.推进数字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一体化智能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基层公卫服务效率。探索建立“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平台,实现线上为居民提供签订协议、健康咨询、慢病随访、开具处方、双向转诊等服务。探索建立“互联网+共享药房”智慧平台,面向全区医疗机构开放共享代煎、配送服务。跟进、推动“三医一张网”和互联网医院建设。推进医疗联合体内信息系统统一运营和互联互通,加强数字化管理。加快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强化数据安全监测和预警,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对重要信息的保护。(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分局、文投集团)
12.推动大健康产业新发展。以海丝智能医疗创新港(中豹大健康产业园)、鲤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二期、站前大道236亩医疗用地为空间载体,以“项目建设扩规模、产业融合增效益、品牌塑造拓市场、科技支撑添动力、数字互联赋新能”为目标,精准实施“一企一策”,围绕“医、养、管、食、游、动、网”等重点领域,推进“健康+”产业融合发展。以“专、精、优”为发展方向,引进培育一批专科与高端医疗、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康养文化、康养旅游产业集群,壮大健康新业态、新模式。到2025年,建成“一园引领、八街联动”(大健康产业园为核心,八个街道联动)的大健康产业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区大健康产业发展小组,卫健局、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农水局、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分局、招商集团、文投集团)
(五)实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工程
13.加强疾控机构综合改革。推进疾控体系综合改革,加强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进一步完善流行病学、检验检测、生物安全、应急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严把“进人”专业质量关,优化疾控中心人员结构。积极完善疾控机构人员待遇政策,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根据省市文件进一步细化我区疾控机构人才岗位补助,探索建立疾控“首席专家”制度,实行“特岗特薪”。建立多渠道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健全平急兼顾、防治结合、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委编办、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
14.增强公共卫生技术服务。规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卫生技术服务,引导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协同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加强公共卫生综合防控干预。强化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责,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清单和考核评价机制,将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纳入年度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范畴。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科室,探索推行医疗处方和健康处方“双处方”。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推动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区卫健局,财政局、医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15.创新医防融合机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推进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深度协作,建立人才流动、交叉培训、服务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补齐发热诊室(或发热门诊)、院前急救与转诊等短板弱项。继续开展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规范治疗项目试点,在我区推广“应筛尽筛、应管尽管、规范诊疗”的健康管理工作,逐步建立“疾病预防、医疗救治、健康管理”三位一体的乙型病毒性肝炎服务新模式。(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医保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六)实施“三医协同提效增益”工程
16.深化医保支持方式改革。落实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按病种、按床日收付费改革,持续推进DRG 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建立健全门诊保障制度,做好门诊和住院医保待遇政策的统筹衔接,引导小病门诊治疗。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医保定点机构,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支出占比。(责任单位:区医保分局,财政局、卫健局)
17.深化医药耗材采购使用改革。常态化、制度化跟进国家和省、市组织的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推进“集采”药品耗材医保待遇政策、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相互协调。完善药品耗材遴选、采购、储存、使用制度,优化相关流程。完善三医协同机制,医保部门要充分利用医保相关数据加强对医疗机构医药耗材采购、使用进行分析监测,医疗机构要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进行调整、合理进行测算和报量。(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卫健局、医保分局)
18.强化全行业综合监管。坚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全行业全过程监管,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和医保基金使用监管。优化从业人员、医疗技术等准入和退出管理,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依法执业监管,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机制,推动监管智能化、标准化、精准化。(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分局)
(七)实施“人才强卫,从优待医”工程
19.完善人事编制制度。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推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动态核定、统筹使用,人员统一招聘和管理,优化基层医务人员招聘标准和程序,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完善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管理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制度,医疗卫生机构在不突破岗位总量和高级岗位比例的前提下,可统筹使用中、初级岗位。(责任单位:区委编办,人社局、卫健局)
20.完善基层人才使用、培养机制。探索建立“区管街用、国企运营”机制,以泉州市中医外科医院新院区为主阵地建立共享门诊,主要组建中医、康复、全科三个类别团队,推动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共享和培养。做实做细“三个一批”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项目;推动基层公共卫生(预防)、中医、妇幼、急救等紧缺专业或薄弱学科的人才培养,稳定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加强医教协同,落实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每年遴选至少9名业务骨干到医联体牵头医院进修学习。充分利用鲤城区继续教育(市级)基地、鲤城区中医药学会、“名医传承工作室”等平台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责任单位:区卫健局,财政局、人社局、文投集团)
21.加强全科医师队伍建设。多渠道探索扩大全科医生培养途径,组织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在编医师,特别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临床和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规范化培训,充实全科医师队伍。扶持社会办医,鼓励其他地区的全科医师到我区开办全科诊所,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立全科医学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侧重用于招聘全科医生和中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待遇以及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确保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招得进、留得住、用得好”。(责任单位:区卫健局,财政局、人社局)
22.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各公立医疗单位可从医务性收入(诊疗护理床位手术治疗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在保证基础绩效奖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情况下,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增量部分基数,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当年收支结余的40%。另外,当年收支结余的30%转为单位的累计盈余,30%作为统筹全区医疗卫生系统的建设资金(单位收支结余不包括基建、设备、公共卫生等专项资金的结余)。提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增量部分基数不受现有奖励性绩效工资结构比例和总量的限制。提取比例视各单位完成政府绩效工作指标情况进行调整。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合理核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落实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高学历(学位)”补助政策。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专家工作室,返聘公立医院的中高级职称退休医师担任基层首席专家,探索对基层首席专家出诊费等给予适当补助,原则上正高职称半天不超过1500元、副高职称半天不超过1200元,参与手术的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150%。(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机制。将医改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发挥区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作用,推动各相关部门落实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方案顺利实施。
(二)落实政府财政投入。依照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政府落实各项投入政策,建立稳定长效的医疗卫生投入机制。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保障重点、精准支持,重点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医疗资源均衡布局、中医药传承创新、医疗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人才资源培养等方面倾斜。坚持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明确政府对公立医疗机构的办医职能,全面落实政府投入责任,逐步建立与绩效评价结果等挂钩的财政补助机制。探索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立“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机制。
(三)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分阶段、分步骤协作实施,落实督查考核、监测分析和总结评估制度。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努力营造全民健康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其他
本方案由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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