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1-0300-2018-0083
    • 备注/文号:泉鲤政办〔2018〕1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9-29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鲤城区2018年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10-11 15:07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泉鲤政办〔2018118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泉州市鲤城区2018年深化“放管服”

    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

    分工方案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泉州市鲤城区2018年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9 29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鲤城区2018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五个为”和“六个一”,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79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我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动力

    1.进一步完善清单管理。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动态调整优化部门权责清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探索部门职责精细化管理,推动政府部门依清单办事,将权责清单逐步打造成政府部门履职清单,确保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审改办)等区直相关单位。

    2.进一步推进精准放权。鼓励基层结合自身承接能力和产业特色向上级部门“点菜”要权,变上级“端菜”为基层“点菜”,重点推动与民生服务紧密相关、能有效提升基层群众办事便捷度的公共服务事项的下放。

    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审改办)等区直相关单位。

    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对标国际先进标准,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工商、税务、刻章、社保等流程,开办企业时间压减至5个工作日(从企业设立登记窗口受理起算);继续落实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持续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进一步拓展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增加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等企业类型;进一步探索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改革,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开展个体工商户“自主申报、自动核准、自助打照”智能化登记改革试点工作,为我区市场主体增量扩容创造条件。

    责任单位:鲤城工商分局、区税务局、鲤城公安分局、区人社局等区直相关单位。

    4.持续推进“集群注册”。加快研究“集群注册”主体经营范围拓展的可行性,扩大登记覆盖面,加快吸引更多的市场主体入驻虚拟产业园,力争2018年产业园“集群注册”新增数不少于1000户,实现网商(虚拟)产业园“增容扩量”,激发“双创”新动能,促进园区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责任单位:鲤城工商分局等区直相关单位。

    5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等措施不断改革审批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难点问题。

    责任单位:区审改办、鲤城工商分局等区直相关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6.深化“多证合一”改革。继续规范完善“多证合一”改革,根据国家及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完成“三十五证合一”,并按要求进行动态调整。持续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动部门间横向、纵向信息共享衔接,将涉企证照事项整合、汇集到营业执照上,最终实现企业“一照多用”或“一照通用”。

    责任单位:鲤城工商分局等区直相关单位。

    7.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针对企业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花费时间仍然较长、办理流程较为繁杂等问题,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要求,进一步清理精简审批、核准等事项,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积极探索“一窗”收件、集成联审、“会审制”,配合市级部署推进“多评合一”“多审合一”“一审多用”“并联审批”等改革措施,切实加快项目报批效率,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一半”的目标。

    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改局、鲤城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区住建局等区直相关单位。

    8.积极推广“区域评估”。按照市级部署,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功能区或其他特定区域,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区域评估评审结果。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住建局、鲤城规划分局、国土分局、交通市政局、环保局、农林水局、经信局、地震办等区直相关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9.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根据“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对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自查;大力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的内容;在政府采购领域政策制定中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评估相关规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鲤城工商分局、区财政局、商务局等区直相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0持续规范审批自由裁量权。持续动态调整行政服务裁量标准,进一步明确特殊环节办理时限,并将规范后的行政服务自由裁量权运用到实际办件中,以最大程度减少审批的自由裁量权,压减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弹性空间”,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审批权的公开公平公正,杜绝审批随意任性问题。积极与省、市对接,争取将规范行政服务自由裁量权转化为地方标准。

    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鲤城质监分局等区直相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1.大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健全完善降本减负工作机制,抓实抓好已出台的各项降本减负措施,进一步抓好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深入推进降成本工作,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生产要素成本、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企业税费、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促进企业提质增效等方面认真落实国家、省、市降本减负政策措施,有效降低企业负担。贯彻执行我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全面清理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以外的保证金相关项目,建立相应的保证金台账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财政局、发改局、交通市政局、税务局、商务局等区直相关单位。

    12.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继续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严禁行业协会商会利用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强制企业入会、利用行业影响力以评比表彰、评审达标等方式违规收费。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顿力度。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民政局等区直相关单位。

    13.持续深化职业资格改革。严格执行国家公布的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许可和认定。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等区直相关单位。

    14.降低社会投资准入门槛。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现清单事项网上便捷查询、市场主体在清单之外自主开展经营。在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领域,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入发展,不断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大力推动改革举措落地生效,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养老、教育、文化等领域。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商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经信局、财政局、卫计局、民政局、教育局、科技和知识产权局、文体新局。

    (二)以创新监管管出公平和秩序

    15.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建立健全“两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完善标准化、智能化、集成化、一体化的“四维监管”实施模式;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原则,积极推进综合监管和检查处罚信息公开;持续推进涉企信息归集运用,全方位、多渠道归集涉企信息,推动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运用。

    责任单位:鲤城工商分局等区直相关单位。

    16.持续深化监管方式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监管方式,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将信用信息的查询、应用纳入政府日常行政监管中,将信用承诺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事前约束机制;探索随机联查综合监管,建立健全“部门随机联查、行业自律自查、社会对标监督”的综合监管机制,持续提高监管的公平性和规范性。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鲤城工商分局等区直相关单位。

    17.推进“互联网+”监管。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交通安全、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等领域探索实施智慧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探索实施审慎监管和分类监管,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

    责任单位:鲤城工商分局、区安监局、环保局、交通市政局、鲤城食药监分局等区直相关单位。

    18.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配合市里继续完善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促进各类信用信息系统与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汇集、共享;建立信息互通工作机制,加强失信信息的告知、查询、共享,不断健全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长效机制,深入推进联合惩戒工作,推进全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落地实施,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以政务诚信带动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等区直相关单位。

    19.大力推进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各类执法机构、职责和队伍,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执法联动和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进一步推动执法力量下沉、重心下移,培养“一专多能”的监管人员,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审改办)、区法制办等区直相关单位。

    20.持续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继续全面清理和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中介服务组织监管办法,建立审批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功能,建立服务评价机制,规范中介服务收费,提升中介组织服务审批效能。

    责任单位:区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区直相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三)以优化服务服出高效便利

    21.推进审批服务集中办理。按照企业和群众“进一扇门、办所有事”的要求,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优化提升行政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成”,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办理。2018年底前,除涉密或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区级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区直相关单位。

    22.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最烦最难的领域和环节,通报一批群众办事难、办事繁的典型案例;对照十省百家办事大厅暗访督查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推动整改,持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

    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效能办等区直相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3.持续拓展24小时自助服务区。将自然人办事的便民服务事项及各种证明出具,简化流程、融合电子印章技术植入自助服务机,建立24小时行政服务自助区,以全流程自助服务为目标,逐步实现“受理零窗口、办件零人工、领证零上门”,加快推进24小时自助服务区和15分钟便民服务圈建设,建设24小时自助行政服务区,在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大型超市、公园等人口密集场所建设自助服务点,配置多功能自助服务终端设置,推行全流程自助服务。

    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区直相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4.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在前期开展“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清单梳理基础上,梳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通过将个人事项尽量下放街道办理、精简申报材料、改造审批流程等形式,力争更多合法合规事项“马上就办”“一网通办”、个人事项“就近能办”、复杂事项“一次办好”,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2018年底前,区级8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次”。

    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改办等区直相关单位

    25.深化“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总结提升行政审批申报的经验做法,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扎实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最大限度减少各类涉及企业、群众办事的证明,对政府部门依职责出具的证明和在审批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进行梳理,编制和公布清理取消和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等区直相关单位。

    26.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进“网上网下一体化”建设,建设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泉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行政服务平台,实现更多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在网上办理,2018年底前,区级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要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趟”。初步建成区级政务数据汇聚与共享平台,并与省、市级平台互联互通,各部门原则上将分散的、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消除政务信息重复采集。

    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经信局等区直相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7.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规范我区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角度,推进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6个方面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分类梳理审批事项的流程图、引导图,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鲤城质监分局等区直相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8.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立足惠民生、补短板,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新模式发展,让偏远地区和基层群众能够分享优质公共服务。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教育局、经信局、卫计局等区直相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9.加强政社互动。通过参与市里开展的《改革:直通“放管服”》活动,畅通企业、群众对审批服务问题的反映渠道,从群众最期盼、最关心、最不满意的事情入手,更为精准地清除管理“堵点”和服务“盲点”。

    责任单位:区审改办、效能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区直相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放管服”改革是一个有机整体,必须上下衔接、左右协同,注重改革的系统集成,提升整体效能。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深入抓,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目标引领,在重点领域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任务,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验收,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各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在 2018 11 30 日前 将本单位贯彻落实情况报区审改办汇总。

    (二)强化督查问责。区政府督查室、效能办、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以强有力的督查促进改革落实,对督查发现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给予正向激励;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整改,对敷衍塞责、延误改革、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工作不落实的要公开曝光,着力推动改革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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