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1-3000-2023-00003
    • 备注/文号:泉鲤政办〔2023〕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06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3-01-18 17:06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是做好政府各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经区十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定文件、法定作业。全面完成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责任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好,现就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进行责任分解,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强产业、兴城市”“活古城、战江南”部署要求,持续打造世遗典范城、中央创新区,奋力建设“品质名城·现代都市”。

      二、细化任务,扎实推进

      各相关单位要以更高的目标、更新的举措、更实的作风,紧扣目标任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做到“工作责任化、责任项目化、项目清单化”。对一些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要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扎实有序推进。对需要多个部门协作完成的工作,各牵头单位要主动担当,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对接;其他责任单位要自觉承担工作任务,全力支持配合,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完成。

      三、严格督查,狠抓落实

      区政府督查室、区效能办要会同有关单位积极开展跟踪督查、协调督查、调研督查,必要时组成督查组开展专题督查,及时掌握、分析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或建议区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以赴推动工作落到实处。牵头单位要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反馈制度,分别于每个季度第三个月25日前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书面报送区分管领导及区政府督查室、区效能办。

      

        附件: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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