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1-30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泉鲤政办〔2024〕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4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攻坚之年,是市区两级实施“三年专项行动”的收官之年。区十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24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明确了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为切实抓好《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现就2024年区《政府工作报告》进行责任分解,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认识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围绕“产城人文安”发展思路,深入实施“活古城”“战江南”,深耕“1+3+2”专项行动,加快建设“世遗典范城”“中央创新区”,奋力实现“品质名城·现代都市”美好蓝图。
二、强化责任担当,注重协同配合
各相关单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紧扣目标任务,制定落实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做到“工作责任化、责任项目化、项目清单化”。同时,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加强沟通协商,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对需要多部门推动的跨领域跨部门任务,牵头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强化工作对接;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作为,形成合力不折不扣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三、加强跟踪问效,狠抓工作落实
区政府督查室、区效能办要强化对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跟踪督查、协调督查、调研督查,对照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逐项跟踪督查督办,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或建议区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以赴推动工作落到实处。牵头单位要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反馈制度,分别于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如遇节假日或周末顺延至工作日)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书面报送区分管领导及区政府督查室、区效能办。
附件:2024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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