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0-0300-2024-00140
    • 备注/文号:泉鲤政文〔2024〕11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17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泉州鲤城世遗宋元古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4-10-30 11:58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国家文物局审核通过、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福建泉州鲤城世遗宋元古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7日

      (此件正文公开发布,附件不公开)

     

     

    福建泉州鲤城世遗宋元古城

    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

     

      目  录

      一、总体要求 …………………………………………4

      二、总体安排 …………………………………………7

      三、主要任务 …………………………………………8

      四、重点项目 …………………………………………21

      五、保障机制 …………………………………………24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根据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泉州市鲤城区结合区域特色条件,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部署,按照“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对标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统筹文物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创新文物保护利用机制”的创设目的,锚定“世遗泉州海丝文化与活态古城整体传承发展”的总体目标,深挖文物价值、强化系统管理、创新利用模式、发挥文物作用,着力探索形成具有泉州特色的文物保护利用模式,推动全社会从文化遗产中坚定文化自信、促进文化交流,为泉州当代与未来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关键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保护第一。全方位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健全制度规范,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法治意识,系统保护文物本体及历史环境,强化考古在文物保护利用中的基础性、指导性作用,妥善处理文物保护利用与文旅产业开发、城乡建设的关系。

      2.坚持文化引领。深入挖掘泉州作为宋元中国的海洋商贸中心所传承千年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内涵,加大文化遗产认知与保护展示力度,加强古城文化传播,不断提升泉州世界文化遗产和古城的价值引导力、精神原动力、文化软实力。

      3.坚持包容互鉴。在文物保护利用实践中,尊重多元文化特性价值,借鉴多元文化经验智慧,促进多元文化交流融合,实现多元文化共生共荣。深化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文明对话,加强世界遗产城市间的合作协调。

      4.坚持创新提升。健全多元主体充分参与、形成合力的古城保护发展协调机制,探索城市治理与文物保护利用的融合模式,创新多元化、创意化、品牌化的文物活化利用机制,积极推广世界文化遗产和古城保护利用的优秀实践。

      5.坚持共治共享。保护并进一步激发民间活力,让文物保护利用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和共同责任。将活态传承作为文化遗产协同保护与合理利用的重要方式,加强世界遗产社区韧性,让社区居民成为文物保护利用的主体和受益者,让文物保护利用成为提升社区生活质量和幸福感的重要手段。

      (三)建设条件

      泉州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是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先行区。古城是世界文化遗产“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的核心组成部分,整体格局和肌理保存完整,7.62平方公里范围内高密度分布着众多的文化遗产(包括世界遗产点8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57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72项,省级以上历史文化街区3处,历史建筑55处、古民居600多栋,大量遗迹仍叠压保存于地下),集中承载着泉州传承千年的海外贸易体系、商业社会结构以及多元包容的文化传统,集中呈现了中华文明与其他人类文明交流互鉴的历史。古城内原住民占比75%,世代守护文化遗产,践行着“见人见物见生活,留形留人留乡愁”的古城保护发展理念。

      (四)创建思路

      依托泉州古城丰富文物古迹、多元文化传统、持久城市活力以及共治共享的长期保护管理实践积累,系统实施“建好管理机制、护好文物文脉、讲好世遗故事、过好古城生活、抓好创新发展”的5类20个主要任务和19个重点项目,突出海上丝绸之路的历史文化价值和时代意义,探索方法模式创新,形成一批试点成果,持续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能力建设,推动古城整体保护、活态传承、价值彰显,助力泉州世遗古城稳步迈向古今辉映、历久弥新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以及世界遗产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有益借鉴。

    图1 创建思路结构图

      二、总体安排

      (一)创建时间

      2023年12月-2027年

      (二)创建范围

      示范区的创建范围等同于世界文化遗产“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古城片区的遗产区和缓冲区,面积共7.62平方公里。未来示范区创建经验将逐步向泉州市全域辐射。

      (三)创建步骤

      1.方案编制阶段(2023年-2024年初)

      开展调研并组织召开各级各界创建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修订完善《福建泉州鲤城世遗宋元古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并按程序上报。

      2.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9月)

      根据国家文物局批复要求,成立福建泉州鲤城世遗宋元古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组织机构和实施机构,召开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下发《福建泉州鲤城世遗宋元古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

      3.全面推进阶段(2024年9月-2026年9月)

      锁定总体目标,按照《创建实施方案》5类主要任务框架,系统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细化落实各项试点项目。在本阶段内开展一批交流活动,形成一批学术和技术成果,出台系列制度规章,建成一批文物主题片区,高质量推进创建任务落实见效。

      4.总结迎检阶段(2026年底-2027年)

      福建省文物局统筹指导,创建组织机构和实施机构及业务主管部门对任务清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全面落实完成试点项目,系统整理各类工作成果,迎接国家文物局的评估认定。持续提升示范区创建工作,形成一批具有示范价值的学术成果、制度规章、特色机制、创新模式等。

      三、主要任务

      (一)建好管理机制

      围绕市、区两级协调,文物、资规、住建等多部门协作,官方与民间共建,保护与发展同频等多方面管理统筹需求,逐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顶层协调、部门协作、社会共建、保用同频的“活态世遗古城共治共享”系统管理机制,为泉州世遗古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引领和保障。

      任务1:提升保护管理能力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对泉州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并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干部党校培训课程、纳入区绩效考核体系,区主要领导定期组织开展文化遗产理论专题学习,区分管领导每季度组织召开文物保护工作调度会;借助国内外的经验和资源,开展面向本地管理者、机构、社区的文化遗产专业知识技能培训,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能力水平,促进协作和创新。

      任务2:推进法律制度执行和完善

      执行已颁布的《“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条例》《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泉州中心市区(古城区)私有危房改造管理规定》等政策法规;完善司法护宝体系,持续发挥海丝法庭、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展馆、古城保护公益诉讼研究基地等文化遗产保护法律阵地作用。

      全面落实《“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系列遗产管理规划(2021—2023年)》并以其为具体指引,结合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等专项规划衔接,对原有管控指标进行补充调整并纳入城市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将遗产区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立多规合一、科学管理的建设管控体系,加大文物保护空间管控力度,控制遗产区、缓冲区开发建设强度。

      明确“先考古、后出让”制度落实举措,由文物部门、规划部门会同专业考古机构根据泉州系列遗产研究进展和城市建设发展状况,划定泉州地下文物埋藏区与泉州地下文物遗存的指导性分区埋深数据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建立城市考古“一张图”,出台地下文物埋藏区管理规定,强化城市考古和后续保护工作的衔接。

      任务3:研究出台专题专项法律政策

      开展华侨历史遗存保护专项立法,发布古城私人产权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措施;出台专项支持政策落实人才保障,制定示范区人才引进计划,培养一批文物保护利用专业高水平创新人才;出台和争取专项政策促进示范区建设的多样化资金来源,如成立世界遗产保护与发展基金、华侨历史遗存保护专项资金等,鼓励社会力量和资本的适度参与;出台针对古城文物古厝析产、租赁等收储利用模式的支持政策,为文物保护利用提供产权保障和激励;探索建立涉及文物保护单位重点项目建设审批优化机制。

      任务4:构建部门协同管理工作平台

      构建长效文物协同工作机制,研究创新对重要跨领域协调事务的专题管理工具和技术准则;建立完善部门协同管理的示范区试点项目工作平台,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和项目库管理,发挥建设工程联合技术审查制度优势,优化审批流程,实现跨部门联动的快速审批和高效办理。

      任务5:建设运行公众参与体系

      加强与民族宗教部门、民间团体、基层社会组织的联络,制定古城遗产保护村规民约相关制度文件,完善志愿者参与机制,规范社会团体在文物保护与日常维护、民俗活动组织、文物日常使用等方面的责任与权利;充分发挥根植于传统的基层社会活力,以活态传承推进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协同保护,推进“古城文化传播人才”“鲤XIANG推介官”“海丝文化推荐官”等培育计划,将文物保护成果惠益社区凝聚力和幸福感的提升;拓宽文物保护社会参与途径,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的听证制度与全民守护平台。

      (二)护好文物文脉

      围绕泉州古城海洋商贸文化基因活态传承千年的突出特点,以世界遗产的研究和保护水平为标杆,制定考古研究工作计划,深化价值挖掘,着力构建保护体系,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

      任务6:开展东亚及东南亚海洋商贸港口城市文化遗产研究保护

      与东亚及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建立交流合作平台,促进在海洋商贸港口城市文化遗产研究保护理论、实践、经验和技术创新方面的交流和学习;针对宋元时期东亚及东南亚世界海洋商贸港口城市的主要特点,建立考古研究框架,遴选出重点和难点问题,选取典型对象作为试点项目开展合作考古实践;联合国内外高校与研究机构,以全球化视角逐步推进实施海贸文明、港口贸易、多元社群、商品生产、运输网络、城市结构、科技文化交流、制船基地、海贸民俗、闽台交流、华侨华人等专题学术研究;结合实践项目集中开展东亚及东南亚传统木构、砖石建筑保护修缮技术研究;推进文物建筑监测指标和预防性科技体系研究;定期举办国际建筑遗产保护成果交流会、工作坊、培训课程、展览等活动。

      任务7:完善文物基础信息健康档案系统

      对文物古迹进行VR\AR数字化固定,建立数字化健康档案,将历史文化数据、勘察数据、安全巡查数据、预防性保护数据等结合为一体,建设综合性服务平台,探索数字化展示传播交流;按照急重缓轻原则,制定三年行动计划,逐步实现文物古迹数据的存储、检索、分析、共享和动态管理。

      任务8:开展文物保护技术创新实践

      结合东亚及东南亚海洋商贸港口城市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交流合作项目中城市结构专题以及保护修缮技术、监测指标和预防性科技体系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开展项目实践,具体包括:古城遗产监测平台建设,编制并实施重点文物保护规划,进行重点文物的保护修缮、抢险加固以及预防性保护等。

      任务9:搭建文物安全防护网

      加强提级保护,最大限度地保护和保存所有类型的文物,确保其历史价值和文化信息得到传承;系统开展文物安消防设施建设;创新升级省级文物保险服务项目建设,覆盖国家、省、市三级文物保险服务试点,并纳入城市一网统管体系,通过上保险、配套安装一批安消防设备、固定一支24小时值班和巡查队伍、搭建智慧文物管理平台,解决文物受损后续维修经费筹措难、基层文物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等难题。

      任务10:加强非遗传承与交流

      促进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以其关联性载体、场所与环境为依托,对价值重要和特色鲜明的文化形态的整体保护;加强对泉州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研究和整理保护,健全保护名录和保护机制,推进非遗传承人档案库建设,开展非遗传承人口述史研究出版,推进五南文化与闽南方言在台传播研究,建设闽南语研究与传承基地;结合泉州市工艺美术园改造,建设闽南传统手工技艺传承基地;以东亚及东南亚地区海洋文化传统艺术所反映的海上贸易人群往来与文化交流为主要视角,构建政府间与民间国际交流项目与活动的系统框架与长期计划,开展海洋商贸港口城市非遗展演展示、海洋文化艺术研究论坛、海丝文化旅游节网络推广等一系列高品质活动。

      (三)讲好世遗故事

      立足泉州世界遗产价值以及城市文化传统,完善世界遗产展示体系,提升遗址类文物展示水平,综合文物展览、场馆展陈、遗址公园、文艺展演、光影数字、观光休闲、主题市集、文体活动、实景剧本游、海丝文化推荐官等多样化的展示、利用与推广方式,在空间上落实主题片区、试点街巷和主题游径,打造主题鲜明、架构完整的世遗古城展示与体验系统。

      任务11:建设古城整体叙事体系

      深入研究挖掘文化遗产价值,系统提炼海洋商贸、多元社群、文化交流、宋室宗亲、港城生活、海贸信俗、台侨根脉等主题,通过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宣讲培训等方式进行广泛传播,整体展示泉州世遗古城的延续性、完整性和真实性,扩大其历史文化价值和经济社会特色的公众认知度和影响力。

      任务12:打造古城展示体验和活化利用主题片区

      以8处世界遗产点和中山路历史街区、城南历史街区为主题地标,以代表性传统街巷为串接网络,系统打造开元寺西街城市人文、府文庙宋元儒家文化、清净寺多元社群、中山中路侨民精神、城南海贸共5个主题片区,推动文物古迹连点成片、活化利用(图2)。其中:

      开元寺西街城市人文主题片区:依托开元寺及其周边代表性地段的历史功能与空间条件,打造传统文化、宗教信俗、风土生活等沉浸式体验街区,植入主题展馆、文创纪念和闽南服饰体验等业态,再现宋元泉州的商业繁荣和文化多元。

      府文庙宋元儒家文化主题片区:结合泉州府文庙日常维护与西书斋保护修缮工程,开展周边古民居、古街巷、古壕沟的环境整治工程,着力提升整体环境景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逐步呈现府文庙原有规模和建制,发挥府文庙作为儒学遗产的社会服务和公众教育功能,展示宋元泉州的政治文化风貌。

      清净寺多元社群主题片区:串联清净寺、锡兰侨民旧居、关岳庙等文物资源,从成片上的统筹环境整治聚焦至点位上的精细化保护,结合文物保护修缮与展示阐释提升工程,对文物点周边空间业态进行迭代更新,植入海洋商贸文化主题展览、阿拉伯及锡兰等异域场景呈现和风物展销等,体验宋元泉州“市井十洲人”的多元文化交流盛景。

      中山路侨民精神主题片区:推进中山路周边华侨建筑修缮利用工程,保护空间结构,更新内部设施,引入新兴业态,重点打造建设古刺桐记忆馆等乡愁展馆,传承弘扬侨批文化。

      城南海贸主题片区:串联泉州天后宫、德济门遗址、李贽故居等文物资源,并联相关历史故事以及活态延续至今的原住民街区与市井生活,常态化举办“走进世遗·遇见非遗”戏曲表演、“城南庙会”活动,助力两岸妈祖信俗活动交流,打造历史、人文、商贸、民俗综合性体验区。

      任务13:组织由主题游径呈现的世界海洋商贸港口故事整体情境系统

      研究设置“泉州古城文物主题游径”品牌,出台规范化的视觉形象等技术文件,基于文物价值挖掘组织文明互鉴、海贸管理、港城生活、闽台情缘4条主题游径,以不可移动文物为主体,将各主题片区、考古遗址公园、历史街区、代表性传统街巷、主题博物馆、传统手工技艺传承基地等多样化的历史文化资源编织成网,加强涉及的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开放和展示提升,创新方式讲好世遗古城故事(图2)。其中:

      文明互鉴主题游径:系统了解泉州古城传承千年的海洋商贸多元文明交流互鉴的文化传统。游径自富美宫起,串联天后宫所在的城南海贸主题片区、大隘门街区、清净寺片区、文庙片区和南外宗正司考古遗址、三朝巷、开元寺西街片区等。

      海贸管理主题游径:全面体验泉州作为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及明清时期的海洋商贸重镇所具有的完备海贸管理系统。游径自晋江和顺济桥遗址起,串联城南车桥头来远驿、德济门遗址、中山路、市舶司遗址、八卦沟、旧馆驿等。

      港城生活主题游径:深入感受活态海洋商贸古城的风土人情、生活习俗、铺境文化、传统产业与工艺等。游径自城南历史街区起,串联中山南路、金鱼巷、花巷、壕沟墘、开元寺西街城市文化主题片区等。

      闽台情缘主题游径:整体呈现鲤城的亲情乡情源远流长的闽台关系,深度体验闽台之间民间信俗、传统文化、海贸往来的联结。游径自富美宫起,串联天后宫所在的城南片区、花桥慈济宫、东观西台吴氏大宗祠、通淮关岳庙、老范志大厝、施琅故宅、承天寺、府城隍庙等。

      图2 古城展示体验和活化利用主题片区及文物游径示意图

      (四)过好古城生活

      以“见人见物见生活,留形留人留乡愁”理念为指引,创新古城保护发展机制,以面上推进支撑点上突破,通过古城功能布局优化、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公共活动空间打造、主客共享的交通系统建设、灾害防治系统提升、公众参与体系建设与常态化运行等举措,为古城原住民提供宜居、包容、友好型人居环境,保持社区传统韧性延续,使世遗古城成为生活舒适安全、文化活态传承的美好家园,为文化遗产赋彩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做出示范。

      任务14:建设提升古城容量综合评估与优化决策的数据支持系统

      基于古城高品质存量更新的迫切需求,利用泉州纳入国家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契机,围绕传统风貌保护、宜居环境改善和城市活力提升的整体协同,以人口、产业、旅游、空间和交通等为主要因素,运用多元数字技术和空间模拟技术,建设古城容量综合评估与优化决策的数据支持系统,提出推荐方案,科学、系统、精细推进古城功能疏解与整合、古城存量有机更新、腾退空间综合利用等工作,实现古城健康可持续发展。

      任务15: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创新共建共享共赢的古城保护提升组织模式,通过发挥古城老城指挥部统筹协调作用,有效运作“指挥部+属地政府+N个国企”工作模式,探索基础设施由相关国企自投自建自营、国企按公益性投入出资非经营性项目、统筹统管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等方式方法,解决投融资难题,保障古城保护提升工作的可持续性;通过微改造、微更新的技术手段,有组织地开展古城基础设施更替、历史街巷风貌恢复、生态景观提升、排水防涝管网改造等方面的综合改善,试点地段包括中山南路片区、元妙观片区,府城隍片区,龙头山片区等,试点水系包括八卦沟等。

      任务16:打造公共活动空间

      围绕古城文物资源开展“还用于民”类社区文化空间打造;在5个主题片区的世界遗产点周边街巷设置海丝专题新型文化空间、文旅驿站,与文物资源形成互动和互补,创造富有文化氛围和特色的公共活动空间,联结文物空间与社区生活,为社区提供学习、交流的场所,增加社区居民对文化遗产的认同感。

      任务17:建设主客共享的交通系统

      完善古城自行车、电瓶车、公交车等绿色共享交通设施品类和路线站点网络,持续提升服务水平;综合利用既有资源,统筹调度管理、挖掘停车潜力,利用闲置公产并征收部分危旧房屋如玉犀巷原白蚁所、帽巷10号、新街13号等改造为非机动车停车场,引导传统街巷内车辆通行与停放;打通爱国路、奎霞巷、通政巷、沟尾下、县后街至中山北路等断头路,改善古城交通微循环;系统规划建设古城慢行系统,保障安全、舒适、友好的慢行出行体验。

      任务18:推行赋权平等的治理模式

      建立古城“房屋权属台账”,构建信息共享机制;按照“一栋一策”原则集中深入开展建筑问题整治,明确不同权属类型房屋的责任主体,结合不同权属的房屋类型,制定相应的项目审批、技术标准、存量资源整合利用、财税金融等配套政策;探索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古城可持续更新模式,建立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资金合理共担和后期长效管理机制。

      (五)抓好发展引导

      针对全球范围内的世界遗产城市普遍面临的建设发展和文旅开发挑战,重点探索保护与发展互利共赢的科学引导方式,着力找准原住民对现代化生活的需求和保护历史文化的平衡点,引导城市建设发展助力古城整体格局和历史文化传承,引导文旅经济发展为原住民提供生计、就业、教育机会,为加强文物保护公众意识、原住民社区韧性和社会凝聚力做出特色贡献。

      任务19:出台古城保护提升项目系列管理规定和指南

      依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历史城市格局研究成果,平衡原住民现代化生活和保护历史文化的需求,编制古城保护提升建设项目遗产影响评估指南、私有危房改造管理规定、古城建筑第五立面整治修缮导则、历史城市景观保护指南等,对建设项目的决策、规划、设计、审批、实施、运营等各环节进行提前评估、科学引导、精细设计、有序运行、有效监督,为利益相关者提供便利,确保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发展“两不误”;对古城主题片区、历史街区、传统街巷中的文化旅游重点地段制定业态发展引导指南,提出鼓励类、引导类等业态清单,探索引导和管控机制,兼顾世遗古城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文物资源的活化利用、经济的发展繁荣,以及为古城居民和游客提供优质的生活和旅游环境。

      任务20:组织开展一巷一品社区创生行动

      以主题片区的传统街巷为试点,开展一巷一品社区创生行动,通过专项政策保障、文旅系统策划、基层组织管理,组织居民参与旅游服务及管理,以保证世遗古城原住民社区韧性、社区适应能力和利益公平分享。

      四、重点项目

      (一)文物基础工作夯实工程项目包

      1.文化遗产健康档案建设。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摸清文物资源家底,对文物整体安全结构进行全面分析,建立文物基础健康信息档案,根据急重缓轻原则分门别类制定文物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并探索文物基础信息数字化运用,精准、科学留存文物数据和发挥文物价值。

      2.古城文物提级保护。对全区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摸底、分析,推荐至少3处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至少2处提级为福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持续加大文物保护力度。

      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区属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衔接世界遗产保护管理要求,确保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文物本体保护工程项目包

      4.文物保护修缮项目。开展亭店杨氏民居、李贽故居、花桥慈济宫、施琅故宅、安礼逊图书楼、水仙宫、王顺兴信局旧址等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承天寺、通天宫、永潮宫、释迦寺、一堡宫、府城隍庙、白耇庙等市保和其他未定级文物保护修缮项目。

      5.文物安消防工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必要的文物安消防工程,同时在原有省级文物保险服务项目基础上进行扩面提升,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一并纳入保险项目。

      (三)文物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包

      6.施琅故宅修缮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完成施琅故宅征收并进行全面保护修缮,启动保护规划编制,依托施琅故宅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同时综合公园环境提升,打造服务社区生活的共享绿地。

      7.南外宗正司遗址公园建设及环境整治项目。梳理南外宗正司周边现状资源,完成南外宗正司遗址公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方案提升设计,提升建设遗址公园。

      8.市舶司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对市舶司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包括街巷综合提升与风貌建筑保护修缮,在考古研究的基础上建设市舶司遗址公园。

      9.顺济桥遗址保护及周边环境整治。实施顺济桥抢险加固工程,并对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建设顺济桥遗址公园,打造文化遗产主题空间。

      10.府城隍及周边环境项目综合提升。以泉州府城隍庙修缮工程为核心,结合周边古城街巷和空间启动片区综合提升工作,完善片区市政短板,消除易涝点,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11.泉州市八卦沟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开展泉州古城水系八卦沟的排洪渠建设改造工程及排洪泵站建设提升,实施沿河清淤、截污、处理、自动检测工程,并开展水系沿线风貌研究和景观提升改造,整治长度约3.1公里。

      (四)文化遗产资源活化工程项目包

      12.宋元多元社群沉浸式街区体验项目。围绕涂门街清净寺-关岳庙片区,充分挖掘在地文化元素,充分利用泉州后城旅游文化街周边闲置载体,打造以多元社群为主题的宋元沉浸式街区、泉州文创设计研发销售中心、香禅体验中心、祈福饮品馆、汉服美学空间、直播基地、宗教文化馆、常态化祈福市集、仓储中心等文化产业新业态。

      13.云游文物主题游径项目。建设AI游古城智慧导览平台与游客智能服务系统。植入VR等科技手段,推动文物主题游径数字化。实施开元寺、南外宗正司遗址、市舶司遗址、德济门遗址等世界遗产点数字化展示利用。

      14.华侨文物建筑保护利用项目。摸底梳理华侨文物资源,推进古城华侨建筑群修缮利用工程,更新内部设施,开辟学术交流与公众分享会的空间;进行侨批档案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利用华侨建筑群开展侨批展示利用。

      15.宋元儒家文化主题片区提升项目。开展府文庙复原设计研究,完成原府文庙魁星楼所在地的华侨大厦地块置换,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逐步呈现府文庙原有规模和建制。提升府文庙周边业态,定期举办祭孔、教育和节庆等各类文化活动。

      16.泉州非遗文化传承基地建设项目。以闽南生态文化保护规划为指引,以工艺美术园为载体,以非遗数据库为延伸,强化泉州非遗文化调查研究,健全非遗保护名录和保护机制,打造生机活跃的非遗文化传承基地。

      (五)文化传播交流工程项目包

      17.国际海洋商贸港口城市文化交流会。举办海丝文化旅游节、国际南音大合唱、国际木偶节、宋元泉州海交史国际学术交流会等文化交流活动,推动文化共享、文明互鉴。

      18.海丝文化传播培育计划。举办海丝泉州数字文创周,实施“丝路友城·交流互鉴”“古城文化传播人才培育”“海丝文化推荐官”“街头艺人表演”等行动计划,鼓励更多人参与古城文物保护管理。

      19.闽台文化交流互鉴项目。改造提升安礼逊图书楼、施琅故宅、关帝庙、花桥慈济宫、天后宫、富美宫等,推动举办关帝文化节、妈祖文化节、送王船、保生信俗等民俗文化交流活动,开展两岸学生研学活动。

      五、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组织机构和实施机构,形成组织机构和实施机构协调推进、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成员单位推进创建工作。建立专家咨询制度,把关试点项目的专业技术问题。

      (二)建设人才队伍。调整完善文物工作管理机制,整合优化文物工作力量,加强泉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机构队伍建设,在鲤城区文旅局下属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原有7名文博专业编制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完善文物保护专业技术人员评价制度,重点培养专业紧缺人才,加强人才培训,有效提升文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

      (三)加大要素投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设立世界遗产和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将世界遗产和文物安全纳入保障范围,积极保障文物保护单位等风险单位的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运行及维护经费。在国保资金和省保资金分配时,省文物局重点考虑示范区相关建设项目,在创建期内探索试点项目的审批事权下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世界遗产和文物保护,出台文物及古城保护奖励政策,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策划实施文旅融合项目。

      (四)增强共建共享。积极探索全社会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引导,增强社会共同认知和情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良好氛围。统筹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让保护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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