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0-0800-2022-00053
    • 备注/文号:泉鲤政文〔2022〕5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26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元数字经济产业园(抖商数字生态园)申请集群注册登记管理的批复
    来源: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2-09-05 10:29

    开元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元数字经济产业园(抖商数字生态园)申请集群注册登记管理的请示》(泉鲤政开办文〔2022〕12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开元数字经济产业园(抖商数字生态园)”作为集群注册地址(鲤城区顶埔108号),授权“泉州市开元印象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运营管理公司,承担产业园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为入住市场主体提供住所托管、物业管理、代理收发各类法律文书及代办相关的商务托管等配套服务。开元街道作为日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做好运营公司的风险防范和集群企业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开元街道办事处进行业务指导,区统计局负责指导支持开元街道办事处做好纳统工作,共同提升开元数字经济产业园(抖商数字生态园)建设管理运营水平。

      此复。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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