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1-0800-2024-00008
    • 备注/文号:泉鲤政办〔2024〕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7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鲤城区本级招标投标领域监管清单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4-05-08 15:27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招标投标活动,确保我区招标投标活动依法依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区本级招标投标领域监管清单,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区发改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的招标投标工作。区工信局、住建局、农水局、工信局(数字办)等行业监督部门,根据行业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职能负责本行业招标投标领域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及其他行政权力等权责事项遇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职能发生变化或审批服务改革要求等,行业监管部门对其监管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后,同时报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更新,我办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调整监管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确保监管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4月16日。

      

      附件:泉州市鲤城区本级招标投标领域监管清单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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