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鲤城城市IP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_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_鲤城区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qz01101-1000-2021-00010
  • 备注/文号:泉鲤政办〔2021〕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25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鲤城城市IP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1-02-02 11:23

区直有关单位:

  《鲤城城市IP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第47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城市IP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展示“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繁荣发展史,打造具有鲤城特色的城市文化IP,形成城市特色和文化标签,提升城市品质内涵,扩大鲤城文化旅游品牌影响力,现就“鲤城城市IP”项目建设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设目标

  通过文创产业与传统产业相结合,打造国际化的鲤城城市IP,形成超级IP版权资产,推动鲤城区文创全产业链发展和文旅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鲤城文化旅游的国际影响力与竞争力。

  二、建设规划

  打造鲤城城市IP及数字动漫影视作品,进行全球展播,同时将IP应用至城建系统、旅游系统,进行周边产品开发、产业授权、创新商业输出等业务拓展。

  三、建设主体

  由鲤城文旅投资集团作为鲤城区城市IP项目的建设主体,按照法定程序开展项目建设和运营。

  四、建设内容

  (一)创意设计和制作

  由鲤城文旅投资集团下属泉州市鲤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负责鲤城城市IP创意及形象的设计制作,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制作符合鲤城城市形象、有利于发展运营的IP创意内容,并申报相应的知识产权。

  (二)鲤城城市IP数字动漫制作和发行

  由泉州市鲤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按照制作运营一体化和有利于加强后续监管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授权对鲤城城市IP数字动漫影视作品进行剧本创作、影视制作与发行。

  (三)合作运营

  注册成立鲤城城市IP运营公司,由鲤城文旅投资集团控股,中标公司和引入的第三方社会资本参与投资,以鲤城城市IP商业变现作为主营业务,后续经营收入优先用于鲤城城市IP项目建设费用支出,剩余利润再按股份比例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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