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置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常泰校区和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田中校区的通知_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_鲤城区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qz01100-1000-2022-00025
  • 备注/文号:泉鲤政文〔2022〕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23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置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常泰校区和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田中校区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2-03-03 10:58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区属各学校:

  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动区属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带动江南新区形成办学共同体,提升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经研究,决定设置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常泰校区和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校区田中校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常泰校区设置在常泰街道,即原常泰中心小学建设项目;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校区田中校区设置在浮桥街道田中社区,具体选址由区教育局牵头会同属地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及第二中心小学、通政中心小学充分研究论证,结合实际提出意见。

  二、新校区由其总校按照人事、经费、业务、评估考核“四统一”进行管理,实行师资同盘、教学同步、培训同频、文化同系、考核一体,确保一体化发展。

  三、新校区要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统筹调配优质教育资源,更好地服务片区适龄儿童的就学需求。

  四、区教育局要全过程跟踪、指导、推进新校区建设,提前谋划新校区的行政班子组成、师资配备及招生规模,力争早建成、早投用。

  五、区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岗位设置、核拨工作经费。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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