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0-1100-2022-00043
- 备注/文号:泉鲤政文〔2022〕4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08
鲤城区南环路水果批发市场路段“4.25”交通事故调查组:
你调查组报送的《鲤城区南环路水果批发市场路段“4.25”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收悉。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三十二条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调查组提出的关于本起事故的原因分析、性质认定、责任认定、责任者处理、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等意见。
二、区应急局依法对泉州市华富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布事故处理情况。
此复。
附件:鲤城区南环路水果批发市场路段“4.25”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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