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1-1100-2023-00021
- 备注/文号:泉鲤政办〔2023〕2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01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驻鲤相关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鲤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9年12月24日印发的《鲤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3年,第三次修订)
发布单位: 鲤城区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 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
版 本 号: LCQTF-2023-003
实施日期: 2023年9月1日
《鲤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说明
为适应新形势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需要,经鲤城区政府同意,由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就《鲤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版本号LCQTF-2019-002,实施日期2019年12月24日)进行修订(以下简称新《预案》)。
一、修订背景及过程
2018年起,为科学支撑政府和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提升区域环境风险管控水平和加强环境应急资源储备管理,促进环境应急预案质量及环境应急能力提升,生态环境部相继印发《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办应急〔2018〕9号,以下简称“《办法》”)和《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环办应急〔2019〕17号,以下简称“《指南》”)。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区部门职责发生变化,按照《办法》《指南》要求,原《预案》实施即将超过三年,且上级应急预案已修订(泉州2023年3月9日印发实施),期间应急演练的经验做法及最新环境保护、环境应急管理的相关要求;在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对原《预案》进行修订。
二、修订意义
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三、修订说明
本次修订后《鲤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第三次修订)》内容分为两部分:
(1)鲤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综合预案
(2)鲤城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
(3)环境专项处置预案
新《预案》由8章和10个附件组成,具体分别为总则、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监督管理、附则等八个章节,此外还包含“鲤城区突发环境事件有关部门、救援单位通讯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名单及联络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新《预案》中突发环境事件定义了新内涵、预案适用范围更加明确、应急组织体系更加完善、事件分级标准更加完善、预警行动和应急响应更加具体、信息报告和通报进一步强化、后期工作明确具体。
新《预案》由高到低依次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按照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别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蓝色预警由区政府负责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由市政府负责发布。
新《预案》加强对环境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严格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提高预防和处置能力,尽可能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公众的生命财产损失,保障环境安全。利用现有资源,整合环境监测网络,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准备。加强培训和演练,发挥专门环境应急力量的作用,引导、鼓励建立一专多能的应急队伍。
由于2019年版鲤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已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编制内容提出规范性要求,2019年版应急预案对风险评估章节已进行规范性分析。本次修订按《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原环境保护部2018年1月)的相关要求,根据本区基本情况资料收集(本区环境功能区划与空间分布情况基础资料、环境风险受体信息资料、环境风险源基本信息、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救援能力信息等),对本区环境风险识别、环境风险等级划分、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情景、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等内容进行评估,提出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建议,编制完善了本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鲤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综合预案................................................................................ 1
1、总则.................................................................................................................. 2
1.1编制目的........................................................................................................... 2
1.2编制依据........................................................................................................... 2
1.3适用范围........................................................................................................... 4
1.4工作原则........................................................................................................... 4
1.5事件分级........................................................................................................... 5
1.6 应急预案关系说明................................................................................................... 6
2、组织指挥体系........................................................................................................... 8
2.1环境应急指挥部..................................................................................................... 8
2.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 12
2.3现场应急组织机构................................................................................................. 12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16
3.1监测和风险研判................................................................................................... 16
3.2预警............................................................................................................. 17
3.3 信息报告与通报................................................................................................... 19
4、应急响应............................................................................................................ 22
4.1分级响应......................................................................................................... 22
4.2 响应措施........................................................................................................ 23
4.3应急终止......................................................................................................... 27
5、后期处置............................................................................................................ 27
5.1跟踪监测......................................................................................................... 27
5.2损害评估和生态修复................................................................................................ 28
5.3事件调查......................................................................................................... 28
5.4善后处置......................................................................................................... 29
5.5评价与总结....................................................................................................... 30
6、应急保障............................................................................................................. 31
6.1人力资源保障..................................................................................................... 31
6.2资金保障......................................................................................................... 31
6.3物资储备与装备保障............................................................................................... 31
6.4基本生活保障.................................................................................................... 32
6.5医疗卫生保障.................................................................................................... 32
6.6交通运输保障.................................................................................................... 32
6.7通信保障........................................................................................................ 32
6.8技术保障........................................................................................................ 32
7、监督管理............................................................................................................ 33
7.1宣传、培训与演练................................................................................................ 33
7.2监督考核工作机制................................................................................................ 34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34
8、附则............................................................................................................... 35
8.1名词术语解释.................................................................................................... 35
8.2预案管理........................................................................................................ 36
8.3预案解释部门.................................................................................................... 36
8.4预案实施时间.................................................................................................... 36
附件1:应急组织机构成员通讯录........................................................................................... 37
附件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名单及联络方式................................................................................ 40
附件3:鲤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 43
附件4:应急组织机构关系图和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关系图..................................................................... 44
附件5:信息报告程序图................................................................................................... 46
附件6: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47
附件7:标准化格式文本................................................................................................... 57
附件8:启动令.......................................................................................................... 61
附件9:终止令.......................................................................................................... 61
附件10:鲤城区辖区内典型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 62
第二部分
鲤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专项处置预案...................................................................80
水环境污染事故专项处置预案............................................................................... 81
1事故类型和危险性分析.............................................................................................. 81
2组织机构及职责.................................................................................................... 81
3预防与预警........................................................................................................ 82
4应急响应......................................................................................................... 84
5应急处置......................................................................................................... 85
6应急保障.......................................................................................................... 89
大气环境污染事故专项处置预案.............................................................................. 90
1事故类型和危险性分析.............................................................................................. 90
2组织机构及职责................................................................................................... 90
3预防与预警....................................................................................................... 91
4应急响应......................................................................................................... 92
5应急处置......................................................................................................... 93
6应急保障......................................................................................................... 96
土壤环境污染事故专项处置预案.............................................................................. 97
1事故类型和危险性分析.............................................................................................. 97
2组织机构及职责.................................................................................................... 97
3预防与预警........................................................................................................ 98
4应急响应.......................................................................................................... 98
5应急处置.......................................................................................................... 99
6应急保障........................................................................................................ 102
第三部分
鲤城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 103
1、前言............................................................................................................... 104
1.1编制目的....................................................................................................... 104
1.2编制过程....................................................................................................... 104
2、总则................................................................................................................106
2.1 编制原则...................................................................................................... 106
2.2 编制依据...................................................................................................... 106
3、资料准备.......................................................................................................... 108
3.1环境功能区划与空间分布情况...................................................................................... 109
3.2环境风险受体信息................................................................................................ 116
3.3 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 124
3.4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救援能力.................................................................................. 132
4、环境风险识别...................................................................................................... 137
4.1环境风险受体识别.............................................................................................. 137
4.2 环境风险源识别............................................................................................... 137
4.3“热点”区域识别.............................................................................................. 138
5、环境风险评估子区域划分............................................................................................ 139
6、环境风险分析...................................................................................................... 139
6.1 环境风险指数分析............................................................................................. 139
6.2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152
7、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分析.......................................................................................... 153
7.1 突发环境事件情景设定......................................................................................... 153
7.2 突发环境事件情景源强分析..................................................................................... 157
7.3释放环境风险物质的扩散途径、涉及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应急资源情况分析......................................... 162
7.4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后果分析...................................................................................... 164
8、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170
8.1环境风险受体管理差距分析..................................................................................... 170
8.2 环境风险源管理差距分析...................................................................................... 172
8.3 区域环境风险管理与应急能力差距分析........................................................................... 172
9、区域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建议......................................................................................... 176
9.1列举优先管理对象清单......................................................................................... 176
9.2区域环境风险空间布局优化..................................................................................... 176
9.3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77
9.4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 177
附图1 鲤城区行政区划图........................................................................................... 178
附图2 泉州市中心城区水系图....................................................................................... 179
附图3 泉州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不含泉港区).................................................................... 180
附图4 鲤城区环境监测点位分布图 .................................................................................. 181
附图5 鲤城区生态功能区划图....................................................................................... 182
附图6 环境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分布图................................................................................. 183
附图7 鲤城区水源地及保护区划分图.................................................................................. 184
附图8 南高干渠水源保护区示意图.................................................................................... 185
附图9 成品油穿越管道与南高干渠水源保护区的位置关系图............................................................... 186
附图10 鲤城区环境风险源分布图.................................................................................... 187
附图11 鲤城区环境风险受体分布图.................................................................................. 188
附图12 鲤城区加油站、加气站分布图................................................................................. 189
附图13 应急资源与风险防控工程措施分布图............................................................................ 190
第一部分
鲤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综合预案
发布单位: 鲤城区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 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
实施日期: 2023 年9月1日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处置本区发生的突发事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的风险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原《预案》年限要求,且上级应急预案已修订(泉州2023年3月9日印发实施),期间应急演练的经验做法及最新环境保护、环境应急管理的相关要求;在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对原《预案》进行修订。
1.2编制依据
本报告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报告。
1.2.1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
(7)《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2011年10月17日;
(8)《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2年5月1日施行;
(9)《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2011年5月1日施行;
(1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2015年6月5日施行;
(11)《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2014年12月29日;
(12)《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年1月9日;
(13)《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能源局、海洋局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1162号),2016年5月30日。
1.2.2标准、技术规范
(1)《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办应急〔2018〕9号),2018年1月31日;
(2)《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9〕17号),2019年3月19日;
(3)《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2016年12月12日;
(4)《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2017〕48号),2017年7月20日;
(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5号),2021年1月1日;
(6)《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卫监督发〔2005〕272号);
(7)《危险化学品名录》《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
(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2013年12月7日修订;
(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1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
1.2.3其他资料
(1)《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2年);
(2)《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7年);
(3)《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7年1月18日;
(4)《泉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7年);
(5)《泉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
(6)《泉州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
(7)《鲤城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2021年);
(8)《鲤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21年);
(9)《鲤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版本号LCQTF-2019-002);
(10)《鲤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
(11)《泉州市南高干渠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
1.3适用范围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含大气、水体、土壤等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不含核与辐射污染事故应急响应。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其中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按《鲤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规定执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按《泉州市南高干渠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鲤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安全防护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提高全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理能力。积极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工作,完善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加强演练,强化预防、预警工作。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保障公众健康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协同合作,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和事发地政府的作用。针对不同原因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如判断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要及时通报生态环境部门。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中,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共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实行信息共享,建立社会应急动员机制,充实救援队伍,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3.属地为主,先期处置。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定期抽查辖区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责任的落实。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事业单位应依据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环境污染造成的后果,同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
4.依法处置,职责明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依法实施应急管理、处置工作,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各级政府对各有关部门以及各有关部门对所属机构和工作人员均要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其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防止交叉。
5.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整合环境监测网络和专业人才力量,有效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5事件分级
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四级。
结合鲤城区实际情况,针对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型、事件严重程度、紧急程度、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内部控制事态的能力以及可以调动的应急资源等因素,将鲤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1.5.1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1.5.2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1.5.3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1.5.4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危险化学品在企业厂区内发生较大泄漏事故,在厂区内难以控制,对厂区周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
(5)企业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出现较大风险事故,污染物外排至厂区外,超出企业控制范围,需请求鲤城生态环境局处置;
(6)企业发生较大火灾、爆炸事故,火情在厂区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消防废水已无法控制在厂区范围内,需请求鲤城生态环境局处置;
(7)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1.6应急预案关系说明
鲤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鲤城区总体应急预案是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
(2)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某一类型环境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3)突发环境事件部门应急响应预案(方案):部门应急响应预案是鲤城区各职能部门根据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专项预案中部门职责,结合部门实际,有针对性制定的应急工作方案。
本预案是《鲤城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与鲤城区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暴雨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等)、社会安全事件(反恐、宗教、金融危机)等方面应急预案,同属于《鲤城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项应急预案(本预案属环境专项),各专项预案相互之间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服从《鲤城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总体指挥调度。
本预案上级预案为《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泉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鲤城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本预案有直接领导和指挥作用。与其他县(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并列,当涉及跨县(市、区)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统一服从上级文件的指挥。
本预案下级预案为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响应预案,以及辖区内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所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辖区现有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有《鲤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及《鲤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部门应急响应预案有《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关系体系如图1.6-1所示:
图1.6-1 应急预案关系说明图
2、组织指挥体系
2.1环境应急指挥部
区政府成立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小组(以下简称“区应急处置指挥小组”),统一领导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鲤城区人民政府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鲤城区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副区长担任。注:如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临时担任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指挥。
成员单位包括: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鲤城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鲤城消防救援大队、区自然资源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交警鲤城大队、鲤城公安分局、人民武装部、国网泉州供电公司配电中心、电信、移动、联通通信运营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
2.1.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负责指挥鲤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副总指挥负责组织、协调鲤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鲤城区环境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为: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有关环境应急工作指示和要求;
(2)研究制定应对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负责指挥、组织、协调鲤城区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开展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4)及时向鲤城区人民政府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业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工作。
(6)完成上级及鲤城区人民政府下达的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2.1.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要同时按照本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预测、预警、报警、处置、终止、善后等环节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责制订本单位的环境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应急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需要其他部门增援时,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向有关部门发出增援指令。各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共享。
(1)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新闻宣传工作,宣传市民避险等知识,组织发布突发事件进展情况及政府处置情况,正面引导舆论。协调广播电视媒体,配合区政府办做好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
(2)区发改局:负责涉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将环境风险管理与应急物资储备及恢复重建工作列入本区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状态下所需应急物资或资金的保障工作。
(3)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应急响应需要,协调辖区应急物资生产工业企业按照要求生产应急物资;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指导督促工业企业落实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等相关制度;协调电力部门保障应急救援处置电力供应。
(4)鲤城公安分局:受理突发环境事件社会报警信息;负责组织协调火灾事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恐怖事件等引发的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事故现场的保护、治安维护工作,协助、会同相关单位组织群众疏散、撤离工作和周边道路交通管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和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参加因剧毒化学品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制定主要河流、水源保护区沿岸道路、桥梁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措施。
(5)区财政局:负责本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处置工作中的经费保障工作,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6)鲤城生态环境局:负责制订、完善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生态环境部门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监测、评估,协调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部门联动机制。将突发环境事件常规演练和预警的日常经费纳入生态环境部门预算,组织建立和管理环境保护应急队伍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组织环境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环境应急知识普及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陆域污染物)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7)市场监管局: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使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
(8)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医学救援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饮用水、公共场所的卫生监测检验和卫生学评价;负责组织患者的医疗救治,统计接受治疗的中毒(或受伤)人数和住院人数,报送人员救治信息;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人群健康状况调查和评价;与生态环境部门共同组织医疗污水、医疗废物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9)应急管理局: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与突发环境事件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相关单位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负责对全区灾情的信息通报工作及统筹全区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
(10)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农业资源及农业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评估,指导农业生态修复。负责督促指导无害化处理在突发环境事件中死亡的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捕获的其他动物尸体;协调配合泉州水文分局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水文等相关资料,负责协调应急水量调度,参与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11)交警鲤城大队: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事故现场周边道路交通管制;研究制定主要河流、水源保护区沿岸道路、桥梁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措施。
(12)鲤城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火灾扑救;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抢险和应急救援,配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参与制定实施抢险救援过程中防范次生污染的工作方案。
(13)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对地质灾害引起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监测和评价;参与土壤污染事件的调查,参与地下水的监测、评价工作;参与涉及森林资源、林地、湿地内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有关林业资源损害进行评估。
(14)区教育局:负责全区中、小学生的环境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在环境事件涉及学校和教育设施的情形下,负责指导受灾学校师生员工紧急避险和疏散工作,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
(15)区民政局:根据事件危害和受损程度,做好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的临时基本生活救助;配合做好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造成死亡的人员的遗体处置工作。
(16)城市管理局:负责协调和指导因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道路及其他市政设施的抢修、抢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参与内河水域污染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城市污水泵站管理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并协调实施;根据区环境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协调有关单位实施停水或供水措施,负责协调应急情况下城市饮用水的供给保障,配合市级为事发地区及受影响地区群众提供生活水源保障;负责燃气等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参与现场应急救援处置,负责指导临时避难场所建设。
(17)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重要商品(肉、蛋、菜等)市场调控、储备管理和应急商品调控。
(18)国网泉州供电公司配电中心:保障应急指挥救援正常用电。
(19)移动鲤城分公司、联通鲤城分公司、电信鲤城分公司:协调电信、移动、联通,保障突发环境事件期间通讯联络畅通,加强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20)事发地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建立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调查和监管,做好本辖区内的环境安全防范;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包括污染区域内群众的隔离、转移、安置和救济等;负责做好现场抢救人员、指挥部及其各工作小组人员必需的食宿等日常生活保障工作;配合实施突发环境事件的善后处置和生态修复工程。
(21)人民武装部:参与环境应急联训联演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处置。
(22)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受监建设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督促建设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单位认真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各项措施。
2.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
鲤城区环境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环境应急办),挂靠在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由鲤城区政府综合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主要由各相关职能单位相关负责人及其联络人组成。办公室设在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污染管理股,应急值班室设在鲤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值班室(值班电话:0595-22355763)。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有关环境应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2)负责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工作;
(3)组织编制、演练、评估、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协助政府做好恢复重建等善后工作;
(4)负责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向区政府及环境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5)负责与国家、省、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
(6)配合有关部门承担本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工作;
(7)加强与毗邻区(县)的联系,建立健全应急工作协作机制;
(8)组织建立和管理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平台和专家库;
(9)办理和督促落实区环境应急指挥部的决定事项。
2.3现场应急组织机构
2.3.1 现场应急指挥部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由鲤城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现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方案和措施。
(2)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环境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4)开展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划定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7)及时向鲤城区人民政府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2.3.2 现场工作组
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监测组、应急处置组、医疗救治组、警戒与治安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专家组、事件调查组、善后处置组。各工作组组长由第一牵头单位负责人担任或现场应急指挥部指令专人担任,各工作组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1)应急监测组
由鲤城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事发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组建应急监测队伍,负责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及时掌握污染现状和发展趋势,预测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提出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2)应急处置组
由鲤城生态环境局牵头,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交警鲤城大队、鲤城消防救援大队、人民武装部、事发地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不同情况下的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依托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企业骨干力量、重点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基地等组建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救援队伍,划定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协调部队、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急处置,调配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疏散、转移受影响群众和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受污染的环境和人员、动植物等进行洗消和无害化处理,清理事故现场。
表2-1 应急处置组成员单元主要职责一览表
序号 |
应急处置组任务 |
主要责任单位 |
1 |
负责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 |
鲤城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事发地街道办事处 |
2 |
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 |
鲤城生态环境局牵头、应急管理局、交警鲤城大队、事发地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 |
3 |
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 |
鲤城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城市管理局、鲤城消防救援大队、人民武装部 |
(3)医疗救治组
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鲤城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事发地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120急救中心等相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现场伤员的急救、洗消和转运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负责应急药品药械供应,统计死亡、中毒(或受伤)人数和住院治疗人数;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
表2-2 医疗救治组成员单元主要职责一览表
序号 |
医疗救治组任务 |
主要责任单位 |
1 |
负责组织现场伤员的急救、洗消和转运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
区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鲤城公安分局、事发地街道办事处、120急救中心 |
2 |
负责应急药品药械供应,统计死亡、中毒(或受伤)人数和住院治疗人数 |
区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鲤城公安分局 |
3 |
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鲤城公安分局 |
(4)警戒与治安组
由鲤城公安分局牵头,交警鲤城大队、事发地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按照鲤城区环境应急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划定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设置警示标识;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包括责任人控制、道路控制,保证事故现场安全和救援秩序;进行事故伤亡人员和失踪人员登记,对涉及刑事案件的事故单位必要的人或物监督监控;对事发地疏散区内的人员进行疏散、转移;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和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的治安管控;加强现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做好事件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表2-3 警戒治安组成员单元主要职责一览表
序号 |
警戒治安组任务 |
主要责任单位 |
1 |
按照鲤城区环境应急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划定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设置警示标识 |
鲤城公安分局、交警鲤城大队 |
2 |
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包括责任人控制、道路控制,保证事故现场安全和救援秩序;进行事故伤亡人员和失踪人员登记,对涉及刑事案件的事故单位必要的人或物监督监控; |
鲤城公安分局、交警鲤城大队、事发地街道办事处 |
3 |
对事发地疏散区内的人员进行疏散、转移;加强转移人员安置 |
鲤城公安分局 |
(5)后勤保障组
由应急管理局牵头,鲤城公安分局、城市管理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鲤城生态环境局、交警鲤城大队、鲤城消防救援大队、移动鲤城分公司、联通鲤城分公司、电信鲤城分公司、事发地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调度各种通信资源,保障应急通信指挥畅通。
表2-4 后勤保障组成员单元主要职责一览表
序号 |
后勤保障组任务 |
主要责任单位 |
1 |
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 |
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局 |
2 |
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 |
鲤城公安分局、交警鲤城大队、鲤城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事发地街道办事处 |
3 |
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调度各种通信资源,保障应急通信指挥畅通 |
移动鲤城分公司、联通鲤城分公司、电信鲤城分公司 |
(6)新闻宣传组
由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牵头,鲤城生态环境局、鲤城公安分局、移动鲤城分公司、联通鲤城分公司、电信鲤城分公司、事发地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及时准确发布事件信息,通报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地区和人员,加强舆情分析,有效引导舆论;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权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关知识普及;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表2-5 新闻宣传组成员单元主要职责一览表
序号 |
新闻宣传组任务 |
主要责任单位 |
1 |
及时准确发布事件信息,通报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地区和人员,加强舆情分析,有效引导舆论;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 |
区委宣传部、鲤城生态环境局、鲤城公安分局、事发地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 |
2 |
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权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关知识普及;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
鲤城公安分局、移动鲤城分公司、联通鲤城分公司、电信鲤城分公司、事发地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 |
(7)专家组
区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环境监测、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评估、防化、气象、生物、水利水文、卫生防疫、损害索赔等专家参加。
主要职责:明确环境污染事故性质和类别;分析环境污染事故的发展趋势,及其对人群健康或环境的影响;确定环境污染事故的级别;研究、评估污染处置、人员撤离等工作方案;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的建议、应急处置措施和环境安全建议;对生态修复和恢复重建等提出建议;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总结评估。
(8)事件调查组
事件调查组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具体情况,由鲤城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指定相关职能部门牵头,鲤城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事发地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损害调查,评估、核实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对应急处置过程、有关人员的责任、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分析。
(9)善后处置组
由事发地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民政局、鲤城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事后环境监测和后续污染物防控、无害化处置等,加强事发地环境监测和污染物防控、处置,开展生态修复、赔偿和恢复重建工作。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监测和风险研判
各街道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区内环境及污染源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的日常环境监测、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并加强对辖区内(外)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进行排查,做好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
鲤城区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鲤城公安分局、住建局、农水局、卫健局、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要及时排查有关风险隐患,向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通报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已经签订了相关应急联动协议的部门,按照应急联动机制的安排开展监测和风险分析。
鲤城区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备。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红色(Ⅰ级)预警条件:情况为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特别重大危害的。
橙色(Ⅱ级)预警条件:情况为紧急,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重大危害的。
黄色(Ⅲ级)预警条件: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较大危害的。
蓝色(Ⅳ级)预警条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或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公共危害的。
3.2.2 预警信息处理
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通过鲤城区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媒体和公众等多渠道收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当其他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环境污染时,鲤城区有关部门和企业应开展对环境污染信息的收集、预判、风险评估工作,并及时向鲤城生态环境局报告。
(1)企事业单位排污或潜在可能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预警信息监控由鲤城生态环境局负责;
(2)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预警信息监控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
(3)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预警信息监控由交警鲤城大队负责;
(4)由调引水或水质性缺水引发饮用水源地突发水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预警信息监控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鲤城生态环境局和应急管理局负责;
(5)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预警信息监控由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市政管网破损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预警信息监控由城市管理局负责;
(7)大面积焚烧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预警信息监控由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3.2.3 预警信息发布
鲤城生态环境局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区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提供预警信息通告,通过以下渠道或方式发布区级预警信息或转发市级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地区:
(1)通过区委宣传部联系各相关主要媒体发布信息;
(2)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zlc.gov.cn/);
(3)鲤城区广播电视台;
(4)手机短信、电子公开显示屏等其他方式。
预警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止时间、影响估计、警示事项、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公告发布后,需要变更预警内容的应当及时发布变更公告。
3.2.4 预警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后,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护措施。
(3)应急准备。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加强对重点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2.5 预警级别的调整和预警解除
鲤城区政府办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当事件有扩大或严重趋势时,应提升预警级别,当事件有减小或趋于缓和时,应降低预警级别;有事实证明或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预警相关措施。
3.3 信息报告与通报
3.3.1 信息报告
鲤城区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事发地街道办事处、鲤城生态环境局和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因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水源地水质变化、藻类爆发、自然灾害、治安等其他因素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区应急办。区应急办通过互联网信息监测、环境污染举报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
事发地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在事发后或接报第一时间内,应快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查明引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源,确定污染的基本情况,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并将情况立即报告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电话:0595-22355666,区环境应急值班室,电话:0595-22355763。
3.3.2信息报告时限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突发事件信息速报机制的通知》(闽政办〔2013〕80号)、《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速报机制的通知》(闽环保应急〔2013〕32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泉委办发明电〔2021〕28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突职责和信息报送的通知》(泉委办发明电〔2022〕13号),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根据《泉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
对初步认定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区环境应急办应当及时报告环境应急指挥部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并通报区其他相关部门;区人民政府应当在2.5小时内报泉州市人民政府。
对初步认定为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区环境应急办应当在事发后或接报后10分钟内向环境应急指挥部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速报,环境应急指挥部应提请区政府在事发后或接报后15分钟内报告泉州市人民政府。
对初步认定为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区人民政府在做好信息速报的同时,应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书面续报、终报工作,书面续报必须在事发后2小时内上报泉州市人民政府。对个别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在发生后2小时内向上报的重特大突发事件,应上报说明具体原因。同时,现场指挥部应设立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对信息进行收集、汇总、报告,保持与上级政府的密切联络。
对于事件本身比较重要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期,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区环境应急办要立即向市环境应急办、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和速报机制及时上报:
(1)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
(2)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
(3)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
(4)区政府或鲤城生态环境局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要求,依据《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规定执行。
3.3.3 部门间的信息通报
因生产安全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事发地街道办事处、鲤城公安分局、交警鲤城大队、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接报后应当及时通报鲤城生态环境局。其他单位在大气、水体、土壤监测过程中获得环境污染事件信息的,应当向鲤城生态环境局通报。鲤城生态环境局通过互联网信息监测、环境污染举报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
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在应对非环境污染类突发公共事件时,应当在抢险、救援、处置过程中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减少突发事件对环境造成危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及时向鲤城生态环境局通报相关信息。
3.3.4 跨区域的信息通报
鲤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县(市、区)的,鲤城区人民政府或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应当及时通报相邻县(市、区)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鲤城区人民政府接到相邻县(市、区)通报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调查了解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3.3.5 信息报告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1)初报:发现事件后按规定时间上报,可采用电话或短信等形式口头上报。
初报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信息来源、污染源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和数量、人员受害情况、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2)续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3)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4、应急响应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处置”原则,由鲤城区人民政府协调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1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4.1.1Ⅰ、Ⅱ、Ⅲ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事件信息。同时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分别启动本预案Ⅰ级、Ⅱ级、Ⅲ级应急响应,区人民政府应按规定时限向泉州市政府报告事件信息。环境应急指挥部开展先期处置应对工作,主要包括:
(1)组织鲤城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鲤城区人民政府相关领导、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立即赴事发现场组织、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3)组织协调相关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开展应急处置、应急监测、原因调查等工作;
(4)根据需要报请鲤城区人民政府请求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事项支持;
(5)视情向相关地区通报情况;
(6)配合上级环境应急指挥部或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7)配合上级部门调查组开展事件原因调查及污染损害评估工作;
(8)配合上级部门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9)突发环境事件周边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应处于应急准备状态,防止突发环境事件蔓延至本辖区,并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10)服从泉州市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紧急调度,随时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1.2 Ⅳ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向区人民政府报告事件信息。同时由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负责应对工作。区环境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鲤城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鲤城区人民政府相关领导、鲤城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立即赴事发现场指导督促事发地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开展应急处置、应急监测、原因调查等工作;
(3)根据需要派出相关工作组赴事故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4)组织协调相关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为应急处置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5)根据需要报鲤城区人民政府请求泉州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事项支持;
(6)视情向相关地区通报情况;
(7)组织开展事件原因调查及污染损害评估工作;
(8)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9)配合泉州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或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响应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启动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规定向区环境应急指挥部、鲤城生态环境局和有关部门报告,并随时报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一旦事态超出或可能超出本单位应急能力时,及时向区环境应急指挥部请求启动本预案;事件发生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散;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影响的单位和居民;要及时、主动提供与应急救援相关的基础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支持;负有监管责任的有关部门要提供事件发生前有关监管监察资料,供实施和调整应急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并启动本预案后,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指挥部下达的指令立即采取措施,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于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区政府负责组织并指挥辖区各方面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对于超出区政府应对能力的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在组织进行先期处置的同时,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向泉州市政府提请启动相应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2.2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规定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依法及时公布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决定、命令;
(2)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协调受威胁的地区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通讯等方式告知单位和公民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7)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受到威胁的人员的疏散和撤离的时间和方式;
(8)按照本预案规定及时报告信息。
4.2.3现场污染处置
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当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时,由鲤城生态环境局组织对污染来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
区应急处置指挥小组应组织各相关部门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鲤城区辖区内典型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详见附件10。
4.2.4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确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条件。
4.2.5医学救援
医疗救治组迅速组织当地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学救援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
4.2.6环境应急监测
应急监测组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决策提供技术支持。主要职责为:
(1)加强大气、水体、土壤、受污染水域水产品等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事发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监测的布点和频次,必要时请求市生态环境局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及时准确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2)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的气象和地域特点,对污染因子进行识别,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确定相关断面和布设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初期,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结合现场实际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监测,并随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
(3)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及污染物的变化情况及对人群和生态系统的影响情况等,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依据。
4.2.7市场监管和调控
后勤保障组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区域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集体中毒等。
4.2.8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各种谣言引发社会不稳。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通过鲤城区主要新闻媒体和有关政府网站发布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新闻宣传组负责指导协调发布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 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
涉及军队的新闻信息,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后发布。
4.2.9维护社会稳定
警戒与治安组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4.3应急终止
4.3.1应急终止条件
当突发环境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后,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应当终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影响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可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4.3.2应急终止程序
(1)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论证调查,确认突发环境事件已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向区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终止申请;
(2)接到区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应急终止通知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应急终止的信息;
(3)对现场污染进行洗消转移处理,对应急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补充损耗的应急物资,恢复企业设备或设施的正常运转,进行撤点、撤离和交接程序,逐步恢复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
5、后期处置
应急终止后,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依据本预案部署的相应职责,开展后期处置工作。
5.1跟踪监测
对污染现场的残留污染物进行收集、清除,防止造成进一步的污染。同时,应急监测组需要对事发现场的水、大气、土壤等环境因子进行跟踪监测,预测污染物在环境因子中的浓度变化趋势,为控制和消除污染提供依据。对于造成生态破坏的环境污染事故,应在事故处理后进行生态监测。
5.2损害评估和生态修复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要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包括人员伤亡、财产及物资损失以及群众心理因素损害情况,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
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工作按照《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损害评估工作暂行办法》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中的相关规定进行。
应当视生态破坏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生态修复和重建措施。
5.3事件调查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的原则,及时、准确查明事件原因,确认事件性质,认定事件责任,总结事件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以及处理意见。
(1)事件调查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鲤城生态环境局牵头,可会同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泉州市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福建省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根据事件具体情况,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下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下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也可以对部分重大、敏感事件,请求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事故调查应按明确的条例规定划分,安全生产事故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调查处理,质量事故则由多个相关部门及专家联合调查处理。
(2)调查方式
调查组进行调查前,需制定调查方案。调查组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当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进行勘查,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收集证据材料,查明相关事实:
①通过取样监测、拍照、录像,询问突发环境事件受害方,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等方法记录现场情况,提取相关证据材料;
②进入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突发环境事件涉及的相关单位或者工作场所,调取和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数据、记录等;
③根据调查工作需要,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知情人员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调查组通过对现场勘查、检查、询问等方式收集证据,并制作案卷,鲤城生态环境局应按照区人民政府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并将其报告或者结论作为编写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报告的重要依据。
(3)相关单位义务
①涉事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调查期间应当依法配合调查工作,接受调查组的询问,并如实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数据、记录等。
②调查组:调查组在事件调查处理过程中应当遵守纪律,保守秘密。
(4)调查内容
对事发单位的调查,调查组应当查明下列情况:
①建立环境应急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职责的情况;
②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建设及运行的情况;
③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及时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情况;
④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报备、演练、修订、培训情况;
⑤事发后的信息报告或通报情况;
⑥事发后,启动环境应急预案,并采取控制或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的情况;
⑦事发后,服从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并按要求采取预防、处置措施的情况;
⑧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其他突发事件发生后,采取预防次生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情况;
⑨事发后,是否存在伪造、隐瞒、故意破坏事发现场,或者销毁相关证据阻碍调查的情况。
除此之外,调查组还应查明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是否有违反《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的违法违纪行为。
5.4善后处置
区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善后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2)对启用或者征用的安置场所、应急物资的所有人给予适当补偿。
(3)组织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进行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清理工作,使事发现场恢复到相对稳定、安全的基本状态,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必要时由专业技术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对潜在的隐患进行监测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所需救济经费由区财政安排,区财政局可根据情况给予补助,必要时申请福建省财政、泉州市财政补助。同时,积极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济救助,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逐步加大社会救助的比重。
(5)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保险机构在第一时间对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根据保险条例进行理赔。
5.5评价与总结
区政府组织专家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形成报告。
5.5.1评价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
(1)事件概况、发生原因、性质、等级、影响、责任、造成的损失;
(2)应对工作及其效果;
(3)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4)其他事项。
5.5.2总结
总结内容主要包括:
(1)突发环境事件的基本情况。汇总已经突发的环境事件总体情况,并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分类,分别统计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情况,包括各类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数额、与往年比较的情况等。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还必须分别报告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类型、性质,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影响范围,以及处置措施与结果等。
(2)应急响应工作评估。围绕已经发生各类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对信息报送、指挥决策、预防预警、响应处置、抢险救援、应急保障、恢复重建、责任调查处理、遗留问题处理以及信息发布、部门联动等应急响应各环节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对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主要做法、特点和规律等进行总结;
(3)典型案例分析。在已经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中,选择典型案例,对应急响应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分析与评估,以利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完善预案,改进工作。
(4)存在问题分析。在全面评估、个案分析的基础上,查找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和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的意见和建议。
鲤城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事发地街道办事处、高新区要认真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对本部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进行改进修正。
鲤城生态环境局负责编制启动本预案的突发环境事件总结报告,并向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区人民政府报告,根据突发环境处置过程遇到的问题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
6、应急保障
6.1人力资源保障
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部门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及风险企业要加强环境应急队伍的建设,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水平和能力;依托环境应急监测队伍、公安消防队伍、企业应急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组建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组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综合性救援队伍,重点建设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和饮用水水源地应急快速监测和救援队伍,保证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应急抢救、排险、消毒、监测、污染防控等现场处置工作。
6.2资金保障
区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及财政部门应保障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救助防护装备、应急监测装备和日常运转经费、突发事件处理经费支出。将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发布、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捐助资金纳入各级财政专户管理,统一安排使用。
6.3物资储备与装备保障
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应急队伍要根据本预案要求,建立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物资储备,必要时可借调企事业单位及工业园区救援物资,增加必要的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和物资的储备,维护、保养好应急仪器和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参加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时救助人员自身安全,及时有效地防止环境污染和扩散。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的能力。
6.4基本生活保障
区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环境事件应急车辆征用及群众应急生活保障机制,保证发生环境事件时能有效疏散转移群众,事发地群众有干净饮用水及无污染食品供应,确保群众正常有序的基本生活。
6.5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健康局应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资源动态数据库,明确应急医疗救治队和医疗中心的分布及其能力、专业特长等基本情况;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制定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方案。
6.6交通运输保障
城市管理局要制定交通运输工具调用方案,调动专业和社会资源参与运输保障,最大限度满足应急救援交通运输保障,并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规划应急交通管制线路,确保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交通安全通畅。
6.7通信保障
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应急指挥部、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电信运营各单位要将环境应急相关专业部门列入重要通信用户,保障应急通信。
6.8技术保障
区人民政府应大力支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建立科学的环境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污染评估的智能化和数字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加强应急专家信息库的建设,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提供技术支撑,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与演练
7.1.1宣传
区委宣传部深入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宣传教育,做好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解读、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防护知识的普及,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综合素质,提高社区、农村、企业等基层单位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7.1.2培训
区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对环境应急管理人员、专业队伍等应急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制定人员培训计划,每年至少开展1次突发环境事件管理人员、应急处置人员的培训,提高环境应急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对企业环境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对环境应急工作培训。
7.1.3应急演练
(1)演练目的:通过演练培训应急队伍,检验快速反应能力,落实岗位责任,增强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熟悉应急工作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明确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并根据演练取得的经验成果和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2)演练内容及频次:
区环境应急办定期(至少每年一次)选择重点污染源地区、环境敏感区,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环境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做好跨部门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增强实战能力。
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组织本区域单位和公众开展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演练,周期至少每年一次,形式应为全面演练,包括企业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社区居民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演练等。
7.1.4应急能力评价
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本系统的应急机构设置、队伍建设、人员培训、预案演练、应急制度和程序、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等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考核和评价环境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保障环境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并实现持续改进。
7.2监督考核工作机制
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及职能部门负责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中规定的职责。
对各级环境应急机构的设置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执行情况、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队伍的建设和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等,应建立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同时,应建立对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等的审计监督制度。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7.3.1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防止或挽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3.2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贪污、挪用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6)阻碍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有其他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①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
②未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
③未做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危害扩大的;
④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环境应急:是指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应急监测:是指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应急演练: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练、综合演练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练。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管理
本预案实施后,鲤城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由区环境应急办根据实际情况,负责预案的修订和更新。预案修订条件如下:
(1)预案修订时间原则上为3年1次,区环境应急组织机构成员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动态更新时间为1年1次;
(2)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3)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8.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9年12月24日印发的《鲤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版本号LCQTF-2019-002)同时废止。
第二部分
鲤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专项处置预案
发布单位: 鲤城区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 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
实施日期: 2023年9月1日
水环境污染事故专项处置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险性分析
1.1事故类型
(1)鲤城区内企业污水处理站故障或污水管网破损导致废水事故性排放;
(2)鲤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故障导致废水事故性排放;
(3)鲤城区内发生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泄漏等事故,泄漏物以及消防废水等次生污染物经过道路雨水管网排入周边水体;
(4)跨越水体的道路上发生运输车辆泄漏等事故,涉及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的,其产生的泄漏物以及消防废水流入周边水体;
1.2危险性分析
(1)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出现事故排放,造成区内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超标、或水量异常增大,污水无法达标排放,从而污染周边水体;
(2)污水输送管道破裂导致污水处理厂废水进水量大幅减少,引起生化系统微生物死亡,在通水恢复后,微生物无法及时恢复,导致污水处理厂在一定时间内无法达到设计处理效率,从而造成污水超标排放;
(3)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超标将对事故区域的水体造成污染影响;
(4)若发生事故企业未能及时控制事故废水,跨越水体的道路上发生运输车辆泄漏等事故,或者处理鲤城区内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泄漏事故产生的冲洗废水未及时控制住,事故废水外排将会对周边水体产生不利影响;
2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及职责参照《环境事件应急综合预案》中“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中的要求执行。水环境污染事故专项处置中,涉及的重点部门、工作组的相应职责进一步细化。
2.1污染处置组
(1)鲤城生态环境局:负责紧急状态下现场污染物消除、围堵和削减等各项工作;负责泄露污染物的收集、转运和异地处置;根据事故变化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以便统筹调度各方面人员、应急物资,加强处置工作。
(2)应急管理局: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
(3)鲤城公安分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事故现场的保护、治安维护工作,协助、会同相关单位组织群众疏散、撤离工作和周边道路交通管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和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参加因剧毒化学品造成水体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跨越水体责任道路桥梁的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处置交通事故导致的水环境污染事故,并在事故发生后,协助其他相关部门,确保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快速通行,负责道路管养。
(5)区农业农村局和水利局:
①配合处置因农业面源导致的水环境污染事故。对于综合功能的水体,在事故影响状态下,停止农灌水取用;
②参与水环境污染事故专项的应急处置、调查、监测和评价工作,协助做好水环境污染事故专项的善后处理工作;
③负责实施或协调应急水量调度,负责组织制订受污染水体疏导或截流方案。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的水厂应对工作,监督水利水务公司执行水厂停止取水、启动深度处理设施和切换备用水源制定应急供水保障方案等应急工作安排,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6)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辖区污水处理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7)事发街道和高新区管委会:事发街道和高新区管委会在环境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事故的前期处置工作。配合环境应急指挥部制定与实施救援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协调与调动应急资源,维护现场秩序,疏散转移可能受影响人员。
2.2应急监测组
鲤城生态环境局: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对事故状态下的水体进行监测;在污染源下、上游分别设置断面进行监测,提供监测数据为应急处置提供依据与保障。当应急监测任务超出本组的应急监测能力范围时,由应急指挥部向上级申请应急监测支援。
其余各部门、工作组的职责依据“2.1.2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履行。
3预防与预警
3.1预防
(1)鲤城区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厂区内按清污分流及污污分流的原则建立排水系统,包括生产废水排水系统、生活污水排水系统及雨水排水系统。
(2)各企业内部按环评批复要求设置事故应急池,用于收集事故排污、收集火灾爆炸事故的消防水,应急事故池容积应同时兼顾考虑厂区的一次消防用水最大量、事故排污的水量、一次暴雨量;罐区按要求设置防火堤,消防水若溢出防火堤,进入各企业建设的事故应急池。
(3)各企业的废水出口、雨水排口须设置应急切断设施,当发生火灾事故、事故排污的情况,应立即切断排口,防止带有危害物质的污水进入水体;重点企业污水总排口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6)组织、开展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和救援能力评估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鲤城生态环境局加强水体日常监测管理工作,及时上报及通报水体水质异常信息。进行应急监测及水体污染物削减相关设备和样品购置、日常维护及管理。
(8)交通运输局研究制定水体沿岸道路、桥梁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措施。
(9)农水局对暴雨期间入河农灌尾水排放行为进行管理,防范农业面源导致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3.2预警
事故企业应急指挥办公室接到水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后,根据污染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在工业园区的企业上报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外的企业上报所在地街道,再由工业园区或各街道上报区应急指挥办公室,判定预警分级并进行预警信息的发布,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部。
通过日常监管渠道首次发现水环境风险源、水质异常信息或通过群众举报、责任单位报告获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部门(属地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部门),第一时间核实信息真实性,进一步收集信息,研判水质变化趋势,根据预案情景和部门职责,及时通报当地人民政府、鲤城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
预警分级及发布参照鲤城区《环境事件应急综合预案》中“3.2预警”执行。
预警内容:发生的时间、地点、预估的物料或废水泄漏量、已采取的措施、请求支援的项目等内容,让相关部门人员作好应急准备。
预警发布方式:通过媒体、政府网站、手机短信、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发布。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发现人员/接警人员上报企业应急办公室、企业应急办公室上报鲤城区应急办公室(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鲤城区应急办公室接到报警后确认事故情况,鲤城区应急指挥部研判后指派各应急小组前往事故现场救援。若事态无法在鲤城区本级政府控制,第一时间上报泉州市应急指挥部,泉州市应急指挥部政府部门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指挥权上交至泉州市应急总指挥。信息报告的时限按照“3.3信息报告与通报”执行。各应急小组听从政府总指挥调配。
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
(3)人员伤亡情况及撤离情况;
(4)造成的污染情况;
(5)交通管制情况;
(6)现场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7)应急人员到位情况;
(8)事件概况和处理情况;
(9)救援请求情况等;
(10)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
4.2响应分级
根据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影响程度,参照鲤城区《环境事件应急综合预案》中“4.1分级响应”,将水环境污染事故分为四级:
(1)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区人民政府决定分别启动本预案Ⅰ级、Ⅱ级,区人民政府应按规定时限向泉州市政府报告事件信息;
(2)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区人民政府决定分别启动本预案Ⅲ级应急响应,区人民政府应按规定时限向泉州市政府报告事件信息;
(3)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启动IV级应急响应,鲤城区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
当水环境污染事故涉及饮用水水源地时,按照相应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响应。
5应急处置
5.1事态研判
现场应急指挥部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现场应急工作组成员及名单,指派应急监测组、应急保障组进行事态研判,必要时申请应急专家组介入参与研判。事态研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事故点下游水体水利设施工程情况;
(2)判断进入水体的污染物种类及数量:
(3)事故点下游水系分布及闸门设置情况;
(4)下游是否有饮用水源地以及距离水源地取水口的距离、可能对水源地造成的危害。
5.2现场处置
根据事态研判的初步结果,制定应急响应方案、开展应急处置。各应急工作组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5.2.1污染处置组
当污染源来源不明时,由首先污染处置组时承担溯源分析主要工作,该项工作由鲤城生态环境局牵头,相关主管部门配合,根据不同污染物类型,有针对性的开展溯源工作。
当明确污染源来源时,根据不同的污染源类型进一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具体如下:
(1)固定源突发环境事件
非正常排污或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的固定源污染事件应尽快查找污染源或泄漏源。当已查找到污染源或泄漏源后,立即通知事发单位(或泄漏源所属单位)启动其应急工程设施(截止阀门、导流沟、事故应急池等),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拦截泄漏源。根据现场情况:对于落水物进行打捞;对于地面泄漏源,首先采用止漏法(用物品堵住泄漏口)、吸附法(沙土、活性炭等惰性吸附材料覆盖泄漏物)控制泄漏源,控制泄漏源后可采取沙袋设置临时围堰堵截或挖掘沟槽收容泄漏物。
(2)流动源突发环境事件
①当事故道路有设置导流槽、应急池时,应立即启动导流槽、应急池。
②根据现场情况:对于落水物进行打捞;泄漏至桥面的泄漏物,首先采用止漏法(用物品堵住泄漏口)、吸附法(沙土、活性炭等惰性物体覆盖泄漏物)控制泄漏源,控制泄漏源后可采取沙袋设置临时围堰堵截。
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详见下表:
水专项-表1水环境突发污染事故主要应急处置措施
污染事故类型 |
建议处置措施 |
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 |
疏散人员、实行交通管制,划定警戒范围;明确有毒物料;打捞落水物,并根据污染物特征采取措施封堵道路车辆(储罐)泄漏点;建立围堰和临时事故池,对泄漏的物料进行收集;对泄漏物料和事故废水进行处置。 |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 |
封堵污染源;对事故废水拦截、导流;对进入环境通道中的有害物料覆盖、中和消减处理;对进入水源地的物料进行处置(打捞、添加中和药剂等);对受污水体进行处置。 |
河流两岸生活污水 |
利用砂石等建立临时围堰,对生活污水进行截流,避免其继续流入水体;增加对水体的监测频率和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用水泵将生活污水收集至槽车,运输至周边污水处理厂处理。 |
加油站服务区油品泄露 |
关闭泄漏点;划定警戒区域;通过建立临时围堰或事故池对泄漏油品进行拦截;处理处置收集的泄漏油品。 |
成品油管道地下输油管线破裂 |
依照相关的成品油管道污染风险防控专项备案执行。主要包括:关闭泄漏点上下游截断阀;必要时停止供水,划分警戒区域;在泄漏点上下游水域布置围油栏,防止油品进一步扩散;挖掘事故抽水井,抽取油污和受污染地下水;处理处置收集的泄漏油品和污水。 |
生活污水 |
利用砂石等建立临时围堰,对生活污水进行截流,避免其继续流入水体;增加对水体水质的监测频率和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用水泵将生活污水收集至槽车,运输至周边污水处理厂处理。 |
5.2.2应急监测组
鲤城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水环境污染事故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现场处置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应急监测方案。
(1)事件处置初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监测方案、设置监测点位(断面)、确定监测频次、组织开展监测、形成监测报告,第一时间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报告监测结果和污染浓度变化态势图,并安排人员对突发环境事件监测情况进行全过程记录。
(2)事件处置中期,应根据事态发展,如上游来水量、应急处置措施效果等情况,适时调整监测点位(断面)和监测频次。
(3)事件处置末期,应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命令,停止应急监测,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提交应急监测总结报告。
(4)应急监测方法及注意事项参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21)》执行,由鲤城生态环境局统一安排应急监测实施人员,必要时申请上一级协助。
5.2.3医疗救援组
在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中出现人员中毒、伤亡等情况时,卫生健康局应组织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做好人员救治工作,并做好信息收集统计工作以便及时上报。救护人员应处于泄露源的上风侧,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
市场监督管理局应负责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使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
5.2.4应急保障组
(1)供水安全保障
①应急监测信息应及时向各自来水厂通报,自来水厂接到通知后,应根据自身情况采取应对措施,确保供水安全。对技术可控制的水体污染实行二级或三级强化处理手段,对供水管网进行消毒处理。
②若污染的水源经水厂处理可达到国家水质标准,供水公司应启动取水、供水应急预案,加大处理力度和水质检测频率,降低污染物浓度和影响程度。如加入洗消剂、提高一、二次加氯量,用活性炭处理过高有机污染物、强化混凝、过滤工艺等措施,确保出厂水质达标。
③应密切注意水源水质的变化,视水质状况减少或直至停止取用该水源水。应急监测或事态研判过程中,发现或判定污染物已扩散至饮用水水源地,现场应急指挥部制定的处置方案中要求停止取水,应启用备用水源,且立即启动该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要求处置。
(2)应急物资保障
应急物资调集由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由鲤城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物资储备单位负责人协调物资的运输及日常维护,保障应急物资的正常使用。应急物资清单详见附件6。
(3)经费保障
根据应急需要,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财政局审核再呈鲤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4)通信保障
各部门保持值班电话24h有人接听,并在节假日安排人员值守。要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系统的作用,确保应急时能够统一调动有关人员,确保物资迅速到位。
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确保信息沟通顺畅。
5.2.5新闻宣传组
(1)现场应急指挥部在突发水环境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拟定新闻(信息)发布通稿,由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负责对外发布事件信息,可通过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联系各相关主要媒体发布信息(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方式)。第一时间主动发声,以通俗语言说清环境影响情况,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权威信息,避免不实信息传播。
(2)涉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5·24”要求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信息)发布会。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对媒体、公众提出的问题或质疑,指导督促涉事部门及时调查核实并指导公布情况。
(3)信息发布包括以下内容: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和地址;
②事件发生时间或预期持续时间;
③事件类型(分为固定源、流动源、非点源等突发环境事件)、起因和性质;
④事件影响的当前状况和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
⑤提请公众应注意的防范措施,紧急情况的热线电话及其他必要信息。
同时,及时有序开展新闻报道。根据事件处置进展,针对公众和媒体的关注重点,及时推出专题报道,展示事件应对各方面工作。可通过专家采访或邀请媒体记者现场查看等方式,解答公众疑问,体现应对工作的科学性。
其他部门协助鉴别相关信息真实准确性,整理事件进展情况等。
5.2.6社会维稳组
鲤城公安分局及事发地派出所应及时做好人员疏散、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等工作,维护公共秩序,设置现场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进行事故伤亡人员和失踪人员登记,对事故单位必要的人或物监督监控;对事发地疏散区内的人员进行疏散、转移;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和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鲤城公安分局可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2.7调查评估组
(1)根据不同事件类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核定细则》。
(2)收集应急处置过程资料。包括应急监测、信息报告、应对处置、经济损失等方面资料。根据不同事件类型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规定的须查明内容,梳理拟向地方调取的资料清单。
(3)根据调查需要,可采取监测、拍照、录像、询问谈话、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的方式,评估、核实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对重大、特别重大环境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对应急处置过程、有关人员的责任、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分析。
6应急保障
详见《环境事件应急综合预案》:“6应急保障”,此处不再赘述。
大气环境污染事故专项处置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险性分析
1.1事故类型
(1)鲤城区企业生产、运输、储存及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有毒有害气体泄露而引发的大气环境污染事件;
(2)鲤城区区域发生挥发性化学品泄露引发的大气污染事件;
(3)鲤城区区域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引发的大气污染物超标事件;
(4)鲤城区区域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引发的大气污染事件。
1.2危险性分析
鲤城区内个企业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入大气环境,对周边人群造成毒害、对环境空气造成污染。
2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及职责参照《环境事件应急综合预案》中“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中的要求执行。水环境污染事故专项处置中,涉及的重点部门、工作组的相应职责进一步细化。
2.1污染处置组
(1)鲤城生态环境局:负责紧急状态下现场污染物消除和削减等各项工作;根据事故变化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以便统筹调度各方面人员、应急物资,加强处置工作。
(2)应急管理局: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
(3)鲤城公安分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事故现场的保护、治安维护工作,协助、会同相关单位组织群众疏散、撤离工作和周边道路交通管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和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
(4)交警鲤城大队:并在事故发生后,协助其他相关部门,确保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快速通行,负责道路管养。
(5)事发街道和高新区管委会:事发街道和高新区管委会在环境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事故的前期处置工作。配合环境应急指挥部制定与实施救援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协调与调动应急资源,维护现场秩序,疏散转移可能受影响人员。
2.2应急监测组
鲤城生态环境局:牵头单位,负责指导事故企业监测人员或协助专业监测人员对周边空气开展监测与扩散规律分析;根据污染物泄漏量、各点位污染物监测浓度值、扩散范围,当地气温、风向、风力和影响扩散的地形条件,预测预报污染态势,以便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当应急监测任务超出本组的应急监测能力范围时,由应急指挥部向上级申请应急监测支援。
其余各部门、工作组的职责依据“2.1.2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履行。
3预防与预警
3.1预防
(1)鲤城生态环境局加强对鲤城区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巡查,检查工业园区、企业设备设施的有效性。
(2)鲤城生态环境局设置常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为大气环境提供监测数据信息,在发现有可能产生大气环境污染事故时,及时上报,提供监测、预测、预报数据信息。
(3)鲤城区各相关企业在废气产生的装置处设置废气处理设施,集中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4)鲤城区各相关企业制定了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各岗位的职责,从管理上加强对危险源的监督管理。
(5)企业对各装置、系统的运行严格按照工艺操作参数执行,对相关设施定期检测、维护和检修,对日常运行中发现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3.2预警
事故企业应急指挥办公室接到大气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后,根据污染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在工业园区的企业上报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外的企业上报所在地街道,再由工业园区或各街道上报区应急指挥办公室,判定预警分级并进行预警信息的发布,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部。预警分级及发布参照《环境事件应急综合预案》中的“3预防与预警”执行。
预警内容:发生的时间、地点、预估的物料或废水泄漏量、已采取的措施、请求支援的项目等内容,让相关部门人员作好应急准备。
预警发布方式:通过媒体、政府网站、手机短信、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发布。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发现人员/接警人员上报企业应急办公室、企业应急办公室上报鲤城区应急办公室(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鲤城区应急办公室接到报警后确认事故情况,鲤城区应急指挥部研判后指派各应急小组前往事故现场救援。若事态无法在鲤城区本级政府控制,第一时间上报泉州市应急指挥部,泉州市应急指挥部政府部门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指挥权上交至泉州市应急总指挥。信息报告的时限按照“3.3信息报告与通报”执行。各应急小组听从政府总指挥调配。
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
(3)人员伤亡情况及撤离情况;
(4)造成的污染情况;
(5)现场气象状况
(6)交通管制情况;
(7)现场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8)应急人员到位情况;
(9)事件概况和处理情况;
(10)救援请求情况等;
(11)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
4.2响应分级
根据大气环境污染事故的影响程度,参照鲤城区《环境事件应急综合预案》中“4.1分级响应”,将大气环境污染事故分为四级:
(1)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区人民政府决定分别启动本预案Ⅰ级、Ⅱ级,区人民政府应按规定时限向泉州市政府报告事件信息;
(2)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区人民政府决定分别启动本预案Ⅲ级应急响应,区人民政府应按规定时限向泉州市政府报告事件信息;
(3)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启动IV级应急响应,鲤城区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
当水环境污染事故涉及饮用水水源地时,按照相应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响应。
5应急处置
5.1事态研判
现场应急指挥部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现场应急工作组成员及名单,指派应急监测组、应急保障组进行事态研判,必要时申请应急专家组介入参与研判。事态研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判断事故发生源起和污染物的数量及种类性质;
(2)周围敏感目标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
(3)《常用危险化学品应急速查手册》(第三版,中国石化出版社)出给了在污染物泄漏后30min内或在污染范围不明的情况下,可按《气专项-表1》原则确定初始距离隔离范围和下风向疏散距离,后续进行气体浓度检测,根据实际浓度,调整隔离、疏散距离:
气专项-表1 隔离和疏散距离一览表
泄露类别 |
泄漏物形态 |
泄漏物类别 |
初始距离 |
下风向疏散距离 |
陆地泄露 |
气体 |
剧毒或强腐蚀性或强刺激性气体 |
500m |
1500m |
有毒或具腐蚀性或具刺激性气体 |
200m |
1000m |
||
其他气体 |
100m |
800m |
||
液体 |
易挥发/蒸汽剧毒/有强腐蚀性/有强刺激性的液体 |
300m |
1000m |
|
蒸汽有毒/有腐蚀性/有刺激性的液体 |
100m |
500m |
||
其他液体 |
50m |
300m |
||
固体 |
所有类型 |
25m |
100m |
|
水体泄露 |
所有类型 |
泄漏物与水剧烈反应 放出剧毒、强腐蚀性、强刺激性气体 |
300m |
1000m |
泄漏物与水缓慢反应 |
100m |
800m |
5.2现场处置
根据事态研判的初步结果,制定应急响应方案、开展应急处置。各应急工作组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5.2.1污染处置组
(1)工业及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应对:鲤城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工业污染企业限产停产专项实施计划,落实大气环境污染应急限产、停产、关停高污染燃煤工业锅炉等差别化应对措施,并监督实施。事故企业负责设施维修、恢复工作。
(2)火灾爆炸事故引发的大气污染事件:鲤城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专家对大气污染事件进行分析评估,制定应急措施,共同提出控制污染和防止事态扩大的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大气环境污染事故处置工作。
应急处理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5.2.2应急监测组
根据鲤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控点,为大气环境污染提供监测数据信息。在发现有可能产生大气环境污染事故时,由鲤城生态环境局牵头及时组织与有关专家进行会商,提供监测、预测、预报数据信息。
泉州市鲤城环境监测站负责指导事故企业应急监测人员或协助专业监测人员对周边空气和水开展监测与扩散规律分析,必要时申请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及福建省泉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协助。根据污染物泄漏量、各点位污染物监测浓度值、扩散范围,当地气温、风向、风力和影响扩散的地形条件,预测预报污染态势,以便采取各种应急措施。
5.2.3医疗救援组
区卫生健康局应组织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做好人员救治工作,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指导当地中小学及幼儿园实施健康防护工作,并做好信息收集统计工作以便及时上报。救护人员应处于泄露源的上风侧,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
区教育局负责及时将相关应急措施通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组织落实本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实施健康防护,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运动以及停课等相关措施。
5.2.4应急保障组
(1)应急物资保障
应急物资调集由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由鲤城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物资储备单位负责人协调物资的运输及日常维护,保障应急物资的正常使用。应急物资清单详见附件6。
(2)经费保障
根据应急需要,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财政局审核再呈鲤城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3)通信保障
各部门保持值班电话24h有人接听,并在节假日安排人员值守。要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系统的作用,确保应急时能够统一调动有关人员,确保物资迅速到位。
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确保信息沟通顺畅。
5.2.5新闻宣传组
(1)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组织协调媒体和记者做好大气污染事故相关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可通过联系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方式,向市民通告污染水平、公布污染严重区域、发布未来48小时气象信息等,并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开展建议性减排措施的宣传。
(2)通讯运营企业负责向公众发布大气环境污染天气应急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5·24”要求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信息)发布会。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对媒体、公众提出的问题或质疑,指导督促涉事部门及时调查核实并指导公布情况。
同时,及时有序开展新闻报道。根据事件处置进展,针对公众和媒体的关注重点,及时推出专题报道,展示事件应对各方面工作。可通过专家采访或邀请媒体记者现场查看等方式,解答公众疑问,体现应对工作的科学性。
(3)区委网信办负责收集分析网络舆情信息和舆论动态,加强属地网络媒体、自媒体管理,正确引导舆论;会同鲤城公安分局严厉打击传播网络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行为。
其他部门协助鉴别相关信息真实准确性,收集整理事件进展情况等。
5.2.6社会维稳组
鲤城公安分局及事发地派出所应根据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情况。上下风向等气象条件,当污染源超过环境质量标准、毒性较大并且浓度持续增高时,及时做好人员疏散、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等工作,维护公共秩序,设置现场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鲤城公安分局可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2.7调查评估组
(1)根据不同事件类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核定细则》。
(2)收集应急处置过程资料。包括应急监测、信息报告、应对处置、经济损失等方面资料。根据不同事件类型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规定的须查明内容,梳理拟向地方调取的资料清单。
(3)根据调查需要,可采取监测、拍照、录像、询问谈话、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的方式,评估、核实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对重大、特别重大环境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对应急处置过程、有关人员的责任、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分析。
6应急保障
详见《环境事件应急综合预案》:“6应急保障”,此处不再赘述。
土壤环境污染事故专项处置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险性分析
1.1事故类型
(1)鲤城区域因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泄漏事故等造成的土壤环境污染;
(2)因固体废物处置不当或因企业非法转移、倾倒等导致的土壤环境污染;
(3)因大气、水等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导致的土壤环境污染;
(4)其他可能引起土壤环境污染的突发环境事件。
1.2危险性分析
(1)危害人居环境安全。土壤污染可能通过经口摄入、呼吸吸入和皮肤接触等多种方式危害人体健康。污染的土壤直接开发建设,会给有关人群造成长期的危害。
(2)威胁生态环境安全。土壤污染影响动植物的生长和繁衍,危及正常的土壤生态过程和生态服务功能。土壤中的污染物可能发生转化和迁移,继而进入地表水、地下水和大气环境,影响其他环境介质,可能会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
2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及职责参照《环境事件应急综合预案》中“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中的要求执行。水环境污染事故专项处置中,涉及的重点部门、工作组的相应职责进一步细化。
2.1污染处置组
(1)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土壤修复及补偿工作;配合处置发生在林地、湿地保护区的土壤环境污染事故。
(2)鲤城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提出处置和消除环境污染的措施建议;组织分析事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提出事故现场生态修复的建议。
(3)交警鲤城大队:负责协助处置交通事故导致的土壤环境污染事故,并在事故发生后,协助其他相关部门,确保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快速通行。
(4)区农业农村局和水利局:配合鲤城生态环境部门处置发生在农业用地的土壤环境污染事故。
(5)事发街道和高新区管委会:在环境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事故的前期处置工作。配合环境应急指挥部制定与实施救援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协调与调动应急资源,维护现场秩序,疏散转移可能受影响人员。
2.2应急监测组
鲤城生态环境局:牵头单位,负责协调、组织开展污染影响区域及周边的土壤环境监测。当应急监测任务超出本组的应急监测能力范围时,由应急指挥部向上级申请应急监测支援。
其余各部门、工作组的职责依据“2.1.2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履行。
3预防与预警
3.1预防
(1)鲤城生态环境局加强管理,加强监督执法,检查工业企业设备、设施防渗措施,严厉打击企业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的行为;
(2)辖区内相关企业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和监测制度,保证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同时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如遇环保设施不能正常运转,应立即停产检修;
(3)若发生因交通运输事故导致的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泄漏事故,相关部门在处置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或减轻土壤污染,控制事故范围。
3.2预警
事故企业应急指挥办公室接到土壤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后,根据污染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在工业园区的企业上报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外的企业上报所在地街道,再由工业园区或各街道上报区应急指挥办公室,判定预警分级并进行预警信息的发布,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部。预警分级及发布参照《环境事件应急综合预案》中的“3预防与预警”执行。
预警内容:发生的时间、地点、预估的物料或废水泄漏量、已采取的措施、请求支援的项目等内容,让相关部门人员作好应急准备。
预警发布方式:通过媒体、政府网站、手机短信、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发布。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发现人员/接警人员上报企业应急办公室、企业应急办公室上报鲤城区应急办公室(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鲤城区应急办公室接到报警后确认事故情况,鲤城区应急指挥部研判后指派各应急小组前往事故现场救援。若事态无法在鲤城区本级政府控制,第一时间上报泉州市应急指挥部,泉州市应急指挥部政府部门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指挥权上交至泉州市应急总指挥。信息报告的时限按照“3.3信息报告与通报”执行。各应急小组听从政府总指挥调配。
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
(3)人员伤亡情况及撤离情况;
(4)造成的污染情况;
(5)交通管制情况;
(6)现场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7)应急人员到位情况;
(8)事件概况和处理情况;
(9)救援请求情况等;
(10)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
4.2响应分级
根据土壤环境污染事故的影响程度,参照鲤城区《环境事件应急综合预案》中“4.1分级响应”,将大气环境污染事故分为四级:
(1)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区人民政府决定分别启动本预案Ⅰ级、Ⅱ级,区人民政府应按规定时限向泉州市人民政府报告事件信息;
(2)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区人民政府决定分别启动本预案Ⅲ级应急响应,区人民政府应按规定时限向泉州市人民政府报告事件信息;
(3)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启动IV级应急响应,鲤城区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
当水环境污染事故涉及饮用水水源地时,按照相应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响应。
5应急处置
根据事态研判的初步结果,制定应急响应方案,开展应急处置。各应急工作组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5.1污染处置组
(1)鲤城生态环境局针对土壤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对排放污染物可能导致土壤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有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停运、限产、停产等相应措施,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或限制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防止污染土壤的泄漏物进一步泄漏。
(2)警戒人员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处置人员将能收集的高浓度的土壤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可随意倾倒,造成二次污染。
(3)与应急专家组成员根据企业事故类型以及应急监测数据,制定处置方案;①对于土壤的无机污染:轻度污染的土壤可采取深翻土或换无污染的客土的方法;②污染严重的土壤可采取铲除表土或换客土的方法;③重金属轻度污染的土壤可使用化学改良剂可使重金属转为难溶性物质,减少植物对它们的吸收;酸性土壤可施用石灰,可提高土壤pH值,使镉、锌、铜、汞等形成氢氧化物沉淀,从而降低它们在土壤中的浓度,减少对植物的危害;④对于土壤的有机污染,可通过增施有机肥料、使用微生物降解菌剂、调控土壤pH和Eh等措施,加速污染物的降解,从而消除污染。
应急处理人员戴好相关防护设备。
5.2应急监测组
泉州市鲤城环境监测站负责污染区域及其周边土壤环境监测,监测因子根据实际泄漏的物质进行调整,以便采取各种应急措施。
周边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土壤环境应该做好连续监测。
5.3医疗救援组
区卫生健康局组织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做好人员救治工作,做好信息收集工作以便及时上报。救护人员应处于泄露源的上风处,不要直接接触泄露物。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负责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
5.4应急保障组
(1)应急物资保障
应急物资调集由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由鲤城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物资储备单位负责人协调物资的运输及日常维护,保障应急物资的正常使用。应急物资清单详见附件6。
(2)经费保障
根据应急需要,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财政局审核再呈鲤城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3)通信保障
各部门保持值班电话24h有人接听,并在节假日安排人员值守。要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系统的作用,确保应急时能够统一调动有关人员,确保物资迅速到位。
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确保信息沟通顺畅。
5.5新闻宣传组
(1)区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媒体和记者做好大气污染事故相关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可通过联系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方式,并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开展建议性减排措施的宣传。
(2)严格落实信息公开“5·24”要求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信息)发布会。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对媒体、公众提出的问题或质疑,指导督促涉事部门及时调查核实并指导公布情况。
(3)区委网信办负责收集分析网络舆情信息和舆论动态,加强属地网络媒体、自媒体管理,正确引导舆论;会同鲤城公安分局严厉打击传播网络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行为。
其他部门协助鉴别相关信息真实准确性,收集整理事件进展情况等。
5.2.6社会维稳组
(1)鲤城公安分局及时做好人员疏散、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等工作,维护公共秩序,设置现场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进行事故伤亡人员和失踪人员登记,对事故单位必要的人或物监督监控;
(2)对事发地疏散区内的人员进行疏散、转移;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和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5.2.7调查评估组
(1)根据不同事件类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核定细则》。
(2)收集应急处置过程资料。包括应急监测、信息报告、应对处置、经济损失等方面资料。根据不同事件类型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规定的须查明内容,梳理拟向地方调取的资料清单。
(3)根据调查需要,可采取监测、拍照、录像、询问谈话、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的方式,评估、核实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对重大、特别重大环境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对应急处置过程、有关人员的责任、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分析。
6应急保障
详见《环境事件应急综合预案》:“6应急保障”,此处不再赘述。
第三部分
鲤城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
发布单位: 鲤城区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 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
实施日期: 2023年9月1日
1、前言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指导开展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科学支撑政府和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提升区域环境风险管控水平。根据《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相关要求,未开展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的,建议及时评估或重新评估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
1.2编制过程
接受任务后,我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了以下工作:
(1)成立了环境应急预案和风险评估编制组,明确分工,由具有丰富实际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承担相应的编制工作。
(2)收集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技术要求,收集风险评估相关要求,掌握风险评估推荐方法。
(3)通过对鲤城区环境功能区划与空间分布情况、环境风险受体、环境风险源、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救援能力等进行初步调研与分析,确定了风险评估编制的技术路线和进度安排。
(4)在前期收集资料、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按照资料准备、环境风险识别、评估子区域划分、环境风险分析、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五个步骤实施。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本项目评估程序见图1.2-1。
图1.2-1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程序
2.总则
2.1编制原则
(1)科学性
为保证风险评估能准确地反映鲤城区的客观实际和结论的正确性,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的全过程中,依据科学的方法、程序,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全面、准确、客观地进行工作,提出科学的对策措施,作出科学的结论。
从收集资料、调查分析、数据处理和模式计算,直至提出对策措施、作出评价结论与建议等,每个环节都必须用科学的方法和可靠的数据,按科学的工作程序一丝不苟地完成各项工作,努力在最大程度上保证评价结论的正确性和对策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靠性。
(2)针对性
进行风险评估时,首先针对实际情况和特征,收集有关资料,进行全面的分析;其次要对众多的风险源进行筛选,对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及热点区域应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评价,并辅以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情景进行分析、评价;由于各类评价方法都有特定使用范围和使用条件,要有针对性地选用评价方法;最后要从实际的经济、技术条件出发,提出有针对性的、操作性强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
(3)公正性
在评价时,必须以国家和群众的总体利益为重,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安全与健康,要依据有关标准法规和经济技术的可行性提出明确的要求和建议。
(4)实用性
各项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环境风险管理、应急物资储备等切合本区应急工作实际,并且与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相适应。环境风险指数计算、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分析等内容应科学合理,环境风险防控、应急措施等内容应切实可行。
2.2 编制依据
本报告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报告。
2.2.1 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1月13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
(7)《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8)《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2年5月1日施行;
(9)《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2011年5月1日);
(1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2015年6月5日);
(11)《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12)《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年1月9日);
(13)《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1162号),2016年5月30日。
2.2.2标准、技术规范
(1)《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办应急〔2018〕9号);
(2)《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
(3)《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
(4)《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2017)48号);
(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6)《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卫监督发〔2005〕272号);
(7)《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调整版),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国务院令第645号,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
(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1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
2.2.3其他资料
(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水头镇等20个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07〕404号;
(2)《鲤城区环境质量公报》(2017~2021年);
(3)《泉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划分方案修编》(2004年2月);
(4)《鲤城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22年度环境状况评估报告》;
(5)《鲤城年鉴(2022)年) 》
(6)《鲤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9年版)》;
(7)《鲤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4年版)》;
(8)《鲤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版)》
(9)《鲤城区建设项目环评情况一览表》(2018年至2022年)
(10)《鲤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表》(截至2022年12月);
(11)《泉州市鲤城环境监测站监测设备、检测项目、检测人员配置情况》;
(12)《鲤城区成品油经营企业情况表》;
(13)《泉州市鲤城区生态功能区划(修编)》(2012年);
(14)《鲤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2020年);
(15)《泉州市南高干渠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
3、资料准备
本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围绕环境风险源、环境风险受体、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救援能力等因素开展鲤城区环境风险评估基础资料收集,主要包括:1)鲤城区环境功能区划与空间布局;2)水环境风险受体、大气环境风险受体、生态保护红线信息;3)鲤城区各类环境风险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环境风险评估报告;4)针对未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的环境风险源,收集基本信息、环境风险物质存储量与运输量等;5)鲤城区经济水平;6)鲤城区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救援能力,环境应急资源现状与需求等。
资料收集的基准年为2022年。
3.1环境功能区划与空间分布情况
3.1.1鲤城区基本情况
(1)地理环境与行政区划
鲤城区(古属泉州府晋江县)是福建省泉州市下辖的一个区。鲤城区是泉州市中心城区之一,因古城形似鲤鱼得名,历史上习惯称“泉州”,位于晋江下游的泉州平原,东、北邻丰泽区,西、北毗南安市,西、南与晋江市交界。陆域面积53.74平方千米,介于东经118°29′-118°37′,北纬24°52′-24°56′之间,地势西高东低,平坦开阔,晋江穿越全境,气候温和,有“温陵”之美誉。五代时,环城遍植刺桐树,以“刺桐城”“刺桐港”扬名天下。
鲤城区辖8个街道和1个产业园区,有81个社区居委会,区内方言通行闽南语。鲤城区行政区划详见表3.1-1。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鲤城区常住人口为396112人。鲤城区行政区划详见附图1。
表3.1-1 鲤城区行政区划一览表
类型 |
名称 |
街道 |
开元、鲤中、海滨、临江、江南、浮桥、金龙、常泰 |
开发区 |
江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2)地形地貌
泉州市鲤城区位于闽东南沿海大陆边缘坳陷变质带中部,第四系地层较为发育,遍布全区,主要由残积、坡积、冲积、洪积等成因,为中、上更新统和全新统地层。断裂构造主要为北西向活动断裂中的满堂红推测活动断层,位于浮桥街道境内,长约8km,控制全新统冲、洪积层的西南边界。鲤城区属东南沿海丘陵区,地势平坦开阔,台地和平原占全区土地面积的70%以上,西南部山峰雄伟绵延,由西北向西南逐渐降低,境内最高山峰紫帽山,海拔517.8m。泉州市位于闽东南沿海断裂带中段,是全国重点抗震、防灾城市,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地区概况值为0.1g,地震分组为第2组。
(3)气象概况
泉州市鲤城区地处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常年气候温和。夏季长而炎热,冬季短无严寒,春温低于秋温;境内大部分地区常年无霜,农作物一年三熟。降雨充沛,干湿分明,阳光充足,降水分布不均,年际变化大。季风气候明显,且具不稳定性,自然灾害频繁。
①气温
多年平均气温20.7℃;常年最冷月为1~2月,平均气温一般在10~12.2℃之间,最低值一般为2~3℃;最热月为7~8月,通常在35~38℃。气温的年变化,2~7月气温逐渐回升,8月开始逐渐下降。
②降水
多年平均降水量1200~1550mm,由南部平原向北部低山丘陵地区递增。全年降雨日数(日雨量≥0.1mm)平均为120.5天。一年大致有 4 个雨期:春雨季(3~4月),阴雨连绵,雨量少,强度弱,平均雨量 249.3mm,占全年降雨量的20.1%;梅雨季(5~6月),雨区广,雨量多,时间长,强度较大,平均雨量374.9mm,占全年降雨量的30.3%;台风雷雨季(7~9月),雨日少,强度大,雨量集中,平均雨量409mm,占全年降雨量的33%;秋冬少雨季(10月~次年2月),受冷高压控制,雨量明显减少,平均雨量201.8mm,占全年降雨量的16.3%。
③蒸发
年平均蒸发量为1740.6mm。以7~8月蒸发量最大,月平均208mm以上,7月最大,为213.4mm;2~3月较小,月平均76.9~97.1mm,2月最小,为76.9mm。
④湿度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76%,年际变化不大,最大80%,最小73%。一年中以4~7月湿度较大,相对湿度大于80%,10~12月较干燥,相对湿度仅68%~69%左右,其余月份在70%~80%。
⑤气压
年平均气压1012.1百帕,一年中1月气压最高,平均1019.6百帕;7月气压最低,平均1003.9百帕。
⑥风况
鲤城区属于典型季风区,风向随季节有规律变化。10月至次年3月以偏北风为主,东北偏东风频率在23~27%;4~5月仍以偏北风为主,东北偏东风频率仅为17~18%,偏南风频率升至15%;6~8月份以偏南风为主,其中6~7月西南偏南风频率为17~20%,8月东南偏南风频率为9%,9月偏北风开始增多,频率为15%。
鲤城区历年平均风速3.2m/s,南部平原风速大于北部丘陵山区。一年中除6月外,各月最大风速均在8级以上,18~24m/s,以东北风为主;其中9~10月最大风速达24m/s,瞬间风速最大达12级以上;历年≥8级大风年平均日数为56.8天。日风速变化,午后及傍晚较大,夜间至次日凌晨较小。
⑦雾日
年平均雾日9.1天,雾日多出现在1~5月,月平均0.9~2.3天;6~12月雾日较少,仅0.1~0.6天。
⑧日照
年日照时数为4422.0小时,由于云雾等影响,年实际可照时数为2000.5小时,日照率45%左右。一年中7~9月各月日照在200小时以上,其中7月最多,可达261.8小时,日照率63%;2~5月在95~137小时之间,日照率29~33%。
(4)水文水系
①晋江
晋江是泉州市的主要水体,发源于戴云山之麓,流域面积5629km2。晋江上游分为东、西两溪。东溪源于永春县锦斗乡,全长120km,流域面积1917km2,西溪源于安溪县桃舟乡达新村附近的斜屿山,全长153km,流域面积3101km2。东、西溪于南安市丰州镇英兜村双溪口汇合,干流由汇合口至入海口(前埔)长29km,其中金鸡闸至河口长21km,为感潮河段。晋江多年平均径流量48.28亿m3,平均流量153m3/s。晋江全长302km,河源长182km,年平均径流量48.8亿m3,年平均流量163m3/s。
②南渠
南渠于1973年扩建,是泉州市山美灌区的骨干工程之一,最大设计过水流量38.5立方米/秒。南渠引水自晋江金鸡桥闸南岸,自树兜起经鲤城区江南街道、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再经晋江市池店镇、陈埭镇流入九十九溪,共分四个渠段:总干渠、玉田分渠、高渠、低渠,总长15.1公里,是集生活供水、工业用水、农田灌溉、排洪排涝和生态用水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水利工程,是晋江、石狮两市200多万人的生命线工程,也是金门供水的水源工程。
A、总干渠
总干渠自金鸡南高干渠渠首暗涵至树兜高低渠分水枢纽,长3.685公里,分两个流量段。渠首至西山,长1.41公里,设计流量30.0m3/s;西山至树兜,设计流量38.506m3/s。
B、玉田分渠
玉田分渠自玉田进水闸至西山与总干渠汇合,长4.815公里,设计流量8.506m3/s。目前南高干渠在玉田分渠及南高干渠交叉口汇合处设置倒虹吸,将南高干渠与玉田分渠隔离开来,玉田分渠不再承担饮用水源输水功能,已不作为饮用水源保护区。
C、南高渠
南高渠自树兜高低渠分水枢纽至高渠与九十九溪加沙汇合口,长11.415km,分两个流量段。树兜至清濛福厦公路桥,设计流量26.5m3/s;清濛福厦公路至加沙,设计流量25.5m3/s。南渠总干渠和高渠现统称为南高干渠,主要规划功能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
D、南低渠
南低渠发源于树兜高低渠分水枢纽,由北向南至石狮市蚶江电灌站,全长30.035km,分五段,其中树兜至陈埭溜滨设计流量12.06m3/s;根据闽政文〔2009〕48号的批复,南低渠饮用水源保护区保留至2010年底,从2011年起不再作为饮用水源保护区。
(5)上年度GDP水平
2022年全区生产总值538.9亿元,比上年增长4.6%。其中:工业增加值174.72亿元,增长4.8%;第三产业增加值329.30亿元,增长3.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3%。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2.2%,其中项目投资同比增长7.7%,房地产开发投资49.2亿元,同比增长15.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02亿元,同比增长3.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2亿元,同比增长7.4%;税收收入7.98亿元,同比增长-6.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7.74亿元,同比增加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6.35亿元,增长12.5%。限额以上零售额254.55亿元,同比增长2.8%;限额以上销售额485.68亿元,同比增长20.1%。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为101.4%,同比增长1.4%;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0亿元,同比增长5.2%。
3.1.2环境功能区划情况
3.1.2.1 水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泉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划分方案修编及编制说明》(泉州市人民政府2004年3月),鲤城区主要河流水环境功能区划见表3.1-3。
表3.1-3 鲤城区主要河流水环境功能区划一览表
流域 |
水系 |
水体 |
水域 |
主要功能 |
环境功能类别 |
执行标准 |
晋江水系 |
晋江 |
晋江干流 |
双溪口断面至丰州大桥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地 |
Ⅲ类 |
GB3838-2002Ⅲ类 |
丰州大桥至金鸡拦河闸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地 |
Ⅱ类 |
GB3838-2002Ⅱ类 |
|||
引水渠 |
—— |
南高干渠 |
总长15.1公里,其中 鲤城段(渠首至亭店公路桥)长8.5公里 |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地 |
Ⅱ类 |
GB3838-2002 Ⅱ类 |
排水系统 |
—— |
破腹沟 |
全线 |
以纳污、景观水域为主要功能 |
Ⅴ类 |
—— |
—— |
八卦沟 |
全线 |
—— |
—— |
||
—— |
南低渠 |
全线 |
一般工业、景观和农业 用水 |
Ⅳ |
GB3838-2002Ⅳ类 |
3.1.2.2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相关要求,鲤城区大气环境功能区划见表3.1-4。
表3.1-4 鲤城区大气环境功能区划表
功能区名称 |
要求 |
二类区 |
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农村地区 |
3.1.2.3 声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泉州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2022年)》,鲤城区北部以行政边界,南部山体部分以绿地自然边界为准。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5类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泉州市城区无符合划分为0类功能区条件的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共分为1、2、3、4类(4a、4b、既有铁路)。规划中心城区范围内除1类、3类、4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的区域均划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鲤城区中心城区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的划分见表3.1-5。
表3.1-5 鲤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表
功能区名称 |
要求 |
二类区 |
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
三类区 |
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
四类区 |
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区域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 类、4b类和既有铁路三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新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新建铁路是指2011年1月1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铁路(含新开廊道的增建铁路);既有铁路干线两侧区域是指2010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运营的铁路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铁路两侧区域 |
3.1.2.4 生态功能区划
在全省生态功能区划的三级结构中,泉州市鲤城区陆域所属位置是:
一级区:闽东南沿海及近岸海域区
二级区:中部亚区
三级区:泉州市区生态城市建设型生态功能区
在生态功能区划背景图的基础上,根据泉州市鲤城区各类生态功能的分布区的集散状况,根据全省生态功能区划中泉州市鲤城区所属生态功能区定位,按区划原则,确定出各区域的主导功能,划出第四级生态功能小区及其界限,编制生态功能区划图。鲤城区生态功能区划情况详见“表 3.2-7鲤城区生态功能区划表”。
3.1.3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公布数据,2018年~2022年,鲤城区环境质量情况见表3.1-6。
表3.1-6 鲤城区最近五年环境质量情况(2018~2022年)
项目 |
年份 |
质量情况 |
地表水环境 |
2018年~2019年 |
晋江水系鲤城段功能区(省控断面浮桥点位)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其中1-12月为Ⅲ类)。 |
2020年 |
晋江水系鲤城段功能区(省控断面浮桥点位)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其中1-11月为Ⅲ类)。 |
|
2021-2022年 |
2021-2022年晋江水系鲤城段功能区(省控断面浮桥点位)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其中1月为Ⅳ类、3月为Ⅳ类、5月为Ⅲ类、7月为Ⅲ类、11月为Ⅳ类) |
|
饮用水源地水质 |
2018年 |
鲤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泉州市金浦水厂、三水厂晋江干流金鸡拦河旧闸取水口年均值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其中1、2、3、6、8、11、12月为III类,其余月份为II类),水质达标率为100% |
2019年 |
鲤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泉州市金浦水厂、三水厂晋江干流金鸡拦河旧闸取水口年均值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其中1、2、3、5、7、8、9月为III类,其余月份为II类),水质达标率为100% |
|
2020年 |
鲤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泉州市金浦水厂、三水厂晋江干流金鸡拦河旧闸取水口年均值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其中4、6、9月为III类,其余月份为II类),水质达标率为100% |
|
2021年 |
鲤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泉州市金浦水厂、三水厂晋江干流金鸡拦河旧闸取水口年均值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其中6、8、10、11月为III类,其余月份为II类),水质达标率为100%。 |
|
2022年 |
鲤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泉州市金浦水厂、三水厂晋江干流金鸡拦河旧闸取水口年均值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
|
大气环境 |
2018年 |
1、空气环境质量:2018年泉州市区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二级标准,二氧化硫(SO2)和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达一级标准,一氧化碳(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和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均达到年评价指标要求;全市11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89.0%~98.4%,全市平均为95.9%,较上年同期下降了0.3个百分点。 2、酸雨:鲤城区未出现酸雨,全市降水pH均值范围在5.21~6.46之间 |
2019年 |
1、空气环境质量:2019年泉州市区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二级标准,二氧化硫(SO2)和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达一级标准,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和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均达到年评价指标要求;全市11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93.7%~100%,全市平均为97.1%,较上年同期下降了0.2个百分点(实况)。 2、酸雨:鲤城区未出现酸雨,全市降水pH 均值范围在5.44~6.45之间。 |
|
2020年 |
1、空气环境质量:2020年泉州市区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和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达一级标准,一氧化碳(CO)浓度(24小时平均浓度的第95百分位数)达到一级标准,臭氧(O3)浓度(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达到二级标准; 2、酸雨:鲤城区未出现酸雨,全市降水pH均值范围在5.56~6.58之间。 |
|
2021年 |
1、空气环境质量:2021年,鲤城区空气环境污染质量状况总体优良,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为0.039mg/m3,二氧化氮年均值为0.018mg/m3,二氧化硫年均值为0.006mg/m3,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为0.021mgm,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一氧化碳(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和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均达到年评价指标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空气质量指数(AQI)优比例为44.4%,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2%,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为356天,其中162天为优,占实际监测天数的比例为45.5%,空气质量轻微污染以上天数为8天,占实际监测天数的比例为2.2%。 2、酸雨:2021年,鲤城区未出现酸雨,pH年均值范围为5.93~7.02之间。 |
|
2022年 |
1、空气环境质量:2022年,鲤城区空气环境污染质量状况总体优良,可吸入颗粒物(PM2.5年均值为0.018mg/m3,二氧化氮年均值为0.017mg/m3,二氧化硫年均值为0.008mg/m3,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一氧化碳(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和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均达到年评价指标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空气质量指数(AQI)优比例为51%,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5.1%,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为347天,其中188天为优,占实际监测天数的比例为51.5%,空气质量轻微污染以上天数为13天,占实际监测天数的比例为3.5%。 2、酸雨:2022年,鲤城区未出现酸雨,pH年均值范围为5.81~7.00之间。 |
3.2环境风险受体信息
3.2.1水环境风险受体情况
(1)晋江干流水源
晋江是福建省第三大河,流经永春、安溪、南安、晋江及鲤城区、丰泽区。晋江由东溪和西溪组成,两溪汇合于南安双溪口,始称晋江。南高干渠上游连接水体为晋江干流,该段水体已划定水源保护区。晋江干流由南安丰州,流经丰泽区的北峰,鲤城区的浮桥、江南,而后至鲟埔流入泉州湾,全长29公里,其中新金鸡闸至河口长21公里,为感潮河段。金鸡拦河闸于1965年10月动工建设,1967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原金鸡拦河闸存在安全隐患,2005年4月进行重建,并于2007年4月转入试运行阶段,2011年通过省水利厅竣工验收。重建后的金鸡拦河新闸位于原闸的下游550m处,主要承担山美灌区的灌溉,保障晋江下游泉州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及晋江、石狮两市,南安、惠安及泉港三县市区等地的供水,以及防洪等综合利用需求。晋江是泉州市的主要水体,泉州市区晋江西岸居民的生活用水主要由自晋江双溪口至金鸡水闸处南高、低干渠引水供给,同时南高干渠也是晋江市和石狮市的主要水源地。
2013年7月,石狮二期引水工程建设完成,取水口设在原金鸡拦河闸上游约 200m 北岸处。
2013年9月,市区金浦水厂启用晋江金鸡拦河闸上游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取水口,同时保留南高干渠作为金浦水厂应急备用水源。
2016年12月,北渠“明改暗”工程即泉州金鸡拦河闸至第三水厂输水管道工程竣工通水,该工程从金鸡拦河闸上游260m处进水口引水至第三水厂,供水规模为30万m3/d,第三水厂供水由北高干渠取水改由晋江干流取水。
2018年12月,晋江市引水第二通道工程全线贯通,工程设计引水规模为21m3/s,取水口位于晋江干流金鸡拦河闸上游约150m的南岸。
(2)南高干渠
自树兜高低渠分水枢纽至高渠与九十九溪加沙汇合口,长11.415公里,分两个流量段。树兜至清濛福厦公路桥,设计流量25.506m3/s;清濛福厦公路桥至加沙,设计流量26.506m3/s。同时还担负着晋江市和石狮市地区供水任务,是晋江下游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命线工程。
从2013年9月起,市区金浦水厂启用晋江金鸡拦河闸上游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取水口,同时保留南高干渠首源水5万吨/日取水口作为金浦水厂应急备用水源。
其中鲤城段为渠首至亭店公路桥,沿渠共有3处水闸,分别位于西山村、新塘社区、树兜社区及1处分水枢纽,位于树兜社区高低干渠分流口。
鲤城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评估共涉及1个取水工程,为金浦水厂。其分布情况详见附图5环境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分布图。
鲤城区水源地及保护区划分情况详见附图7;鲤城区环境风险受体分布详见附图11。
表3.2-1 鲤城区涉及水源地基础信息
水源名称 |
水源代码 |
水源类型 |
对应水厂 |
服务人口 (万人) |
设计取水量 (万t/a) |
实际取水量 (万t/a) |
地表水类型 |
是否达标 |
水源使用状态 |
||
取水水位 (m) |
设计枯水位 (m) |
年均径流量/库容 (万m3) |
|||||||||
晋江干流水源 |
GD0200350501000S0001 |
河流型 |
金浦水厂、三水厂 |
127.4 |
16425 |
13453.8 |
6.78 |
4.28 |
513000 |
是 |
在用 |
南高干渠水源 |
GD0205350582001S0003 |
河流 型 |
金浦水厂 |
40 |
5475 |
0 |
—— |
—— |
—— |
— |
备用 |
表3.2-2 金浦水厂基本信息表
取水单位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对象 |
是否投入使用 |
供水设施运行状态 |
取水方式 |
取水口坐标 |
设计取水量(万t/d) |
实际取水量(万t/d) |
在线监控、监测系统及监测项目 |
泉州市金浦供水有限公司 |
鲤城浮桥、江南街道 |
鲤城浮桥、江南街道居民、商业、工业用水 |
是 |
正常 |
泵站加压取水 |
E118°30′59.8″ N24°56′29.2″ |
5 |
1 |
在线监控、原水检测系统(浊度、pH) |
3.2.2大气环境风险受体情况
3.2.2.1 居民区情况
根据计生报表统计,鲤城区总人口为64.3万人,全区总面积53.74平方千米。鲤城区各街道人口密度情况见表3.2-3。
表3.2-3 鲤城区各街道人口密度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地区名称 |
面积(平方公里) |
人口(人) |
人口密度(人/平方公里) |
序号 |
地区名称 |
面积(平方公里) |
人口(人) |
人口密度(人/平方公里) |
1 |
开元街道 |
2.65 |
66563 |
25118 |
2 |
鲤中街道 |
2.45 |
52997 |
21631 |
北山社区 |
0.14 |
1916 |
13686 |
和平社区 |
0.078 |
5996 |
76872 |
||
红梅社区 |
0.05 |
4627 |
92540 |
升平社区 |
0.339 |
2506 |
7392 |
||
华新社区 |
0.25 |
4656 |
18624 |
新峰社区 |
0.235 |
9731 |
41409 |
||
东北社区 |
0.32 |
4436 |
13863 |
东华社区 |
0.206 |
3827 |
18578 |
||
梅山社区 |
0.32 |
5863 |
18322 |
清正社区 |
0.213 |
5043 |
23676 |
||
东升社区 |
0.05 |
3893 |
77860 |
促进社区 |
0.247 |
3424 |
13862 |
||
新春社区 |
0.33 |
4204 |
12739 |
通政社区 |
0.141 |
5067 |
35936 |
||
西湖社区 |
0.28 |
16388 |
58529 |
东门社区 |
0.222 |
4058 |
18279 |
||
开元社区 |
0.05 |
3663 |
73260 |
清华社区 |
0.165 |
3950 |
23939 |
||
泉山社区 |
0.05 |
4916 |
98320 |
百源社区 |
0.235 |
3068 |
13055 |
||
双塔社区 |
0.27 |
3470 |
12852 |
升文社区 |
0.294 |
3930 |
13367 |
||
刺桐社区 |
0.22 |
5464 |
24836 |
西郊社区 |
0.076 |
2397 |
31539 |
||
梅峰社区 |
0.35 |
3065 |
8757 |
/ |
|
|
|
||
3 |
海滨街道 |
3.73 |
35677 |
9565 |
4 |
临江街道 |
1.2 |
24251 |
20209 |
金洲社区 |
0.312 |
5343 |
17125 |
聚宝社区 |
0.011 |
1354 |
123091 |
||
东鲁社区 |
0.28 |
4014 |
14336 |
幸福社区 |
0.104 |
2736 |
26308 |
||
新门社区 |
0.5 |
5511 |
11022 |
跃进社区 |
0.015 |
1411 |
94067 |
||
笋浯社区 |
1.34 |
4942 |
3688 |
伍堡社区 |
0.483 |
6558 |
13578 |
||
金山社区 |
0.35 |
5962 |
17034 |
隘南社区 |
0.282 |
4514 |
16007 |
||
涂门社区 |
0.288 |
2522 |
8757 |
溪亭社区 |
0.111 |
4308 |
38811 |
||
海清社区 |
0.38 |
3303 |
8692 |
新桥社区 |
0.193 |
3370 |
17461 |
||
水门社区 |
0.28 |
4078 |
14564 |
/ |
|
|
|
||
5 |
常泰街道 |
11.9 |
19867 |
1669 |
6 |
江南街道 |
9.64 |
17777 |
1844 |
华星社区 |
0.8 |
1376 |
1720 |
霞州社区 |
0.31 |
2159 |
6965 |
||
树兜社区 |
2.5 |
1736 |
694 |
王宫社区 |
0.55 |
1553 |
2824 |
||
下店社区 |
1.23 |
3950 |
3211 |
明光社区 |
0.31 |
1556 |
5019 |
||
上村社区 |
1.3 |
1208 |
929 |
乌石社区 |
0.78 |
411 |
527 |
||
仙塘社区 |
1.5 |
1671 |
1114 |
亭店社区 |
1.85 |
1080 |
584 |
||
五星社区 |
1.2 |
2606 |
2172 |
锦美社区 |
1.08 |
700 |
648 |
||
华塑社区 |
0.03 |
880 |
29333 |
火炬社区 |
1.35 |
6696 |
4960 |
||
锦田社区 |
1.5 |
1518 |
1012 |
东浦社区 |
0.91 |
2579 |
2834 |
||
路边社区 |
0.2 |
601 |
3005 |
登峰社区 |
2.50 |
1042 |
417 |
||
新塘社区 |
1.68 |
4321 |
2572 |
/ |
|
|
|
||
7 |
浮桥街道 |
9.82 |
21397 |
2179 |
8 |
金龙街道 |
10.86 |
22779 |
2098 |
滨江社区 |
0.35 |
3362 |
9606 |
金峰社区 |
0.09 |
443 |
4922 |
||
仙景社区 |
0.48 |
2450 |
5104 |
金柄社区 |
0.29 |
418 |
1441 |
||
延陵社区 |
1.76 |
2274 |
1292 |
玉霞社区 |
1.08 |
10191 |
9436 |
||
坂头社区 |
0.85 |
1895 |
2229 |
曾林社区 |
1.20 |
918 |
765 |
||
新步社区 |
2.01 |
2795 |
1391 |
坑头社区 |
0.57 |
967 |
1696 |
||
黄石社区 |
0.62 |
845 |
1363 |
高山社区 |
1.82 |
1927 |
1059 |
||
田中社区 |
0.63 |
727 |
1154 |
后坑社区 |
2.72 |
2746 |
1010 |
||
岐山社区 |
0.76 |
1725 |
2270 |
古店社区 |
0.90 |
3034 |
3371 |
||
浮桥社区 |
1.14 |
2233 |
1959 |
石崎社区 |
0.36 |
1014 |
2817 |
||
金埔社区 |
1.22 |
1971 |
1616 |
赤土社区 |
0.60 |
727 |
1212 |
||
东边社区 |
0.59 |
1120 |
1898 |
龙岭社区 |
1.21 |
394 |
326 |
||
9 |
全区 |
53.74 |
261857 |
4873 |
10 |
高新区 |
—— |
—— |
—— |
3.2.2.2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资料收集,鲤城区部分医院情况见表3.2-4。
表3.2-4 鲤城区部分医院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位置 |
等级 |
中心经纬度 |
1 |
泉州第一医院 |
开元街道 |
三级甲等 |
东经118.597682,北纬24.912355 |
2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开元街道 |
三级甲等 |
东经118.592338,北纬24.913610 |
3 |
泉州市中医联合医院 |
金龙街道 |
三级甲等 |
东经118.550516,北纬24.907029 |
4 |
泉州兴贤医院 |
浮桥街道 |
二级 |
东经118.555180,北纬24.916486 |
|
泉州成功医院 |
江南街道 |
二级甲等 |
东经118.568423,北纬24.894237 |
3.2.2.3文化教育机构
根据资料收集,鲤城区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74所,其中教师进修学校、电大鲤城学院、特教学校、九年制学校各1所,中学11所(市直4所,区属7所;公办8所,民办3所),中职学校4所(市直3所,区属1所),小学33所(市直4所,区属29所;公办30所、民办3所),幼儿园83所(市直4所,区属79所;公办园13所、集体办园33所,民办园37所),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39所。现有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职工2498人,学生77389人。鲤城区部分学校情况见表3.2-5。
表3.2-5 鲤城区部分学校情况一览表(中、小学)
序号 |
位置 |
单位名称 |
人口数量 |
坐标 |
中学 |
||||
1 |
开元街道 |
泉州一中 |
2649 |
东经 118.595788,北纬 24.921560 |
2 |
开元街道 |
泉州六中 |
1600 |
东经 118.589861,北纬 24.914761 |
3 |
开元街道 |
科技中学 |
2500 |
东经 118.600350,北纬 24.919220 |
4 |
开元街道 |
培元中学 |
2500 |
东经 118.583607,北纬 24.916876 |
5 |
鲤中街道 |
泉州五中 |
1915 |
东经 118.596323,北纬 24.907436 |
6 |
临江街道 |
泉州七中 |
4018 |
东经 118.590167,北纬 24.894645 |
7 |
浮桥街道 |
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 |
2300 |
东经 118.550570,北纬 24.925176 |
8 |
江南街道 |
明新华侨职校 |
1950 |
东经 118.528380,北纬 24.918885 |
9 |
江南街道 |
凌霄中学 |
2400 |
东经 118.551920,北纬 24.883270 |
小学 |
||||
10 |
临江街道 |
鲤城区实验小学 |
3300 |
东经 118.586690,北纬 24.896620 |
11 |
海滨街道 |
鲤城区实验小学(金山校区) |
3300 |
东经 118.583580,北纬 24.901310 |
12 |
鲤中街道 |
东门实验小学 |
3300 |
东经 118.597887,北纬 24.909922 |
13 |
海滨街道 |
立成小学 |
3300 |
东经 118.591623,北纬 24.900558 |
14 |
开元街道 |
通政中心小学 |
3300 |
东经 118.588671,北纬 24.917794 |
15 |
开元街道 |
西隅中心小学 |
1800 |
东经 118.586343,北纬 24.922493 |
16 |
常泰街道 |
明新中心小学 |
900 |
东经 118.520720,北纬 24.912860 |
17 |
江南街道 |
亭店小学 |
900 |
东经 118.554720,北纬 24.883100 |
18 |
海滨街道 |
泉州市第二中心小学 |
1539 |
东经 118.589434,北纬 24.902452 |
19 |
常泰街道 |
仙塘小学 |
1500 |
东经 118.509248,北纬 24.923946 |
20 |
金龙街道 |
培新小学 |
1800 |
东经 118.548130,北纬 24.916470 |
21 |
江南街道 |
陶英小学 |
1500 |
东经 118.566420,北纬 24.902510 |
22 |
常泰街道 |
华岩小学 |
1800 |
东经 118.530680,北纬 24.926360 |
23 |
金龙街道 |
第三中心小学 |
900 |
东经 118.535930,北纬 24.904100 |
24 |
浮桥街道 |
黄石小学 |
1200 |
东经 118.535539,北纬 24.936286 |
25 |
常泰街道 |
上村小学 |
1200 |
东经 118.514210,北纬 24.912100 |
26 |
浮桥街道 |
新步小学 |
3300 |
东经 118.560871,北纬 24.919793 |
特殊教育学校 |
||||
27 |
常泰街道 |
泉州市鲤城开智学校 |
1350 |
东经 118.528150,北纬 24.908100 |
职业教育学校 |
||||
28 |
金龙街道 |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3600 |
东经 118.540935,北纬 24.904450 |
3.2.2.4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根据资料收集,鲤城区各级政府、部门单位情况见表3.2-6。
表3.2-6 鲤城区各级政府、部门单位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坐标 |
人民政府 |
||
1 |
鲤城区人民政府 |
东经 118.586726,北纬 24.907878 |
2 |
开元街道办事处 |
东经 118.593702,北纬 24.917271 |
3 |
鲤中街道办事处 |
东经 118.583035,北纬 24.912176 |
4 |
海滨街道办事处 |
东经 118.586261,北纬 24.905559 |
5 |
临江街道办事处 |
东经 118.585800,北纬 24.896360 |
6 |
浮桥街道办事处 |
东经 118.562913,北纬 24.913400 |
7 |
江南街道办事处 |
东经 118.565954,北纬 24.899755 |
8 |
金龙街道办事处 |
东经 118.547533,北纬 24.914482 |
9 |
常泰街道办事处 |
东经 118.515865,北纬 24.909453 |
10 |
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
东经 118.545060,北纬 24.905000 |
部门单位 |
||
1 |
鲤城区发改局 |
东经 118.587160,北纬 24.907420 |
2 |
鲤城区商务局 |
东经 118.592178,北纬 24.907129 |
3 |
鲤城区司法局 |
东经 118.587160,北纬 24.907420 |
4 |
鲤城区民政局 |
东经 118.587160,北纬 24.907420 |
5 |
鲤城区财政局 |
东经 118.587143,北纬 24.907378 |
6 |
鲤城区工信局 |
东经 118.586983,北纬 24.906484 |
7 |
鲤城区人社局 |
东经 118.592051,北纬 24.906496 |
8 |
鲤城区住建局 |
东经 118.587046,北纬 24.907272 |
9 |
鲤城区农水局 |
东经 118.587143,北纬 24.907378 |
10 |
鲤城区教育局 |
东经 118.583041,北纬 24.909328 |
11 |
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东经 118.587160,北纬 24.907420 |
12 |
鲤城区卫健局 |
东经 118.586820,北纬 24.906448 |
13 |
鲤城区审计局 |
东经 118.587097,北纬 24.907424 |
14 |
鲤城生态环境局 |
东经 118.586887,北纬 24.907582 |
15 |
鲤城区应急管理局 |
东经 118.581435,北纬 24.907132 |
16 |
鲤城区科技局 |
东经 118.545060,北纬 24.905001 |
17 |
鲤城区城管局 |
东经 118.595896,北纬 24.900093 |
18 |
鲤城区统计局 |
东经 118.587160,北纬 24.907420 |
19 |
鲤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20 |
鲤城区信访局 |
东经 118.587578,北纬 24.908030 |
3.2.2.5其他大气风险受体情况
鲤城区域内共设6个公园,其情况见表3.2-7。
表3.2-7 鲤城区公园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基础名称 |
位置 |
面积(m2) |
坐标 |
1 |
伍堡公园 |
临江街道 |
16700 |
东经 118.585780,北纬 24.898340 |
2 |
江南公园 |
江南街道 |
432900 |
东经 118.579680,北纬 24.891130 |
3 |
石笋公园 |
海滨街道 |
133200 |
东经 118.571330,北纬 24.913370 |
4 |
金山公园 |
海滨街道 |
36630 |
东经 118.573650,北纬 24.905580 |
5 |
笋江公园 |
海滨街道 |
160000 |
东经 118.570120,北纬 24.916130 |
6 |
街心公园 |
高新区 |
11020 |
东经 118.549110,北纬 24.905460 |
3.2.3生态保护红线情况
根据《鲤城区生态功能区划(修编)》(2012年01月)相关内容:鲤城区生态功能区划情况见表3.2-8。鲤城区生态功能区划图详见附图5。
表3.2-8 鲤城区生态功能区划表
编 号 |
生态功能小区名称 |
范围和面积 |
生态环境功能 |
生态保育和建设方向 |
||
主导功能 |
辅助功能 |
重 点 |
其他相关任务 |
|||
520550201 |
泉州市区西南部低丘台地林业和旅游生态功能小区 |
鲤城区江南街道的曾林、龙岭、紫帽山和乌石山;总面积10.8km2 |
林业与生态旅游 |
—— |
对生态公益林加强管育;在对紫帽山旅游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同时应注重生态保护,防止因旅游开发引起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
保护区内文物和寺庙 |
520550202 |
泉州市区西部工业生态和饮用水源保护生态功能小区 |
鲤 城 区 沿江南、浮桥两个街 道江 堤 以南、以西地区; 总面积25.28km2。 |
工业生态和饮用水源保护 |
农业生态 |
重点做好生态工业区的建设,在园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应注意合理布局,严禁引进与工业区性质不符的重污染企业;加快江南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控制各种污水与污染物的直接排放,加强饮用水的水质监测,保护饮用水源水体 |
以特色农业为主导,发展农业综合开发;抓好蔬菜、水果、农副产品的连片开发和生态绿化带建设 |
52055 0203 |
泉州市区晋江两岸休闲观光生态功能小区 |
鲤城区境内晋江及其沿岸江滨部分,总面积8.82km2。 |
休闲观光 |
—— |
要结合防洪设施的建设,疏浚河道,整治沿江环境,加强晋江两岸一重山景观建设 |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排污总量和污染物浓度,严格控制水环境质量 |
52055 0204 |
泉州市中心城区城市生态功能小区 |
开元、鲤中、海滨、临江4个街道,总面积约8.84km2。 |
城市 生态 |
—— |
合理规划,注重城市生态建设,完善中心区内各种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城市布局与功能,加大城区景观生态建设,提升城市生态建设水平,保护、 抢救、修复、重建并举方针进行古城保护建设 |
区内历史文物众多,应加强文物保护 |
3.3 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
根据资料收集,鲤城区目前无涉及风险物质装卸运输的港口码头,无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无尾矿库、无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集中式垃圾处理设施。现有环境风险源类别包括:环境风险企业、涉及环境风险物质运输的道路、加油及加气站、石油天然气及成品油长输管道。
3.3.1环境风险企业
3.3.1.1应急预案备案重点风险企业
根据2023年统计,经过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的鲤城区环境风险企业有34家,均为一般环境风险等级。主要环境风险企业统计情况见表3.3-1。主要环境风险企业分布见附图10。
表3.3-1 环境风险企业情况表
单位(项目)名称 |
地址 |
地理坐标 |
环境风险等级 |
是否重点企业 |
泉州金山石材工具科技有限公司 |
南环路高新技术园区 |
东经:118.538879 北纬:24.906914 |
一般 |
否 |
泉州神和医院有限公司 |
鲤城区常泰街道新塘社区泰新街66号 |
东经:118.518887 北纬:24.929495 |
一般 |
否 |
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 |
常泰街道仙塘社区G72泉南高速泉州西收费站出口 |
东经:118.509989 北纬:24.918747 |
一般 |
否 |
泉州市泉海机械发展有限公司 |
常泰街道办事处下店社区下部路4号 |
东经:118.524269 北纬:24.908126 |
一般 |
否 |
泉州鲤城福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江南高新技术园区元福北路9号 |
东经:118.532627 北纬:24.910307 |
一般 |
否 |
泉州鲤城区鑫达五金厂 |
金龙街道古店社区南环路920号 |
东经:118.540661 北纬:24.907150 |
一般 |
否 |
福建刺桐花涂料科技有限公司 |
鲤城区浮桥街道金浦社区繁荣路1067号 |
东经:118.526959 北纬:24.931718 |
一般 |
否 |
泉州市兴达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
鲤城区浮桥繁荣大道北段工业区 |
东经:118.526518 北纬:24.902973 |
一般 |
否 |
泉州奇星机械有限公司 |
鲤城区树兜社区居委会树兜北路186号 |
东经:118.518681 北纬:24.914618 |
一般 |
否 |
大昌纸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鲤城区江南高新电子园区二期紫山路28号 |
东经:118.525559 北纬:24.901286 |
一般 |
否 |
泉州鲤城新星加油站 |
鲤城区江南上村省道308线64公里500米 |
东经:118.505085 北纬:24.913078 |
一般 |
否 |
泉州天梭纺织机械有限公司 |
江南高新技术园区元福北路1号 |
东经:118.533586 北纬:24.908936 |
一般 |
否 |
福建立信换热设备制造股份公司 |
鲤城区江南高新技术园区常泰路口 |
东经:118.516555 北纬:24.919211 |
一般 |
否 |
福建鸿星尔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鲤城区江南火炬开发区常兴路369号 |
东经:118.559481 北纬:24.896319 |
一般 |
否 |
泉州市鲤辉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
江南街道火炬社区常兴路101号 |
东经:118.563280 北纬:24.891715 |
一般 |
否 |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江南园紫华路4号 |
东经:118.526389 北纬:24.904729 |
一般 |
否 |
泉州鸿荣轻工有限公司 |
鲤城区高新技术园紫山路2号 |
东经:118.531351 北纬:24.902798 |
一般 |
否 |
福建田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鲤城区五星街77号 |
东经:118.529503 北纬:24.913275 |
一般 |
否 |
鲤城区泽邦汽配加工厂 |
常泰街道下店社区南环路1142号 |
东经:118.524879 北纬:24.907498 |
一般 |
否 |
泉州市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鲤城区南环路1051号 |
东经:118.544813 北纬:24.904756 |
一般 |
否 |
福建毫米电子有限公司 |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江南园(常泰街道泰新街58号) |
东经:118.516522 北纬:24.928012 |
一般 |
否 |
鲤城区盛泰五金加工厂 |
鲤城区锦田社区进兴路6号 |
东经:118.524103 北纬:24.929473 |
一般 |
否 |
泉州佰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鲤城区南环路932号 |
东经:118.516822 北纬:24.927501 |
一般 |
否 |
泉州市鲤城日升电子有限公司 |
繁荣路仙境工业区 |
东经:118.552600 北纬:24.918350 |
一般 |
否 |
福建省兴晖润滑油有限公司 |
浮桥街道新步社区浮桥街400号 |
东经:118.557286 北纬:24.916736 |
一般 |
否 |
中化(泉州)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鲤城区南环路加油站 |
常泰街道路边社区南环路1080号 |
东经:118.529464 北纬:24.907486 |
一般 |
否 |
泉州市祥盛热处理厂 |
常泰街道江南大街1139号 |
东经:118.515634 北纬:24.917542 |
一般 |
否 |
泉州市新奥交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鲤城展览城加气站 |
江南街道亭店社区池峰路 |
东经:118.562321 北纬:24.885909 |
一般 |
否 |
泉州市第一医院 |
东街248号-252号 |
东经:118.597828 北纬:24.912402 |
一般 |
否 |
泉州市辉毅五金工艺有限公司 |
江南街道火炬社区居委会火炬街2号 |
东经:118.562338 北纬:24.892666 |
一般 |
否 |
福建泉州瑞邦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江南高新技术信息产业园区 |
东经:118.534681 北纬:24.909569 |
一般 |
否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鲤城院区 |
鲤城中山北路34号 |
东经:118.592092 北纬:24.913548 |
一般 |
否 |
泉州金仕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金龙街道坑头社区紫华路11号 |
东经:118.526512 北纬:24.902922 |
一般 |
否 |
3.3.1.2重点排污监管企业
根据2023年统计,从2018年开始至2023年3月,鲤城区无重点排污企业,辖区内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泉州市第一医院、泉州市中医院等三家医院参照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管理,排污监管企业统计情况见表3.3-2。
表3.3-2 排污监管企业名录一览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是否重点企业 |
地址 |
地理坐标 |
污染物排放量(t/a) |
性质 |
1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国控 |
开元街道中山北路 |
东经:118.592338 北纬:24.913610 |
COD:28.8 NH3-N:4.32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监管 |
2 |
泉州市第一医院 |
国控 |
开元街道东街 |
东经:118.597682 北纬:24.912355 |
COD:8.52 NH3-N:3.14 |
|
3 |
泉州市中医联合医院 |
国控 |
金龙街道笋江路 |
东经:118.550516 北纬:24.907029 |
COD: 15.492 NH3-N:2.066 SO2:0.047 NOx:8.742 |
3.3.1.1环境风险企业
工业企业是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根据2018-2022年环评报告和统计数据,本预案选取化学需氧量、氨氮指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单位指标排放量在0.5吨以上;或烟(粉)尘排放量在3吨以上;或VOCs排放量在5吨以上列为重点环境风险企业,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情况详见表3.3-3。
表 3.3-3 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名录一览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地理坐标 |
污染物排放量(t/a) |
1 |
泉州鸿达工艺有限公司 |
金龙街道古店社区 |
东经118°32'45",北纬24°54'50" |
SO2:1.5675;NOx:5.25 烟(粉)尘:1.2975 |
2 |
泉州市鲤城区新宝山机械配件厂 |
金龙街道曾林社区 |
东经118°31'8.42",北纬24°53'59.44" |
NOx:0.1236;烟(粉)尘: 6.7463;VOCs:0.8845 |
3 |
泉州市锦山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金龙街道坑头社区 |
东经118°32'07.55",北纬 24°53'58.43" |
NOx:1.013;烟(粉)尘: 0.0972;VOCs:0.807×10-4 |
4 |
泉州鲤城志盛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金龙街道曾林社区 |
东经118°31'19.13",北纬24°54'0.25" |
烟(粉)尘:3.853;VOCs:0.1998 |
5 |
泉州安信鞋材有限公司 |
金龙街道玉霞社区 |
东经118°32'38.04",北纬24°54'21.02" |
烟(粉)尘:3.348;VOCs: 4.930 |
6 |
泉州鸿荣轻工有限公司 |
金龙街道赤土社区 |
东经118°31'29.16",北纬24°54'24.8" |
NOx:0.1236;烟(粉)尘: 0.00504;VOCs:166.56 |
7 |
鲤城区博通辅料印花加工厂 |
金龙街道赤土社区 |
东经118°32'12",北纬24°54'10" |
VOCs:7.120 |
8 |
泉州鲤城蓝康工艺品厂 |
金龙街道石崎社区 |
东经118°32'52.34",北纬24°55'1.92" |
烟(粉)尘:0.74;VOCs:5.980 |
9 |
泉州鑫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金龙街道玉霞社区 |
东经118°32'46.07",北纬24°54'22.72" |
烟(粉)尘:0.000002;VOCs:5.780 |
10 |
泉州市奇树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
常泰街道树兜社区 |
东经118°30'50.12",北纬 24°55'15.38" |
NOx:1.113;烟(粉)尘:4.045;VOCs:0.9858 |
11 |
泉州梅洋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常泰街道上村社区 |
东经118°30'7.78",北纬24°55'7.75" |
VOCs:30.888 |
12 |
泉州市祥盛热处理厂 |
常泰街道上村社区 |
东经118°30'39.24",北纬24°55'13.98" |
NOx:0.2472;烟(粉)尘:5.74;VOCs:0.1052 |
13 |
泉州成泰混凝土发展有限公司 |
常泰街道下 店社区 |
东经118°31'2.58",北纬24°54'16.78" |
NOx:0.7659;烟(粉)尘: 11.99;VOCs:0.649×10-4 |
14 |
泉州顺越体育用品发展有限公司 |
常泰街道下 店社区 |
东经118°31'20.48", 北纬24°54'26.32" |
烟(粉)尘:1.339;VOCs: 12.818 |
15 |
泉州毅达泰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
常泰街道下 店社区 |
东经118°31'8.79", 北纬24°54'41.79" |
烟(粉)尘:3.348;VOCs:1.940 |
16 |
泉州昌荣机械有限 公司 |
常泰街道新 塘社区 |
东经118°30'47", 北纬24°55'17" |
NOx:0.1236;烟(粉)尘:9.1727;VOCs:0.4113 |
17 |
福建泉州瑞邦体育 用品有限公司 |
常泰街道路 边社区 |
东经118°31'54", 北纬24°54'43" |
烟(粉)尘:1.08;VOCs:19.92 |
18 |
泉州市永进机械配 件有限公司 |
常泰街道锦 田社区 |
东经118°31'30.79", 北纬24°55'42.27" |
烟(粉)尘:3.825;VOCs:2.573 |
19 |
泉州江新机械有限 公司 |
常泰街道仙塘社区 |
东经118°30'6.62", 北纬24°55'34.19" |
NOx:0.1236;烟(粉)尘:3.047;VOCs:0.3731 |
20 |
泉州市瑞鑫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常泰街道仙 塘社区 |
东经118°33'57.13", 北纬24°55'59.09" |
烟(粉)尘:1.635;VOCs:36.528 |
21 |
泉州市汉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常泰街道五 星社区 |
东经118°31'33.99", 北纬24°55'4.91" |
NOx:0.1236;烟(粉)尘:5.513;VOCs:1.1788 |
22 |
福建泉州瑞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常泰街道五星社区 |
东经118°31'51.27",北纬24°54'43.88" |
VOCs:6.838 |
23 |
泉州福兴木材有限公司 |
浮桥街道新步社区 |
东经118°33'11.26",北纬24°55'13.82" |
烟(粉)尘:5.8 |
24 |
全芳(福建)食品有限公司 |
浮桥街道新步社区 |
东经118°32′25″,北纬24°54′52″ |
COD:0.676;NH3-N:0.0338;TN:0.0423 |
25 |
泉州市日辉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
浮桥街道黄石社区 |
东经118°33′18″,北纬24°55′6″ |
COD:1.0 ;NH3-N : 0.02 ;TN:0.04; |
26 |
鲤城区鑫星水泥制品厂 |
浮桥街道东边社区 |
东经118°32'12.84",北纬24°56'4.81" |
烟(粉)尘:4.707 |
27 |
泉州华欣鞋业有限 公司 |
浮桥街道仙 景社区 |
东经118°32'55.1", 北纬24°55'21.18" |
烟(粉)尘:1.0044;VOCs: 14.79 |
28 |
泉州三立高分子复 合材料有限公司 |
浮桥街道金 浦社区 |
东经118°31'3.03", 北纬24°56'32.32" |
烟(粉)尘:3.778;VOCs: 0.9795 |
29 |
泉州市华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浮桥街道金 浦社区 |
东经118°31'24.46", 北纬24°55'55" |
烟(粉)尘:5.3 |
30 |
泉州鲤城祥宇工艺 品厂 |
江南街道王宫社区 |
东经118°33'36.32", 北纬24°54'20.9" |
烟(粉)尘:9.0765;VOCs: 8.9760 |
31 |
泉州宝峰鞋业有限 公司 |
江南街道火炬社区 |
东经118°33'23.47", 北纬24°53'55.75" |
烟(粉)尘:1.533;VOCs: 60.629 |
32 |
万家鑫(福建)皮 塑鞋材有限公司 |
江南街道火炬社区 |
东经118°33'24.7", 北纬24°53'59.09" |
烟(粉)尘:1.065;VOCs: 12.549 |
33 |
福建鸿星尔克体育 用品有限公司 |
江南街道火炬社区 |
东经118°33'20.31", 北纬24°53'59.57" |
VOCs:36.528 |
34 |
泉州华夏鞋服有限 公司 |
江南街道火炬社区 |
东经118°33'34.09", 北纬24°53'45.57" |
烟(粉)尘:0.218;VOCs: 23.591 |
35 |
泉州鑫成鞋材有限 公司 |
江南街道火炬社区 |
东经118°33'22", 北纬24°53'31" |
烟(粉)尘:0.926;VOCs: 14.678 |
36 |
泉州诺嘉鞋服有限公司 |
江南街道火炬社区 |
东经118°33'30.42", 北纬24°53'38.44" |
烟(粉)尘:0.837;VOCs: 8.011 |
37 |
泉州志盛礼品有限 公司 |
江南街道火炬社区 |
东经118°33'34", 北纬24°53'46" |
烟(粉)尘:0.0222;VOCs: 5.197 |
38 |
福建省泉州市豆制 品厂 |
鲤中街道昇平社区 |
东经118°35′20″, 北纬24°54′11″ |
COD: 1.0161;NH3-N:0.0928; TN:0.1936 |
39 |
福建泉州市伍氏特 香包有限公司 |
鲤中街道高新园区 |
东经118°31′47″, 北纬24°54′29″ |
COD:0.8025;NH3-N:0.2130; TN:0.4260;TP:0.0426 |
3.3.2涉及环境风险物质运输的道路
南高干渠水源保护区沿线交通道路主要为与各个社区、乡镇相连的沿渠水泥路及跨渠道公路、桥梁。南高干渠水源保护区(鲤城段)渠道沿线道路及跨渠道桥梁详见表3.3-4。
表3.3-4 南高干渠水源保护区(鲤城段)渠道沿线道路及跨渠道桥梁情况表
序号 |
水源地 |
所在地 |
桥名 |
坐标 |
1 |
南高干渠 (从渠首至亭店公路桥) |
常泰街道 |
西山村桥1(锦田1#桥) |
N:24°56′03″,E:118°31′04″ |
2 |
西山村桥2(锦田2#桥) |
N:24°55′58″,E:118°31′07″ |
||
3 |
锦田村桥(锦田 3#桥) |
N:24°55′46″,E:118°31′03″ |
||
4 |
泰明街桥(新塘 1#桥) |
N:24°55′30″,E:118°31′06″ |
||
5 |
新塘村桥1(新塘2#桥) |
N:24°55′22″,E:118°31′09″ |
||
6 |
新塘村桥2(新塘3#桥) |
N:24°55′21″,E:118°31′12″ |
||
7 |
X301公路桥 |
N:24°55′17″,E:118°31′12″ |
||
8 |
树兜1#桥 |
N:24°55′06″,E:118°31′17″ |
||
9 |
树兜2#桥 |
N:24°54′59″,E:118°31′18″ |
||
10 |
亭上村桥(树兜3#桥) |
N:24°54′52″,E:118°31′15″ |
||
11 |
金山村桥(崎后桥) |
N:24°56'36.48″,E:118°31'0.38" |
||
12 |
金浦水厂取水口桥(繁荣桥) |
N:24°56'28.55",E:118°30'58.99" |
||
13 |
金浦社区桥(西山桥) |
N:24°56'19.74",E:118°30'54.26" |
||
14 |
常泰路桥 |
N:24°56'7.89",E:118°31'0.99" |
||
15 |
南环路(S308)公路桥 |
N:24°54′36″,E:118°31′18″ |
||
16 |
金龙街道 |
江南波园天桥 |
N:24°54′32″,E:118°31′23″ |
|
17 |
下店村桥 |
N:24°54'44.11",E:118°31'13.11" |
||
18 |
放忘桥 |
N:24°54'22.46",E:118°31'42.16" |
||
19 |
紫山路桥(赤土 1#桥) |
N:24°54′23″,E:118°31′40″ |
||
20 |
赤土村桥1(赤土2#桥) |
N:24°54′20″,E:118°31′50″ |
||
21 |
赤土村桥2(赤土3#桥) |
N:24°54′18″,E:118°31′54″ |
||
22 |
赤土村桥3(赤土4#桥) |
N:24°54′18″,E:118°31′58″ |
||
23 |
赤土村桥4(赤土5#桥) |
N:24°54′18″,E:118°32′07″ |
||
24 |
蔡庄桥(玉霞 1#桥) |
N:24°54′16″,E:118°32′22″ |
||
25 |
玉霞村桥1(玉霞2#桥) |
N:24°54′14″,E:118°32′28″ |
||
26 |
玉霞村桥2(玉霞3#桥) |
N:24°54′12″,E:118°32′34″ |
||
27 |
玉霞村桥3(玉霞4#桥) |
N:24°54′09″,E:118°32′38″ |
||
28 |
玉霞村桥4(玉霞5#桥) |
N:24°54′02″,E:118°32′44″ |
||
29 |
江南街道 |
洋屿村桥(乌石 1#桥) |
N:24°53′48″,E:118°32′57″ |
|
30 |
乌石村桥1(乌石2#桥) |
N:24°53′43″,E:118°33′59″ |
||
31 |
乌石村桥2(乌石3#桥) |
N:24°53′35″,E:118°33′02″ |
||
32 |
乌石村桥(3 乌石4#桥) |
N:24°53′30″,E:118°33′02″ |
||
33 |
乌石村桥4(乌石5#桥) |
N:24°53′28″,E:118°33′02″ |
||
34 |
亭店街(乌石 6#桥) |
N:24°53'25.36",E:118°33'2.84" |
||
35 |
亭店 1#桥 |
N:24°53′20″,E:118°33′02″ |
||
36 |
亭店 2#桥 |
N:24°53′04″,E:118°33′03″ |
3.3.3加油站及加气站
经统计,鲤城区行政区域内共有加油站14家,加气站1家。加油站从事柴油、汽油销售。加油站根据有关规定已配置了油气回收系统,对卸油、加油过程挥发的油气进行回收。油气回收系统已通过验收。近五年加油站没有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各加油站、加气站基本情况见表3.3-5。
表3.3-5 鲤城区加油站、加气站情况表
序号 |
单位(项目)名称 |
地址 |
地理坐标 |
1 |
中石化浮新加油站 |
浮桥街道浮桥新车路尾 |
东经:118.557337,北纬:24.916667 |
2 |
中石化滨江加油站 |
海滨街道堤后路 |
东经:118.574544,北纬:24.910722 |
3 |
中石化义全加油站 |
临江街道义全街151号 |
东经:118.591205,北纬:24.896144 |
4 |
中石化城北加油站 |
开元街道环城路 |
东经:118.597380,北纬:24.924899 |
5 |
中石化南泉加油站 |
江南街道登峰社区前店口 |
东经:118.540834,北纬:24.870829 |
6 |
中石化浮桥加油站 |
浮桥街道浮桥街大桥南 |
东经:118.562908,北纬:24.909471 |
7 |
中石化东浦加油站 |
江南街道南环路洋仕路口 |
东经:118.552281,北纬:24.901171 |
8 |
中石化新大桥加油站 |
常泰街道常泰办事处对面 |
东经:118.517665,北纬:24.910581 |
9 |
石油天然气江南加油站 |
金龙街道古店社区县道 301线南侧 |
东经:118.536708,北纬:24.916653 |
10 |
中油汽运油品鲤城中心加油站 |
临江街道幸福街与东鲁路 交叉口 |
东经:118.594016,北纬:24.898006 |
11 |
石油天然气南环路加 油站 |
金龙街道洋屿村南环路 |
东经:118.552346,北纬:24.901195 |
12 |
新星加油站 |
常泰街道上村省道308线 |
东经:118.505147,北纬:24.913085 |
13 |
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泉州西出入口服务区加油站 |
常泰街道仙塘社区 |
东经:118.608978,北纬:24.901192 |
14 |
泉州市泉鑫石化有限公司泉鑫加油站 |
鲤城区江南街道展览城右 侧国道324线 |
东经:118.564448,北纬:24.885828 |
15 |
泉州市新奥车用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鲤城展览城加气站 |
江南街道亭店社区池峰路南侧 |
东经:118.562157,北纬:24.885928 |
3.3.4集中式垃圾处理设施
根据中心城区环卫职能分担,区级主要承担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转运至市管中转站并由市级进行处理,鲤城区共12座中转站,2016年至今鲤城区生活垃圾100%收集转运至市管中转站,由市环卫处将垃圾转运到大型填埋场、焚烧厂等进行无害化处理,鲤城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其分布情况详见附图6。
3.3.5石油天然气及成品油长输管道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福建石油分公司福炼一体化工程配套成品油管道一期工程(南线工程)”管道起自泉州市泉港区后龙镇峰前村东侧(临湄洲湾一侧)已建的泉港首站油库西南围墙外,一路向南,经过泉州市的泉港区、泉州市、泉州台商投资区、洛江区、丰泽区、鲤城区、晋江市和南安市;工程管线全长182.186km,其中干线长170km,支线12.186km。管道具体建设地点见表3.3-6。
表3.3-6 南线工程建设地点一览表
项目组成
地理区位
大致位置描述
城市
市(区)
镇(乡、街道)
管线工程
干线:泉港首站—东孚分输站
泉州市
泉港区
后龙镇、峰尾镇
沿S201绿化带走
泉州市
辋川镇、螺阳镇、涂
寨镇、黄塘镇
依次伴林辋溪、漳肖泉铁路、
城西大道、南惠高速走
泉州台商投资区
洛阳镇
伴漳肖泉铁路
洛江区
万安街道、双阳街道
大致沿南惠高速走
丰泽区
北峰街道
大致沿南惠高速走
鲤城区
浮桥街道
沿江滨南路走
晋江市
紫帽镇
伴福厦高铁走
磁灶镇、内坑镇、安
海镇
伴福厦高铁走
南安市
丰州镇
伴西华村道、S307而走
霞美镇
依次伴崎后村道、X336、福
厦高铁而走
官桥镇
大致沿福厦高铁走向
水头镇
依次为G324复线、福厦高铁、
沈海高速走
项目组成 |
地理区位 |
大致位置描述 |
|||
城市 |
市(区) |
镇(乡、街道) |
|||
管线工程 |
干线:泉港首站—东孚分输站 |
泉州市 |
泉港区 |
后龙镇、峰尾镇 |
沿S201绿化带走 |
泉州市 |
辋川镇、螺阳镇、涂 寨镇、黄塘镇 |
依次伴林辋溪、漳肖泉铁路、 城西大道、南惠高速走 |
|||
泉州台商投资区 |
洛阳镇 |
伴漳肖泉铁路 |
|||
洛江区 |
万安街道、双阳街道 |
大致沿南惠高速走 |
|||
丰泽区 |
北峰街道 |
大致沿南惠高速走 |
|||
鲤城区 |
浮桥街道 |
沿江滨南路走 |
|||
晋江市 |
紫帽镇 |
伴福厦高铁走 |
|||
磁灶镇、内坑镇、安 海镇 |
伴福厦高铁走 |
||||
南安市 |
丰州镇 |
伴西华村道、S307而走 |
|||
霞美镇 |
依次伴崎后村道、X336、福 厦高铁而走 |
||||
官桥镇 |
大致沿福厦高铁走向 |
||||
水头镇 |
依次为G324复线、福厦高铁、 沈海高速走 |
(1)油品品种:汽油和柴油 。
(2)输油能力和油品:最大设计输油(汽、柴油)量 380 万 t/a。
(3)输送方案:采用单管密闭顺序输送多种油品的方式。管道全线防腐采用外涂层加阴极保护的联合保护方式;外涂三层结构聚乙烯防腐层(3PE);管道运行管理及控制采用先进可靠 SCADA 自动控制系统进行远程监控、数据自动采集和统一生产调度控制。
(4)中石化福建石油分公司福炼一体化工程配套成品油管道一期工程(南线工程)管道南高干渠水源保护区下游穿越段情况:
管道在晋江南岸霞美镇金浦水厂泵房附近由东南向西北定向钻穿越南高干渠(可研桩号QZI4126~4153),从而涉及该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处于调整后的金浦水厂泵房上下游各 30m 的二级保护区段)和准保护区,而后伴X336线右侧敷设。
经叠图分析判定,该次穿越长度约356m,其中约170m 在水源保护区内(二级保护区约30m,准保护区约140m)。钻入点位于金浦村,水渠东岸,距河岸229m;钻入点位于金山村,南高干渠东岸,距河岸229m;钻出点位于金浦村,南高干渠西岸,距河岸 51.3m,穿越深度位于渠底以下6~7m。
成品油穿越管道与南高干渠水源保护区的位置关系见附图14
3.4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救援能力
目前,鲤城区已完成《鲤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鲤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鲤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同时,鲤城区已建设较为完备的环境风险防控队伍,配置相应应急设备,具备一定应急救援能力。
3.4.1环境监测情况
泉州市鲤城环境监测站按《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中东部地区三级站标准要求建设,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现有监测人员13人,各项基础设施符合实验室建设标准要求,并获得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泉州市鲤城环境监测站积极开展监测项目,认证项目70项,基本涵盖了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和地区特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监测项目。监测站形成比较完善的组织机构,具备有效运行的管理体系、符合监测的环境条件,拥有各类环境监测仪器百余套,具有对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噪声等三大项环境要素 70 项环境指标的监测能力。
(1)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
鲤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国控站点名称为涂山街,位于庄府巷鲤城区政府大院内;鲤城区降水监测点位位于福建省泉州环境监测中心站(新华南路),监测包括pH、电导率、降水量、硫酸根、硝酸根、氟、氯、铵、钙、镁、钠和钾离子等12项;市控站点名称为凌霄路空气站点,位于鲤城区凌霄中学内。
(2)水环境质量监测
根据福建省泉州环境监测中心站要求,鲤城区境内已取消小流域的监测考核任务,2019~2022年来,泉州市鲤城环境监测站分别在崎后村、登峰村、展览城、浮桥水厂四个监控点采用随机抽测的方式,其中崎后村、登峰村、浮桥水厂监控点位位于南高干渠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3-2002)表1中的Ⅱ类标准,展览城监控点位位于南低渠,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3-2002)表1中的Ⅳ类标准。
(3)监测设备
近年来根据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需要,泉州市鲤城环境监测站采购了精密pH计、噪声统计分析仪、梅特勒托利多天平、生化培养箱、土壤采样器、空盒气压表、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轻便三杯风向风速表、声级校准器、皮托管平行全自动烟尘采样器、电子时控大气采样器、车载样品保存设备、χ-γ辐射个人报警仪、林格曼测烟望远镜、生物显微镜、微电脑激光粉尘仪、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溶解氧测定仪、COD 恒温加热器、红外测油仪、便携式射线检测仪、深水采样器、超声波清洗器、便携式多种气体分析仪、便携式流速仪、精密噪声频谱分析仪、BOD快速测定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电导仪、大气综合采样器、紫外分光光度计、便携式余氯测试仪、便携式多种气体分析仪、便携式多功能水质检测仪、可见光分光光度计、BOD培养箱、能量色散X荧光光谱仪、智能双路烟气采样器、COD快速测定仪等仪器,已全部安装、调试到位,并投入使用。
(4)主要监测污染物种类
泉州市鲤城环境监测站目前主要开展的监测项目类别包括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噪声与振动,具体监测项目见表3.4-1。
表3.4-1 主要监测污染物种类
类别 |
项目 |
水和废水 |
总硬度、水温、色度、浊度、透明度、pH值、悬浮物、电导率、溶解氧、氨氮、六价铬、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总磷、总氮、硫化物、氰化物、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氟化物、硫酸盐、氯化物、余氯、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粪大肠菌群、铜、锌、铅、镉、铁、锰、总铬、镍、汞、砷、硒、水质采样 |
大气降水 |
pH值 |
空气和废气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参数、烟尘、烟气黑度、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气压、饮食业油烟、大气采样 |
噪声与振动 |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建筑施工厂界噪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 |
3.4.2固定源环境风险管理
鲤城区对固定源按“属地管理、责任到人、无缝对接、全面覆盖”原则,建立完善的环境监管体系。
3.4.2.1环境风险源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情况
(1)做好环保监管网格化工作
对大型企业、工业小区、饮用水源地、生态脆弱区域等需要重点防控的区域和个别工作任务较重、管理难度较大的单元网格,进一步延伸到居民小组(企业),动用全区 89 名网格员力量,充分发挥人际关系和距离优势,提前介入,主动调解处理影响群众生活轻微环境纠纷,打通执法监管“最后一公里”。2022年,鲤城区环保网格员开展日常巡查 1620 件,事件处理 991 件,处罚案件 19 件,处罚金额 70.14 万元。
(2)让监管在风险前面
一是加强信息对接。鲤城区及时把新审批的建设项目录入福建省移动执法平台和泉州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确保各级网格员第一时间接收项目信息,并及时核实项目开工建设情况。二是严格事中监管。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由网格员采取纳入网格化管理、跟踪监督上报、督促办理手续、核实违法情况立案查处等针对性措施分级分类开展事中监管,推动企业环保“三同时”措施有效落实。三是抓好事后跟踪。组织鲤城生态环境局审批、监测、执法人员和街道社区网格员联合对完成自主验收建设单位开展复核,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予以处置,并纳入事后监管。
(3)实施水环境精细化管理
书记、区长每月至少一次带队巡河现场办公,解决突出问题,督促重点问题整改。建立内沟河按街道、社区分段监测、监控的考核制度,落实街道、社区的属地责任。目前已设置了42个监测点位,70余个监控镜头。
(4)开展流域水质提升精准治理。
针对影响流域水质的7个入河口开展重点整治。老城区完成三堡沟、二郎沟、海关ロ、富美水闻、笋浯溪截污整治,所有内沟河实现全面截污;江南片区完成南低干渠(展览城段)、南低干渠(井美街-笋江路段、南高渠-站前大道段、笋江花园段)截污整治工程,拆除南低干渠(展览城段)两侧违章建筑;完成人民沟南北二路渠、高新区11号路渠、南低渠截污等整治项目;完成新天城市广场公园内河道清淤整治。
3.4.2.2环境风险评估开展率与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率
鲤城区内各工业企业积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及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备案、落实工作,截止到2022年12月,已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及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备案企业共计34家。
3.4.3移动源环境风险管理
鲤城区内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主要为陆运。鲤城区内所有危险运输品运输车辆均安装了GPS设备,并实时监控危险运输品车辆的动态情况。
3.4.4区域环境应急管理
鲤城区已完成《鲤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鲤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鲤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同时配备了应急物资(详见附件6)。
目前鲤城区每年开展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活动。
政府和企业主要配备物资情况详见附件6,环境应急监测机构主要依托泉州市鲤城环境监测站和福建省泉州环境监测中心站。
3.4.5环境应急救援能力
(1)河流闸坝设置情况:
南高干渠鲤城段为渠首至亭店公路桥,各闸工程详见表3.4-2。
表3.4-2 南高干渠(鲤城段)流域闸坝工程分布情况
序号 |
所在地 |
水闸 |
坐标 |
工程特性 |
1 |
常泰街道办事处 |
玉田排洪闸 |
N24°56′05″E118°31′04″ |
3孔,孔宽4.3 米 |
2 |
低干渠水闸 |
N24°55′00″E118°31′20″ |
3孔,孔宽4.3 米 |
|
3 |
高干渠水闸 |
N24°54′59″E118°31′18″ |
2孔,孔宽4.3 米 |
|
4 |
江南街道办事处 |
洋屿排洪闸 |
N24°53′57″E118°32′50″ |
1孔,孔宽2.6 米 |
5 |
东浦水闸 |
N24°53′46″E118°34′16″ |
3孔,孔宽4米 |
|
6 |
东浦排涝泵站 |
N24°53′44″E118°34′05″ |
装机流量40m3/s,设计扬程10m,水泵水量8台 |
(2)①全面启用应急工程设施,拦截污染水体。根据污染范围的不同,应分渠道对渠道内污染水体进行处置:
A、南高干渠金鸡暗涵出口至高干渠水闸渠段
关闭高干渠水闸、低干渠水闸和田洋水闸,对污染水体进行处理。根据应急专家组意见和现场指挥部指令,开启玉田排洪闸,污染水体经金浦沟排往金浦水闸或金浦泵;在外江水位无顶托的情况下,开启金浦水闸或金浦排涝泵站,将高干渠水闸至渠首暗涵出口渠段的大部分污染水体排入外江;其他被污染水体通过低干渠到东浦水闸或东浦排涝站将污染水体排入外江;当外江水位顶托时,迅速关闭闸门并启动金浦(东浦)排涝泵站,将高干渠水闸至渠首暗涵出口渠段的污染水体排入外江,直至污染水体基本消除。
B、高干渠水闸至田洋节制闸渠道
视污染情况再关闭低干渠水闸、池店排洪闸和田洋节制闸等闸门,对污染水体进行处理。根据应急专家组意见和现场指挥部指令,迅速全部开启南渠进水闸,加大干净水源来水量;打开高干渠水闸、洋屿和御辇等闸门,将污染水体经南低干渠排入外江,同时根据污染水体处置情况,开启池店排涝闸和田洋节制闸排泄污染水体。
②全面监控并妥善处置治污载体,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对于收集的污染物,针对不同的污染指标,可采取的化学、物理处理技术详见下表:
表3.4-3 适用于不同超标项目的处理技术
超标项目 |
推 荐 技 术 |
浊度 |
快速砂滤池:絮凝、沉淀、过滤 |
色度 |
絮凝/快速砂滤池;活性炭吸附; 化学氧化预处理:臭氧、氯、高锰酸钾、二氧化氯 |
石油类 |
隔油池 |
嗅味 |
化学氧化预处理:臭氧、氯、高锰酸钾、二氧化氯、活性炭 |
氟化物 |
吸附法:氧化铝、磷酸二钙;混凝沉淀法:硫酸铝、聚合氯化铝; 离子交换法; 电渗析法 |
硫酸盐 |
混凝沉淀法、离子交换法、电渗析法、反渗透法、纳滤膜法等 |
苦咸水 |
膜分离法;反渗透法;电渗析法 |
氨氮 |
锰砂,化学氧化预处理:氯、高锰酸钾;深度处理:臭氧-生物活性炭 |
铁、锰 |
|
挥发性有机物 |
生物活性炭吸附 |
三氯甲烷和腐殖酸 |
前驱物的去除:强化混凝、粒状活性炭、生物活性炭; 氯化副产物的去除:粒状活性炭 |
有机化合物 |
生物活性炭、膜处理 |
细菌和病毒 |
过滤(部分去除); 消毒处理:氯、二氧化氯、臭氧、膜处理、紫外消毒 |
部分重金属(如汞、铬等)(应急状态) |
氧化法:高锰酸钾;生物活性炭吸附(部分去除) |
藻类及藻毒素 |
化学氧化预处理:除藻剂法、高锰酸钾、氯;微滤法;气浮法;臭氧氧化法 等 |
(3)南高干渠水源保护区应急物资、装备及设施内容如下表
表3.4-4 南高干渠水源保护区应急物资、装备及设施内容一览表
序号 |
用途 |
物资/装备/设施 |
存放位置/单位 |
1 |
对水体内污染物进行打捞和拦截的设施 |
橡皮艇、冲锋艇 |
市消防支队 |
吸油毡(棉) |
泉州市防汛仓库、金鸡拦河闸管理处、山美水库管理处、石壁水库管理处、市区应急备用水源管理所、北渠北峰管理站仓库、南渠(玉田、树兜、池店)管 理站 |
||
围油栏 |
|||
拦污栅 |
市区应急备用水源管理所、北渠北峰管 理站仓库 |
||
应急潜水泵 |
泉州市防汛仓库、金鸡拦河闸管理处、 山美水库管理处、石壁水库管理处 |
||
2 |
控制和消除污染物的药剂 |
片碱、漂白粉、石灰粉、活性炭 |
氯碱公司 |
活性炭 |
北渠北峰管理站仓库、南渠(玉田、 树兜、池店)管理站、 石壁水库管理处、市区应急备用水源地管理所、金鸡拦 |
||
3 |
移除和拦截移动源的设施 |
临时围堰、临时导流槽等 |
—— |
4 |
雨水口垃圾清运和拦截的设施 |
垃圾转运车 |
市城市管理局 |
临时设置的导流槽 |
—— |
||
5 |
污染物拦截应急工程 |
南渠进水闸、金浦分水闸、金浦排涝泵站、玉田排洪闸、低干渠水闸、高干渠水闸、洋屿排洪闸、东浦水闸、东浦排涝泵站、御辇排洪闸、池店排洪闸、田洋节制 闸、溜石水闸 |
市山美灌区管理处、市南渠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山美水库晋江灌区管理处晋东水管站、市晋江河道堤防管理处 |
6 |
应急监测 |
应急监测仪器 |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文局 |
3.4.6环境应急联动机制
鲤城区已建立与企业之间的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健全鲤城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定期与企业开展应急演练。
4、环境风险识别
4.1环境风险受体识别
根据上述收集整理的环境风险受体相关资料,鲤城区水环境风险受体详见“3.2.1水环境风险受体情况”章节;鲤城区大气环境风险受体详见“3.2.2大气环境风险受体情况”章节。相关图件见附图。
4.2 环境风险源识别
根据上述收集整理的环境风险受体相关资料,鲤城区水环境风险源及大气环境风险源主要为环境风险企业、涉及环境风险物质运输的道路、加油及加气站、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相关信息详见“3.3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章节,相关图件见附图10。
4.3“热点”区域识别
对水和大气环境风险源、环境风险受体分布图进行叠加分析,初步判断水环境风险、大气环境风险以及综合环境风险“热点”区域(即分布相对集中的区域)。根据叠图分析,考虑风险源密集程度,与风险受体相对距离,本报告划定1处热点区域,相关情况见表4.3-1,相关图件见附图11。
表4.3-1 热点区域识别一览表
“热点”区域 |
风险源类别 |
环境风险类型 |
主要环境风险源 |
环境风险受体 |
江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水 |
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次生/衍生环境污染;成品油输送管道事故益油; |
金龙街道:①泉州中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②泉州市超越鞋厂;③泉州鲤城红梅彩印有限公司;④泉州友利纸塑包装厂; 常泰街道:①泉州市泉海机械发展有限公司;②泉州市鲤城明新印刷有限公司;③泉州盈臻英菲尼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浮桥街道:①泉州鲤城三盛塑料五金有限公司; 福炼一体化工程配套成品油管道一期工程(南线工程); |
金龙街道(金柄、石崎、高山、后坑、古店、玉霞、赤土、坑头、曾林、龙岭等社区居民住宅)、常泰街道(华星、锦田、新塘、仙塘、上村、树兜、下店、路边、五星、华塑等社区居民住宅、明新中心小学、仙塘学校)、南高干渠 |
气 |
生产废气事故排放; |
金龙街道:泉州市兴达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常泰街道:泉州成泰混凝土发展有限公司 |
||
水、大气 |
危险化学品泄漏;生产废气事故排放;污水事故排放;火灾次生/衍生环境污染; |
①泉州金山石材工具科技有限公司;②泉州鑫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③泉州鸿达工艺有限公司;④泉州市鲤城区新宝山机械配件厂;⑤泉州鲤城志盛橡塑制品有限公司;⑥泉州安信鞋材有限公司;⑦泉州鸿荣轻工有限公司;⑧鲤城区博通辅料印花加工厂;⑨泉州鲤城蓝康工艺品厂;⑩泉州市中医联合医院;石油天然气江南加油站;石油天然气南环路加油站; 常泰街道:①福建立信换热设备制造股份公司;②福建田中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③泉州鲤城联诚汽配工贸有限公司; ④泉州市奇树机械工业有限公司;⑤泉州市鲤城区博宇机械配件厂;⑥泉州梅洋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⑦泉州市祥盛热处理厂;⑧泉州顺越体育用品发展有限公司;⑨泉州毅达泰防护用品有限公司;⑩泉州昌荣机械有限公司;福建泉州瑞邦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泉州市永进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5、环境风险评估子区域划分
对于受外来环境风险源影响较大的行政区域,可按敏感目标类型划分环境风险评估子区域,包括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子区域、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子区域和综合环境风险评估区域。
在不考虑跨界影响的情况下,可按照评估区域的下级行政区域边界划分评估子区域,直接计算每个下级行政区域的风险指数,并进行比较和排序。
考虑鲤城区且受外来环境风险源影响较小,本次风险评估以鲤城区域作为环境风险评估区域,不再划分下级行政区域为子区域。
6、环境风险分析
6.1 环境风险指数分析
6.1.1计算过程
根据《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本次评估采用环境风险指数计算法。
指数法包括水环境风险指数计算、大气环境风险指数计算和综合环境风险指数计算,是在资料准备和环境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参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中附录1要求,分别确定水、大气、综合环境风险指标,对环境风险源强度指数(S)、环境风险受体脆弱性指数(V)、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指数(M)的各项指标分别打分并加和,得出指数值;工作程序见图6.1-1。
图6.1-1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程序
在计算环境风险指数时,按照评估子区域的类别,使用公式(1)—(3),分别计算水环境风险指数(R水)、大气环境风险指数(R气)和综合环境风险指数(R综合)。
对于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指数(M)涉及的各项指标难以获取,或仅考虑客观风险(环境风险源强度、环境风险受体脆弱性)的区域,可采用环境风险源强度指数(S)、环境风险受体脆弱性指数(V)两项指数相乘后开方的方法计算区域环境风险指数(R)。
6.1.2环境风险源强度(S)分析
表6.1-1 鲤城区环境风险源强度(S)分析指标
序号 |
评估指标 |
数据来源 |
水环境风险 |
大气环境风险 |
综合环境风险 |
||||||||||
指标说明 |
情况 |
分值 |
区域情况说明 |
指标说明 |
情况 |
分值 |
区域情况说明 |
指标说明 |
情况 |
分值 |
区域情况说明 |
||||
1 |
单位面积环境风险企业数量 |
环保部门,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
评估区域中涉水环境风险企业数量与评估区域面积的比值,单位:个/平方公里 |
>0.5 |
7 |
企业数量31个;面积53.74km2 比值:0.576 |
评估区域中涉气环境风险企业数量与评估区域面积的比值,单位:个/平方公里 |
>0.5 |
10 |
0.633 |
评估区域中环境风险企业数量与评估区域面积的比值,单位:个/平方公里 |
>1 |
7 |
0.633 |
|
(0.05-0.5] |
5 |
(0.05-0.5] |
7 |
(0.1-1] |
5 |
||||||||||
(0.005-0.05] |
3 |
(0.005-0.05] |
4 |
(0.01-0.1] |
3 |
||||||||||
[0-0.005] |
0 |
[0-0.005] |
0 |
[0-0.01] |
0 |
||||||||||
2 |
单位面积环境风险物质存量与临界量的比值 |
环保部门,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
评估区域内各个涉水环境风险企业中环境风险物质的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加和后除以评估区域面积 |
>50 |
7 |
总比值和:15;面积: 53.74km2比值:0.28 |
评估区域内各个涉气环境风险企业中环境风险物质的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加和后除以评估区域面积 |
>50 |
10 |
总比值和:17;面积:53.74km2比值:0.316 |
评估区域内各个环境风险企业中环境风险物质的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加和后除以评估区域面积 |
>100 |
7 |
总比值和:17;面积:53.74km2比值:0.316 |
|
(25-50] |
3 |
(25-50] |
5 |
(50-100] |
3 |
||||||||||
≤25 |
0 |
≤25 |
0 |
≤50 |
0 |
||||||||||
3 |
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所占百分比 |
环保部门,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
依据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相关文件,等级为较大、重大的涉水环境风险企业数量占评估区域所有环境风险企业数量的百分数 |
>50 |
6 |
较大涉水风险企业:0家 ;总企业:31家;比值0% |
依据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相关文件,等级为较大、重大的涉气环境风险企业数量占评估区域所有环境风险企业数量的百分数 |
>50 |
5 |
较大涉水风险企业:0家;总企业:31家;比值2.9% |
依据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相关文件,等级为较大、重大的环境风险企业数量占评估区域所有环境风险企业数量的百分数 |
>65 |
6 |
0% |
|
(20-50] |
4 |
(20-50] |
3 |
(30-65] |
4 |
||||||||||
(10-20] |
2 |
(10-20] |
1 |
(15-30] |
2 |
||||||||||
≤10 |
0 |
≤10 |
0 |
≤15 |
0 |
||||||||||
4 |
港口码头数量 |
港口管理部门 |
评估区域内涉及危险化学品装卸、暂存的港口码头(涉水)数量,单位:个 |
≥2 |
5 |
不涉及 |
评估区域内涉及危险化学品装卸、暂存的港口码头(涉气)数量,单位:个 |
≥2 |
5 |
不涉及 |
评估区域内涉及危险化学品装卸、暂存的港口码头(涉水)数量,单位:个 |
>2 |
5 |
不涉及 |
|
1 |
3 |
1 |
3 |
2 |
3 |
||||||||||
1 |
1 |
||||||||||||||
0 |
0 |
0 |
0 |
||||||||||||
0 |
0 |
||||||||||||||
5 |
港口码头危险化学品吞吐量 |
港口管理部门 |
评估区域内涉水港口码头危险化学品吞吐量,可组织各个危险化学品港口码头填报数据,再进行汇总。单位:万吨 |
>50 |
5 |
不涉及 |
评估区域内涉气港口码头危险化学品吞吐量,可组织各个危险化学品港口码头填报数据,再进行汇总。单位:万吨 |
>50 |
5 |
不涉及 |
评估区域内港口码头危险化学品吞吐量,可组织各个危险化学品港口码头填报数据,再进行汇总。单位:万吨 |
>500 |
5 |
不涉及 |
|
(30,50] |
3 |
(30,50] |
3 |
(250,500] |
3 |
||||||||||
(10,30] |
1 |
(10,30] |
1 |
(100,250] |
1 |
||||||||||
≤10 |
0 |
≤10 |
0 |
≤100 |
0 |
||||||||||
6 |
港口码头危险化学品最大存储量 |
港口管理部门 |
评估区域内涉水港口码头危险化学品最大存储量(实际存量),可组织各个危险化学品港口码头填报数据,再进行汇总。单位:万吨 |
>0.5 |
5 |
不涉及 |
评估区域内涉气港口码头危险化学品最大存储量(实际存量),可组织各个危险化学品港口码头填报数据,再进行汇总。单位:万吨 |
>0.5 |
5 |
不涉及 |
评估区域内港口码头危险化学品最大存储量(实际存量),可组织各个危险化学品港口码头填报数据,再进行汇总。单位:万吨 |
>0.5 |
5 |
不涉及 |
|
(0.3,0.5] |
3 |
(0.3,0.5] |
3 |
(0.3,0.5] |
3 |
||||||||||
(0.1,0.3] |
1 |
(0.1,0.3] |
1 |
(0.1,0.3] |
1 |
||||||||||
≤0.1 |
0 |
≤0.1 |
0 |
≤0.1 |
0 |
||||||||||
7 |
道路年运输危险化学品数量 |
交通运输部门 |
评估区域内每年以道路运输方式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涉水),单位:万吨 |
>300 |
15 |
约5万吨 |
评估区域内每年以道路运输方式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涉气),单位:万吨 |
>300 |
30 |
约5万吨 |
评估区域内每年以道路运输方式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数量,单位:万吨 |
>300 |
15 |
约5万吨 |
|
(30,300] |
9 |
(30,300] |
18 |
(30,300] |
9 |
||||||||||
(3,30] |
3 |
(3,30] |
6 |
(3,30] |
3 |
||||||||||
≤3 |
0 |
≤3 |
0 |
≤3 |
0 |
||||||||||
8 |
内陆水运危险化学品数量 |
海事部门 |
评估区域内每年以内陆水路运输方式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数量,单位:万吨 |
>200 |
15 |
不涉及 |
/ |
/ |
/ |
/ |
评估区域内每年以内陆水路运输方式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数量,单位:万吨 |
>200 |
15 |
不涉及 |
|
(20,200] |
9 |
(20,200] |
9 |
||||||||||||
(2,20] |
3 |
(2,20] |
3 |
||||||||||||
≤2 |
0 |
≤2 |
0 |
||||||||||||
9 |
环境风险等级为较大及以上的尾矿库数量 |
环保部门 |
依据《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试行)》,等级为较大、重大的尾矿库数量(涉水),单位:座 |
≥3 |
5 |
不涉及 |
/ |
/ |
/ |
/ |
依据《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试行)》,等级为较大、重大的尾矿库数量,单位:座 |
≥5 |
5 |
不涉及 |
|
2 |
3 |
[3,5] |
3 |
||||||||||||
1 |
1 |
[1,2] |
1 |
||||||||||||
无 |
0 |
无 |
0 |
||||||||||||
10 |
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数量 |
工信部门 |
评估区域内有无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涉水) |
有 |
5 |
无 |
评估区域内有无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涉气) |
有 |
5 |
无 |
评估区域内有无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数量。单位:套 |
>100 |
5 |
无 |
|
无 |
0 |
无 |
0 |
(30,100] |
3 |
||||||||||
<30 |
0 |
||||||||||||||
11 |
石油天然气及成品油长输管线跨越区域情况 |
安监部门 |
评估区域内石油天然气及成品油长输管线跨越或影响的区域环境特征。影响区域是指根据TSGD7003-2022《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长输(油气)管道》计算出的管道事故后果严重区和潜在影响半径(涉水) |
跨越I类、II类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区和保护目标 |
5 |
跨越I类、II类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区和保护目标 |
评估区域内石油天然气及成品油长输管线跨越的区域环境特征(涉气) |
跨越人口集中区 |
5 |
未跨越人口集中区 |
评估区域内石油天然气及成品油长输管线 跨越或者影响的区域环境特征。影响区域是指 根据 TSGD7003-2022《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 长输(油气)管道》计算出的管道事故后果严重区和潜在影响半径 |
跨越I类、II类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区和保护目标或人口集中区 |
5 |
跨越I类、II类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区和保护目标 |
|
跨越Ⅲ类、Ⅳ类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区和保护目标 |
3 |
未跨越人口集中区 |
1 |
跨越Ⅲ类、Ⅳ类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区和保护目标 |
3 |
||||||||||
跨越V类、劣V类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区和保护目标 |
1 |
跨越V类、劣V类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区和保护目标 |
1 |
||||||||||||
12 |
近五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数量及影响 |
环保部门 |
参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区域内近五年突发水环境事件发生数量及影响 |
突发水环境事件数量≥1且较大及以上等级的突发水环境事件发生数量≥1 |
20 |
突发水环境事件数量2件,无较大及以上等级的突发水环境事件 |
参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区域内近五年突发大气环境事件发生数量及影响 |
突发大气环境事件数量≥1且较大及以上等级的突发大气环境事件发生数量≥1 |
20 |
突发大气环境事件数量2件,无较大及以上等级的突发大气环境事件 |
参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区域内近五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数量及影响 |
突发环境事件数量≥1且较大及以上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数量≥1 |
10 |
突发环境事件数量2件,无较大及以上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 |
|
突发水环境事件数量≥1,无较大及以上等级的突发水环境事件 |
10 |
突发大气环境事件数量≥1,无较大及以上等级的突发大气环境事件 |
10 |
突发环境事件数量≥1,无较大及以上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 |
5 |
||||||||||
无突发水环境事件发生 |
0 |
无突发大气环境事件发生 |
0 |
无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
0 |
||||||||||
13 |
环境投诉数量 |
环保部门 |
/ |
/ |
/ |
/ |
/ |
/ |
/ |
/ |
评估区域内上一年因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电话及网络投诉总数,单位:件 |
>300 |
10 |
2022年投诉总数150件 |
|
[201,300] |
7 |
||||||||||||||
[100,300] |
4 |
||||||||||||||
<0.1 |
0 |
||||||||||||||
合计 |
/ |
/ |
/ |
/ |
21 |
/ |
/ |
/ |
21 |
/ |
/ |
/ |
20 |
/ |
因此,鲤城区环境风险源强度为S水:21;S气:21;S综合:20。
6.1.3环境风险受体脆弱性(V)分析
表6.1-2 鲤城区环境风险受体脆弱性(V)分析指标
序号 |
评估指标 |
数据来源 |
水环境风险 |
大气环境风险 |
综合环境风险 |
|||||||||
指标说明 |
情况 |
分值 |
区域情况说明 |
指标说明 |
情况 |
分值 |
区域情况说明 |
指标说明 |
情况 |
分值 |
区域情况说明 |
|||
1 |
重要水体流通渠道水质类别 |
水利部门、农业部门、环保部门 |
河道、湖泊水质类别,如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劣Ⅴ类(若存在多个水质类别,取高值) |
Ⅰ类、Ⅱ类 |
15 |
最高水质类别为Ⅱ类 |
/ |
/ |
/ |
/ |
河道、湖泊水质类别,如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劣Ⅴ类(若存在多个水质类别,取高值) |
Ⅰ类、Ⅱ类 |
10 |
最高水 质类别 为Ⅱ类 |
Ⅲ类、Ⅳ类 |
7 |
Ⅲ类、Ⅳ类 |
5 |
|||||||||||
Ⅴ类、劣Ⅴ类 |
0 |
Ⅴ类、劣Ⅴ类 |
0 |
|||||||||||
2 |
水网密度指数 |
环保部门 |
参照《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
>50 |
15 |
水网密 度指数 小于25 |
/ |
/ |
/ |
/ |
参照《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
>50 |
10 |
水网密 度指数 小于25 |
(25,50] |
7 |
(25,50] |
5 |
|||||||||||
[0,25] |
0 |
[0,25] |
0 |
|||||||||||
3 |
居民区污染风频 |
环保部门、气象部门、规划部门 |
/ |
/ |
/ |
|
人口密度超过评估区域平均人口密度的居民区,五公里范围内其上风向为工业区的风频,若存在多个风频则取高值 |
>20% |
40 |
无该情况区域 |
人口密度超过评估区 域平均人口密度的居 民区,五公里范围内其 上风向为工业区的风 频,若存在多个风频则取高值 |
>20% |
10 |
无该情况区域 |
(13%-20%] |
26 |
(13%-20%] |
7 |
|||||||||||
[5%-13%] |
13 |
[5%-13%] |
4 |
|||||||||||
<5% |
0 |
<5% |
0 |
|||||||||||
4 |
单位面积常住人口数量(人/平方公里) |
统计部门 |
/ |
/ |
/ |
/ |
/ |
/ |
/ |
/ |
常住人口数量与评估区域总面积的比值,单位:人/平方公里 |
>1500 |
10 |
全区人口密度4873 |
(1000,1500] |
7 |
|||||||||||||
(500,1000] |
4 |
|||||||||||||
<500 |
0 |
|||||||||||||
5 |
单位面积环境风险受体数量(个/平方公里) |
环保部门 |
单位面积中水环境风险受体数量,单位:个/平方公里 |
>0.5 |
15 |
风险受体数量:306,面积53.74比值:0.037 |
单位面积中大气环境风险受体数量,单位:个/平方公里 |
>0.5 |
40 |
风险受体数量:152,面积53.74比值:2.83 |
单位面积中环境风险受体数量,单位:个/平方公里 |
>0.5 |
20 |
风险受体数量:154 面积53.74 比值:2.87 |
[0.1-0.5) |
10 |
[0.1-0.5) |
26 |
[0.1-0.5) |
14 |
|||||||||
[0.01-0.1) |
5 |
[0.01-0.1) |
13 |
[0.01-0.1) |
8 |
|||||||||
<0.01 |
0 |
<0.01 |
0 |
<0.01 |
0 |
|||||||||
6 |
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数量 |
地方政府、环保部门 |
提供居民生活及公共服务用水的水源地的个数,包括河流、湖泊、水库等,单位:个 |
>10 |
15 |
1个 |
/ |
/ |
/ |
/ |
提供居民生活及公共服务用水的水源地的个数,包括河流、湖泊、水库等,单位:个 |
>10 |
10 |
1个 |
[5,10] |
10 |
[5,10] |
7 |
|||||||||||
[1,4] |
5 |
[1,4] |
4 |
|||||||||||
0 |
0 |
0 |
0 |
|||||||||||
7 |
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服务人口数量 |
地方政府 |
以乡镇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为取水来源的人口数量,单位:万人 |
>10 |
20 |
40万人 |
/ |
/ |
/ |
/ |
以乡镇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为取水来源的人口数量,单位:万人 |
>100 |
10 |
40万人 |
[7,10] |
14 |
[50,100] |
7 |
|||||||||||
[3,7) |
8 |
[30,50) |
4 |
|||||||||||
<3 |
0 |
<30 |
0 |
|||||||||||
8 |
人均GDP水平 |
统计部门 |
评估子区域所在地市或区县上一年度GDP与当地常住人口数量的比值,单位:万元/人 |
<3 |
20 |
8.65万元/人 |
评估子区域所在地市或区县上一年度GDP与当地常住人口数量的比值,单位:万元/人 |
<3 |
20 |
8.65万元/人 |
评估子区域所在地市或区县上一年度GDP 与当地常住人口数量的比值,单位:万元/人 |
<3 |
20 |
8.65万元/人 |
[3,5) |
14 |
[3,5) |
14 |
[3,5) |
14 |
|||||||||
[5,10) |
8 |
[5,10) |
8 |
[5,10) |
8 |
|||||||||
≥10 |
0 |
≥10 |
0 |
≥10 |
0 |
|||||||||
合计 |
/ |
/ |
/ |
/ |
53 |
/ |
/ |
/ |
48 |
/ |
/ |
/ |
56 |
/ |
因此,鲤城区环境风险受体脆弱性为V水:53;V气:48;V综合:56。
6.1.4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M)分析
表6.1-3 鲤城区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M)分析指标
序号 |
评估指标 |
数据来源 |
水环境风险 |
大气环境风险 |
综合环境风险 |
|||||||||
指标说明 |
情况 |
分值 |
区域情况说明 |
指标说明 |
情况 |
分值 |
区域情况说明 |
指标说明 |
情况 |
分值 |
区域情况说明 |
|||
1 |
监测预警能力 |
环保部门 |
评估区域内,通过设置水环境应急监测点位预测预警突发水环境事件的能力 |
未设置应急监测、环境质量监测点位 |
20 |
仅设置环境质量监测点位 |
评估区域内,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企业是否安装有毒有害气体预警装置 |
50%以下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企业安装有毒有害气体预警装置 |
20 |
50%以上80%以下的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企业安装有毒有害气体预警装置 |
评估区域内,通过设置水环境应急监测点位预测预警突发水环境事件的能力以及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企业安装有毒有害气体预警装置 |
未设置水环境应急监测点位,50%以下的50%以下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企业安装有毒有害气体预警装置 |
10 |
设置水环境应急监测点位,50%以上80%以下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企业安装有毒有害气体预警装置 |
仅设置环境质量监测点位 |
10 |
50%以上80%以下的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企业安装有毒有害气体预警装置 |
10 |
设置水环境应急监测点位,50%以上80%以下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企业安装有毒有害气体预警装置 |
5 |
|||||||||
设置应急监测及环境质量监测点位 |
0 |
80%以上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企业安装有毒有害 气体预警装置 |
0 |
设置水环境应急监测点位,80%以上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企业安装有毒有害气体预警装置 |
0 |
|||||||||
2 |
污染物的拦截、稀释和处置能力 |
政府应急部门 |
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评估区域内通过筑坝、导流等方式对污染物的拦截能力;通过上游调水降低水体中污染物浓度的能力;通过物 化处理、吸附等方式对污染物就地处置或异地处置能力 |
拦截、导流、稀释及物理化学处理能力皆不具备 |
20 |
具备拦截、导流、稀释及物理化学处理 其中任意一种能力 |
/ |
/ |
/ |
/ |
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时,评估区域内通过 筑坝、导流等方式对污染物的拦截能力;通过上游调水降低水体中污染物浓度的能力;通过物化处理、 吸附等方式对污染物就地处置或异地处置能力 |
拦截、导流、稀释及物理化学处理能力皆不具备 |
20 |
具备拦截、导流、稀释及物理化学处理 其中任意一种能力 |
具备拦截、导流、稀释及物理化学处理 其中任意一种能力 |
10 |
具备拦截、导流、稀释及物理化学处理 其中任意一种能力 |
10 |
|||||||||||
具备拦截、导流、稀释及物理化学处理其中任意两种能力 |
0 |
具备拦截、导流、稀释及物理化学处理其中任意两种能力 |
0 |
|||||||||||
3 |
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情况 |
政府应急部门 |
评估区域内是否具有专项环境应急预案;政府环境应急预案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有无相关内容 |
无专项预案, 在部门和政 府预案中无 相关内容 |
15 |
有专项应急预案 |
评估区域内是否具有专项环境应急预案;政府环境应急预案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有无相关内容 |
无专项预案, 在部门和政 府预案中无 相关内容 |
20 |
有专项应急预案 |
评估区域内是否具有专项环境应急预案;政府环境应急预案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有无相关内容 |
无专项预案, 在部门和政 府预案中无 相关内容 |
10 |
有专项应急预案 |
无专项预案, 在部门和政 府预案中有 相关内容 |
8 |
无专项预案, 在部门和政 府预案中有 相关内容 |
10 |
无专项预案, 在部门和政 府预案中有 相关内容 |
5 |
|||||||||
有专项应急预案 |
0 |
有专项应急预案 |
0 |
有专项应急预案 |
0 |
|||||||||
4 |
环境应急决策支持 |
环境应急部门 |
/ |
/ |
/ |
/ |
/ |
/ |
/ |
/ |
是否成立环境应急专 门机构或部门(环境应急中心或具有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 |
未成立环境应急专门机构或部门,未建立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 |
15 |
已成立环境应急专门机构或部门,已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 |
已成立环境应急专门机构或部门,但未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 |
7 |
|||||||||||||
已成立环境应急专门机构或部门,已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 |
0 |
|||||||||||||
5 |
环境应急人员数量 |
环境应急部门 |
评估区域内环境应急人员数量,主要参照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中人员规模、人员学历和培训上岗率要求进行评估。选取与评估子区域所属行政区域级别匹配的标准进行评估 |
不达标 |
15 |
达一级标准 |
评估区域内环境应急人员数量,主要参照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中人员规模、人员学历和培训上岗率要求进行评估。选取与评估子区域所属行政区域级别匹配的标准进行评估 |
不达标 |
20 |
达一级标准 |
评估区域内环境应急人员数量,主要参照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中人员规模、人员学历和培训上岗率要求进行评估。选取与评估子区域所属行政区域级别匹配的标准进行评估 |
不达标 |
10 |
达一级标准 |
三级 |
6 |
三级 |
8 |
三级 |
4 |
|||||||||
二级 |
3 |
二级 |
4 |
二级 |
2 |
|||||||||
一级 |
0 |
一级 |
0 |
一级 |
0 |
|||||||||
6 |
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
环境应急部门 |
评估区域内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生产能力储备情况,是否满足事件应急需求 |
本地物资不能满足事件应急需求,无 其他区域物资储备信息 |
15 |
本地物资基本满足事件应急需求 |
评估区域内突发大气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生产能力储备情况,是否满足事件应急需求 |
本地物资不能满足事件应急需求,无 其他区域物资储备信息 |
20 |
本地物资基本满足事件应急需求 |
评估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生产能力储备情况,是否满足事件应急需求 |
本地物资不能满足事件应急需求,无 其他区域物资储备信息 |
15 |
本地物资基本满足事件应急需求 |
本地物资不能满足事件应急需求,但有其他区域物资储备信息,可以进行 调用 |
7 |
本地物资不能满足事件应急需求,但 又其他区域物资储备信息,可以进行调用 |
10 |
本地物资不能满足事件应急需求,但 又其他区域物资储备信息,可以进行调用 |
7 |
|||||||||
本地物资基本满足事件应急需求,不需要从其他区域调用 |
0 |
本地物资基本满足事件应急需求,不需要从其他区域调用 |
0 |
本地物资基本满足事件应急需求,不需要从其他区域调用 |
0 |
|||||||||
7 |
环境应急监测能力 |
环境监测部门 |
评估区域内环境应急监测能力情况,根据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中关于机构、人员能力和应急环境监测仪器配置要求进行评估 |
不达标 |
15 |
泉州市鲤城环境监测站按东部地区三级站标准要求建设 |
评估区域内环境应急监测能力情况,根据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中关于机构、人员能力和应急环境监测仪器配置要求进行评估 |
不达标 |
20 |
泉州市鲤城环境监测站按东部地区三级站标准要求建设 |
评估区域内环境应急监测能力情况,根据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中关于机构、人员能力和应急环境监测仪器配置要求进行评估 |
不达标 |
10 |
泉州市鲤城环境监测站按东部地区三级站标准要求建设 |
三级 |
6 |
三级 |
8 |
三级 |
5 |
|||||||||
二级 |
3 |
二级 |
4 |
二级 |
2 |
|||||||||
一级 |
0 |
一级 |
0 |
一级 |
0 |
|||||||||
合计 |
/ |
/ |
/ |
/ |
16 |
/ |
/ |
/ |
18 |
/ |
/ |
/ |
10 |
/ |
因此,鲤城区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为M水:16;M气:18;M综合:10。
6.1.5风险指数结果分析
综上,鲤城区水环境风险源强度(S水为21)、水环境风险受体脆弱性(V水为53)、水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M水为16),按公式(1)计算得水环境风险指数(R水)为26.1。
鲤城区气环境风险源强度(S气为21)、水环境风险受体脆弱性(V气为48)、水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M气为18)的得分数,按公式(2)计算得水环境风险指数(R水)为26.3。
综上,鲤城区综合环境风险源强度(S综合为20)、水环境风险受体脆弱性(V综合为56)、水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M综合为10)的得分数,按公式(2)计算得水环境风险指数(R水)为22.4。
6.2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本环境风险指数计算结果采用指数方式表征。指数方式即单个区域的评估结果可参考表6.2-1,用包含类别、数值、等级、构成等信息的指数方式表征。多个区域的评估结果可采用在指数表征前加区域名称或代码的方式表征。
表6.2-1 环境风险指数表征示例
|
水环境风险 |
大气环境风险 |
综合环境风险 |
类别+指数值 |
R水26.1 |
R气26.3 |
R综合22.4 |
类别+指数值+等级 |
R水67-H |
R气67-H |
R综合67-H |
类别+指数值+等级+构成 |
R水67-H-S70V70M60 |
R气67-H-S70V70M60 |
R综合67-H-S70V70M60 |
根据水环境、大气环境和综合环境风险指数的数值大小,将区域环境风险划分为高、较高、中、低四级。环境风险等级划分原则见表6.2-2。
表6.2-2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原则
序号 |
环境风险指数(R水、R气、R综合) |
环境风险等级 |
1 |
≥50 |
高(H) |
2 |
[40,50) |
较高(RH) |
3 |
[30,40) |
中(M) |
4 |
<30 |
低(L) |
综上,鲤城区水环境风险指数为R水26.1-M-S21V53M16,水环境风险等级为中级(M);大气环境风险指数为R气26.3-L-S21V48M18,大气环境风险等级为低级(L);综合环境风险指数为R综合22.4-L-S20V56M10,综合环境风险等级为低级(L);
7、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分析
7.1 突发环境事件情景设定
(1)结合上文环境风险识别和环境风险分析结果,筛选鲤城区重点关注的水和大气环境风险受体,确定鲤城区重点关注的各类环境风险源及“热点”区域。
(2)以环境风险受体为出发点梳理各个风险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中针对该环境风险受体的所有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情景。未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的企业,可结合环境风险物质种类及数量,参照同类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结果确定相关信息。
(3)受多个环境风险源影响的环境风险受体,汇总分析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
鲤城区环境风险源类型主要包含环境风险企业、涉及环境风险物质运输的道路、加油站及加气站、石油天然气及成品油长输管道等。
7.1.1 突发大气环境事件情景
突发大气环境事件情景指在居民区、医院、学校、人口集中区等大气缓冲区内,环境风险源因风险物质泄漏或污染物排放造成大气污染,对大气环境风险受体产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型。
根据鲤城区大气环境风险源的特点,确定潜在大气风险类型为涉气环境风险企业环境风险物质泄漏、道路运输(涉气)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等类型,这些事故可能发生在企业内部储存、生产、使用系统及外部道路运输系统等不同地点。潜在突发大气环境事件见表7.1-1。
表7.1-1 潜在突发大气环境事故一览表
风险源项 |
潜在的事故 |
可能发生的情景 |
|
涉气环境风险企业 |
①泉州市兴达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②泉州成泰混凝土发展有限公司; ③泉州市新奥车用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鲤城展览城加气站; |
易挥发的危险化学品泄漏 |
易挥发的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泄漏的液体蒸发成气体后扩散; |
生产废气事故排放 |
废气处理设施故障,生产废气不经处理直接排放 |
||
火灾、爆炸次生/衍生环境污染 |
危险化学品泄漏,引起火灾事故后,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烟尘等污染大气环境; |
本预案以冷库(泉州市兴达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发生液氨泄漏可能导致的大气环境突发事件为例进行分析。
7.1.2 突发水环境事件情景
突发水环境事件情景指在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跨(国家、省和市)界断面、海洋以及其他水体缓冲区内,环境风险源因风险物质泄漏或污染物排放造成水污染,对水环境风险受体产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型。
根据鲤城区水环境风险源的特点,确定潜在风险类型为南高干渠水源保护区和保护区外延的200范围的工业企业风险物质泄漏、道路运输(涉水)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加油站油品泄漏事故排放、福炼一体化工程配套成品油管道一期工程(南线工程) 穿越南高干渠水源保护区下游段油品泄漏等类型,这些事故潜在突发水环境事件见表7.1-2。
表7.1-2 潜在突发水环境事故一览表
风险源项 |
潜在的事故 |
可能发生的情景 |
|
涉水环境风险企业 |
①泉州中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②泉州市超越鞋厂;③ 泉州鲤城红梅彩印有限公司; ④泉州友利纸塑包装厂;⑤泉州鲤城三盛塑料五金有限公 司;⑥泉州市泉海机械发展有限公司;⑦泉州市鲤城明新印刷有限公司;⑧泉州盈臻英菲尼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泄漏 |
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可能通过雨水径流冲刷进入雨水管网,后排入区域地表水,影响区域水质及水生动植物; |
火灾次生/衍生环境污染 |
火灾事故后,产生的洗消废水事故排放,引起周边水环境污染; |
||
涉水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 |
南高干渠水源保护区沿线交通道路主要为与各个社区、乡镇相连的沿渠水泥路及跨渠道公路、桥梁 |
运输石油、化学物品等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的车辆发生翻车或爆炸等交通事故 |
①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泄漏液有害成分在地表径流或渗透作用下进入土壤,通过土壤孔隙向四周和纵深的土壤迁移并进入地下水; ②危险化学品泄漏,引起火灾事故后,产生的洗消废水事故排放,引起周边水环境污染; |
石油天然气及成品油长输管道 |
福炼一体化工程配套成品油管道一期工程(南线工程) |
输送过程油品泄漏 |
管道穿越处基岩风化孔隙裂隙水水位高程略高于渠地表水位,地下水排泄入南高干渠,管道穿越可影响基岩风化孔隙裂隙水,进而影响南高干渠地表水。穿越管道发生泄漏可影响基岩风化孔隙裂隙水,造成穿越区地下水污染,进而通过地下水的迁移、弥散等作用进入地表水源,影响南高干渠水源水质。 |
本预案以福炼一体化工程配套成品油管道一期工程(南线工程)发生成品油泄漏的突发水环境事件为例进行分析。
7.1.3 复合突发环境事件情景
复合突发环境事件情景是指由挥发性风险物质造成的突发水环境事件,同时分析可能的大气环境影响;火灾、爆炸、泄漏等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事故,同时分析可能的大气环境影响和水环境影响。
根据鲤城区环境风险源的特点,确定潜在复合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为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泄漏、企业危险化学品泄漏引发火灾次生/衍生环境污染等类型。潜在复合突发环境事件见表7.1-3。
表7.1-3 潜在复合突发环境事故一览表
风险源项目 |
潜在的事故 |
可能发生的情景 |
|
环境风险企业 |
泉州市鸿荣轻工有限公司;泉州金山石材工具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立信换热设备制造股份公司;福建田中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联诚汽配工贸有限公司;泉州市年发工贸有限公司;泉州市辉毅五金工艺有限公司;泉州鑫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泉州鸿达工艺有限公司;泉州市鲤城区新宝山机械配件厂;泉州鲤城志盛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泉州安信鞋材有限公司;泉州市鲤城丰源艺品有限公司;泉州鸿荣轻工有限公司;鲤城区博通辅料印花加工厂;泉州鲤城蓝康工艺品厂;泉州市奇树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泉州市鲤城区博宇机械配件 厂;泉州梅洋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泉州市祥盛热处理厂;泉州顺越体育用品发展有限公司;泉州毅达泰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泉州昌荣机械有限公司;福建泉州瑞邦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泉州市永进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泉州江新机械有限公司;泉州市瑞鑫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泄漏引发火灾次生/衍生环境污染 |
火灾事故后,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烟尘等污染大气环境; 火灾事故后,产生的洗消废水事故排放,引起周边水环境污染; |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 |
南高干渠水源保护区沿线交通道路主要为与各个社区、乡镇相连的沿渠水泥路及跨渠道公路、桥梁 |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发生翻车或爆炸等交通事故 |
①风险物质泄漏进入水体缓冲区内进而对下游水源保护区水质潜在污染事故。 ②易挥发的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泄漏的液体蒸发成气体后扩散; ③危险化学品泄漏引发火灾、爆炸次生/衍生环境污染; |
加油站 |
①中石化浮新加油站;②中石化滨江加油站;③中石化义全加油站;④中石化城北加油站;⑤中石化南泉加油站;⑥中石化浮桥加油站;⑦中石化东浦加油站;⑧中石化新大桥加油站;⑨石油天然气江南加油站;⑩中油汽运油品鲤城中心加油站;石油天然气南环路加油站;新星加油站;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泉州西出入口服务区加油站 |
油罐区油品泄漏 |
储油罐防渗措施不完善或罐体发生破损,油品发生渗漏,影响地下水环境 |
火灾次生/衍生环境污染 |
火灾事故后,产生的洗消废水事故排放,引起周边水环境污染; |
本报告以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泉州西出入口服务区加油站储油罐防渗措施不完善或罐体发生破损,油品发生渗漏及加油站油品泄漏引发火灾次生/衍生环境污染的复合突发环境事件为例进行分析。
7.1.4 历史突发环境事件情景
历史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分析是指评估本区域或风险特征相似的其他区域近五年已发生的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类型。
鲤城区近5年未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
7.2 突发环境事件情景源强分析
7.2.1 突发大气环境事件情景源强分析
泉州市兴达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液氨泄漏事故源强分析如下:
根据《泉州市兴达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厂区内液氨泄漏环境污染事故源强进行了分析。
对于有害气体排放速率的计算,是在假设为理想气体的绝热可逆膨胀过程的条件
下进行的。根据 Crane(1981)提供的公式计算排放速率:
式中:QG——气体泄漏速率,kg/s;
P ——容器压力,Pa;
Cd——气体泄漏系数;当裂口形状为圆形时取1.00,三角形时取0.95,长方形时取0.90;
M——物质的摩尔质量,kg/mol;(液氨17.03)
R——气体常数,J/(mol·K);
TG——气体温度,K;
A——裂口面积,m2;
Y——流出系数,对于临界流Y=1.0;
y——气体的绝热指数(热容比),即定压热容Cp与定容热容CV之比
以一个钢瓶贮罐泄漏来计算,该公司事故情况下液氨的泄漏持续时间以30min计,假设液氨贮罐出现一个10×10-4m2裂口时,此时容器内压力为1.4MPa,事故取值及计算结果详见下表7.2-1:
表7.2-1 氨泄漏参数取值和计算结果表
Y |
Cd |
A(m2) |
P(Pa) |
M(kg/mol) |
y |
R |
TG(k) |
Q(kg/s) |
1.0 |
1.0 |
0.0001 |
1400000 |
0.01703 |
1.301 |
8.3145 |
293 |
0.025 |
当液氨发生大量泄漏时,事故现场人员第一时间打开泄氨阀及并联的自来水管进行稀释对冲,将储罐内的液氨导入事故应急池内,假设储罐内仍有10%的液氨泄漏到大气中,泄漏排放时间约为2min,则氨气的排放速率为3.75kg/s。
7.2.2 突发水环境事件情景源强分析
福炼一体化工程配套成品油管道一期工程(南线工程)发生成品油泄漏事故排放源强分析如下:
(1)成品油管道泄漏风险因素及概率分析
根据《福炼一体化工程配套成品油管道一期工程(南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结论,福炼一体化工程配套成品油管道风险因素主要为地震、腐蚀、他人损坏。风险事故概率分析如下:
①美国交通部(DOT)统计资料分析
按照美国运输部的统计资料,1982-1991年10年中,美国石油产品管道因各种原因共发生1901起事故,管道长度平均214155英里(1英里=1.6093km),管道事故率“次/(千英里×年)”以下式计算得:
事故率R=某类事故数量/(10×214155)
表7.2-2 1982-1991年美国石油产品管道损坏原因的事故率
事故原因 |
事故率/(次/千英里年) |
事故率/(次/103kma-1) |
外力 |
0.271 |
0.168 |
腐蚀 |
0.244 |
0.152 |
操作失误 |
0.050 |
0.031 |
管子缺陷 |
0.046 |
0.029 |
焊接缺陷 |
0.025 |
0.016 |
安全阀 |
0.020 |
0.012 |
其他 |
0.232 |
0.144 |
总计 |
0.888 |
0.552 |
注:摘自《环境风险评价实用技术、方法和案例》(胡二邦主编,2009年) |
输油管道总的事故率为0.552次/(103 kma)。其中,外力、腐蚀和操作失误导致管道事故的事故率分别为:0.168、0.152和0.031次/(103 kma)。
福炼一体化工程配套成品油管道一期工程(南线工程)成品油管道南高干渠水源保护区穿越段长度为356m,则该穿越段管道发生事故概率为1.96×10-4次/a,其中,外力、腐蚀和操作失误导致管道事故的事故率分别为:0.60×10-4次/a、0.54×0-4次/a和0.11×10-4次/a。
②英国陆上管道运营者协会统计资料分析
根据《油气长输管道风险评价与完整性管理》中英国陆上管道运营者协会(UKOPA)管道失效数据库统计的约52000km油汽管道,得出的腐蚀泄漏事故不同孔洞直径的发生概率,具体如下表:
表7.2-3 油汽管道腐蚀泄漏事故率
序号 |
泄漏孔径(mm) |
漏油事故率(次/103kma-1) |
1 |
0~6 |
0.0504 |
2 |
6~20 |
0.0112 |
3 |
20~50 |
0.0096 |
4 |
>50 |
0.0016 |
5 |
全尺寸断裂 |
0 |
在30年的CONCAWE石油管道系统统计中,成品油管道中达到或超过50m3泄漏量的汽油泄漏事故发生概率到2000年底已低至0.05次/103kma-1。
福炼一体化工程配套成品油管道一期工程(南线工程)成品油管道南高干渠水源保护区穿越段长度为356m,按上述事故率类比得出:管道腐蚀泄漏孔径为50mm的事故损坏概率为:5.696×10-7次/年,泄漏量达到或超过50m3的事故概率为1.78×10-5次/年。
(2)管道风险事故漏油源强
根据《福炼一体化工程配套成品油管道一期工程(南线工程)环评报告书》第7章7.14小节对水源穿越段的油品泄漏源强估算结果(根据南高干渠穿越段水文地质条件,选取南高干渠西侧6#污染源为泄漏点进行预测),管道风险事故泄漏的源强详见下表。
表7.2-4 管道风险事故漏油源强
漏点位置 |
距地面深(m) |
含水层岩性 |
漏油点距地下水位深度(m) |
关闭截断阀时间(分) |
关闭截断阀前漏油量(t) |
关闭截断阀后漏油量 (t) |
总漏油量(t) |
关闭截断阀后高度大于漏点继续漏油管道长(m) |
||
20% 管径 |
100% 管径 |
20% 管径 |
100% 管径 |
|||||||
南高干渠西侧 |
8.1 |
碎块状强风化花岗岩 |
6.5 |
1 |
2.72 |
13.5 |
47.9 |
50.6 |
61.4 |
383 |
7.2.3 复合突发环境事件情景源强分析
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泉州西出入口服务区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情景源强分析如下:
⑴加油、卸油过程油品泄漏源强分析
本加油站加油枪采用具有防溢功能的自封式加油枪,该加油枪能够在油箱加满油时,自动关闭加油枪,避免了因加油操作疏忽造成的油品从油箱口溢出;加油软管上设安全拉断阀,预防向车辆加完油后,忘记将加油枪从油箱口移开就开车,而导致加油软管被拉断或加油机被拉倒,出现泄漏事故;潜油泵供油的加油机,其底部的供油管道上设剪切阀能自动关闭;项目采取卸油时的防满溢措施,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0% 时,能触动高液位报警装置;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5%时,能自动停止油料继续进罐。因此加油、卸油过程最大可能发生泄漏的地方为各个区间管线接头、阀门及加油枪等辅助设备发生泄漏,泄漏的原因主要有:①管线或设备腐蚀、穿孔、破裂,导致泄漏;②管线、设备的连接法兰垫圈破裂导致泄漏;③管线、设备连接法兰的螺栓受力不平衡导致泄漏。
⑵油罐区油品渗漏事故源强分析
项目罐区设置5个直埋地下卧式3DFF双层油罐,其中3个汽油罐容积均为30m3,2个柴油罐容积为50m3,双层罐设置渗漏检测仪,专门针对双层油罐夹层间的油水监测而设计,当内层油罐发生渗漏至夹层时,会通过夹层传感器传导至渗漏检测仪,但若发生油罐区防渗措施不完善泄漏的油品将会直接影响地下水环境。根据对项目可能污染地下水的途径分析可知,项目对地下水影响最大的为罐区储罐油品渗漏。渗漏的成品油一旦进入地下水,将造成地下水的污染,成品油的主要成分是C4~C9的烃类、芳烃类、醇酮类以及卤代烃类有机物,一旦进入水环境,由于可生化性较差,造成被污染水体长时间得不到净化,完全恢复则需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项目各油罐强度标准较大,一般情况下多个油罐体同时发生渗漏的概率较低。本评价假定1个汽油储罐的防护性能较差,或防渗措施不到位导致储油罐底部出现连续泄漏,油品下渗污染地下水,则最大渗漏量约为50m3。
⑶油气回收装置故障,油气事故排放源强分析
本加油站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源主要来源于汽油卸油、储存、加油过程中损耗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本评价主要控制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目前项目已配套安装油气回收系统,油气经回收系统处理后通过排气管排放。一旦油气回收装置发生损坏或者风机设施异常将引起油气不经处理直接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参考《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泉州西出入口服务区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可知,项目油气事故排放源强即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前的源强为非甲烷总烃事故排放速率5.683kg/h。
⑷火灾次生/衍生污染事故源强分析
加油站运营过程中涉及的风险物质中汽油火灾危险性在甲B以上,柴油火灾危险性在丙A以上,因此一旦油品发生泄漏遇明火、高热均能引起燃烧事故。火灾事故本身属于安全评价的重点内容,环境风险评价主要关注风险物质泄漏、火灾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项目汽油、柴油的密度均比水轻,油会浮在水面不仅不能隔断空气中的氧气而且还会随水的流动而不断的向四周蔓延,会加大着火面积,况且水里面含有氧的成分更会加大火力,因此一旦发生汽油、柴油泄漏导致火灾事故,禁止用水灭火,本项目采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灭火毯扑灭,不会产生消防废水,因此,加油站主要对火灾后扩散引起的大气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评价。
项目加油站火灾时会散发出大量浓烟,它是由燃烧物质释放出的高温蒸汽和毒气,被分解的未燃物质和被火焰加热而带入的上升气流中的空气和污染物质的混合物。它不但含有大量的热量,而且还含有蒸汽、有毒气体和弥散的固体颗粒,对火场周围的人员生命安全和周围的大气环境质量造成污染和破坏。
7.3释放环境风险物质的扩散途径、涉及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应急资源情况分析
表7.3-1环境风险物质的扩散途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应急资源情况
事故类型 |
事故单位 |
潜在事故 |
环境风险物质扩散途径 |
环境风险防控 |
应急措施 |
应急资源情况 |
突发大气环境事件 |
泉州市兴达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
液氨泄漏 |
氨汽化后通过喷淋装置喷淋后溶于水形成氨水,被截留在氨机车间储罐区的围堰内,不会进入外环境 |
①液氨钢瓶放置区采用水泥硬化处理,且设置导流沟及收集池 ②液氨贮存区配备有喷淋设施,消防灭火器 ③贮存区安装氨泄漏报警仪,以确保及时发现泄漏事故 |
氨喷淋吸收废水: 氨机车间南侧约2m处建设1座50m3事故应急池; |
喷淋设施、灭火器、个人防护装备 |
火灾、爆炸次生/衍生环境污染事故 |
产生的污染物会对下风向的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
燃烧废气影响时间短、扩散快,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
—— |
灭火器、个人防护装备 |
||
突发水环境事件 |
福炼一体化工程配套成品油管道一期工程(南线工程) |
成品油泄漏 |
穿越管道发生泄漏可影响基岩风化孔隙裂隙水,造成穿越区地下水污染,进而通过地下水的迁移、弥散等作用进入地表水源,影响南高干渠水源水质 |
油库控制室安装了远程数据传输及监视 控制系统(SCADA系统),可实时查看现场输油管道的压力流量运行情况,出现异常系统将自动产生声音报警或联锁关闭关键阀门,防止事故扩大 |
配备各种事故应急抢救抢险中有常用的材料和设备(包括通讯装备、运输工具、照明装置、防护装备及各种专用设备等) |
抢险救援组、个人防护装备 |
复合突发环境事件 |
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泉州西出入口服务区加油站 |
加油、卸油过程泄漏 |
泄漏油量较小,泄漏液可控制在站区范围内 |
①加油机周围设有高清视频监控探头; ②加油区周围采用移动式灭火系统; ③采取卸油时的防满溢措施,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0%时,能触动高液位报警装置;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5%时,能自动停止油料继续进罐; ④加油站区管道上设有切断阀; |
①对于泄漏地面的采用吸油毡或其他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 ②一旦管道泄漏,可以通过关闭泵、阀门等措施及时控制物料泄漏 |
灭火器、石绵毯、吸油毡、个人防护装备 |
复合突发环境事件 |
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泉州西出入口服务区加油站 |
油罐区油品泄漏 |
若发生渗漏可能污染地下水 |
①采用直埋地下卧式3DFF双层油罐,该油罐使用年限为30年-50年,且公司每5至6年会请专业机构对油罐进行鉴定,决定是否留用; ②设置双层罐渗漏检测仪; ③设置液位报警系统,在油品液位高出警戒线会发出声光报警,可及时了解工作状态并响应; ④日常检查及油品数量比对。 ⑤加油区周围采用移动式灭火系统。 |
若发生泄漏及时将储罐内的油品抽至应急罐车 |
应急罐车 |
废气事故排放 |
油气不处理直接无组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会造成一定的影 响 |
项目已安装油气回收系统,油气经回收系统处理后通过排气管排放。 |
立即停止相关的加油、卸油作业,组织人员对故障设备进行 抢修 |
—— |
||
火灾次生事故 |
产生的污染物会对下风向的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
燃烧废气影响时间短、扩散快,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
—— |
灭火器、石绵毯、个人防护装备 |
7.4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后果分析
7.4.1 突发大气环境事件情景后果分析
泉州市兴达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液氨泄漏情景后果分析如下:
根据《泉州市兴达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风速0.5m/s,NE风向,液氨发生泄漏30min后,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的分布,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D稳定度条件下,浓度为452.6mg/m(位于泄漏处5.7米),大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氨的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30mg/m3)的超标范围约为22~88米;大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中氨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20mg/m3)的超标范围约为27.8~109.0米;大于居住区大气中氨的最高容许浓度(GBZ 1-2010)(0.2mg/m3)的超标范围约为279.7~843.7米。
风速3.5m/s,NE风向,液氨发生泄漏30min后,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的分布,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F稳定度条件下,浓度为1015.7mg/m3(位于泄漏处25.8米),大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19)中氨的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30mg/m3)的超标范围约为41.6~189.7米:大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中氨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20mg/m3)的超标范围约为65.3~261.7米;大于居住区大气中気的最高容许浓度(TJ36-79)(0.2mg/m)的超标范围约为841.5~4587.1米。
风速0.5m/s,NE风向,大量氨气发生泄漏2min后,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的分布,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D稳定度条件下,浓度为24157.3085mg/m3(位于泄漏处12.1米),大于氨的半致死浓度(1390mg/m3)的超标范围约为39.8~79.3米:大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19中氨的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30mg/m3)的超标范围约为126.9~148.8米;大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氨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20mg/m3)的超标范围约为130.7~160.6米;大于居住区大气中氨的最高容许浓度(J36-79)(0.2mg/m3)的超标范围约为167.4~268.4米。
风速3.5m/s,NE风向,大量氨气发生泄漏2min后,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的分布,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F稳定度条件下,浓度为40606.3936mg/m3(位于泄漏处29.3米),大于氨的半致死浓度(1390mg/m)的超标范围约为81.7~334.5米:大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氨的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30mg/m3)的超标范围约为406.7~450,5米;大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氨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20mg/m3)的超标范围约为410.5~472.8米:大于居住区大气中氨的最高容许浓度(GBZ 1-2010)(0.2mg/m3)的超标范围约为447.2~708米。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定义:指一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次接触不得超过的15分钟时间加权平均的容许接触水平。本项目氨泄漏以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30mg/m3)超标范围作为风险控制范围,即8.0米和189.7米。公司大量氨气泄漏以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30mg/m3)超标范围作为风险控制范围,即148.8米和450.5米。
因此为了防范突发环境风险,保证环境安全,建议液氨少量泄漏时设置200米的风险防范距离;大量泄漏时,建议设置500米的风险防范距离。
7.4.2 突发水环境事件情景后果分析
福炼一体化工程配套成品油管道一期工程(南线工程)发生成品油泄漏后果分析如下:
管道发生泄漏主要分为管道腐蚀少量泄漏及管道破裂大量泄漏。
①管道腐蚀对饮用水源的影响
管道腐蚀而发生跑、冒、滴、漏时,油品泄漏量较小,假定油品全溶于地下水中,随着地下水的迁移到达岸边而进入地表饮用水源水体中,根据《福炼一体化工程配套成品油管道一期工程(南线工程)环评报告书》第7章7.14小节对污染物前锋到达河岸、河岸浓度达到 0.01(mg/L)、0.05(mg/L)的历时预测结果,详见下表。
表7.4-1 预测点的各河岸浓度对应的到达时间
时间(天) 漏预测点 |
河岸浓度(mg/L) |
||
污染物前锋(低于检出限0.006) |
0.01 |
0.05(饮用水源执行的水质标准) |
|
南干渠穿越段 |
15 |
40 |
63 |
管道腐蚀泄漏量小,石油类污染物在河岸浓度达到饮用水源规定的浓度,需要相对较长的时间,为此,通过在河岸附近布设监控点,定期监测,就能很好地预防管线因跑、冒、滴、漏而对饮用水源水体造成的污染影响。但由于跑、冒、滴、漏较难发现,其到达河岸的浓度是累积的,当到达一定浓度时,进入地表水源,即会导致下游的取水口水质超标。为更好地保护水源水质,可直接将饮用水质的石油类浓度限值(0.05mg/L)设定需要采取措施的河岸浓度,换言之,当河岸监控点的石油类监测浓度达到该浓度值时,即需要立即采用措施查找漏油点进行堵塞、围油除油等措施。
②管道破裂泄漏对饮用水源的影响
根据《福炼一体化工程配套成品油管道一期工程(南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结论,成品油管道破裂(20%和100%管径破裂)泄漏时,漏油快且量较大,油团不溶于地下水,而是随着地下水迁移带到河岸进入饮用水源,分别给出了泄漏量20%和100%到达河岸的初始时间和峰值时间,具体见表7.4-2和表7.4-3。
表7.4-2 20%管径破裂时泄漏的油膜到达河岸的时间预测
污染目标 |
油膜到达时间(天) |
油膜峰值到达时间(天) |
南高干渠 |
6.6 |
18.5 |
表7.4-3 100%管径破裂时泄漏的油膜到达河岸的时间预测
污染目标 |
油膜到达时间(天) |
油膜峰值到达时间(天) |
南高干渠 |
2.0 |
5.8 |
从表7.4-2和表7.4-3可以看出,发生管道破裂泄漏时,油团均在较快时间就进入饮用水体,下面基于表7.4-2和表7.4-3,假定不采取任何措施情况下,分析计算油团到达取水口的时间,为应急时间提供有利的参考。
a、油膜迁移模型
溢油入河后,油膜在扩展、扩散过程中处于扩延状态,同时受风作用在水面上漂移。油膜(质心点)的迁移速度可用下式表示:
式中,UC是表层流速,UW为风引起的油膜迁移速度。对于UW,通常采用水面上 10m 高处的风速w为计算风速,据研究 Uw=kw,k为风漂移系数,k=0.02~0.05。于是油膜质心点的运动轨迹可由下式确定:
式中,rt—为△t时间内油膜中心点位移矢量。
油膜中心漂移方向、速度主要受风向、风速的影响。油膜中心漂移速度采用下式估算:
式中,——油膜中心漂移速度(矢量,以下同),m/s;
——河流流速。南高干渠根据其输水流量,得到流速 0.44 m/s;
——10m 高处的风速,项目区多年平均风速 4m/s;
——风险因子数,取 3.5%。
b、到达取水口的时间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给出管道发生破裂泄漏时,油膜到达最近的取水口(原陈埭水厂取水口)的时间,见表7.4-4。
表7.4-4 管道破裂泄漏时石油类污染物到达河岸及取水口的时间
最近取水口 |
与穿越管道距离 |
所在水源 |
20%管径破裂 |
100%管径破裂 |
||
油膜到达河岸的时间(天) |
油膜到达取水口时间(小时) |
油膜到达河岸的时间(天) |
油膜到达取水口时间(小时) |
|||
原陈埭水 厂取水口 |
13km |
南高 干渠 |
6.6 |
8.2 |
2.0 |
8.2 |
注:原陈埭水厂取水口与石狮市供水股份有限公司取水口相邻
从表7.4-4可以看出,管道发生破裂泄漏时,油膜到达河岸进入饮用水源水体后,能较快到达取水口。污染源的油团到达陈埭取水口为8.2小时。一旦管道发生破裂泄漏事故,应立即采用应急处理措施和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当地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对取水口水质进行监测,准备启动应急水源。
③油品泄漏至水体的影响分析
油的比重比水轻,难溶于水。排入水体后,运动过程比较复杂,一般包括如下四个相互共存的子过程。
a、油品在表层水流和风作用下的漂移过程;
b、油品在自身粘性和表面张力作用下发生的油膜扩展过程;
c、油品自身的挥发过程;
d、油品的乳化、沉降及生物分解过程。
挥发是轻组分油在水体中净化的主要过程,油膜扩展过程有助于挥发过程,并且与漂移过程一起决定了污染的范围和影响程度。水体中的乳化油、吸附在岸边的污油和沉降到底泥上的污油,对水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更为长期的有害影响,使河流部分或全部失去其原有的功能。此外,成品油的某些组分可以作为微生物的能源或碳源而被降解,使油的体积不断减少。由于降解是个复杂的生化过程,而且要求降解菌不断累积才能达到明显的消减污染物的效果,所以生物降解所需时间长。此外,柴油对土壤和水环境的影响远远高于汽油,柴油含芳烃类较高,有的柴油多环芳烃类含量高达30%,这类致癌物在环境中难以自然降解,在事故处置之后和生态恢复期应补充监测相关断面的苯系物和多环芳烃类,以提供水质安全的准确信息。
④油品泄漏对水环境的危害
a、在水面形成一层油膜,隔绝空气与水体的气流交换。
b、石油膜本身在生物分解与自身氧化过程中,要消耗水中大量溶解氧,致使水体严重缺氧。
c、油膜减弱太阳辐射透入水的能量,影响绿色植物的光合作用。
d、分散油与乳化油对一切水体生物均是有害的,它们的存在必将破坏水体生态平衡。
7.4.3 复合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后果分析
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泉州西出入口服务区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后果分析如下:
⑴加油、卸油过程油品泄漏后果分析
加油过程汽油溢出、加油机漏油及加油操作失误、车辆加完油后,忘记将加油枪从油箱口移开就开车,而导致加油软管被拉断或加油机被拉倒,出现泄漏事故、卸油过程,若油罐计量仪表失灵,将致使灌满溢出等原因导致油品泄漏等经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泄漏的概率较小,本加油站加油、卸油过程最大可能发生泄漏的地方为各个区间管线接头、阀门及加油枪等辅助设备发生泄漏。
本加油站管道每周进行检测,接口法兰处经常检测,如发现腐蚀,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修护,防止漏油污染事故发生。每年进行一次全线检测,保证管线无腐蚀、不泄漏。加强线路人工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油品输送事故防范措施一般要求,油品输送过程中,当管线、法兰和阀门出现泄漏时,应立即停止相关运作,紧急关闭油品供应阀门,隔断油品供应;随后打开管线上的卸压装置,降低管线内压力,将管内存有的油品抽送至储罐内,同时对破损管线或阀门进行堵漏,防止油品持续泄漏,并用吸附材料回收泄漏的油品。本加油站加油、卸油过程的非正常操作性事故泄漏主要可能发生在罐区储罐与管线的交界处。通常由于管道与储罐的连接法兰、旋转装置的密封等发生泄漏或分离以及拆卸时处理不净造成的,其泄漏量、蒸发速度均较小,且油管接口处有容器承接滴漏油品,因此管线泄漏事故发生后,通过关闭泵、阀门等措施停止油品输送,可及时切断油品输送。同时对破损管线进行堵漏,防止油品持续泄漏,并用吸收材料回收泄漏的油品,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此类事故对运营影响不大,不会波及到站区以外。
⑵油罐区油品渗漏事故后果分析
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①源头控制措施:本项目已根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及《加油站渗、泄漏污染控制标准》等严格进行防渗、防泄漏设计与施工。
②末端防治:根据项目的特点,已采取相应的防治石油类入渗污染地下水的措施。在储油罐已采用双层壁储油罐、设置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考虑其他风险时,在项目区设置油污收集池等收集系统,项目区的道路均水泥硬化处理。若发生储罐油品渗漏, 项目将及时把罐内的油品抽至应急罐车,再做进一步的处理。
③地下水污染监控: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系统,制订详细的监测计划。
④风险事故应急响应:建设单位做好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在地下水监测中发现有成份含量超过地下水背景值的异常,以及超过预测的浓度与范围时,应立即采取包括停止卸油、关闭相应系统、抽取各渗、泄漏油、检查收集系统与处理系统等。
项目在采取完善的防渗防腐措施,可大大降低污染物泄漏的概率,正常运营时,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⑶油气回收装置故障,油气事故排放后果分析
项目非甲烷总烃非正常排放时,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相对于正常排放有很大的提高,但仍低于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但鉴于非正常排放下,占标率较高,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仍须确保项目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降低项目非甲烷总烃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⑷火灾次生/衍生污染事故后果分析
本项目在发生火灾事故处理过程中,有可能会伴生/次生污染主要为燃烧烟气。火灾产生的浓烟会以燃烧点为中心在一定范围内降落大量烟尘,燃烧点上空局部气温、气压、能见度等会产生明显的变化,对局部大气环境(包括下风向大气环境)造成较大的短期的影响。
根据烟气特性和火灾特点,烟气的扩散符合高斯分布,可以采用高斯扩散模式计算烟气的落地浓度,但烟气的源强估算则十分困难,还与燃烧物质种类有关,所以烟气落地浓度的精确计算意义不大。
一般说来,火灾燃烧时,烟气排放的时间虽然短,但强度很大,有可能为大型锅炉烟气排放的几百倍,而且项目油品燃烧过程产生的有害气体均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均是无色,无臭,无刺激性的有毒气体,吸入对人体有十分大的伤害,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几乎不溶于水,在空气中不易与其他物质产生化学反应,故可在大气中停留2~3年之久。因此,火灾燃烧时,会对周边的环境空气带来一定的影响。
8、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根据环境风险识别与环境风险分析结果,重点对区域环境风险等级为较高及以上的区域,从环境风险受体、环境风险源以及区域环境风险管理与应急能力方面对比分析,找出问题和差距。
8.1环境风险受体管理差距分析
8.1.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现有风险防控措施:
(1)南高干渠沿线渠道平均500米设置一处视频监控,全线共设置35处,主要设在交通桥、取水口和排洪排涝集中点。
(2)南高干渠全线共设立44个界标(安装位置:江南波园靠南环路桥头、清蒙开发区御辇大桥头、池店管理站门口(倒虹吸出口)等)、51块交通警示牌(安装位置:四个主要公路进城交通路口(南高渠与浮桥繁荣路、县道301、省道308、国道324复线的志诚桥)及沿线主要乡村道路与南高干渠交汇处附近)。还在沿线设置了宣传牌、宣传栏、其他警示牌或警示标语等。
(3)南高干渠水源保护区均在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采取隔离防护措施保护饮用水源。桩号0+000—5+461 两侧均采用栏杆加隔离网,桩号5+461—14+659 两侧均采用1米高围墙+隔离网,应完成的隔离防护工程量为29322米,实际完成的隔离防护工程量为29322米。
(4)南高干渠交通穿越问题
鲤城区已规范化布设南高渠饮用水源保护区标识牌;南环路、泰明街桥、紫山路桥、亭店街桥、凤池路桥5座路桥计划建设应急设施,已竣工并组织验收。该项问题整治进度为100%。
2、目前存在的管理差距
(1)南高干渠水源地已按规定安装了视频监控。
(2)成品油管道穿越了南高干渠水源保护区,虽然建设了防渗设施、截断阀等风险防控应急措施,但仍存在突发污染事故安全隐患。
8.1.2 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鲤城区自然环境特征及社会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要求,在鲤城区生态功能区划时,需特别关注以下几方面问题:
(1)大气环境和酸雨问题
常规监测结果和近年各区域的监测结果表明,泉州市鲤城区的大气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均能达到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2022年因臭氧超标导致空气污染的天数明显增加。
根据《泉州市鲤城区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2021年鲤城区酸雨监控点监测情况显示,鲤城区降水类型为雨,采集样品数量34个,样品pH值在5.93~7.02范围内,酸雨频率为0%。
(2)生态工业区的建设和污染控制问题
泉州市鲤城区农村迅速城市化,企业迅速发展,建立了大量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企业,因而,以发展经济和环境整治为重点,建立生态工业园区,控制一般城镇工业用地,引导土地合理利用成为必要。要求各工业园区废气污染企业自行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废水实行集中治理,统一管理;同时注重产业结构和布局,强调用高新技术代替传统技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8.1.3 大气环境风险受体
根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批复的涉及环境风险源和大气环境风险受体的环境影响报告以及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机关、学校、医院、居民区等重要环境风险受体与环境风险源的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8.2 环境风险源管理差距分析
8.2.1 重点环境风险企业
根据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在线备案系统以及线下备案材料,截至2022年底,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并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的涉及环境风险源的企业共34家,其中有重大环境风险等级的企业0家,较大环境风险等级的企业0家,其余均为一般环境风险等级。国控重点企业0家,省控重点企业0家。工业园区1个。详见表“3.3-1环境风险企业情况表”。企业已完成环境风险评估,在线上备案系统中可查询到企业的风险等级、企业基本信息、环评审批信息、“三同时”验收信息、风险源单元、环境应急物资、培训演练情况及历史环境事件等,并可下载到企业的环境预案。对于风险源、应急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部分已完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修编,还有多家企业未完成企业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
8.2.2 移动源
区内危险化学品的运输采用专用车辆运输。按规定运输车辆均安装卫星定位设备,车辆的承运人具备相应资质。运输的线路和时间均按照要求进行。随着鲤城区企业的发展,各相关职能部门还应加强对新的环境风险源管控。
8.3 区域环境风险管理与应急能力差距分析
8.3.1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8.3.1.1突发水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鲤城区在应对突发水环境事件上具备通过闸门、堤坝等方式对污染物进行拦截,可以较为有效地阻止污染物扩散。除此以外,还可通过投加反应剂、投加吸附剂等方式对污染物就地或异地处置;加快建设取水口应急防护工程。本预案以危险化学品泄漏至地表水系中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例进行分析如下:
根据危化品的水溶性、挥发性、密度等性质,对危化品进行归类如下:
a.挥发类:指短时间内蒸发到大气中的物质,此类物质有苯、丁二烯、环己烷、甲苯、甲醇、液化石油气、乙酸丁酯等。
b.漂浮类:指长时间在水面滞留的物质,此类物质有二甲苯、苯乙烯、环己酮、甲酚、乙酸丁酯、环己烷、甲基苯基酮、乙酸异丙酯、丁二烯、原油、成品油、重油、燃料油、石脑油等;
c.溶解类:指短时间内溶解在水中的物质,此类物质有氟化钠、高氯酸钾、高锰酸钾、磷酸、硫酸、氢氧化钠、硝酸铅、盐酸、乙酸等。
d.沉降类:指长时间在水底滞留的物质,此类物质有沥青、氯苯等。
(1)挥发类危化品泄漏事故应急处置
挥发类危化品发生泄漏事故后,应监视监控气体浓度扩散范围。根据有毒蒸汽对人员的伤害浓度剂量标准,可分为危害严重程度不同的危险区域,对危害区域内的人群实施掩蔽或疏散。同时针对燃爆气体与有毒气体采取不同的应急措施,喷洒凝胶泡沫灭火材料控制危化品的蒸发量。当浓度通过大气或水的消散或稀释而降至可接受的水平时,方可宣布安全。当气体和蒸气大量释放时,应迅速回避。
(2)漂浮类危化品泄漏事故应急处置
若漂浮类危化品发生泄漏事故,在水面形成大量污染物的同时将不断扩散形成燃爆或有毒气体。因此应首先监视监测气体浓度的扩散范围,针对燃爆气体与有毒气体采取不同的应急措施。同时确定危险区域,对不能回收的危化品让其自然扩散,对能够回收的危化品进行回收处理,最后对回收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3)溶解类危化品泄漏事故应急处置
若溶解类危化品发生泄漏事故,应首先监视监测溶解的扩散范围,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吸附,必要时开展打坝拦截工作。同时对泄漏危化品的酸碱性进行测试,若为碱性危化品应促进其自然扩散;若为酸性危化品应使用适当的化学试剂进行中和处置,并保持继续监视监测。
(4)沉降类危化品泄漏事故应急处置
若沉淀类危化品发生泄漏事故,应首先监视监测污染物沉淀范围,对可以进行回收处理的危化品可采取泵或疏浚设备进行回收。不同的危化品可以使用不同的挖掘(疏浚)技术和不同类型的挖掘(疏浚)设备进行回收。三种主要类型为:机械、液压和压缩空气。
8.3.1.2突发大气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本预案以鲤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企业突发大气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为例进行分析如下:事故状态下,根据事故企业可能泄漏的废气污染物的理化性质、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气象状况、供电状况等,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1)各企业相应应急人员首先根据事故情况,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的应急处理措施开展应急处理,一般情况下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①迅速切断污染源的程序与措施
事故企业应急处置组人员首先做好基本防护措施,采取关闭阀门、停止作业或改变工艺流程、局部停车、减负荷运行等方式迅速切断污染源。
②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与措施
事故企业应急处置人员启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紧急处置装置,如吸附、水解、喷淋等;
事故企业应急处置人员采取污染控制和消除措施,如采取修补容器和管道等方法,阻止气体从管道、容器、设备的裂缝处继续外泄。
③向上级部门报告及人员隔离、疏散措施:
若事故有进一步扩大、恶化的趋势,污染物无法控制在企业厂区范围内时,事故企业应急指挥办公室立即上报园区应急办公室请求支援;
事故企业警戒疏散组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并对可能受到影响的周边居民进行疏散。
(2)园区各应急救援小组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①后勤保障组组长联络相关单位携带必要的应急物资赶赴现场。
②应急处置组组长指导事故企业应急处置组人员进一步采取措施对污染进行控制和消除,必要时,联络协调周边企业开展应急救援。
③事故应急监测调查组调查事故区和毗邻区基本情况,明确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分布、上下风向等环境气象条件。指导事故企业应急监测人员或协助专业监测人员开展监测与扩散规律分析。根据污染物泄漏量、各点位污染物监测浓度值、扩散范围,当地气温、风向、风力和影响扩散的地形条件,预测预报污染态势,以便采取各种应急措施。
④当污染源超标排放,毒性较大并且浓度持续增高、环境质量超标时,园区警戒疏散组指导企业警戒疏散组人员对附近居民进行撤离。撤离的范围包括:静风状态时,需要撤离可能受到危害的四周居民和厂内职工;非静风状态时,需要撤离可能受到危害的下风向的群众和厂内职工。
⑤若事故有进一步扩大、恶化的趋势,园区应急指挥中心立即报告鲤城区政府和鲤城生态环境局等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支援。
8.3.2 环境监测预警能力
泉州市鲤城环境监测站目前已经配备满足基本监测和应急监测需要的人员、仪器等,具备重要特征污染物的监测能力。
存在不足的地方是目前泉州市鲤城区环境监测预警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人员和设备配备还不够健全,还未建立完善的预警监测能力。
8.3.3 环境应急预案管理
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根据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有《鲤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鲤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部门应急响应预案有《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补充相关应急物资,满足应急需求。
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应加大对企业应急预案修编的备案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应急预案每隔三年的修订工作。同时强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8.3.4 环境应急队伍建设
泉州市鲤城区环境应急队伍主要依托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鲤城区注重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建设,在逐步完善应急指挥系统的同时,加强应急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队伍的建设。一是以泉州市鲤城环境监测站为基础,建立区级环境应急监测队伍。二是以鲤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为基础,建立应急环境监察队伍。目前基本满足本区域环境应急管理的需要,专家库主要依托泉州市专家库。
8.3.5 环境应急物资储备
根据原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实施》的通知(闽环保财〔2014〕9 号),鲤城区先后购置了风向风速仪1个、PVC轻型防化服2套、自给式正压空气呼吸器4个、防毒面罩5个、便携式多种气体分析仪1个、废气应急检测箱1个、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1个、易燃易爆气体分析仪1个,目前现应急防护装备及应急调查取证设备能满足应急需求(见附件6)。
8.3.6环境应急联动机制
鲤城生态环境局与各部门、街道之间的环境应急联动机制相对薄弱,应逐步考虑整合各部门之间的应急方案,建立长效的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共同预防区内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由于鲤城区存在跨界影响的相邻区域,可考虑在泉州市人民政府牵头,进一步与周边区(县)签订应急联动协议,制定跨区域、流域环境应急预案,定期会商、联合演练。
9、区域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建议
9.1列举优先管理对象清单
根据识别分析结果,筛选重点环境风险源、重点环境风险受体以及重点管控区域在内的优先管理对象清单,对清单中风险源、风险受体以及区域实施重点监管。
(1)重点环境风险源清单。主要包括泉州市中医联合医院、泉州市新奥车用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鲤城展览城加气站、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泉州西出入口服务区加油站、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泉州市第一医院、泉州市瑞鑫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泉州宝峰鞋业有限公司、泉州鸿荣轻工有限公司、福建鸿星尔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泉州梅洋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泉州鸿达工艺有限公司等风险企业。
(2)重点环境风险受体清单。重点水环境风险受体主要包括南高干渠水源保护区和取水口,重点大气环境风险受体主要包括开元街道、鲤中街道及海滨街道的学校、医院和居民区等敏感点。
(3)重点管控区域清单。主要为环境风险源集中的区域,包括金龙街道和常泰街道;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经过的人口集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
9.2区域环境风险空间布局优化
环境风险源。推进工业园区外的风险企业入园,逐步淘汰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企业,对不符合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危、涉重企业实施搬迁,鼓励企业减少环境风险物质使用;合理调整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避开人口集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
环境风险受体。严格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管,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及时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整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的问题。
9.3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从环境监测预警、应急防护工程、队伍建设、物资储备以及联动机制等方面,提出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建议。
(1)环境监测预警。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基础环境监测分析能力,强化重点特征污染物应急监测能力;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水口和连接水体、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业园区,建设监控预警设施及研判预警平台,提高水和大气环境应急监测预警能力。
(2)环境应急防护工程。可能的污染物扩散通道,加强污染物拦截、导流、稀释和物理化学处理能力建设,建设取水口应急防护工程,针对道路和桥梁建设导流槽、应急池。
(3)环境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提高人员业务能力;加强环境应急专家库建设;设立专职或兼职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提高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4)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健全政府专门储备、企业代储备等多种形式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建设环境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提高区域综合保障能力。
(5)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制定跨区域、跨流域环境应急预案,定期会商、联合演练、联合应对。
9.4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
(1)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加强企业环境风险评估与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督促企业做好环境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落实主体责任。
(2)政府环境应急预案。根据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分析结果,编制、修订区内政府环境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指挥机构、职责分工、预警、应对响应流程,重点针对各种典型事件情景,细化应急处置方案及人员、物资调配流程,针对高、较高环境风险区域编制专项环境应急预案或实施方案。
(3)根据风险源情况变动,及时更新各区域环境风险评估。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