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0-1200-2024-00165
    • 备注/文号:泉鲤政文〔2024〕15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25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美丽鲤城行动方案(2024-2035年)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4-12-31 16:55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美丽鲤城行动方案(2024-2035年)》已经2024年区政府第62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前言

      2012年,党的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首次提出“建设美丽中国”;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制定“十三五”规划建议,首次将“美丽中国”纳入五年计划;2017年,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2021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时强调“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同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美丽中国建设重大部署,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福建篇章,2022年至今福建省先后印发《深化生态省建设 打造美丽福建行动纲要(2021—2035年)》《关于更高起点建设生态强省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福建篇章的实施方案》《福建省美丽城市建设基本指标(试行)》《福建省美丽园区生态环境评价指标(试行)》。2024年,泉州市在福建省内率先出台《美丽泉州行动方案(2023—2035年)》,明确提出至2035年全面建成美丽泉州;同年,《2024年度泉州市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工程行动计划》中提出,2025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出台美丽建设地方实践方案,逐个“美丽”明确梯次推进计划并配套一批标志性工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衔接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鲤城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基准年为2023年,近期为2024—2025年,中远期为2026—2035年。

      一、美丽鲤城建设形势

      (一)现实基础

      鲤城区位于泉州市母亲河晋江下游,晋江贯穿全境,依山傍水,根深源远,得天独厚,是多元文化交融地。千百年来,鲤城人民敢为人先,爱拼会赢,在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高颜值生态上持续发力,探索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路径。

      生态环境质量稳定优良。2023年度鲤城区空气达标天数比例为95.8%,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94,6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达到一级标准。晋江干流省控断面(浮桥)水质(Ⅲ类水)均值达标率为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黑臭水体消除比例100%,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申报率10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利用率100%,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保持100%;区域环境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小于55.0分贝,夜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小于50.0分贝,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位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鲤城区中山中路段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项目具有风貌特色方面重要示范价值,荣获2023年中国人居环境奖。

      国土空间格局日益优化。鲤城区积极配合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突出高起点规划引领。限制新增大规模产业园区,完善老城区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加强闽南文化保护利用;严格保护泉州古城枕山襟水生态格局,强化古城历史文化核心功能;严格落实各类控制线的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鲤城区紧扣泉州市环湾新区发展大局,按照产城融合思路,把江南新区规划建设为古城景区进出门户。

      绿色经济体系效益凸显。鲤城区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统筹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以发展壮大高新产业和现代三产为重点打造现代都市产业高地,集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2023年,鲤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23.2%,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长7.9%,贡献率达92.9%(其中电子信息业增加值增长33%,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长3.6%,贡献率达42.3%);全区全年接待旅游人数超千万,旅游收入超百亿元,批零住餐业增加值增长13.4%,比上年提高8.7%,拉动三产增加值增长4%。

      人居环境品质显著提高。2019年11月,鲤城区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荣誉称号,于2023年出台《泉州市鲤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全区城市“绿脉”进一步延展,基础设施完善程度进一步提高,推进背街小巷、第五立面综合提升、口袋公园建设等环境提升项目,不断完善公共交通系统,绿色出行比例达76.25%,建成排水排污数字化管理系统平台;2023年,鲤城区新增公园绿地5公顷、口袋公园10个、立体绿化10处,改造73个老旧小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人居环境。

      生态制度改革先行先试。鲤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定期会商研究、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参照省、市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不断完善生态文明体制建设。鲤城区结合实际,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制度,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成熟经验,巩固“两法衔接”机制,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政检察衔接工作机制,有力推进河长制、林长制工作,健全完善环境治理监管、生态司法保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环保督察落实工作机制等,生动实践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

      特色生态文化传承弘扬。鲤城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文化遗产丰富多彩,古城是世界文化遗产“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的核心组成部分。近年来,鲤城区积极融入“海丝先行区”“世遗典范城”建设,推动史迹修缮,深化古城环境整治;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做好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生态文明纪念日宣传工作,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低碳社区等创建行动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绿色生活新风尚,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二)面临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鲤城区加快现代化环湾新城建设,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关键时期,也是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关键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涉及领域变广,绿色低碳转型任务依然艰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瓶颈制约和短板。

      区域发展潜力存在约束。鲤城辖区面积小,土地、环境、碳排放、能耗等资源和政策存在发展约束,产业发展空间受限。古城区空间承载力接近饱和,非古城功能疏解较为缓慢,江南新区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仍存在差距,城市建设统筹压力大;传统的城市管理模式与水平面临众多挑战,城市发展转型进入加速期。

      绿色经济体系尚不完善。工业增加值增长低于预期,出口商品总值增长放缓,仍需进一步推动产业绿色升级转型。新兴产业还存在短板和弱项,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高,科技创新平台有待提升,产业链尚不完善,产业循环体系中下游企业较少,循环化改造技术困局尚未突破,未能充分发挥集聚效应,园区标准化建设仍需继续推进。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复杂。城市扬尘、餐饮油烟、交通噪声、改装车辆等城市管理问题仍需加强规范化整改,中心市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仍需继续推进。现有部分创新举措从小范围、单领域试行转变为全尺度、多领域衔接的长效制度仍需在长期实践中检验完善。需要持续巩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成果,防止出现反弹回潮。

      (三)重大机遇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前进方向。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做出系统部署,明确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全面领导的重大要求,提出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理念,为鲤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

      “双碳”战略注入绿色动力。“碳达峰”和“碳中和”发展目标顺应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促进构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循环经济发展,助推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各部门绿色低碳发展带来压力与机遇。

      高水平保护提供支撑。高水平保护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鲤城区政府迎难而上、积极作为,统筹发展与保护,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坚持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江南新区带动建设热潮。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江南新区发展建设,推动鲤城区勇当全市“抓城建提品质”排头兵,围绕大局、擂响重鼓、扬帆奋进,持续推进江南新区大片区开发、大配套建设、大招商支撑、大产业提升,奋力建设“产城人文安”融合发展的泉州中央创新区。

      高新产业澎湃发展动能。鲤城区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积极以高新技术赋能传统产业发展,注重高新技术和新质生产力引进培育,先后出台一系列支持高新企业政策,助力电子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壮大,构建高新产业“新生态”。

      世遗品牌助推文旅融合。鲤城文化底蕴深厚,古城整体格局和肌理保存完整,众多文化遗产高密度分布,集中承载泉州传承千年的海外贸易体系、商业社会结构以及多元包容的文化传统。鲤城区深挖文物价值、强化系统管理、创新利用模式、发挥文物作用,着力探索形成具有鲤城特色的文物保护利用模式,构筑国际海丝文化旅游度假胜地,为文化旅游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成就美丽鲤城愿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降碳减污、协同增长,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打造美丽城市、美丽河湖、美丽园区,建设美丽鲤城。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超越。

      系统治理,协同管控。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污染治理,协同管控,贯通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实行“跨行业多污染物多介质全过程”的综合施策。

      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广泛凝聚各方力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激发全体人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性,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品质生活相互促进,探索促进绿色低碳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增进民生福祉。

      守正创新,融通古今。巩固拓展生态建设成果,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探索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创新和治理能力提升的新思路,尊重鼓励基层首创,加大经验总结推广力度。系统保护文物本体及历史环境,妥善处理文物保护利用与文旅产业开发、城市建设的关系,探索城市治理与文物保护利用的融合模式。

      (三)战略定位

      围绕“生态环境美、发展质量高、制度机制优、古城保护好”四大层面开展美丽鲤城建设,打造“外美、内丽、气质佳”的世遗典范城。

      ——创建天蓝水清地绿环境。坚决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全面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解决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改善地表水水质,强化推进新污染物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建设完善公园绿地,让山水之美与人文之韵为美丽鲤城添彩赋能。

      ——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和绿色化改造,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建设绿色、低碳、循环、高质量的现代化经济体系。

      ——建立现代化制度机制。以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出台并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深化河长制、环境信息公开等领域的实践成果,建立健全更加灵活、丰富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机制。

      ——打造“大泉州会客厅”。聚焦重点区域,优化提升古城街巷,美化雕琢古城风貌,精心还原古城文化,按照“大协同、大保护、大交流、大转化”思路,做足做好文旅深度融合文章,着力培育世遗特色品牌,聚力把丰富的文旅资源转化成可触可感、能听好看的文化旅游产品,释放出文旅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巨大潜力。

      (四)目标愿景

      结合鲤城区自然禀赋条件、环境约束条件、环境质量现状和环境治理体系现状,从产业、能源、城建、交通、环保、水文水利、文化旅游、生活服务等领域提出具体建设内容和建设指标,努力把“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蓝图变成美好现实,成就“品质名城·现代都市”的美丽愿景:

      第一阶段(2024—2025年):美丽鲤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优。空气质量稳步提升,PM2.5平均浓度力争降至19.2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稳中有降,完成上级下达指标;地表水水质继续保持优良,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美好生活品质大幅提升。基本形成节约简朴、消费适度、出行低碳、文明健康的公众“绿色生活圈”。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超过85%,“出门见绿、推窗望绿、四周环绿”的美丽风景线随处可见,构建“山水城”协同发展的全域生态格局。

      ——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满足能源消费增长需求,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目标,基本实现工业生产清洁化、服务业发展优质化,绿色低碳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迈出扎实步伐。

      第二阶段(2026—2030年):2027年基本建成美丽城市,2030年美丽鲤城基本建成。

      ——生态环境质量稳定达优。大气、水、土壤污染等传统环境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生态环境基础。

      ——生活品质需求基本满足。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推广,基本建立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价廉、可靠和可持续的现代化能源服务覆盖全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稳步提高,饮用水水源水质得到全面保障,绿意盈盈、景观优美、设施完善、宜居宜业的人居环境成为普遍形态。

      ——绿色生产方式成为自觉。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产品成为市场主流,重点领域消费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基本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形成一批具有创新性、示范性的生态产品,优良生态成为群众增收的增长点。

      第三阶段(2031—2035年):美丽鲤城全面建成。

      ——生态环境质量卓越领优。生态环境质量继续稳中向好,PM2.5、臭氧浓度进一步降低,美丽河湖全域覆盖,实现高效能治理,将历史文化名城嵌入空气清新、繁星闪烁、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丽画卷。

      ——美好生活品质普惠共享。步步有景、鸟语花香、绿意葱茏的美丽画卷广泛铺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生态文化需求得到充分满足,人民生活舒适幸福,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实现高品质生活。

      ——绿色生产方式广泛形成。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产业结构全面优化,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成,绿色经济优势彰显,资源能源集约利用效率居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域推行,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塑造现代化高品质的美丽城市

      (一)打造更高品质人居环境

      持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统筹大气污染防治与“双碳”目标要求,开展大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实施蓝天工程,从源头减少大气污染物和碳排放。推进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持续做好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管理工作。做好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加强污染精细化、常态化管控,提升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水平,减少颗粒物污染。强化道路扬尘治理,适当提高洒水、洗扫、雾炮降尘频次,确保道路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推动智能网联环卫作业车辆应用,实现科学调度和精准作业。完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有效应对轻污染天气。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有关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巡查监督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定期开展综合执法行动,做好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空气质量保持优良,并稳中向好;力争2025年PM2.5浓度下降至19.2微克/立方米,之后完成市下达指标;实现臭氧浓度稳中有降。

      责任单位:鲤城生态环境局,鲤城区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城管局、商务局,鲤城公安分局,鲤城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对城市建成区水体定期全面摸排,若发现新增黑臭水体及返黑返臭水体,及时纳入黑臭水体清单,限期治理。落实河长制日常巡河机制,严格落实区领导、街道领导、社区责任人三级挂钩河道巡查整治机制,精准开展河道巡查巡检,确保河道环境持续改善,稳定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实现长制久清。扎实推进雨污分流,杜绝污水垃圾直接进入雨水管网。加强管网养护,修复病害及混错接管道,改善污水管道输送能力,加快推进排水管网修复。强化汛前管网的清疏管养工作,重点清理易淤积地段,避免满管、带压运行。结合“排水一张图”信息平台,做好排水设施数据的动态更新,建设能力强、安全响应快、运行效率高的智慧排水管网。持续推进沿河排水许可核发管理,城市重点排水户排水许可证应发尽发。加强泵站传输能力建设,按照“厂、站、网”匹配要求建设污水泵站,加快推进江南新区污水泵站项目包建设。加快推进江南水质净化中心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厂能力提升建设,适度超前预留规划建设用地和地下空间。

      责任单位:鲤城区城管局、农水局、发改局、住建局、河长办,鲤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加强城市及周边生态系统的修复和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绿化隔离带,丰富季相变化,适地适树,促进城市及近郊山体公园化。深化“绿满泉城”行动,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要求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优化城市绿色空间布局,提高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在人口较密集区域通过拆墙透绿、拆违建绿、闲地绿化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口袋公园”“小微绿地”等。加快实施江南新区、老城区口袋公园建设计划,推进泉州江南中央公园项目建设。推进生态连绵带规划建设和城市建成区组团之间生态廊道建设,打造晋江一级通风廊道、紫帽山两侧二级通风廊道、“晋江—泉州湾”水系生态廊道、晋江视线廊道、紫帽山视线廊道,保护历史城区“山—城—江”空间联系。加大园林绿化提升力度,着力提升绿色品质、拓展绿色空间,构建“推窗见绿、处处皆绿”的美丽鲤城。完善古树名木智慧管理系统,根据分布图和数据库进行古树名木集中管理,深入开展古树名木巡查工作,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方位“会诊救治”,留住家乡“绿色乡愁”。继续保持城市绿地率40%以上,绿化覆盖率41%以上,并稳步提高。

      责任单位:鲤城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现代都市绿色发展

      推进绿色建筑加速发展。鼓励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按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装配化装修,加快建设绿色低碳住宅。发挥政府采购引领作用,支持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推广节能型施工设备,统筹做好施工临时设施与永久设施综合利用。推动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淘汰更新。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应用,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推广和成熟技术产品规模化生产,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建筑节能降碳产业链。继续保持当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和当年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40%的指标要求;力争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35%,之后稳步提高,2035年当年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

      责任单位:鲤城区住建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出行。全面推进“电动鲤城”建设,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巩固公交车和巡游出租车电动化成果,持续提升物流配送、环卫、工程建设、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比重,鼓励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推进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动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结构完善的城市充电网络。促进新技术创新应用,加快推动泉州市充电猫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光储充检”一体化示范站建设项目。持续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线网,鼓励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持续提升适老化、无障碍出行服务。持续完善以公交“小蓝”、微公交“小白”等为一体“公交+慢行”的“多彩交通”功能体系,完善区域交通覆盖。围绕“山水线、全天候步行系统和特色街巷”,积极建设慢行系统。

      责任单位:鲤城区发改局、商务局、住建局、城管局、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以空调、配电、照明、电梯等为重点,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探索超低能耗建筑建设。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动能耗定额管理,开展能效对标对表行动。持续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加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合理调配管网压力,保障管网高效节能。开展供水管网智能化建设,提高检漏效率。倡导机关部门进行绿色办公,推广无纸化办公,使用节能灯具,推广节水器具,加大绿色采购力度,优先选择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实行源头减量引导措施,加强用电管理和用水管理,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力争2025年,区级党政机关基本建成节约型机关。

      责任单位:鲤城区政府办、城管局、发改局、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基础设施服务水平

      提高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能力。加快建设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全力打造“和鲤”分类样板模式。通过实施“三个全覆盖”战略,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无死角、无遗漏。优化垃圾收集车辆和投放点位布局,新建设分类屋和分类亭,并构建完善的垃圾转运体系,实现各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试点街巷定时定点上门分类收集,提升整体街巷环境整洁。学习金山、伍堡、金洲社区经验,推进厨余垃圾就地处置设施建设。继续开展积分兑换模式,与社区内商家合作,让居民享受垃圾分类实惠。组建专业考评队伍,每月对重点区域进行垃圾分类考评,确保分类工作落到实处。加快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引入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智能回收设备,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清运体系“两网融合”,提升废旧物资加工利用水平。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按照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原则,制定和调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结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积极创造条件探索推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宣教引导活动,定期开展现场督导,引入第三方专业企业开展指导巡查,逐步实现垃圾分类工作由政府服务向物业管理的转变。继续保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

      责任单位:鲤城区城管局,鲤城生态环境局,鲤城区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卫健局、文旅局、各街道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高低碳社区创建水平。积极开展低碳社区创建工作,将绿色低碳发展要素融入基层治理全过程。充分调动社区居委会、社区志愿者、居民参与创建,形成人人有责、共同参与的社会氛围。积极培育低碳文化和低碳生活方式,开展低碳家庭创建活动,鼓励社区内居民在衣、食、住、用、行等各方面践行低碳理念。设立社区低碳宣传教育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引导和实践体验活动,宣传低碳知识和低碳典型。加强低碳项目建设和低碳设施提升改造,统一规划建设社区公共自行车租赁和电动车智能充电设施;积极推进居民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鼓励社区采用太阳能、LED灯等高效照明系统。营造优美宜居的社区生活环境,加强社区生态环境规划,拓展社区绿色空间,提升社区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鲤城生态环境局,鲤城区住建局、城管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各街道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彰显世遗之城文化魅力。全面落实《福建泉州鲤城世遗宋元古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锚定“世遗泉州海丝文化与活态古城整体传承发展”总目标,深挖文物价值、强化系统管理、创新利用模式、发挥文物作用,着力探索形成具有鲤城特色的文物保护利用模式,推动全社会从文化遗产中坚定文化自信、促进文化交流,展现鲤城“历史文化核心区”魅力。加快推进文化遗产健康档案建设、古城文物提级保护、区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全方位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健全制度规范,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法治意识,系统保护文物本体及历史环境,妥善处理文物保护利用与文旅产业开发、城乡建设的关系,推进文物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深入挖掘宋元中国的海洋商贸中心所传承千年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内涵,加大文化遗产认知与保护展示力度,加强古城文化传播,不断提升鲤城世界文化遗产和古城的价值引导力、精神原动力、文化软实力。健全多元主体充分参与、形成合力的古城保护发展协调机制,探索城市治理与文物保护利用的融合模式,创新多元化、创意化、品牌化的文物活化利用机制。将活态传承作为文化遗产协同保护与合理利用的重要方式,让居民成为文物保护利用的主体和受益者,让文物保护利用成为提升生活质量和幸福感的重要手段。

      责任单位:鲤城区文旅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商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守护品质名城安全健康

      加强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严格落实《鲤城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滚动更新调查地块清单,动态更新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与修复名录,加强风险管控、修复过程环境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优化土地用途规划,合理安排开发时序。加强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管控,确定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开展土壤污染管控,按照国家要求完成优先监管地块清单的动态更新。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建立目标责任制,研究建立双控的市场化机制,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更多用市场手段实现目标。继续保持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鲤城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鲤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增强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配合市级供水部门实施辖区城市供水管网提升,定期对全区的供水管网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和更换老化、破损的管道,减少因管网渗漏、破裂等问题导致的水资源浪费和水质污染,提升居民的用水质量和供水安全。定期开展二次供水检查,相关部门对辖区有水箱的二次供水小区进行抽查。督促小区物业定期对二次供水水箱进行清洗、消毒及水质检测,确保水质达标;做好水泵房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严格管理人员和消毒人员持健康证上岗,规范设置二次供水泵房进出口人孔盖和挡鼠板。继续推进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解决老旧二次供水设施跑冒滴漏严重、水压水量不稳定、水质污染风险高等问题,保障城市供水“最后一公里”的水质安全。

      责任单位:鲤城区农水局、城管局、卫健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鲤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建成区声环境质量改善。配合泉州市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以及修编声环境功能区划。细化声环境管理措施,及时完成声环境质量监测任务,推动落实地方声环境质量改善责任,建立噪声实时监测网络,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精准化管控,配合泉州市实施智慧生态环境工程,完成声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站建设。加强声环境规划引导,细化交通基础设施选线选址要求,优化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布局。统筹噪声源管控,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积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严格夜间施工管理,细化施工管理措施,推广低噪声施工设备,落实管控责任。在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施工作业的,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并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监管,加强公路和城市道路养护。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优化营业场所噪声管控,加强公共场所噪声监管,完善社区和邻里噪声管理举措。持续保障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平均值低于55分贝。

      责任单位:鲤城区城管局、商务局、住建局、鲤城交警大队,鲤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岸草绿人水亲的美丽河湖

      (一)保障合理的水资源配置

      保护饮用水资源。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行动,巩固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成效,加强水源地环境评估成果的运用,及时更新损坏的隔离防护、警示标识、视频监控等保护设施,开展应急演练,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严把环保审批关,杜绝南高干渠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存在与饮用水源保护无关的设施,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常态化开展南高渠日常巡查和沿线排口专项整治,保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责任单位:鲤城区农水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河长办,鲤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河沟生态补水。构建高效生态补水体系,积极开展生态补水,建立常态化生态补水机制,鼓励将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尾水以及经收集处理后的雨水等用于河道沟渠生态补水,进一步提高河道沟渠流动性及水系连通性,提高水环境容量,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加快江南水质净化中心建设,进厂污水处理达标后尾水可用于繁荣渠生态补水。加强新门取水泵站管理,持续开展八卦沟生态补水工作,改善内沟河水质。加强控源截污,深化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强化内沟河清淤疏浚,提高河流沟渠生态补水效果,确保清水长流。

      责任单位:鲤城区农水局、城管局、河长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高水资源利用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管理,合理配置本地区生活、农业和工业用水。加强污水资源化利用,坚持以需定供、分质用水、就近利用,推进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国土绿化等。统筹推进古城新区海绵城市建设,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结合江南新区的片区改造和古城保护提升、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等工程,推进区域整体治理,增加绿地面积,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结合雨水利用等要求,科学布局建设旁侧湖、滞水塘、调蓄池、蓄水池等雨水调蓄设施,增加对雨洪径流的滞蓄和承泄能力。

      责任单位:鲤城区农水局、工信局、城管局、商务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鲤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构建靓丽的水生态美景

      构建河湖缓冲带系统。实施晋江南岸(鲤城段)河道生态修复,建设和恢复自然生态河床、护坡,提升防洪堤外滩涂地景观。不断完善水治理管理体系,全面建立责任体系,从源头促进水质提质增效,严格保护水资源,加快修复水生态,大力治理水污染,持续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有效维护河道生态安全。开展城区河岸缓冲带建设,建设人工湿地,防治水土流失。强化水生态环境监控和预警,在重点河段以及水生态问题突出水域开展长期性水生态调查监测。

      责任单位:鲤城区农水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鲤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谋划推进“美丽河湖”示范建设。紧密结合《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和“碧水攻坚”行动计划,整治提升河道生态环境,优化两岸河道景观,完善河湖建设配套设施。根据河湖特色,制定个性化创建方案,打造具有文化记忆、诗情画意、休闲野趣、浪漫情怀、健康生态主题的河湖,努力建成“水网相通、山水相融、城水相依、人水相亲”的美丽幸福河湖。积极向群众宣传“护一方绿水,建美丽河湖”思想及爱河护河工作,提升居民河道保护责任意识。相关部门加强与河长沟通联系,扩大河长工作影响力,带动更多群众积极参与,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美丽河湖建设的良好氛围,共同写出河湖安澜、鱼跃人欢、山水相融的华丽篇章。

      责任单位:鲤城区农水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河长办,鲤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水岸生态系统养护。加强河流沟渠岸线管理,营造亲水近绿空间,在构建生态城市布局中推进城区水系沟渠沿线景观带建设,促进城市内沟河自净能力和水上、岸上生态系统的恢复。加强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协同监测能力建设,对浮游动植物、鱼类、水生生物等生物类指标开展长期监测或观测。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引导规范社会放生,助推水域生态环境,防止浮游生物过量繁殖,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责任单位:鲤城区农水局、自然资源局、河长办,鲤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维护良好的水环境质量

      加快入河排口排查整治。定期排查入江入河排口,动态更新入江排口清单,按照“查、测、溯、治”要求,持续推进入河排口排查整治。结合管网普查,新增排口根据排查和检测情况提出分类改造方案,做到“一口一策”,落实控源、截污、清淤、活流措施。深入推进中心市区内沟河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改善入河排水口水环境质量。根据受纳水体生态环境功能,确定排口设置和管理要求,实现“受纳水体—排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实施分类整治,有序开展入河排口“三个一”工程。对排口审批实行分类管理,排口审核、备案信息要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以各个内沟河整治项目为主要抓手,加强内沟河巡查,及时找出排口和错接口,确保污水应收尽收。加强协调各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扁平化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施工梗阻。以河道为单位,组织开展排口整治效果评价,对于未达到整治要求的,及时整改提升完善。

      责任单位:鲤城区农水局、城管局、河长办,鲤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河湖水质监控管理力度。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深入推行河长制,厘清各街道的河湖责任边界,明晰街道的河湖管理责任。对各街道河湖水系全覆盖进行水质监测,筛选各街道具有代表性的水质断面作为区域水质综合评价断面,对各街道的河湖管理状况开展水质综合评价,以评价促进各街道加强河湖治理保护,进一步构建责任明晰、监管严格、保护有力、协调有序的河湖责任边界水质管理和区域水质综合评价工作机制,促进河湖水质逐步提升,推动全区水环境不断向好,河湖治理保护不断加强,为鲤城幸福河湖建设提供支撑保障。采取人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监测频率。通过统计、分析水质监测数据,采取通报预警、会商研判、约谈问责等手段,强化对河湖水质的日常管控和周期调度,推动全区河湖水质改善提升。

      责任单位:鲤城区农水局、城管局、河长办,鲤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丰富水文化产品供给。探索在晋江鲤城段设计亲水平台及亲水通道,大力挖掘江南新区滨水区域、湿地资源,推进魅力空间建设。深入研究晋江南岸景观提升项目,充分利用笋江公园、笋浯公园等河道沿岸现有公园、步道等设施,建设滨江亲水步道、运动慢跑道或休闲骑行道。依托丰富历史文化资源及厚重人文风情底蕴,打造鲤城区河长制文化IP“鲤河”,做好水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挥水文化价值,凸显区域特色,延续历史文脉,创造更多的水文化品牌。结合晋江鲤城段作为宋元时期泉州海上贸易的重要水道、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河段的宣传工作,持续更新《半城水路 半城烟火》河长制宣传短视频,依托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继续推进河湖文化遗产推荐申报工作,积极宣传八卦沟、泉州市舶司遗址、泉州扒龙船习俗等河湖文化遗产。推进江滨南岸体育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设,推动水文化创意产业持续升级,形成完善的水文化产业体系。

      责任单位:鲤城区文旅局、农水局、商务局、住建局、城管局、河长办,鲤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筑牢智慧的水安全屏障

      加强河湖防涝能力建设。提升流域防洪智能化水平,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项措施。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加强水工程联合调度,发挥防洪工程体系整体优势,全面增强流域防洪安全保障能力。加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快推进江南乌石滞洪湖片区等项目建设,持续开展城市内涝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加强对河道周边“四乱”问题的全面排查整治,最大程度降低河道行洪所产生的风险。定期对河道水质、河道周边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排污、破坏河道等污染环境行为,及时发现查纠生态环境问题和安全隐患。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坚持无缝化衔接,打造最强环保执法合力,充分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各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

      责任单位:鲤城区农水局、发改局、城管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河长办,鲤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打造智慧河湖监管体系。推动完善鲤城区智慧河长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实施“智慧河长制”,通过丰富的数据可视化技术,展示河长制工作动态,搭配鲤城河长助手移动终端APP软件,及时掌握河道巡查数据,提高河道治理能力。加强内沟河监控管理,落实区域水质监测综合评价体系,借助“一网统管”数字化平台,协调解决水污染防治、断面水质巩固提升等问题。根据福建省出台的《河湖智慧监管体系构建导则》,围绕河长制工作“六大任务”和“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三条主线,融合应用大数据、物联网、AI、云计算、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完善配套设施,保障运行系统,强化各部门水质水量等涉水数据融合,依托生态云平台对流域实行常态化、立体化、实时化的数字监管,实现“一张蓝图管河、一条轨迹管人、一个标准管事”的河湖智慧监管目标。

      责任单位:鲤城区农水局、河长办,鲤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水环境风险防控。定期开展区域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评估,重点加强水源地周边基础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定期修编完善《鲤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体系,提高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地下水环境污染事故的防范和处置能力。提高涉水环境风险的企业应急处理能力,完善事故调蓄池、应急闸等事故排水收集截留设施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和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制度、联防联控等应急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监测和预警机制,全面提升河湖水生态环境风险监测水平。加强与周边区(市)应急联动,制定跨区域、流域环境应急协作机制。

      责任单位:鲤城区农水局、应急管理局,鲤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发展集约性绿色化的美丽园区

      (一)打造园区标准化新生态

      加快盘活低效用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产业转型和城市发展腾挪更多空间。鼓励闲置或低效厂房“腾笼换鸟”,淘汰低端落后产能,腾出产业发展空间,导入高效益工业企业,提高单位工业用地面积工业增加值。以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大力推动高新区土地重整、企业重置、产业重构。推动以鲤城科创中心为核心的示范区标杆建设;通过规模化、集约化推动位置相邻、产业趋同的工业地块连片开发、整体改造提升,谋划新塘、工矿、奇星、华塑四大片区连片改造项目,形成“一核两翼四片”发展格局,聚力打造“产城人文安”五位一体创新融合工业园区,着力破解中心城区产业发展空间瓶颈,走出一条具有鲤城特色的盘活利用低效工业用地之路,探索出一条中心城区产业进阶之路。

      责任单位:鲤城区商务局、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高新区管委会,鲤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梯度培育优质企业。助力优势产业升级,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持续发挥国家级高新区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实施“重龙头、强品牌、铸链条”专项行动,加快电子信息、纺织鞋服、智能装备等支柱产业提档升级。突出龙头培育,落实兑现工业企业培优扶强、引领创新政策措施。以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创新示范基地为抓手,重点聚焦光伏、储能、电子新材料和纺织新材料等研发环节企业,形成以火炬电子、七星电气等电子信息上市公司和重点企业为龙头,通过定点培育、研发促进、要素配套等方式,打造以高精尖技术为核心的绿色高端光电信息产业链;依托鸿星尔克体育、海天材料科技等重点企业,构建“纤维—纱(棉)线—纱(棉)布—成品—废旧鞋服—纤维”产业链。出台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培育方案,分级分类、建立龙头企业动态管理机制,支持火炬电子等龙头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实施技术改造。配强龙头链主企业服务专班,建立由区领导牵头,工信、科技部门专班服务的梯度培育库,常态化跟踪和上门服务。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支撑。鼓励中小企业深度嵌入大企业供应链、创新链、价值链,与大企业建立稳定的生产、研发等专业化协作配套关系,构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产业生态。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例。

      责任单位:鲤城区工信局、发改局、商务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高新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园区配套空间。统筹园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紧紧围绕“先进智造及电子产业集群、机械汽配、纺织鞋服及其配套服务产业与绿色环保节能产业集群、生产型服务集群”产业集群发展定位,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科学合理布局工业项目,分区设置产业发展空间,引导同类产业归并集中,提升工业用地利用效率。科学规划园区配套项目,完善商业配套、教育医疗、吃住行娱等现代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推动鲤城区光电产业园及周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现“以产兴城、以城聚产、产城联动”的良性循环,推动产业园区向产业社区转变。处理好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把高新区建设成国家级产城融合高新示范区。对入园区项目和空间布局提出合理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指导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鲤城区商务局、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高新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园区高效集约发展

      提升企业园区综合能效。着重发展高端低碳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产业,引入低能耗工艺产业,鼓励园区企业使用低碳能源以及节能减排技术,进一步实行园区内产业低碳化发展。鼓励高新区建设使用分布式能源,充分利用新能源技术、绿色建筑技术及绿色交通技术,加强能源梯级利用,增强企业节能意识,降低能源消耗。支持工业企业采用近年国家、省市重点节能低碳技术产品推广目录等,实施低效设备更新改造、能效水平提升、能量系统优化、能源梯级利用等节能改造项目,重点引导海天材料、田中机械、火炬电子等龙头企业围绕设备更新改造实施省重点技改项目,推动火炬电子、联兴发等向智能制造转型,推进能耗、排放、安全等指标不达标的设备淘汰,推动企业节能降耗、绿色发展。在园区范围内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光伏可再生能源,推广高新区集成优化智能电网经验。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责任单位:鲤城区工信局、商务局、发改局、高新区管委会,鲤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探索建设“无废园区”。推行清洁生产,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固废产生量,降低有毒有害原料使用量,要求入区企业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和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率,保障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百分百处置利用。规范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场所,做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台账,并推进台账精准化和数字化,配套建立政府监督、企业付费、第三方运营的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运企业。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加强企业内部台账数据管理,如实记录并申报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

      责任单位:鲤城生态环境局,鲤城区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提高园区内企业循环式生产组合水平,推动资源再生利用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谋划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项目,加强火炬电子、通达集团、永信数控等电子信息企业和佰源机械、卜硕机械、鸿星尔克等轻纺鞋服企业之间上下游联系,促进产业链资本联动和产业联动,加快做强补齐产业链。鼓励和支持再生资源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方式,联合中小企业,加快硬件设施改造和信息化建设,有效整合资源,通过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的无害化、标准化、规范化。机械汽配产业金属边角料、废次品等作为原材料重新回炉再用;纺织鞋服产业废布料、废次品、边角料等作为再生纤维生产企业的原料或其他企业的填充物再生利用。

      责任单位:鲤城区工信局、科技局、发改局、商务局、高新区管委会,鲤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园区形象提档升级

      全面建设“污水零直排区”。加快推进江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推进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和循环利用。结合高新区地势特点,提升园区管网系统,按照“园区污水管网全覆盖、雨污分流全到位、污水排放全纳管、排放污水全达标”要求,持续提升污水集中处理水平。落实管网系统日常运维责任主体,定期开展园区及企业雨污水管检测清淤,做好园区管网档案管理和维护台账。督促企业规范化建设污水排放口,完善在线监测设施。常态化开展涉水企业巡查,严把工业企业准入关,加强污水排放等的源头管理。加大力度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树立企业正确的排水意识,积极用好微信公众号、宣传册等现代和传统阵地,大力宣传“污水零直排”建设动态和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鲤城区商务局、工信局、城管局,鲤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着力打造“清新园区”。加大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力度。持续强化工业涂装、制鞋等行业VOCs排放控制。坚持激励约束并举,建立健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激励政策体系,强化涉VOCs行业环境监管,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排污许可、环境税等措施,提高企业违法成本,推动行业绿色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坚持多方协作共治,推动VOCs污染治理模式从“底线约束”向“先进带动”持续转变。推进企业低效设施提升改造,积极推进燃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推进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加强大气污染物排放和二氧化碳排放协同治理,提高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均削减率。加强部门联动,加强督促指导,充分调动广大企业治理主动性、积极性、创新性;加强舆论宣传,加强社会监督与引导,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加大行业优秀案例宣传力度。

      责任单位:鲤城区商务局、工信局、科技局、发改局、高新区管委会,鲤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园区绿化美化。借鉴城市规划建设理念,坚持规划先行,开展高标准、高端化规划设计。强化对园区进行连片规划设计,加强建筑布局、风格、色彩、景观绿化、天际线等风貌管控,推动工业建筑风貌与周边城市展示面相协调,营造“高颜值、高效率”的城市空间。积极整合园区街心公园和道路两侧绿地系统,形成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的生态绿地系统。通过道路绿化和点状绿化,提高园区绿化覆盖率、道路遮荫比例,营造“厂在林下、林在厂中”朴素大方的现代园区景观。鼓励企业进行厂区绿化,结合自身实际应绿尽绿。力争2025年,园区绿化覆盖率8%以上。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鲤城区城管局、商务局、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园区环境管理水平

      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建立覆盖面广的可视化监控系统和自动监测预警网络,加强对入园的风险企业的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园区环境管理能力。依托福建省环境监察执法系统、生态云平台,采取无人机、走航车、用电监管等监管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借助科技力量破解监管难题,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严格控制现场检查频次和规模,减少对企业经营干扰,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效能。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保障重点企业环境信息百分百公开。

      责任单位:鲤城生态环境局,高新区管委会,鲤城区商务局、科技局、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创建绿色低碳智慧产业园区。推进园区生态环境数字平台,推动园区基础设施新型化、运营管理智慧化、产业发展数字化,学习华为、九牧等智慧园区建设经验,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推进园区智慧化建设,建立统一的组织管理协调架构、业务管理平台和对内对外服务运营平台,积极引进实力较强的服务商参与智慧园区建设,提供数字技术支撑。以绿色工厂创建为抓手,带动绿色技术推广应用、产业供应链协同转型,力求提升鲤城经济“含绿量”。

      责任单位:鲤城区商务局、科技局、工信局、高新区管委会,鲤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园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结合《鲤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泉州市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园区内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加强高新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和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等措施。加强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动态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加强园区管理部门与区直部门、街道、企业的应急联动,最大程度降低突发环境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加强具有环境风险企业的风险防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设备和设施的日常维护,加强企业的环境事故风险应急演练,保障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园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衔接,及时更新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积极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提高预防和处置能力,尽可能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切实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相关部门加强园区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巡查,检查工业园区、企业设备设施的有效性。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鲤城区商务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鲤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巩固创新鲤城生态文明建设

      (一)保护水清林绿的生态空间

      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协调和平衡各专项规划领域的空间需求。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以全域国土空间和各类自然资源为对象,分区分类健全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实现用途管制类型全面覆盖、边界清晰准确、规则统一衔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规划许可实施监管,强化国土空间规划权威,规划一经批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强化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建设行为。落实细化鲤城城市化发展区的主体功能布局。优化居住用地供应,推进城市更新,建设现代都市风貌区,加强城区内部与外围绿色开敞空间的渗透融合,形成城野交融的特色风貌。延续修复古城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实行严格的建筑风貌管控,严格控制区域内建筑高度、体量、色彩与第五立面等各项要素,逐步拆除或改造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实现对古城风貌格局的整体保护。

      责任单位:鲤城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鲤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以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改善生态系统质量,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形成问题识别、精准溯源、分区施策的工作闭环,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防范结构性、布局性环境风险,为高质量发展腾出容量、拓展空间。完善产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和集中治污。衔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引导人口密度较高的中心城区传统产业功能空间有序腾退。优化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管理,鼓励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和路径,提升生态碳汇能力。在保证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的前提下,支持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等项目建设,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打造生态鲤城、美丽鲤城建设提供有效支撑。

      责任单位:鲤城区自然资源局、鲤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有效联动排污许可管理、环境执法、环境监测,形成管理闭环,协同推动排污单位依法依规开展自行监测,规范运行自动监测设备。优化执法监测实施,以服务生态环境执法为导向,注重监测内容和监测结果应用的针对性,强调与执法部门的联动,提高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实效。落实《入河排口监督管理办法》,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区域入河排口设置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明确入河排口责任主体具体责任,督促责任主体负责源头治理、对入河排口开展维护管理、规范化建设、信息公开等。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推动跨行业、多污染物、多介质、全过程协同管控。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建筑工地、工业生产、餐饮油烟等领域大气污染物管控;持续改善河道面貌,从源头促进水质提质增效,严格保护水资源,加快修复水生态,大力治理水污染,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强化工业企业环境监管,规范废物处理处置活动,加强生活污染控制,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巩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成效,防止污染转移。

      责任单位:鲤城生态环境局,鲤城区住建局、城管局、农水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河长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展绿色高效的生态经济

      引导企业增大绿色产品供给。不断提升绿色低碳产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加快培育有竞争力的绿色低碳企业,打造一批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经营主体转型绿色生产,建设绿色工厂,布局绿色园区,打造绿色基地,构建绿色供应链,开发绿色产品。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和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支持经营主体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推行绿色制造、采用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回收利用资源,生产使用更多符合绿色低碳要求、生态环境友好、应用前景广阔的新产品新设备,逐步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能源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影响。

      责任单位:鲤城区商务局、工信局,鲤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坚持绿色发展、节约优先的原则,严格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推动将碳排放指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有关行动方案。将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资源环境要素一体纳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总盘子,支持出让、转让、抵押、入股等市场交易行为,规范环境治理市场,促进环保产业和环境服务业健康发展。落实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定期排查排污权交易执行情况。探索用能权交易机制,探索多种形式的用水权交易机制。

      责任单位:鲤城区发改局、鲤城生态环境局。

      多层次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坚持谁受益谁补偿,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完善土地资源、水资源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加快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健全自然资源监管体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常态化、制度化。推动“三衔接三同步”机制运行,在行政机关、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根据职责分工在行政执法、刑事诉讼、公益诉讼三个阶段加强衔接配合,同步推进生态赔偿工作,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执法司法无缝衔接。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信用修复,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的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鲤城区自然资源局、司法局,鲤城生态环境局,鲤城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打造健康便利的生态生活

      着力建设生态城区。加快打造世界文化遗产典范城市核心区和新区现代化展示面。重点实施古城基础设施提升、古城风貌品质提升、古城新业态提升等内容,明确古城保护提质工作具体项目安排和任务目标。划片开发江南新区,形成片区“兵团式”推进开发建设新局面,推动江南新区全域城市化建设。持续推进市政设施提升和城市环境整治,全面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实现区域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城市管理更加精细化。

      责任单位:鲤城区住建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扩大绿色消费。持续实施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引导国有企业逐步执行绿色采购制度。适时将碳足迹要求纳入政府采购,引导企业执行绿色采购指南,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转型。探索通过发放消费券、碳普惠机制、绿色积分等途径,鼓励企业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产品。鼓励用户扩大绿色能源消费,开展绿色低碳宣传推广活动,推动电商平台和商场、超市等流通企业设立绿色低碳产品销售专区,在大型促销活动中设置绿色低碳产品专场。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低碳产品贸易,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售后服务保障。

      责任单位:鲤城区商务局、各街道办,鲤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环保宣传普及。持续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中国水周、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地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结合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等,开展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系列活动。积极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生态环保进机关、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加大生态环境宣传产品的制作和传播力度,结合地域文化特色打造生态文化品牌,推广生态环境文化产品,通过政务新媒体宣传阵地等扩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广度和深度。

      责任单位:鲤城生态环境局,鲤城区工信局、发改局、农水局、自然资源局,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宣传部,各街道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育自然和谐的生态文化

      推进世遗典范海丝名城建设。进一步提升“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的世界遗产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充分发挥“海丝”核心区作用,打造“海丝”战略合作枢纽、生态文明交流中心。大力发展绿色贸易技术,促进绿色制造和绿色服务率先“走出去”。把保护放在第一位,以文物资源为核心,整体保护文物本体和改善周边环境,合理保存传统文化生态,协同推进文物古迹、古老建筑、历史街区、文化景观、非遗民俗等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推进泉州古城街巷市政、建筑立面及景观综合提升工程等项目建设,展现闽南文化魅力。

      责任单位:鲤城区文旅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各街道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鲤承文化”闽南品牌塑造。推动古城繁荣复兴,形成既有文化韵味又有蓬勃生机的文化空间。立足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统筹规划保护,深度挖掘全区历史文化资源。重点支持华侨建筑建档、保护修缮,带动周边环境风貌整治。通过创建研究会和宣传活动保护传承闽南语,守护闽南文化根脉;通过发展文化创意、旅游产业、地方文化研究等方式,植入闽南文化内涵,将“古早味”和“新业态”有机融合。

      责任单位:鲤城区文旅局、住建局、城管局、各街道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鲤台生态环境保护交流合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台大政方针,发挥鲤台“五缘”(即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商缘广,法缘久)优势,深化对台各领域融合。依托文化、宗教、教育等资源优势,发挥民间信仰精神纽带作用,积极推动鲤台融合发展,延伸招商触角。加强鲤台绿色节能低碳经济交流,推进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对接。鼓励和支持台商扩大绿色经济投资。

      责任单位:鲤城生态环境局,鲤城区商务局、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守护系统全面的生态安全

      提高环境问题治理能力。实施项目工作法,以环境质量改善和民生短板补齐为目标导向,精准对照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环境质量分析存在的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等领域,不断策划生成、落地实施、滚动接续重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责任单位:鲤城区城管局、住建局、各街道办,鲤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按照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强城市及周边山体、水体及废弃地的生态修复。加强植树造林,确保森林、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功能持续提升,碳汇能力不断增强。探索建设小微湿地,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责任单位:鲤城区自然资源局、农水局、住建局,鲤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认真落实省、市新污染物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排查属地范围内企业情况,建立企业清单,落实新污染物在生产加工使用过程的管控。完善新污染物治理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统筹推进鲤城区新污染治理工作,信息共享、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优先控制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对生产或者使用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企业,针对其产生环境与健康风险的主要环节,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信息公开制度,实行限制(替代)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责任单位:鲤城生态环境局,鲤城区工信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农水局、卫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科学创新的生态制度

      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政策规划。严格执行上级部门低碳社区、新污染物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等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并不断完善《鲤城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泉州市鲤城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30年)》《鲤城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鲤城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鲤城区2024年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大会战方案》《鲤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进缓慢污水直排问题依然存在立行立改工作方案》《鲤城区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鲤城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规划文件。

      责任单位:鲤城区司法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鲤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建立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压实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列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企事业单位,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等有关规定,及时主动完整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的知情权,提升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增强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能力。健全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完善环境信用评价机制,依法依规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环境严重违法企业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通过“信用中国(福建)”等网站向社会公开,通过信用体系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惩戒,形成“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有效机制。

      责任单位:鲤城生态环境局。

      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加快建立与美丽鲤城建设相适应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对标美丽鲤城建设评价考核要求,加快补齐监测领域短板,制定相应监测标准,客观反映美丽鲤城建设成效;提升精准分析和预测能力,做好监测数据的关联分析和溯源分析,指引污染治理直达病灶、对症下药;提升监测监管能力。多措并举、多管齐下遏制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问题,推动形成“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氛围。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监管,把提升环评文件质量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严格准入把关和监管,在审批过程中将环评单位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编制主持人全过程组织参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等情况纳入监管,依法严肃查处有关档案、资料造假或者故意违反工作程序等基础资料明显不实的行为。

      责任单位:鲤城生态环境局。

      七、强化保障推进任务措施全面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深入推进美丽鲤城建设各项任务。推动建立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提高领导干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的水平、能力和实效。以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为目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队伍建设,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科研等领域的生态环保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二)加强资金保障

      坚持美丽鲤城建设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融入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中,持续滚动生成一批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通过项目带动,推进美丽鲤城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引导性作用,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逐步增加财政支出中生态文明建设的财政支出比例。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各级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补贴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省、市财政资金、预算内投资支持,申报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完善财税支持美丽鲤城建设政策,推动绿色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环保产业的信贷投入力度。

      责任单位:鲤城区发改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考核评估

      围绕《福建省美丽城市建设基本指标(试行)》《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参考指标(试行)》《福建省美丽园区生态环境评价指标(试行)》《美丽泉州建设指标体系》等上级文件建立健全评估制度,坚持定量与定性、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进展情况的跟踪分析,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评估工作,全面反映美丽鲤城建设工作成效。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创新公众参与形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认同感。根据全区经济社会需求新变化和行动纲要评估情况,适时对指标、目标和重点任务、重点项目进行动态调整。

      责任单位:鲤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科研投入

      围绕美丽鲤城建设重大科技问题,加强节能低碳技术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强化制造业协同创新能力。聚焦技术难点和装备短板,积极推动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等创新资源,拓展现有创新服务平台功能,强化科技成果对接,支持引入孵化绿色技术创新项目,推动生态文明重大研发成果及科研能力落地转化。探索制定个性化、差异化、多样化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吸引优秀专家团队参与科技创新。

      责任单位:鲤城区科技局、人社局、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宣传推广

      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作用,及时解读美丽鲤城建设目标、举措和政策,推动形成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创新形式与载体,组织开展公众喜闻乐见的主题宣传活动,号召全社会共同参与美丽鲤城建设,凝聚社会共识。及时公布美丽鲤城建设重要举措和阶段成效,增强群众美丽鲤城建设的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发挥价值引领和榜样示范作用,深度挖掘生态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注重表彰在美丽鲤城建设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基层集体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树立环保人良好形象,向社会展示泉州生态文明建设的显著成效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生动场景,讲好美丽鲤城故事,为共建美丽福建和美丽泉州贡献鲤城智慧和鲤城方案。

      责任单位: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宣传部,鲤城生态环境局,鲤城区发改局、文旅局、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