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1-1300-2012-00136
- 备注/文号:泉鲤政办〔2012〕185 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2-10-31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泉鲤政办〔2012〕185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分解下达2012年鲤城区污染
减排与生态区创建整改任务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了确保我区顺利通过污染减排核查核算、生态区验收和区长目标责任书年度考核,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鲤城区污染减排及生态区创建存在问题整改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见附件),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11月底区政府督查室、效能办将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请各有关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各自职能,对照整改内容和措施,进一步细化整改工作的进度计划、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2012年鲤城区污染减排存在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
2.2012年鲤城区生态区创建存在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1
2012年鲤城区污染减排存在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主要问题(市督查组)
|
整改内容和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
1
|
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减排项目
|
地表水水质超标,与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污水管网建设、雨污分流、污水截污等工作有待加强
|
加快实施污水管网的建设、疏浚、修复工程,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浓度
|
常年
|
区住建局
|
提高处理水量,3号泵站要求达到日均输送污水量1.8万吨以上
|
常年
|
区住建局
|
|||
完善管网,园区内企业废水达标排放接入管网,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
2012年12月
|
高新区管委会
|
|||
完成石崎社区排涝排污渠整治工程
|
2012年9月
|
金龙街道办事处
|
|||
完成模范巷、新府口、观东巷、民权路、泉秀边路等5条小街巷道路面及排水系统改造工程
|
|
区住建局
相关街道办事处
|
|||
完成笋江路污水排水地泵工程
|
区住建局
江南街道办事处
|
||||
完成摩卡小镇周边内涝排水工程
|
江南街道办事处
区住建局
|
||||
完成火炬片区火炬街、大房街、炬兴路、侨兴路等路段积水改造工程
|
|||||
二郎沟污水截流改造工程未完成
|
完成二郎沟污水截流改造工程
|
区住建局
开元街道办事处
|
|||
池峰路七支路工程配套污水管网建设进度滞后
|
加快进程,确保11月底进行项目管网施工建设,力争12月基本完成管网建设任务
|
|
区交通局
江南街道办事处
|
||
序号
|
主要问题(市督查组)
|
整改内容和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
2
|
“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工作落实情况
|
立大轻工、华斯达、大盛塑胶和鲤中花果泡沫厂等4家企业锅炉改造尚未完成
|
抓紧完成立大轻工、华斯达、大盛塑胶和鲤中花果泡沫厂等4家企业的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或拆除淘汰工作
|
|
江南街道办事处
常泰街道办事处
|
全面排查辖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情况
|
江南高新园区
|
|
高新区管委会
|
||
制定我区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实施办法
|
区经贸局
|
||||
按照市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知》的要求,抓紧排查统计辖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的企业,将未列入今年减排计划的企业列入2013年减排计划进行整改
|
2013年3月
|
区环保局
区经贸局
各街道办事处
|
|||
3
|
减排核查
核算工作
|
减排佐证材料应尽量收集完整可靠,做好年度减排核算工作
|
按照市减排办要求,抓紧做好减排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减排量有效认定
|
2012年12月
|
各相关部门
各街道办事处
|
4
|
机动车尾气治理
|
抓好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
|
1.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一律强制报废。对已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辆、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辆以及黄标车,限期予以淘汰。
2.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禁止无环保标志的本地车辆和长期驻留本地的外籍车辆上路行驶,禁止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车辆上路行驶。
3.新增、更新的客运车辆必须达到国Ⅳ排放标准,鼓励公交车、出租车使用LNG、CNG等新能源和混合动力。中心市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采取措施加快淘汰所属“黄标车”。进入中心市区的营运车辆原则上应符合绿色车辆标准的,营运“黄标车”应力争在2012年底前完成更新、淘汰或变更营运线路。
4.做好机动车环保标志宣传工作。
5.配合市环保局、市交巡警支队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执法检查,重点对黑烟车和无环保标志的车辆进行调查取证和处罚。
|
常年
|
公安分局
区交巡警大队
区交通局
区环保局
|
附件2
2012年鲤城区生态区创建存在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主要问题
|
整改内容和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1
|
生态区创建材料需补充完善
|
各相关单位认真对照《鲤城区建设国家级生态区工作方案》(泉鲤政文〔2012〕136号)5个基本条件、22个建设指标责任分解要求,补缺补漏,抓紧完善档案材料。
|
|
区统计局、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经贸局、农林水局、计生局、住建局、卫生局、行政执法局
|
抓紧生态区宣传片、宣传册的拍摄和制作。
|
|
区委宣传部
区环保局
各相关部门
各街道办事处
|
||
2
|
生态街道创建材料需补充完善
|
浮桥街道、金龙街道要召开生态街道动员大会,抓紧生态街道宣传片(册)的拍摄制作;浮桥街道要进一步完善创建材料中相关资料及照片,督促坂头社区尽快做好污水处理工程的立项工作并建设;金龙街道要进一步完善档案中相关资料及照片,督促龙岭、坑头、曾林3个社区完善档案材料,督促龙岭社区尽快做好污水处理工程的立项工作并建设。
|
|
浮桥街道办事处金龙街道办事处
|
3
|
加强辖区环境整洁
|
街道公共设施完善、环境状况良好,社区环境无“脏、乱、差”、秸秆焚烧和 “白色污染”现象。
|
常年
|
各街道办事处
|
4
|
顺利通过
生态验收
|
1.浮桥街道、金龙街道确保完成省级生态街道创建工作并做好迎检准备。
2.坂头社区等6个社区确保完成市级生态社区创建工作并做好迎检准备。
|
|
浮桥街道办事处、金龙街道办事处、龙岭社区、坑头社区、曾林社区、坂头社区、延陵社区、田中社区
|
序号
|
主要问题
|
整改内容和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5
|
加强生态社区环境整治
|
根据《关于抓紧做好创建市级生态社区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泉鲤生领办〔2012〕1号)要求,6个社区需整改的任务如下:
1.曾林社区。一是从社区办公楼至曾林东路四百米路段设置15对分类垃圾桶,清理垃圾屋,确保封闭、整洁;二是应结合本地特点,形成特色绿化带;三是社区应在主要地段设立环保宣传栏,营造良好的生态区创建氛围。
2.坑头社区。一是列入主检路段的锦山路路面不平整,部分路面没硬化,存在污水溢流现象,路边垃圾、杂物较多,应予清理;二是应设置15对分类垃圾箱;三是应在主要地段设立环保宣传栏,营造良好的生态区创建氛围。
3.龙岭社区。一要抓紧氧化塘及周边环境美化建设;二要提高社区环境管理能力,力争做成精品,冲刺国家级生态社区。
4.延陵社区。一要保持社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加强生态宣传氛围,提高绿化、分类垃圾桶和垃圾屋的建设水平和管理;二是社区办公大楼北侧
5.田中社区。一要加强保持健身活动中心的设施及卫生状况良好;二是社区仅有一个垃圾屋且较脏乱,应予清理及密闭,应在主干道至社区办公楼补充设置12对分类垃圾箱;三是社区活动中心北侧存在两处鸡鸭舍,应予拆除;四是社区主干道堆放杂物较多,应及时清理,做到整洁有序;五是社区应在主要地段设立环保宣传栏,营造良好的生态区创建氛围。
6.坂头社区。一要保持社区主干道至社区活动中心的绿化和道路完好与整洁;二要抓紧2个氧化塘建设;三是社区服务中心北侧天然池塘周边杂物较多,鸡鸭舍造成环境杂乱,应进行清理;四是垃圾屋无法做到封闭、整洁,应予清理维护,垃圾桶破损较严重,应在以上路段设置20对分类垃圾箱;五是社区应在主要地段设立环保宣传栏,营造良好的生态区创建氛围。
|
|
浮桥街道办事处、金龙街道办事处、龙岭社区、坑头社区、曾林社区、坂头社区、延陵社区、田中社区,
区住建局、环保局、农林水局、行政执法局
|
6
|
配齐配强
街道环保
工作机构
|
各街道办事处要设立环保工作站,确保环保专业人员到位在岗。
|
|
各街道办事处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