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0-1300-2022-00083
- 备注/文号:泉鲤政文〔2022〕8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07
浮桥、金龙街道办事处:
你们关于调整优化石崎社区社会治理区域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原浮桥街道浮桥社区管理的石崎安置小区1-3号楼、5-12号楼和福隆星城12幢、13幢、14幢辖区(涉及居民705户、2046人)调整由金龙街道石崎社区管理。
二、同意将石崎安置小区原属浮桥街道资产的26间店面、4套安置房、地下停车场和现有物业管理用房划转给金龙街道石崎社区作为社区资产(配套用房)。
三、此次优化调整未涉及原有教育入学片区的改变。
四、浮桥、金龙街道办事处作为此次社区社会治理区域优化调整的实施主体,要强化协同协作,充分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尽快完成资产移交,并配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时变更居民户口、市场主体证照等事项,缩短调整工作周期,切实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区民政局要加强业务指导,确保整体工作有序推进。
此复。
附件:1.鲤城区浮桥街道行政区域优化调整示意图
2.鲤城区金龙街道行政区域优化调整示意图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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