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0-1500-2022-00011
- 备注/文号:泉鲤政〔2022〕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25
因延陵大道及周边地块项目(仙景、后坑段)建设需要,拟征收浮桥街道、金龙街道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部分房屋及附属物(具体以征收范围图为准),鲤城区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12月21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3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等两份文件的决定》(泉政文〔2020〕6号)等有关规定,将《延陵大道及周边地块项目(仙景、后坑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在征收范围内和鲤城区政府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月21日。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2条,绝大多数被征收人支持该片区的改造。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收到的征求意见回复如下:
一、中侨罐头厂区的用地性质为商服-商务金融用地(办公),在补偿方案中未明确商服用地的补偿标准,要求予以明确且补偿标准不低于2012年罐头厂区的土地评估价值
根据市政府2021年7月1日公布实施的《泉州市中心市区新一轮城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泉政〔2021〕2号)的基准地价作为土地补偿的参考价,可委托依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二、址在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廷玉路26号房屋被征收人提出保留被征收房屋居住现状
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确定延陵大道及周边地块项目(仙景、后坑段)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所确定的征收范围图为准。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