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0-1500-2024-00142
- 备注/文号:泉鲤政文〔2024〕12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30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批准红梅新村危旧房屋改造更新实施方案的请示》(泉鲤建〔2024〕141号)收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局按照《红梅新村危旧房屋改造更新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此复。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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