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 长: 王克思 常务副区长: 王江涛
副区长: 张剑辉 王 伟 陈建煌 李超端 吴超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鲤城区2024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省政府批准同意。本公告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文件
(一)批准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闽政地〔2025〕120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2月18日
二、批准征收土地的面积、坐落、四至范围
征收鲤城区浮桥街道坂头社区、新步社区土地面积4.598公顷。其四至:略,详见《城中村改造配套道路工程(江南新区综合配套项目浮桥一期)(农转部分)勘测定界图》。
三、批准征收土地用途
该地块批准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四、实施征地行为的单位
区政府委托浮桥街道办事处代表区政府在该征收土地范围内实施征地行为
五、对土地征收行为不服的法定救济方式和申请的期限
被征地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和居民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批准征收土地决定不服的,可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本公告实施征收土地相关内容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六、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腾退土地及地上物、构筑物、建筑物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城中村改造配套道路工程(江南新区综合配套项目浮桥一期)(农转部分)勘测定界图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注册和登录功能现由“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提供统一支持,用户在首次登录时,需注册账号方可使用。完成账号注册后,按页面提示登录系统即可。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点击“注册”,跳转注册界面
(2)选择注册类别,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跳转登录页面
(3)按需选择登录方式登录即可,若有系统使用相关问题,请致电:0595-22355670。
若有注册、登录问题,请致电0591-62623959,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