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0-3000-2019-00031
    • 备注/文号:泉鲤政文〔2019〕3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10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通知
    时间:2019-06-14 11:20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文件

    泉鲤政文〔201939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办发〔2005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现将《鲤城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鲤城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8项)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1961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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