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1-2500-2020-00023
    • 备注/文号:泉鲤政办〔2020〕4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27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时间:2020-09-02 11:48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泉鲤政办〔202041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

    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面完成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现就2020年区《政府工作报告》进行责任分解,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我区政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呼应人民新关切、新期盼,主动融入新福建和“五个泉州”建设大局。2020年区《政府工作报告》是做好政府各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经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定文件、法定作业,各责任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把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好。

    二、强化责任,有序推进。各责任单位要紧扣目标任务,统筹安排,认真谋划,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做到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做到目标任务、重点要求、关键措施、时间进度、责任人员“五个明确”。对一些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要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扎实有序推进。对需要多个部门协作完成的工作,各牵头单位要主动担当,真正发挥“牵头”作用,及时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其他责任单位、协办单位要自觉承担工作任务,全力支持配合,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督查,狠抓落实。区政府督查室、区效能办要会同有关单位积极开展跟踪督查、协调督查、调研督查,必要时要组成督查组开展专题督查,及时掌握、分析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或建议区政府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督促工作落实。牵头单位要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反馈制度,分别于10251225日前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书面报送区分管领导、区政府督查室。

     

    附件:2020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82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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