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1101-3000-2022-00002
    • 备注/文号:泉鲤政办〔2022〕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07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鲤城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01-19 11:03

    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

      现将《鲤城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转发给你们,请对照自查自改,扎实开展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鲤城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鲤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机关大院4号楼;电话:0595-22355663;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鲤城区持续深化基础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万条。部分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设立“规划计划”栏及“‘十四五’规划”专栏,集中公开各类规划计划信息及历史规划123条。加大重大决策预公开力度,对涉及社会救助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草案开展意见征集,累计开展征集25次数。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集中公开疫情防控政策及动态、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等信息515条。对重大建设项目栏目进行调整,分设“批准服务信息”等10个子栏目,方便群众按类查找。对重大建设项目、农业补贴等多个领域标准目录进行调整。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统一答复文书模板,提升办理质量。2021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8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信函申请38件,网络申请38件,申请数量较往年剧增。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房屋征收补偿、区划调整等。除1件受理申请转2022年办结外,其余77件依申请公开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

       

      (三)解读与回应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与发布相关工作要求,2021年共发布解读材料43份,解读形式包括直播解读、访谈解读、图片解读等。强化对疫情防控、就业教育等热点的回应,2021年共主动回应社会关切121件。

      (四)平台建设

      加强网站公开渠道建设,根据国办标准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改造,统一名称和格式,法定内容全部公开,2021年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021条。加强政务新媒体公开渠道建设,区级政务新媒体围绕“六稳”“六保”、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发布各类信息2469条。持续抓好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下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2021年全区各单位共向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报送政府信息713份。

      (五)政府信息管理

      设立“规范性文件”栏目,集中公开历年来我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全面做好有效性情况的标注工作。持续贯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台账登记制度及依申请公开件办理登记存档制度,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六)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重视教育培训,组织全区公开工作人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视频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监督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和社会公众评议体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2021年全区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1

      21

      1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2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0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7.28362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8

      0

      0

      0

      0

      0

      7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2

      0

      0

      0

      0

      0

      3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8

      0

      0

      0

      0

      0

      8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0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 

      0 

      0

      0

      0

      0 

      6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8

      0

      0

      0

      0

      0

      7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1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①个别单位的公开工作人员与业务工作人员沟通衔接不够,导致部分领域信息公开有所滞后。②重大决策预公开力度不够,意见征集的方式方法较为单一。

      下一步,我区将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扩大培训范围。除对各单位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外,还将鼓励全区各单位邀请上级领导或专家到本单位对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公开工作认识度,主动配合做好公开工作。二是加大重大决策预公开力度。除书面征求意见外,多采取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征集民众意见,同时加大对征求意见收集采纳情况的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收取的信息公开处理费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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