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承办单位,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加强政策研究,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着力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各项事宜顺利推进。其中,以区政府办名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条(含以区政府名义发文),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件,也没有出现超期公开、违规公开等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及类别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9年度,区政府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条(含以区政府名义发文),全文电子化率为100%。(2)主动公开类别。在2019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1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1 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4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7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6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其他类信息 10条。
2.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1)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条例修订后,区政府办立即组织所有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对新条例进行学习,并下发了《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有关工作的通知》,列明新条例修订后需要注意的事项,以表格形式对新旧条例进行逐条对比分析,方便各公开单位深入地学习和掌握新条例,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新条例奠定基础。目前,全区33个公开责任单位均已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及依申请公开流程的修改等工作,区政府办严格审核把关后及时上网。今年6月份,区政府办联合区委宣传部,邀请华侨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方玉到我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正解读》专题讲座,提升了我区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论水平。
(2)做好机构改革后公开工作的衔接。今年来,我区对标对表,因地制宜,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工作。区政府办靠前服务,及时对接,对机构改革进展情况实行网上实时公开,加强新成立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今年来新纳入或调整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已基本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栏、政务公开栏的建设或调整工作,并制定或修改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等制度,政务公开工作基本进入正轨。
(3)及时修订政务公开制度。今年来,区政府办牵头按照新条例及上级有关工作的部署要求,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处理细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规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细则》《鲤城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查阅场所规则》《政策解读工作规则》等制度进行修订,并完成了22种不同类型依申请公开答复模板的修订、完善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进程。
3.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区政府办进一步修订了完善了政策解读工作规则,要求各政务公开责任单位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和“三同步”要求,及时、精准解读本单位重要政策。并从发文关口就严把政策解读环节,要求各相关单位发文随附相关解读内容,待文件发布3日内一并上网公开。按照区里统一部署,调整区政府办新闻发言人,并以区政府总值班室为平台,组建鲤城区舆情应对处置工作专班,健全突发敏感舆情应对体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度,区政府办没有受到依申请公开件。区政府受理申请6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承办并反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政府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信息的统一登记、分类存档等工作。一是从公开源头就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保密审查机制,在拟文及送审环节,于拟文单和文件附注位置标明公开属性,公开属性随文送领导审核,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前一律送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工作的分管同志审核后再公开。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台账登记制度,及时登记主动公开文件的分类、公开属性、信息名称、备注/文号、索引号、文件生成日期等信息,形成目录集中管理。及时接收和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及时登记申请件办理情况信息,申请件答复后,严格按照“一申请一卷”的要求,设立专门文件柜予以保存。三是承办鲤城区OA协同办公系统项目,集政府信息接收、政府信息拟写、政府信息审核、政府信息发送、政府信息分类查询等功能于一体,将大大提高政府信息管理自动化水平。目前系统功能已进入测试阶段,预计2020年年初正式投入使用。
(四)平台建设情况
1.线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于上半年全面完成门户网整合迁移至市级工作,实现网站资源优化融合。建立网站内容保障机制,制定出台《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清单》,将“政务公开”各子栏目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每天安排“巡逻员”不定时访问各单位政务新媒体,对“平台更新不及时”“不当言论”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
2.线下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承办做好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栏公开工作,每月定期更新全区各政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今年已累计更新252版次。持续做好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工作,按照《福建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要求,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编制《鲤城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工作规则》,修订《鲤城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查阅场所规则》,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管理及送交“两馆”工作流程。2019年,“两馆”累计接受各式文件材料814份。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成立区政府办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由区公开办指导全区各公开责任单位及时成立或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配齐配强经办人员,做好经费、设备等必要保障。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按照新条例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处理细则》等7项制度进行修订,并完成了22种不同类型依申请公开答复模板的修订、完善工作,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进程。三是以新修订的《政务公开考评细则》为检查考核重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查结果通报全区,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评分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1 |
11 |
1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 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4.9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 予公开 |
1. 属于国家 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 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
(三)不 予公开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 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政府办在推进全区信息公开和本办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存在:①公开的内涵还不深,一些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还没有得到完全公开;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还不够大,导致在处理公开事务时,容易存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下一步,区政府办将严格按照上级公开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集中梳理相关制度规范。对2014年编印的《鲤城区政府信息公开手册》进行重新修订,对近年来的政务公开工作法规条例、重要文件、规范流程、配套制度等进行集中梳理,汇编成册,发放到各单位,以便各单位参照执行。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拟邀请上级公开主管单位专家来鲤召开公开培训讲座,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理论水平和处置能力。开展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实操培训,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注意事项培训,提高各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工作内容和外延。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拓宽公开内容,对重大项目建设、民生社会事业情况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保密前提下予以全面公开;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用好公开走廊、社区宣传栏、电子宣传媒介等,提升群众接触政府信息的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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