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7 10:2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qzlc.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鲤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鲤城区机关大院4号楼2楼;电话:0595-22355663;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鲤城区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一环抓好落实,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指导下,全面推进制度性、基础性、创新性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局面持续向好发展。

      (一)抓细抓实,公开基础持续夯实

      1.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对标对表30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全面深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来全区共发布图文信息超11000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652份),有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2.深化规范政策文件发布工作。“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从意见征集、成文、解读发布,再到文件废止失效处理,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公开区级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40份,部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59份。3.深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审查纳入政府信息申请办理的重要环节,确保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合法性合规性。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1件,主要涉及征地拆迁、物业管理等领域信息,除2份按规范转2025年办结外,其余均已按程序办结答复。

      (二)创新赋能,公开活力持续迸发

      1.政策解读形式更加丰富。辅以“小剧场”剧解、图表解读、访谈解读、二次传播等形式,增强解读效果,2024年新增H5、动漫等解读形式,全区共发布政策解读73份,做到区级文件解读率300%、部门文件200%。2.政民互动方式更加多样。组织开展政务宣传日活动,通过向群众发放《政府信息公开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演示如何通过政府门户网检索政府信息、参与政府决策,提高群众对政策文件的知晓度和对政府决策的参与度。3. 政务服务更加智能。持续丰富优化“AI 智能政务助手”功能,现服务内容已涵盖政务服务、视频办、政务公开、数智门牌、“码”上监督五大板块,让企业群众获得更方便高效的服务体验。

      (三)制度引领,公开队伍持续壮大

      1.加强信息管理。根据新规范新要求对《鲤城区政务公开工作手册》相关制度进行调整,增加《鲤城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规则》《鲤城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规则》,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确保涉密敏感信息不上网。2.加强指导培训。坚持“送训上门”“送技上门”,下沉32个政务公开责任单位开展督导工作,手把手指导各单位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和后台操作。举办2024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管理工作培训会,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的注意事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公开等工作进行讲解,对政策文件上网公开、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的相互关联等实操进行演示,提升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3.加强监督考核。落实常态化、线上+线下全覆盖检查机制,建立问题台账,实时更新检查发现问题,实行业务工作群实时通报及季度书面通报双通报制度,将通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定期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不折不扣推动问题完成整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2024年未发现责任追究情况。

      (四)平台构建,公开渠道持续畅通

      1.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根据我区公开实际,将部门、街道政务公开栏与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双向关联,方便群众点击查阅,对财政预决算、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等栏目进行细化分类,提高群众查找效率。2.强化政务新媒体服务民生功能。重点推送城市更新、项目征迁、助学助残、养老扶幼等民生、保障类信息,其中区级政务新媒体“鲤城微事”民生类报道占原创信息一半以上,切实发挥政策解读、便民服务等功能。3.深化居务公开工作。推动全区81个社区制定居务公开目录清单,依托居务公开栏及“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开社区资金资产资源使用与管理、民政与社会保障工作等与群众利益密切事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4

    34

    9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2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4

    行政强制

    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9.8763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9

    2

    0

    0

    0

    0

    8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3

    1

    0

    0

    0

    0

    5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4

    1

    0

    0

    0

    0

    3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9

    2

    0

    0

    0

    0

    10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2

    0

    0

    6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优化只停留在解读形式的丰富上,在解读内容质量上还有差距,存在解读未辅以案例进行生动解读的情况。二是少数单位公开工作人员频繁变动,存在对政务公开工作业务不熟、操作不规范的问题,需要花较多时间进行指导培训。

      针对存在问题,2025年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向上级和其他地区学习政策解读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不同类型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案例的梳理,供各单位学习参考。二是加强对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的监督指导力度,对发生工作人员变动的,第一时间将《鲤城区政务公开工作手册》发给工作人员学习,并加强沟通和指导,使其尽快熟悉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全区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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