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施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4-06-04 12:01
     

    泉鲤政办〔201487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认真贯彻施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闽政办〔2014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施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44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贯彻落实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工作

    (一)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做好重要决策、重点工作、重大事件的新闻发布。加强社会热点问题发布,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疑问,及时准确澄清不实传言,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信息环境。要选好配强新闻发言人,提升新闻发言人履职能力,完善新闻发布工作流程,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牵头单位:区直主责部门、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高新区,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二)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发布制度。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相关单位要主动与宣传部门联系,第一时间向公众和媒体发布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事件进展情况及政府采取的措施,积极加强对社会舆论的正面引导,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牵头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区直主责部门、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高新区,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区政府总值班室)

    (三)加强社会舆情和网络舆情收集。完善社会舆情和网络舆情收集及日常监测制度,密切跟踪社情民意变化,加强舆情综合分析,提高新闻发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鲤城公安分局,配合单位:高新区,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二、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便民服务功能

    (一)推进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区政务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要健全网站内容保障长效机制,及时更新鲤城门户网站和街道、部门子网站的政务公开专栏、信息公开专栏。要围绕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和单位职能,加大信息梳理和发布力度,增加公开频率,持续充实网站内容,在网站上整合或增设特色专题,以图表、音视频等方式展现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主导作用。(牵头单位:区监察局、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区政府网管中心,配合单位:高新区,各街道,区政务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

    (二)优化网站办事和政民互动功能。结合鲤城区门户网站第二轮技术开发,着力完善政府网站在线服务和互动功能,增强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的网上办事能力以及在线办事咨询、投诉、评议等互动功能,加快建设网上信访、政企互动、招商信息交换、人才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等平台,探索建立网上问政平台,争取公众足不出户就能享有方便快捷的政府在线服务。由部门起草的、涉及民生的重要政策文件要在网站征求意见,重要政策出台和重点工作部署后,部门要在网站上主动发布政策解读信息。畅通区长信箱、公众问答、网上调查、效能投诉等互动渠道,定期举办在线访谈、政风行风热线走进鲤城等活动,接受公众的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和不同软件平台的标准化接口建设(如解决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平台、行政审批平台的互联互通问题),逐步整合婚育收养、教育、就业、社保、健康、住房、交通、公用事业、办证、招商引资、企业开办、经营、资质认定等13大公共服务领域的信息资源,方便公众查询。(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区政府网管中心、信访局、发改局、经贸局、公务员局、法制办、效能办、纠风办、13大公共服务领域责任单位,配合单位:高新区,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三、建立健全公开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实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严格按照省、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制定具体落实措施,逐项落实到位。要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时限、保密审查等,健全工作制度和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经费保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造条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依法组织社会评议和考核评估,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公务员、事业干部职工的培训内容,适时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等的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二是加强机制建设。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主动发布、沟通协调、舆情收集和回应、专家解读、社会评议、监督检查等机制,做到舆情收集、回应及时,重大突发事件发布、处置及时,重要政策法规解读透彻、宣传到位,重大政务舆情会商顺畅、引导正确。(牵头单位: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区政府网管中心、区委宣传部、监察局、公务员局,配合单位:高新区,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请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区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汇总牵头任务、负责任务的工作措施和完成情况(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要将上述工作完成情况整合在信息公开年报中),于每年123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信息公开办(邮箱:lcxinxike@163.com,联系电话:22355663,联系人:小余)。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将适时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考核督查。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5 15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

    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147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围绕大局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开展新闻发布活动,围绕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内容、重点工作、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和突发敏感事件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增加发布频次,把政府新闻发布厅建设成为重要信息发布的主要场所。

    二、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

    进一步充实政府网站内容,建立健全内容保障长效机制,重点领域政府信息要及时在本级和上一级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内公开。优化互动和在线服务,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和开展在线访谈。完善全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积极推动市级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

    三、探索运用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

    加强对政务微博微信的审核登记、信息发布、互动交流、联动协调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要走下去接地气,走出去换脑筋,用新办法、新语言,增强信息发布与回应的通俗、规范、时效、权威。研究制定政务微博微信建设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积极探索新媒体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的有效模式。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机制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拉满弓、用全力,措施具体实在,逐级落实责任。完善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建立专家解读机制,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做到舆情收集及时、回应及时,重大突发事件发布及时、处置及时,重要政策法规解读透彻、宣传到位,重大政务舆情会商顺畅、引导正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 1 2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

     

    国办发〔20131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政府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政府信息公开迈出重大步伐,取得显著成效。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信息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与公众期望相比,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及时,面对公众关切不回应、不发声等问题,易使公众产生误解或质疑,给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要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切实加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提升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完善新闻发言人工作各项流程,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让政府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要围绕国务院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内容、国务院重点工作、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把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厅建设成中央政府重要信息发布的主要场所。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每年应出席一次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至少每季度出席一次。国务院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利用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采访、答记者问、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实效;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加发布的频次,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建立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依托新闻发布平台和新媒体发布重要信息的制度,并指导本级政府各部门和市、县级政府加强新闻发布工作,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更好地回应公众关切。

    (二)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通过更加符合传播规律的信息发布方式,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加强政府信息上网发布工作,对各类政府信息,依照公众关注情况梳理、整合成相关专题,以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使政府信息传播更加可视、可读、可感,进一步增强政府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要针对公众关切,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策法规解读信息,加强解疑释惑;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要积极予以回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同志应主动到政府网站接受在线访谈。拓展政府网站互动功能,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通过领导信箱、公众问答、网上调查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征集公众意见建议。完善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逐步整合交通、社保、医疗、教育等公共信息资源,以及投资、生产、消费等经济领域数据,方便公众查询。

    (三)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各地区各部门应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开通政务微博、微信要加强审核登记,制定完善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及公众提问处理答复程序,确保政务微博、微信安全可靠。

    此外,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热线电话建设和管理,清理整合有关电话资源,确保热线电话有人接、能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二、加强机制建设

    (四)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重要政务相关舆情,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政府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加强分析研判,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消除谣言。回应公众关切要以事实说话,避免空洞说教,真正起到正面引导作用。有关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力度,重要舆情形成监测报告,及时转请相关地方和部门关注、回应。

    (五)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

    (六)建立专家解读机制。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组织专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有关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务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妥善制定重大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和传播方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完善保障措施

    (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实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做到政府经济社会政策透明、权力运行透明,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不断把人民群众的期盼融入政府决策和工作之中,努力增强提升政府公信力、社会凝聚力的“软实力”。地方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工作机构建设,已经设置专门机构的,要加强力量配置,把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配置到关键岗位,特别是要选好配强新闻发言人;尚未设置专门机构的,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有条件的应尽快成立专门机构,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同时,要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参加重要会议、掌握相关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九)加强业务培训。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经常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等的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有关部门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公务员培训内容,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

    (十)加强督查指导。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要协同加强对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加强工作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国务院办公厅

       2013 10 1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施行
    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

     

    闽政办〔201443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驻闽有关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省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51日起施行。为认真做好《办法》贯彻施行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施行《办法》的重要意义

    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政府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要求,是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制定《办法》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进一步细化明确,有利于落实各相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有利于促进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发展,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建设。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充分认识施行《办法》的重要意义,认真领会和准确把握《办法》内在要求,认真落实《办法》各项规定,强化组织领导,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贯彻施行《办法》的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尽快做好与《办法》规定的衔接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等各项工作制度,及时修订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进行。认真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听取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建议,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确保社会公众能够及时、便捷获取所需信息。

    (二)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新制作或新获取的政府信息要同步明确公开属性,做好保密审查,能公开的就要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严格遵守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要规范发布流程,缩短信息从形成到公开的时间,确保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已部署“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的单位要及时检查系统运行情况,做好数据采集和系统维护工作。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做好信息发布沟通协调工作,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三)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定,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保存备查等各环节工作,依法依规满足社会公众特殊信息要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

    (四)拓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着力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规范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更新内容。加强各级综合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室)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落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送交制度。探索利用网络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实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政府信息公开,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保障必要经费,把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信息公开工作岗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保持相对固定,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方法,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定期开展考核评估,并以适当方式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依法组织对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社会评议,依据社会评议结果改进工作。

    (四)加强督查指导。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和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系统和行业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公开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四、认真组织《办法》学习培训宣传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部署《办法》学习培训工作,培训范围应覆盖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充分了解掌握《办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要专门组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办法》,加大培训力度,推动《办法》落实。各级行政学院要把学习《条例》、《办法》列为公务员培训重要内容,加强相关培训工作。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办法》,结合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和相关举措的介绍,宣传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级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做好《办法》的宣传解释工作。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要及时更新,把《办法》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栏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 4 4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信息公开办。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

    区处级干部。

    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5 15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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