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政府政策解读工作规则
    时间:2014-08-31 08:00

    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

    20148月)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施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443号)要求,制订本规则。

    一、解读范围

    (一)出台的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

    (三)以区政府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名义出台的重要文件。

    二、解读形式

    (一)主要解读形式:以书面解读形式在单位子网站公开,子网站必须设立政策解读专栏。鲤城门户网站(中国泉州·鲤城网)是区政府及街道、部门重要政策文件解读的第一平台。凡需进行解读的,其解读材料一律通过单位子网站专栏公开,鲤城门户网站再自动抓取各单位子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内容集中公开。

    (二)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可通过单位负责人在线访谈、政风行风热线、政策问答、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和专家解读等形式进行。

    三、工作程序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部门在起草规范性文件、以区政府(办公室)或单位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后,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二)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随附的起草说明、以及该文件作为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议题研究时随附的汇报材料或起草说明,均可适当节选和压缩转化为政策解读的内容。

    (三)属于本级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的文件,亦可直接引用上级条条部门的政策解读。

    (四)政策解读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1个月以内,在各单位子网站公开,并书面报区政府法制办、信息公开办备案。

    四、队伍建设

    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不同的政策文件和职责分工,落实政策解读的专门人员,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释疑解惑能力,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五、考核管理

    (一)政策解读作为重要内容计入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区政府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负责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二)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牵头推进政策解读工作,并负责解读内容更新、解读机制跟进与完善等工作,协调、督促各部门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区政府法制办负责规范性文件及其政策解读的备案、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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