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鲤城区委办公室 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02 08:54

     

     

     

    泉鲤委办〔201794

     

     

    中共鲤城区委办公室  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办公室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719      

        

      (此件主动公开)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全面加强和深入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围绕“三个升级版”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推进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打造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目标。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公开理念深入人心,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稳妥施行,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群众满意度明显增强。 

      二、推进政务全过程公开 

      (三)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把决策公开作为建设开放透明政务环境的首要环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发征求意见函、听证会、社会公示、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充分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专家学者、法律顾问、利益相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公众意见,并以适当形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决策作出后,应当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广泛吸纳社会公众对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意见建议,加强政府与公众的在线沟通交流,探索网络参与环境下政府决策模式。(区政府办公室牵头,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负责 

      (四)全面推进执行公开。做好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要规划、重大工程项目执行情况的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多方面听取公众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完善,确保执行到位。区“两办”和审计局要做好督查和审计中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要以典型案例通报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负责 

      (五)全面推进管理公开。深化政府自身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布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做到依法确权、科学分权、公开示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动执法部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内容,压缩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加强政府职责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制定政府部门职责管理办法,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明晰责任边界。推进监管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有企业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监管信息。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推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分配、执行全过程公开。做好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情况的公开工作,重点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负责 

      (六)全面推进服务公开。把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鲤城区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延伸,全面公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项目名称、办理要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单位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目录,公布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服务时限等。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组织编制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制定完善具体办法。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开。(区委编办、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区财政局牵头,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负责 

      (七)全面推进结果公开。加大对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点工落实情况。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为民办实事项目、政府重大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事项。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负责 

      三、扩大政务开放参与 

      (八)强化政策解读。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及区直各部门要建立本单位政策解读工作规则,加强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原则上都应进行政策解读。在起草政策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考虑和安排解读工作。解读要全面、准确地讲清楚文件的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落实措施、适用范围、期限、文件术语释义,以及其他应当补充说明的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要进行重点解读。要发挥政策制定参与者、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作用,统筹运用领导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解读方式,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提升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让群众更好地理解政策。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政策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负责 

    (九)积极扩大公众参与。通过汇集民意、集中民智,引导人民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的各个环节,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研究探索多层级、多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所属新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互联网平台及社区公开栏等传统公开平台,拓展政民互动渠道,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鼓励企业和研究机构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和手段对政府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政策建议,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和质量。(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负责 

      (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闽政办〔2016173号)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及时发现、有效引导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要负责第一时间搜集材料,拟定新闻通稿,按规定程序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后,由区委宣传部协调有关媒体发布,同时报区两办值班室备案,做到快速反应、统一口径、及时发声。对涉及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敏感问题,要通过提供新闻通稿、召开新闻发布会、依托官方信息平台、组织专家解读等形式表明立场,发布权威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调查处理结果。区委宣传部、鲤城公安分局等单位要扩大舆情收集面,牵头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区委宣传部牵头,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负责

      (十一)促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按照国务院、省、市、区促进大数据发展的有关部署要求,加快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全区统一的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服务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公共服务事项和协同管理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建立政府数据资源清单,编制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目录与指南,明确共享开放范围边界和使用方法。建设全区统一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制定数据开放计划,规范数据开放的目录、格式、标准和程序,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打破数据壁垒,消除信息孤岛。优先推动信用、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就业、人力社保、文化、教育、科技、农业、扶贫、环境、城市管理、安全监管、食品药品、金融、统计、企业登记、档案等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开发利用政府数据资源,推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条件。加强政府与企业、社会机构之间的合作,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社会众包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府大数据应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牵头,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负责 

      四、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十二)加强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建设。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平台作用,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开办准入机制,加强网站集约化建设,整合网站信息资源,进一步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日常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各单位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各级政府网站之间的协调联动及与主要新闻媒体、主要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联动。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逐步打造本单位的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平台。(区政府办公室牵头,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负责 

      (十三)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构建基于互联网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各单位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在鲤城区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公开,实现省、市、区、街道四级联动,切实打造“不下班的网上政府”。加快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多渠道融合应用的便民服务一张网。以教育、医疗、就业、社保、户籍、养老、住房、交通运输、环保、城市管理、食品安全、公共安全为重点,实现各类公共服务网上查询、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公开。到2018年,全面形成一个窗口统一受理、网上全流程办理、电子证照库为支撑的办事服务体系,90%以上服务资源实现网上预定和交付。持续推动便民服务马上就办,整合完成区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与社区综合受理平台、区行政服务中心、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业务系统相互对接。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区经信局、区审改办、区民政局、区综治办、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区信访局、区效能办牵头 

      五、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四)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制定主动公开标准,逐步实施主动公开量化考核。积极稳妥推进政府历史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负责 

    (十五)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国有企业经营、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形式等要件。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第一时间发布基本事实,动态发布处置进展。(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负 

    (十六)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严格落实《福建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规范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区档案局和区文体新局要按照要求推进、指导全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区档案馆和区图书馆)建设,完善公开信息接收、整理、保管、查阅服务等工作制度,规范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日常管理,提升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使用率。各信息公开单位要及时主动向档案馆、图书馆等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应纸质、电子文本。(区档案局、区文体新局牵头,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负责 

      (十七)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各部门要建立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注重发挥法律专业人员的作用,明确政府信息非依申请公开的认定标准和范围,提高依申请公开处理水平。对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应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负责 

      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 

      (十八)发挥新闻发言人的作用。新闻发言人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力量。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利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要配强配齐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助理,积极推进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进一步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工作。要通过列席重要会议、阅读重要文件等方式为新闻发言人的工作创造必要条件,通过培训班、研讨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助理的专业培训。区委宣传部牵头,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负责

      (十九)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各单位要畅通采访渠道,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主动提供信息服务。对于媒体和记者的询问,在不违反有关规定和保密原则的前提下,要尽量满足其采访需求。出台重大决策,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平台做好解读阐释,推荐相关专家学者等接受访谈。发挥新闻网站、商业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负责 

    七、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一位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各政务公开责任单位至少要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建立AB角工作制,其中一名工作人员不在岗时,要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公开工作的延续性。(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负责

      (二十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从体制机制入手,将政务公开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行。对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规定及时予以清理调整。健全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将公开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明确标注公开属性。各单位要主动作为,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拟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相互沟通协调并经对方确认后方可发布。(区政府办公室牵头,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负责

    (二十二)加强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在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部门绩效考核中,所占分值比例不低于4%(含察访核验扣分)。加强对政务公开的察访核验,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察访核验,并将察访核验结果及时通报区效能办,予以年终绩效评估时扣分。鼓励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估,强化督查整改机制,改进问题与不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鼓励;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区监察局、区效能办、区公开办牵头

    (二十三)抓好教育培训。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课程体系,依托党校、行政学校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通过现场培训、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各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积极参加公开工作培训会,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区委党校、区人社局牵头,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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