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2〕2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鲤城区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认真对照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按要求于5月31日前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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