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指标 |
分值 |
考评细则 |
1 |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
20 |
及时、准确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①公文提前或超期公开每条扣10分;②标题、索引号等要素未规范录入每条扣5分;③主动公开文件未在文件附注位置标注“此件主动公开”公开属性每条扣5分;④发布主动公开文件未附上可供下载的pdf等可读文件每条扣5分;⑤在上级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中排名靠后的,扣5分。 |
2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
20 |
及时、规范答复依申请公开件,积极、认真配合区公开办办理依申请公开件,及时将有关事项的办理、答复意见送交区公开办。 ①超期办理每条扣10分;②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被纠错的,每件扣10分;③拒绝配合区公开办办理依申请公开件的,每次扣10分,未及时将有关事项的办理、答复意见送交区公开办的,每次扣5分。 |
3 |
保密审查 |
10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未出现公开不该公开的内容。 ①因保密审查不到位导致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的,每条扣10分;②转发上级不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每例扣10分。③公开本单位不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每例扣5分。 |
4 |
政策解读 |
10 |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解读责任,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本单位起草的政策文件应开展2次及以上政策解读,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之间要相互关联,首次解读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应同日公开,解读材料公开时间略晚于政策文件公开时间;后续解读材料应在政策文件公开后的1个月内公开。对上级制定的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政策解读材料,可通过转载方式,扩大该政策的宣传解读面。①未按要求及时、规范对起草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的,一次扣10分;②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之间未相互关联、公开时限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扣5分;③本单位起草的政策文件未开展2次或以上政策解读的,每例扣5分。 |
5 |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10 |
按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责任分工及要求,落实好本单位本年度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未按照要求完成的,每项扣5分。 |
6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10 |
按照要求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按时向区公开办备案,并及时上网。 ①未及时向区公开办备案的扣5分;②未及时公开的扣5分;③未按照要素撰写年度报告扣5分;④年度报告与往年或与其他单位雷同扣5分;⑤年度报告未按要求编写导致被退回且未及时修改的,再扣5分。 |
7 |
其他 |
20 |
按要求落实其他政务公开工作。①未按要求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自查整改情况等区公开办要求报送的材料每次扣5分;②上级公开主管部门、区公开办举办的培训、座谈等活动无故缺席、迟到的扣5分;③未按照《鲤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清单》责任分工及公开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公开栏信息,每例扣5分。④未按要求及时、规范向查阅场所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每次扣5分;⑤未按照《政务公开情况统计报表填写范本》和通知要求及时填报政务公开季度统计数据的每次扣5分,因报送数据不准确导致退回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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