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股室: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要求,我局对以鲤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评估,决定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信项目备案及加强备案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泉鲤政工信〔2020〕73号)和《泉州市鲤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泉鲤政工信规〔2024〕2号)予以废止,我局无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泉州市鲤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