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泉鲤政卫规〔2026〕1号

  根据《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泉政规〔2022〕3号)要求,我局对以局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为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见附件),无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标注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再作为管理依据。

  附件: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失效日期

1

泉州市鲤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的通知

泉鲤政卫〔2020〕52号

2025年7月4日

2

鲤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2025年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泉鲤政卫规〔2025〕1号

202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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