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泉鲤市监规〔2026〕1号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各股室、鲤城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有关规定,我局对以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已通过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1);

  二、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2);

  三、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文标注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不再执行。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失效(废止)日期之日起不再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1.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件)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有效期

1

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应用“泉州市电梯数智化平台”的通知

泉鲤市监

〔2024〕1号

2029年1月17日

  附件2:

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废止日期

1

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泉鲤市监

〔2024〕2号

2026年1月9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