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8日,鲤城区泰明街新塘大厦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58.08万元。
事故发生后,鲤城区人民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按照鲤城区人民政府批复,各有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分别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
一、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2024年4月,鲤城区安办组成事故评估组,按照鲤城区人民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单位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形成了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批复处理建议:
1.纪招丰,系事故中死者,其醉酒驾驶无牌号二轮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S”型行驶,其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其过错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鉴于纪招丰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追究其责任。
2.张有辉,系事故中吉BG5165号重型车辆运输车牵引吉BN308挂号牌重型中置轴车辆运输车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确保安全驾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张有辉的过错行为对本起事故发生的作用较小,鉴于张有辉已承担事故责任并积极理赔,建议不追究其责任。
(二)处理落实情况:
1.纪招丰已在事故中死亡,不追究其责任。
2.张有辉已承担事故责任并积极理赔,不追究其责任。
三、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批复处理建议:吉林市通益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吉BG5165号重型车辆运输车牵引吉BN308挂号牌重型中置轴车辆运输车安全管理主体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经安全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证明,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了车辆维保工作,公司对驾驶人张有辉开展了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发现该企业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建议不追究其责任。
(二)处理落实情况:不追究吉林市通益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责任。
四、事故发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吉林市通益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督促驾驶人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一是?加强安全教育,定期组织驾驶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驾驶人员安全意识和遵规守法的自觉性,通过播放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面对面讲授等方式,结合近期发生的大货车交通事故案例,警醒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细化安全管控措施,严禁车辆带病运行,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制度,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三是?排查安全隐患,认真做好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对存在的高风险原因进行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限期整改和消除重点车辆及重点驾驶人的安全隐患,完善人车管理工作台账,做到“一人一档”、“一车一档”;四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能够迅速采取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相关部门汲取事故教训、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是道路交通管理的重要基石,对于提升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鲤城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创新,努力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交通安全宣传格局:一是运用新媒体技术,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的传播优势,精心制作短视频、动画、图文等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内容,将交通安全知识以更加生动、直观的方式呈现给群众。二是借助民俗活动契机,利用古城区民俗表演群众聚集的时机,现场分发精心设计、图文并茂的交通安全宣传单及交通安全文创小礼品,强化宣传效果。三是聚焦多元主题宣传广度,开展各类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如 “一盔一带” 安全守护行动主题活动、“拒绝酒驾”主题活动等,在活动期间,通过举办启动仪式、文艺演出、现场咨询、宣传展览等形式,广泛宣传相关主题的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四是提升重点群体宣教精度,对学生群体开展体验式教学,如模拟交通场景演练;为老年人定制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依托“长者食堂”上门讲解,面对面讲解老年人出行注意事项;针对职业驾驶员,进行事故案例深度分析与应急处置培训;对高风险群体,采取精准警示,利用大数据推送相关案例和提示短信。
六、评估结论意见
从鲤城区常泰街道“4·28”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看,评估组认为,相关单位和部门能够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了《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鲤城区常泰街道“4·28”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泉鲤政文〔2023〕75号)中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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