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鲤共生·自然有灵”2024年鲤城区生态环保主题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时间:2024-04-09 08:39 浏览量:1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泉州市文联、中共鲤城区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鲤城区老科技工作者协会、泉州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泉州市园林绿化中心

  征稿内容

  捕捉古城绿洲肌理 

  在城市里发现无处不在的绿色美景,在鲤城丰富的生态空间里感受自然的治愈,捕捉古城的绿洲肌理。比如综合性公园、口袋公园、城市立体绿化、街区绿化、寺庙绿化、古护城河绿道等。

  定格城市碧空之境 

  做古城蓝天的收藏家,抬头记录具有鲤城特色的蓝天白云,凸显干净清新的“鲤城蓝”。

  聆听江河沟壑细语 

  穿城而过的河水给鲤城带来一湾清澈和宁静,用心聆听水的声音,定格鲤城波光粼粼的美好。比如笋江、南高渠、南低渠、笋浯溪、八卦沟等内沟河,文化宫、芳草园等公园人工湖等。

  搜寻人类呆萌好友 

  鲤城的美好生态栖居着许多珍稀的动植物,搜寻、鉴定这些人类好友,为千姿百态的动植物留影,展示鲤城生物多样性之美。比如老榕树、水杉等古树名木,刺桐、蕨类等各种野生植物,白鹭、苍鹭、松鼠等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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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摄影参考地点

  作品要求 

  1. 作品必须取材于鲤城区范围内,需凸显鲤城特色。

  2. 作品应为近两年(2023年1月1日以来)拍摄的作品(时间跨度大、反映环保变化的组照除外,但至少应有1幅图片拍摄于2023年1月1日以后)。

  3. 作品电子文件须为JPG格式,作品长边像素不低于3000,图片大小不小于5M。拍摄设备不限,手机、相机作品均可投稿。

  4. 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每个组照按1件计算,每个组照的图片数量应在4至10幅之间。照片须保留其原始信息,对于不能提供原始照片信息的参赛照片,视为无效作品。

  5. 投稿作品须投稿者本人拍摄,作者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有抄袭、盗用等情况,视为无效投稿,相关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每人投稿数量不限。

  6. 不得对参赛作品原始影像删改、添加、技术合成(无人机全景图片除外)等。可适当进行调整参赛作品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及构图剪裁等必要的后期处理。

  7. 不接受翻拍作品投稿。

  8. 投稿作品将视为作者默认同意组织单位用于相关生态环境公益宣传。

  权责说明 

  1. 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投稿者应对图片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承担全部责任。

  2.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3. 活动组织方拥有拍摄作品在本次征集活动宣传范围内非商业用途使用权。作品著作权归拍摄者所有,获奖作品将授予主办方及关联单位机构用于推广宣传活动,通过各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新闻发布或其他媒体、线下展示推广等活动)使用作品,使用时将保留拍摄者署名权,并允许主办方对作品进行修改和裁切。

  4. 投稿人一旦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资格。

  5.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6. 投稿人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通讯畅通。主办方将通过电话和电子邮箱两种方式与投稿人联系。因投稿人未能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而导致未能及时联系反馈的,由作者或其授权投稿人负责。

  1. 收稿邮箱:qzlclkx@163.com,咨询电话:22350313,联系人:王思琳。

  2. 投稿照片的命名方式统一为:作者+手机号码+作品名称,如:张某某188XXXXXXXX《大美鲤城》。每幅作品均应注明标题、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作品描述,作品描述中注明拍摄时间、地点、拍摄内容和所属主题。

  计划安排

  征稿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0日

  评选时间

  5月11日-15日

  结果公布

  5月中旬公布获奖作品名单

  作品展示

  5月份通过“鲤城微事”“鲤城环保”“鲤城老科协”等公众号分批展示获奖作品;六五环境日期间在源和1916展厅集中展示获奖作品。

  奖项设置

  主办方会同环保、摄影界评委将评选出契合主题、兼具思想性和艺术性的50件入选作品,给予300元/件的奖金奖励及荣誉证书。奖金收入由获奖者自行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