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文件: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鲤城区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泉鲤政办规〔2023〕3号)
奖励标准:
加大中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力度。引导协助企业积极争取福建省中小微企业“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资金贷款(第一期规模100亿元)。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支小政策性功能,积极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1000万元以下的融资担保业务,力争将年化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不断推动银担深化互信合作,建立健全银担分险机制,积极创新银担业务产品,大力推广“见贷即保”的批量化担保业务,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不断简化优化审批手续,减少重复尽职调查,减少或取消反担保要求。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
咨询单位:区财政局(金融办)(22355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