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教
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海内外道教研究的发展,许多专家、学者和信众纷纷到泉州进行考察、调研,或是参访、拜谒祖庙。作为世界宗教博物馆——泉州,中国固有的传统宗教——道教,在泉州必须有一个相应的宗教团体,这个问题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先后召开数次泉州道教界及热心人士座谈会,在泉州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和道教界人士的努力下,1993年5月成立了泉州市道教协会筹备会,经过2年时间的筹备,1995年5月,泉州市道教协会正式成立,林舟当选为会长,会址设在泉州元妙观(鲤城区东街)。
1997年元月中,福建省道教协会的成立是与泉州道教界的积极支持、参与分不开的。而成立于1989年的泉州市区道教文化研究会(1995年易名为泉州市区民间信仰研究会),在对泉州道教方面的调研在此之前已做了大量工作,并获得丰富的有关资料,为泉州道教组织的成立产生过大影响和推动力。
泉州市道教协会成立后,在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团结引导各县(市、区)特别是泉州市区广大信教群众坚持正信,加强自身建设、培养人才和开展道教文化研究、海内外道教文化交流、发扬道教“济世利人”优良传统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二、佛教
佛教传入中国尚处于译经阶段的初期,僻处东南海隅的泉州,到唐、宋,寺院遍布城乡,“满街都是圣人”,有“泉南佛国”之称。据不完全统计,历史上共建有寺院庵堂近800多座,有名称可考的近600多座,现存455多座。多种宗教云集泉州,以佛教最为兴盛,在佛教的几大宗派中,以禅宗为盛。历代名僧辈出,许多人有著作传世,被朝廷赐以封号者史不绝书。近代传教海外,与东南亚各国发生了密切关系,在中外宗教文化交流史上占有一席之地。泉州僧尼有兴办公益事业的传统,宋、元时代修造了很多石桥,近代在施医赠药、养老育幼和兴办教育等方面享有美誉,现代又贯彻“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人间佛教精神,发挥佛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佛教至今对人民生活仍有很大影响,信教群众约有100万人以上。
三、基督教
1979年以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重申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恢复了正常的宗教活动,落实宗教房产政策,逐渐批准开放教堂。
2002年9月,泉州市举行第六届基督教代表会议,选举苏伟垣任三自爱国会主席,林敦琦任协会会长,施比受、游建南、曾惠娥、蔡自力任三自爱国会副主席,颜浴荃任秘书长;曾庆云、吕俊胜、林美璇、黄良光任协会副会长,林泽伟任协会总干事。
四、天主教
天主教传入泉州始于元代,随后历代兴衰不定,近代福音再次传进泉州是始于鸦片战争之后。解放后,教会根据政务院颁布的《接受外国津贴及外资经营之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登记条例》的规定,于1951年对泉州天主堂的土地房产进行了登记。50年代开始,教会停止了一切的活动。神父、修女受到批斗,教堂及附属房屋、土地历经了多次的运动。被相关单位和工厂不断的蚕食和侵占。1978年以后,开始拨乱反正,国家的宗教自由政策给泉州天主教会重获了新生机会。
五、伊斯兰教
泉州是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是伊斯兰教传入中国最早的地区之一。早在唐初,便有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的高徒来泉传教。元代是泉州伊斯兰教鼎盛时代,府治所在地曾建有清真寺七座,曾经出现“回半城”、“半蒲街”的盛况。元末泉州发生穆斯林上层人物自相攻杀的十年战乱,导致元末明初对泉州穆斯林的歧视、凌虐、杀戮。泉州的穆斯林或被杀或逃往他地,或改姓换名,穆斯林人数于是锐减,伊斯兰教走向衰落。1990年来,随着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加大对伊斯兰教史迹的维修、保护,改善泉州市伊协的办公条件,并指导市伊协先后聘请宁夏、青海、河北等地的阿訇前来主持教务,穆斯林宗教活动逐步趋于正常。泉州的伊斯兰教史迹吸引了大批海内外嘉宾、游客、瞻仰者。
六、民间信仰
泉州民间信仰历史悠久,最早源于原始社会的灵魂崇拜。古代闽南地区的社会生产力低下,又处于边远偏僻之地,故土著闽越人有“信巫尚鬼”的习俗,当时的“越巫”颇闻名于中原地区。据《史记》记载,西汉王朝中央盛称“越人俗信鬼,而其祠皆见鬼,数有效。……乃令越巫立越祝祠,安台无坛,亦祠天神上帝百鬼,而以鸡卜,上信之。”汉晋时期,北方汉民开始入迁闽中及闽南,当时这些不少地方尚处于山高林深、瘴雾弥漫的原始状态。为了解决生存问题和解释一些难以理解的自然、社会现象,人们在积极开发生产的同时亦不得不寄托、求告于神灵的护佑和指示。这样,闽越土著“信巫事鬼”的传统便被入迁的汉民部分地继承了下来。再加上北方汉民入闽以后的生存竞争以及宋元以后的冒险犯禁活动,使人们普遍产生了功利主义即“有求必应”的宗教观念。与此同时,在与佛教、道教等宗教文化的不断相融中,就逐渐形成了泉州乃至福建地区独特的民间信仰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