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泉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政务公开效能,打造“为鲤公开”监督品牌。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以“为鲤公开、共享发展”为核心理念,围绕公开“三前”“三后”阶段,采取聘任政务公开监督员等形式,将“政务公开”打造成倾听民声的“连心桥”、惠企利民的“直通车”。
二、重点环节
(一)前端
1.申请报备。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在收到向区政府、区政府办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案件后,在完成审查、登记等流程的同时,应将依申请公开件同步向政务公开监督员报备,提请政务公开监督员提前介入审查。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参照执行(下同)。
2.流转告知。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对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件提出拟办意见及后续流转情况、区直各有关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流转情况,特别是各环节完成节点等,应梳理成清单告知监督员。
3.反馈审查。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参照各单位反馈内容梳理形成答复意见,监督员对答复意见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提出意见。在收到拟答复的告知书后,就告知书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二)后端
1.效果跟踪。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答复后,监督员主动联系申请人了解其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结果是否满意,有哪些地方需要改进,并及时将申请人反馈情况告知公开工作人员,推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使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服务人民,服务群众。
2.环节完善。各监督员负责监督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件过程是否按程序、按规定办理,是否做好各类证据的留存工作,为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环节工作提供指导和监督。
3.应诉处置。对申请人就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由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及时把相关案件资料发送给监督员,监督员就案件的处置提出审核意见。对较为复杂的、需召开协商会进行协商的案件,邀请监督员参与协商研讨。
三、保障机制
(一)一支监督员队伍。建立“为鲤公开”监督员队伍,聘请区纪委、检察院、政府办、司法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教师代表及区政府法律顾问为“为鲤公开”监督员。原则上每个案件由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商请一名监督员全程参与。
(二)一场政务公开活动。每季度开展一场政务公开宣传活动,由区政府服务中心和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包括播放知识情景小剧场、发放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折页、政务公开现场答疑等活动,邀请“为鲤公开”监督员及区政府法律顾问开展释法服务。具体活动主题由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征求各监督员意见确定,活动方案需经监督员审核把关,监督员全程参与活动,监督和推动活动取得实效。
(三)一套运转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应诉监督员全流程参与工作机制,在提升我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应诉水平的同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四)一个晾晒评议平台。做好“为鲤公开”监督品牌的打造宣传工作,及时总结“为鲤公开”监督员监督服务工作成效,做好相关活动监督服务照片的收集,在各政务公开专区设置区域进行晾晒,并设置留言簿接受群众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