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系统地反映福建省妇女儿童的发展状况,为政府制定发展战略和政策,检查和监督各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情况提供依据。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调查内容主要是社会领域有关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情况。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制度调查对象是社会领域相关主管部门。调查范围是全省。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对涉及的调查单位进行全面调查。由调查单位利用现有的常规统计调查结果采集数据、综合填报。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省统计局向调查单位进行布置,调查单位按规定的数据格式,以电子邮件和纸介质加盖公章的方式按时向省统计局报送相关统计年报资料。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调查资料的部分数据通过年度统计摘要、统计年鉴等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