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全省能源供应、需求的基本情况,满足季度GDP能耗核算和编制年度能源平衡表需要,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计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调查内容包括主要能源产品生产量、调入调出量、销售量、消费量情况。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制度调查对象是省直有关单位和部分省级企业。调查范围是全省。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对涉及的调查单位进行全面调查。由调查单位利用现有的常规统计调查结果采集数据、综合填报。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省统计局向调查单位进行布置,调查单位按规定的格式,以电子邮件和纸介质加盖公章的方式按时向省统计局报送统计资料。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调查资料主要用于季度GDP能耗核算和编制年度能源平衡表,不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