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指南】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发布时间: 2024-03-22 15:32:00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是江南、浮桥、金龙、常泰等街道办事处的 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居民,主要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补贴依据,但是其中有几种情况不予补贴: 一是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 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二是长年抛荒地与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相关对象的确认需由街道办事处、社区组织核实。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由财政局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由于我区没有种植再生稻和种粮大户,所以补贴资金将全部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财政局将根据各街道办事处核实的耕地面积核拨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及时下发到相关对象手中。

  (四)申报方式

  按照“社区登记、公示,街道审核、区级发放”的流程进行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一)社区登记。社区逐户登记、核实每户应补面积和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在社区公示栏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存在异议的,由社区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5个工作日,确保村级登记工作质量,做到信息登记准确无误。无异议的,由社区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将补贴信息上报街道。不纳入补贴的耕地面积,在逐户登记核实时进行核减。

  (二)街道审核。街道督促社区准确申报农户信息,并根据社区上报的农户信息做好数据汇总、审核工作。核对无误后,将所需材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三)资金拨付。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对街道上报的农户信息资料审核无误后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上报农户耕地面积进行测算,区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转送农商行,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根据各街道核实耕地面积和区财政局测算的核拨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的形式直接打卡兑付给农户。

  五、申请材料

  无

  六、咨询方式

  0595-22355830

  七、受理单位:

  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八、办理时限

  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从申报到结束需要6个月

  九、联系方式

  0595-22355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