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报来《临时用地申请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提供给你公司使用常泰街道华星社区果园1.6348公顷、农村道路0.0540公顷、其他林地0.1607公顷、城镇住宅用地0.0021公顷,作为鲤城区站前大道西侧片区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临时用地,使用期限至2025年7月15日止。
二、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诱发地质灾害。
三、不得改变临时用地的批准用途,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四、临时用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或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和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后,你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拒不履行恢复原地类或可供利用状态的,我局将使用土地复垦费专款账户中的临时用地复垦费,组织开展土地复垦整治,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泉州市鲤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