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浮桥街道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总结报告
时间:2010-10-24 08:26 浏览量:1
 

鲤城区浮桥街道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总结报告

 

按照《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我街道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领导小组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指导和领导下,认真开展辖区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我街道的非遗普查工作从20092月底开始至5月底结束。参加普查的工作人员共23人,其中社区20人,街道3人。共对10个社区内的72人进行了调查,召开座谈会10次。

二、普查成果:

通过普查,我街道共普查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607条。经过筛选,确定为调查项目的136个,涉及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戏曲、曲艺、民间杂技、民间美术、民间手工技艺、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人生礼仪、岁时节令、民间信仰、民间知识、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传统医药、其他等17个大类,其中:

1、民间文学类27个(传说12个,故事11个,歌谣1个,谚语3个);

2、民间音乐类4个(民间音乐1个,曲艺音乐3个);

3、民间舞蹈类11个(宗教信仰舞蹈1个,生产习俗舞蹈1个,其他9个);

4、戏曲类1个(属其他戏曲);

5、曲艺类1个(属说书类);

6、民间杂技类1个(属魔术类);

7、民间美术类3个(工艺1个,建筑1个,其他1个);

8、民间手工技艺类18个(工具和机械制作5个,农畜产品加工9个,织染缝纫2个,编织扎制2个);

9、生产商贸习俗类4个(农业生产习俗3个,商贸习俗1个);

10、消费习俗类10个(服饰习俗2个,饮食习俗8个);

11、人生礼仪类13个(诞生和命名习俗2个,婚礼、离婚习俗6个,寿诞礼1个,葬礼习俗2个,其他2个);

12、岁时节令类7个(均属传统节日习俗);

13、民间信仰类9个(原始信仰1个,俗神信仰5个,祖先信仰2个,其他1个);

14、民间知识类2个(医药卫生知识1个,数量和测量知识1个);

15、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类14个(民间游戏2个,竞技12个);

16、传统医药类1个(属其他);

17、其他类10个(村规民约1个,其他9个)。

在项目调查过程中,共形成记录稿136份,录音光盘5张,录像光盘2张,照片66张。

三、基本做法:

我街道普查工作按照省、市、区部署的基本步骤进行。基本方法是:

1、建立普查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培训普查队伍,落实经费。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这次普查工作,街道办事处主任亲自担任街道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书记、党工委委员担任副组长,成员有街道文化站站长、各社区居委会主任,并建立办公室,负责普查具体工作。街道认真制定普查工作方案,要求普查办公室切实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深入地做好普查工作,并要求各社区要有一名主要领导抓这项工作,挑选具有一定业务专长、热心公益事业的人作为普查工作人员。街道拨款10000元作为普查工作前期经费,并添置数码相机、录音机、录像机、扫描设备等。3月份召开各社区分管普查的干部和普查工作人员培训班,认真学习《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明确普查工作的目标、普查范围、普查原则、方法及各阶段的工作要求。

2、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宣传。街道通过各种形式,如悬挂标语、出版宣传栏、发放宣传小册子,向全社会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意义和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广泛发动群众提供普查线索,参与普查工作。

3、抓好线索摸排工作。我们在各社区召开“五老”座谈会,街道普查办公室人员到会进行指导。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广大群众来说是一种新事物,且其易于与物质文化遗产混淆,我们在座谈中,将普查范围中的17大类及各种类逐一讲解,引导参会人员提供线索。除了召开座谈会外,我们还与各社区的普查工作人员直接到传承人或讲述者家中进行调查,既起到指导作用,又保证了线索摸排的质量。

4、认真做好实地调查工作。我街道于2003年开始编撰《浮桥志》,已经积累了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资料;《浮桥志》编撰人员对辖区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比较了解,但我们不满足于此,仍坚持以实地调查为主。由于地域限制,且我街道10个社区中有九个社区属于“黄龙吴”(即大部分姓吴),各社区提供的线索中有不少属于共性的项目,我们对其进行认真筛选,并根据掌握的资料对社区提供的线索进行补缺补漏,保证了普查的全面性、代表性。由于大部分社区的普查人员水平有限,所以在进行项目调查时,由街道统一指派编写人员,在社区普查人员的协助下,直接面对面与传承人或讲述者进行采录、拍摄,以保证资料来源清楚、内容真实、数据可靠,并保证了项目调查资料的规范。

四、分析评估及保护性措施和意见:

本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挖掘出了不少原本未发现的项目,也抢救了不少濒危项目。其中有一些重点项目应该进行整理和重点保护,也有一些项目可以开发利用。

1、民间舞蹈方面:浮桥地区的民间舞蹈独具地方特色,如“白菜担”,是浮桥地区作为蔬菜种植区而流传下来的一种生产习俗舞蹈;“甩球灯”、“洞宾戏牡丹”、“铁拐弄仙姑”、“跳鼓舞”处于濒危状态,应该在近期进行整理和重点保护。

2、民间手工技艺方面: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有一些传统手工技艺目前已几乎灭绝,如“箍桶技艺”、“土法染衣服技艺”、“削木屐技艺”、“土法榨糖技艺”、“土砻碾米技艺”等。这些涉及老百姓日常生活、生产的手工技艺,在实际生产生活中已确实过时,但其作为一种手工技艺,完全可以开发利用为旅游项目。

3、浮桥地区有一些民间传统仪式集聚在笋江周围,如“笋江泛月”、“山川坛祭礼”、“泉郡接官亭接官仪式”、“放生仪式”、“摸石笋生干晡”等,可以作为石笋公园的旅游项目予以开发利用。近期重点抢救上述集聚在笋江周围的一些民间传统仪式,继续搜集与这些项目有关的详细资料并加以整理,以期恢复其原貌,为作为石笋公园的旅游项目奠定基础。

4、一些传统、小型的体育游艺、竞技项目现在已经几乎消失。这些项目颇具童趣,且有的老少皆宜。可以将其整理并编为中小学体育教材内容予以保护。

5浮桥江边至今还居住着闽越族的后裔——民。家女流行“文公帕”或“文公兜(斗)”的服饰,别具一格,其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文化习俗应该作为重点保护的项目。

6、采莲、捉鸭、赛龙舟是浮桥地区端午节的民俗活动,可作为重点保护的系列项目。

7、浮桥作为集镇历史悠久,也衍生出不少著名小吃,如面线米粉喾、面线糊、浮桥头烧肉粽、猪血汤、鱼卷、马鲛丸(羹)等。可结合浮桥地区的城市建设,建立浮桥小吃一条街予以保护。

浮桥街道办事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领导小组

2009 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