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街道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
为推进我街道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确保2009年5月前全区普查工作,根据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泉州市文化局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泉鲤政协(2009)23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全面、深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要基础。普查工作要以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为指导,按照文化部《关于开展非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认真的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区域、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及时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抓紧认定和抢救一批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特别是处于濒危状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制度。
(二)工作目标
普查的工作目标是:全面普查、摸清家底、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整体保护、传承发展。
二、普查范围
凡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属普查范围。
(一)民族语言。(包括方言)
(二)民间文学(口头文字)。如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史诗、长诗、谚语、谜语等。
(三)民间音乐。如民间歌曲、器乐曲、舞蹈音乐、戏曲音乐、曲艺音乐、部分民间祭祀仪式音乐等。
(四)民间舞蹈。如生活习俗舞蹈、岁时节令习俗舞蹈、人生礼仪舞蹈、宗教信仰舞蹈、生产习俗舞蹈。
(五)戏曲。如曲牌体制的戏曲剧种,板腔体制的戏曲剧种,曲牌板腔综合体制的戏曲剧种,少数民族的戏曲剧种,民间小戏剧种,以及祭祀仪式性的戏曲剧种,傀儡戏曲等。
(六)曲艺。如说书(徒口讲说、说唱相间、韵诵表演,唱曲(板腔体、曲牌体、板牌体、板牌混合体)谐谑(相产类、快板类、谐戏类)等。
(七)民间杂技,如杂技、魔术、马戏、乔装戏、滑稽等。
(八)民间美术。如绘画、雕刻、工艺、建筑等。
(九)民间手工艺。如工具和机械制作,农畜产品加工、烧造、织染缝纫、金属工艺、纺织扎制等。
(十)生产商贸习俗,包括农业生产、林业生产、渔业生产、畜牧业生产、商贸习俗。
(十一)消费习俗。包括服饰习俗、饮食习俗与禁忌、居住习俗与信仰、交通习俗。
(十二)人生礼仪。包括妊娠习俗、分娩习俗、诞生和命名习俗、满月礼、看日礼、周岁礼、成年礼、婚礼、离婚习俗、寿诞礼、葬礼习俗禁忌等。
(十三)岁时节令。包括节气习俗、传统节日习俗等。
(十四)民间信仰。包括原始信仰、俗神信仰、庙会、祖先信仰、生殖信仰、商业信仰、精灵信仰等。
(十五)民间知识,包括医药卫生、物候天象、灾害、数理、测量、记事建筑等知识。
(十六)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包括民间游戏、杂耍竞技等。
(十七)传统医药。包括养生、诊法、疗法、针灸、方剂、药物等。
(十八)其他。如传统行会、香会和民间组织、村规乡等。
三、普查原则
(一)全面性
普查应涵盖全街道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部类别,不应有任何遗漏。注重吸纳以往调查成果,对已调查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进行认真复查和核准,注意了解其现状。
(二)代表性
在全面的普查基础上,注意民间文化现象中的主要形式、作品类型、民俗现象,重点深入调查,选出在当地群体社会中有较大影响的代表项目,以避免在普查工作中平均使用力量。
(三)真实性
真实地、不加修饰地、不加歪曲地记录,确保普查内容和成果真实可靠,杜绝提供虚假材料。
四、普查机构
为推进金龙街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决定成立金龙街道2009年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谢卫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黄丽玲(街道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成员 :刘德专(街道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万东星(街道老年人协会会长)
林绿云(街道社会事务办)
吴明灯 (街道文技校常务副校长)
江宜勇 (金炳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
林焕归 (高山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
谢基展 (后坑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
吴建国 (石崎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
杨振显 (古店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
蔡天生 (玉霞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
陈志勇 (坑头区居委会书记主任)
史长亮 (赤土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
陈秋从 (曾林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
王家桂 (龙岭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 :黄丽玲(兼)
副主任 :刘德专(兼)
成员 :吴明灯、林绿云、江祖剧、柯亮明、许天明、吴世杰、谢荣秋、许数荣、蔡柄灿、胡位安、陈奕辉、尤长霖
五、普查方法
(一)
普查计划是开展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各个社区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普查计划,明确普查目标、具体任务、普查重点、人员配备、工作步骤、调查方法、阶段成员等。在普查计划的基础上,根据普查任务制定普查提纲,供普查者参考。
(二)人员培训
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涵盖面广的特点,在相关部门和社会上挑选一批具有业务特长,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组成工作班子。街道、社区两组要对普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根据普查任务和个人专长进行合理分工。
(三)田野调查
以实地调查为主,做到“不漏线索、不漏村民小组、不漏社区、不漏种类”的调查,要虚心拜民间传承人为师完整采录讲述者、传承者或者表演者的技艺技能和相关历史情况、人文背景、相关数据。做到资料来源清楚,内容真实,数据可靠。要求认真填写普查登记表,并记普查日记。
(四)点面结合
在抓好普查的同时,要重点走访、抽样调查,要召开小型调查会,充分重视和发挥当地热心人的作用。要注重调查资源蕴藏较为丰富的社区、村民小组;选择承载非物资文化遗产较多、较有才华的人经行面对面的采访、问答、表演、展示、重点关注全街道的民俗节庆(如节令庙会等)。
(五)多方采访
调查采访者要以笔录,有条件的要摄影、录音录像等多种形式和技术记录民间传承人和相关人员的讲述。留意民间传抄的唱本、歌本、长诗、鼓词、图画册等,以及相关实物。
六、普查步骤
根据上级文化部门相关要求,制定我街道普查工作阶段:
(一)普查准备(2009年1月-2月)
制定《金龙街道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下放相关文件及各门类普查表格,建立普查队伍并进行业务培训,落实相关经费,招手有关准备工作。
(二)实施普查(2009年2月下旬-4月)
1,召开座谈会,排查普查线索(3月10前)各社区根据实施情况,分村民小组分开召开“五老”座谈会,摸清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线索,填好《福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线索表》于2009年3月10前报街道办事处。
2,梳理线索,确保调查项目(3月底前)。各社区对摸排的普查线索进行归类梳理,确保调查项目。调查项目平均每个社区不得少于10项。
3,走村入户,深入调查(3月底到4月底)各社区根据确定的调查项目进行普查工作,逐项进行全面调查,做好文字录音和摄影记录。
(三)填表整理(2009年4月-5月)
各社区在深入普查的基础上,整理普查资料,按类别填写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表于一览表,并上报街道社会事务办。
(四)组织验收阶段(2009年5月-6月)
街道社区应分级汇编普查工作成果,及时组织普查验收工作,整理汇编并上报目录清单和登记表,认真撰写调查报告,做好普查工作总结。
(五)后续保护(2009年6月-2010年)
让鲤城区文化馆进行成果编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