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环保局查处饮用水源保护区钓鱼行为
时间:2018-11-20 16:12 浏览量:1

 

日前,鲤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南高干渠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巡查,巡查发现常泰街道下部路水闸段蒋某、饶某正在渠边钓鱼,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关于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查扣钓鱼工具,并处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