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止二次污染,确保饮用水安全,日前,鲤城区环委办出台《关于加强南高渠饮用水源地巡查监管的通知》,多管齐下,抓好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责任落实。
对排污口进行排查,有问题及时修补和整改。沿渠两侧不得堆放垃圾、设置垃圾桶、垃圾屋。做好日常南高渠保洁,及时打捞水面垃圾。加密水源地水质监测,疫情期间南高渠饮用水水源地每周监测一次。利用远程监控,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做好日常南高渠保洁,及时打捞水面垃圾。加强河道专管员职责的督导。加强沿渠两侧污水、雨水管网的管护。
2月6日起,鲤城生态环境局联合南渠管委会开展南高渠集中巡查,检查组每日对南高渠钓鱼、网鱼、排污口等情况进行详细排查,截止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32人次。
省设区市网站
辖区街道园区
区直部门网站
县市区政府
网站标识码:3505020002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50202000111
版权所有: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5-22355159 举报邮箱:lcwxb159@126.com
主办: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