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志编纂
时间:2022-04-16 17:09 浏览量:1

人物志编纂

  

  一、人物志的体裁

  新编方志中人物志多采用人物传、人物传略、人物简介、人物表和人物名录等5种形式。人物传主要记载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人物,记述较为详细,是人物志的主体;人物传略是比较简略的传记,一般只记人物的主要事迹,不详细记述人物的一生;人物简介,近似传略,但内容比传略还要简要;人物表,是用表格的形式收录入志人物,人物要素比较齐全;人物名录,只单纯收录人物的姓名。人物志的5种体裁,在志书编纂中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某种或某几种形式,不必各种形式俱全。生不立传,生可入志。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在世人物,可用人物传略、人物简介体裁收录、记述。

  二、人物入传标准

  《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中提出:“立传人物以原籍为主。非本地出生,但长期定居本地并有重要业绩者,也可在本地立传,包括外籍、外籍华侨和华侨为本地作出重要贡献者。”人物立传主要应看他是否对社会和历史起过一定的推进作用,有无突出的贡献。此外,立传还应注重人物的群众性,对于那些在社会历史的进程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人,不论是官是民,都应立传。选取的人物应是在某个行业中成绩卓著者,且应反映社会的各个方面。人物立传应以正面人物为主,反面人物也可适当入传,但应占很少数。

  三、人物传的内容

  一般而言,人物传应先简单记述人物的生平,然后记述其主要事迹,达到既全面反映人物一生的情况,又突出重点。对传主的主要活动和事迹的记述应有重点,选取其最为突出的方面加以记录,次要事迹则简略带过,避免主次不分,喧宾夺主,同时对其重要的缺点和过失也应记录。对于反面人物的记述应写清其反面的事实,如其另有可取之处也应如实记录。

  四、人物传的写法

  人物传既重要又难写,“修志之难,在于人物”。人物传在写作时有“五忌”,即忌苍白无力、忌千人一面、忌千篇一律、忌议论说教、忌用语雷同。在写作人物传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首先,把人物置于一定的历史背景和环境中记述,突出人物的个性特征、精神面貌和历史价值所在。其次,应注重对典型事件的记述。人物传的写作既要有平叙人物的基本资料,又应抓住最能表现人物价值、特性的典型事件进行生动描述,塑造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再次,记述人物的语言力求丰富,使人物形象鲜明丰满。撰写者应对传主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并在下笔之前作一番研究,明确人物的基本特征,这样才可能做到挥笔自如。总之,精心挖掘和利用各种典型的材料,才能使人物形象有立体感,更加真实、丰富和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