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编纂
附录是附于志书后面保存地方文献和珍贵资料的汇录。所收录内容为正文的佐证性、补充性、说明性资料,是志书其他篇目不能包含、但又有留存价值的资料。
一、附录的作用
附录的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存史留实和补充引证。附录保存的是正文所需而又不便载入的第一手资料,这些资料记录了实际发生的许多史实,它的存史、实录的特点十分鲜明。另外,有些资料因篇幅所限,不能在正文中详细记载,可在附录中对与此有关的内容进行较为详细摘录,作为正文的佐证。
二、附录的内容
附录收录的内容可包括如下几方面:重要文献,如地方性重大文告,有代表性的乡规民约,构架领导人有关本地区、本专业发展的重要电函等;重大事故记录;民间传说;奇闻逸事;反映本地、本专业特色的诗词文选;修志本末等。上述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收录,不必强求一律。
三、附录的编写
附录的编写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有明确的收录宗旨,避免把附录变成大杂烩。应收录对志书具有佐证、补充、深化作用的资料;具有浓厚地方色彩和时代特点的资料;具有有科研价值和能为经济建设提供信息的资料;具有资世、存史作用的其他有价值的资料。第二,资料应真实可靠,观点正确。入录的资料应是经过严格考证、真实可信的资料;资料的观点应正确,能反映科学内容,不具封建迷信色彩,如反映“因果报应”内容的资料。第三,应远近兼顾,不能只录近期文献资料,这样才利于有价值历史资料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