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修志为用”
时间:2008-05-21 16:34 浏览量:1

再谈“修志为用”

 

    笔者在《福建史志》2006年第5期发表的《浅谈当代用志》一文中谈到,要确立”修志为用”的指导思想,本文就此问题再谈一些浅见.以求教于同仁。
    修志为用是《条例》精神的最高体现
    《中国地方志》2006年第9期有一篇文章认为:“修志为用是《条例》精神的最高体现”。笔者赞同此观点,故冒昧地借用它作为本文的第一个小标题。
    《地方志工作条例》二十二条中,有二条明确规定了志书和修志工作在现实中的作用。《条例第一条开宗明义指出:要“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地方志工作应当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服务。县级以上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应当积极开展社会用志途经”。这二条规定十分明确.修志就是为了要用志.而且首先要用于当代而不是后代.要为当代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服务。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朱佳木同志去年7月在山西晋城调研时说过这样一段话:“编修志书本身并不是目的.目的是使志书在地方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发挥作用。……我们常讲有为才有位,怎样才能有为?仅仅把书编出来还不能算有为。看我们有为还是无为.关键要看地方志在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是不是发挥了作用。”笔者以为.这可以看作是对《条例》精神的一种精辟理解。
    有人提出.志书的“存史”功能应居首位.其后是“资政”、  “教化”。笔者认为这种提法值得商榷。  《条例》强调的是“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也就是“资政”和“教化”的作用,并没有提到“存史”。当然,《条例》全文未见“存史”二字.并不等于否定了志书的“存史”功能;恰恰相反,  《条例》强调了地方志的“资政”、“教化”功能.正是为了志书将来更具有“存史”的价值。
    第一轮修志编纂的志书.从学术角度上看,绝大部份质量是好的。但也应该承认.能够为社会所认可的并不太多。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笔者以为一个重要原因.可能就是在修志指导思想上没有摆好“资政”、“教化”和“存史”这三者之间的关系。主要着眼于“存史”.而忽视了在当代“资政”和“教化”的功能.因而编纂出来的志书不能很好地为中心工作服务.不能很好地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事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破除“一本书主义”.做好读志用志工作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秦其明2006年在考察河南省南阳市地方志工作时.提出了一些意见.其中有两点是:  “主动为当地中心工作服务,争取社会认可”、  “破除‘一本书主义’.做好读志用志工作”。笔者欣赏此观点.故而也借用这两句话,分别作为本文的第二和第三个小标题。
    实际上,四川、山东等省区早已提出“要杜绝‘一部书主义”’.并在实践中做出了成效。秦其明秘书长的上述意见.表明了中指组领导成员对这种理念与实践的肯定。朱佳木同志在山西晋城调研时也说过:  “我主张要编点简志.目的也在于要使志书发挥作用。过去的旧志都不是太厚.文字比较精炼.看起来比较容易。,而现在,有的县志都几百万字.市志、省志更是动辄几百万、上千万。一般读者不要说看.就是摆都没有地方摆。如果我们不加强志书资源的开发利用.志书出版后的命运势必是放在书库里睡大觉。”
    破除“一本书主义”.在实践中可以有二种不同做法。一种是在十几二十年内编纂一本大部头的志书外.期间再出若干应时的“副产品”:另一种做法.是把大部头的志书拆分成多册.按选题的轻重缓急先后出版。这两种做法都是可供试验的选项,但笔者更倾向于第二种。
    秦其明秘书长把破除“一本书主义”与做好读志用志工作联系在一起.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实践已经证明.无论是多出“副产品”还是把大部头志书分拆成多册出版,都有助于社会上读志用志。
    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上海市志编委会副主任殷一璀在《上海通志》首发式上说:  “要花大力气进行志书的二次开发.编辑受大众欢迎的有特色的专栏、专版、光盘、小册子等,而且要与学校教育相结合.把方志作为中华民族精神教育的教材,对广大市民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的教育。”  按笔者理解.他之所以大力提倡志书的“二次开发”.也是出于更好地读志用志的考虑。不过笔者倒认为.与其事后进行“二次开发”.不如事前做好规划.在志书总称不变的前提下分册出版,这样既赢得时效.又避免重复劳动.从而在读志用志方面收到事半功倍之效。事实上,不论古今中外.一部宏大的文献.为了使用方便而分册出版,是不乏其例的。明朝编纂的《永乐大典》,是我国历史上最大的一部百科全书,全书设22 937卷(含目录60卷).共3亿7千多万字.分装成11 095册.平均每册不过3万3千多字。
    主动为当地中心工作服务.争取社会认可
    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都是当政者和公众所最为关心的。志书和修志工作如果不能很好地为中心工作服务.就很难得到当政者和公众的重视。秦其明秘书长把“主动为当地中心工作服务”与“争取社会认可”联系在一起也是很有道理的.它准确地点明了这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都是各级领导和广大公众所最为关心的.如果志书和修志工作未能很好地为中心工作服务.导致当政者和公众对其不够重视.便在情理之中了。
    志书的“资政”和“教化”功能.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为中心工作服务.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发挥独特的作用。做到了这一点.也就能够取得社会的认可。笔者认为.这也是第一轮修志工作要记取的主要经验教训之一。近年来许多修志机构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志书和修志工作如何更好地为中心工作服务.并取得了相当成效。
    处理好为中心工作服务与“全面系统”之间的关系  志书记述要求“全面系统”.中心工作虽是“全面系统”中的重要部分.但毕竟不是全部。因此.便有如何处理好记述中心工作与“全面系统”之间的关系问题。笔者以为.关键在于区分中心工作的记述与非中心工作的记述有何不同之处。这两者之间的诸多不同中.最为突出的不同无疑是:中心工作的记述对时效性要求高.而非中心工作的记述则可以不那么强调时效性。这是一对矛盾。如果花较长的时间只出一部大篇幅的志书全面记述中心工作与非中心工作.这个矛盾便难以解决:要是按前节所述.把志书分解成多册.区别轻重缓急先后出版.矛盾也就容易处理了。
    既要记述成就、经验.又要记述问题、教训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项史无前例的伟大事业.是在不断发现问题不断解决问题“摸着石头”探索前进的。因此.在推动中心工作过程中,及时发现已经存在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对各级领导者而言.都是十分重要的。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后.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既报喜也报忧.适时直言亟须解决的问题。前不久人民网上曾有一篇文章.详尽地剖析了新农村建设面临的五大难题.包括劳动力转移与农村城市化进程、农村留守问题、农村养老与社会保障、农村金融问题、保护古村落问题等。各级党政部门对这类“报忧”的建言,同样非常欢迎与重视.认为这也是很好的“资政”.有助于领导机构决策科学化。志书肩负着“资政”的使命.不仅要翔实地记述中心工作中取得的成就与经验.也要及时而准确地记述问题与教训。
    建立广泛吸引各方人士参与修志工作的有效机制志书为中心工作服务。贵在时效.贵在精品。为此,必须建立畅通的渠道.运用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及时获取相关领域的动态信息和最新资料加以编辑纂写。对于这个要求,仅靠修志机构少数专职人员和较为局限的专业知识.沿袭以往封闭式修志的方法.是难以达到的。如果能够采取各种灵活爹样的形式.吸引社会各相关方面的人士.从信息掳供、篇目设置、资料搜集、志书编写乃至志稿审定等方面.积极地参与进来.相信借助于他们了解宴时信息、掌握一手资料、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等诸多优势.就更有可能及时地编纂出为中心工作服务能精品志书。如何建立这样一个有效机制.许多地力都在积极探索.可以预期.这方面改革创新的经验将会不断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