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明
人们对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特性总结了许多方面,如科学性、思想性、时代性、地域性、百科性、连续性、资料性、可靠性、人民性、规范性等,在这众多的特性中,没有包含 “官书性”和“社会性”。实际上,中国地方志是典型的官方产品,它不仅在组织形式上由“官方主持、官方修志”,在内容上也体现出官方意识,其服务对象也是以官方为主。从它的形成到其存在和发展的两千多年中,都离不开官方的作用,“官书性”是客观存在的。但在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中没有作为特性要求志书,是因为志书的 “社会性”,“社会性”是地方志的根本特性。地方志反映的是一地的自然和社会,它的基本内容包含这两大部分,开头所说的那些特性,都是针对这些基本内容而说的,其目的是为让地方志充分展现一地自然和社会的全貌。然而这些基本内容的反映往往受官方意识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是在社会方面。在社会发展变化与官方意识不一致的情况下,志书受官方的影响,内容上会出现偏差或不全面。我们强调修志要实事求是,就是针对这一现象提出的。“官书性”的客观存在和地方志 “社会性”的本质要求,有时会形成一对矛盾,矛盾双方互为存在的条件,缺一不可,但同时又相互制约,相互影响。有时这种影响会限制地方志的存在和发展,尤其在动荡和变化的时代,反映得更为突出。这届续志,就出现了这种情况。
一、地方志的 “官书性”
什么是“官书”?“官书”即由政府出资、政府主持,并为政府的某一个目的而编撰的书籍。它代表官方利益,体现政府精神。历代地方志都由政府组织、政府出资,为政府存史、资治、教化而编,所以说地方志是 “官书”。实际上地方志官书的地位是随地方志的发展而被巩固的。
从源头来看,早期地方志有官修,也有私修。春秋战国时期的国别史,如 (山海经》、《禹贡》,都被看作是最早的方志书。这些书的特点是以地记事,具有明确的地域性,与后代方志地域性的特点相同,因此它们被作为方志的起源。这些书有的出自官方,如国别史是周朝中央及各诸侯国所编。《山海经》、(禹贡》作者不详。秦汉时期有舆地图、计书、郡国地志等,计书是记载贡赋之类的文书,地志记载各地山川、风俗等。地志有官方倡导所修,也有个人所修;尤其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私人撰写地记更为盛行。地记记述了一个地区自然和社会的基本情况,对了解一个地区、掌握一个地区的情况有很大的帮助。隋唐时期,随着国家的统一,中央集权的强大,地方志的资治作用日益被政府看重,封建王朝逐渐加强了对修志的控制。隋文帝开皇十三年(593),明令禁止私人编史,实行官修志书制度。这次明令对地方志的存在和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自此以后,历代修志没有中断,并且都为官方指导、官方主持。这就使地方志书作为 “官书”不仅体现在一本书、一代书里,而且体现在历代志书中,所以地方志不同于一般的 “官书”,它把 “官书”的特性作为本性永远地保持下来。社会主义新方志继承了这一传统,形成党委支持、政府修志、大规模发动、有组织编修的格局,省、市、县三级启动,全国活跃着一支2万专职人员和8万兼职人员的修志队伍,’更是体现其 “官书性”。
地方志发展成为一部“官书”,一是其存史、资治的功能所决定。早期官方所编的国别史是记事存史之用,后来出现的各种地记,对了解地方、治理地方和国家起到了显著作用。地方志能够服务于国家的统治,被历代王朝认可,其功能更是被逐步强化。其次是其编写的组织形式决定的。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巩固封建王朝的势力,历代王朝都组织了大规模的修志,这种规模修志不是私编志书所能代替的。所以,志书的出现不是单本作品和个性化的著作,而是历次编志官方都有明确宗旨和具体要求,虽然志书能够体现出编者的水平和对时代的认识,但其最终的指导思想和编写立场都以官方为准。因此,地方志的功能、组织形式以及指导思想必然决定其“官书性”的特点。这一特点,就现在的形势来说,是无法改变的。
二、地方志的 “社会性”
地方志的 “社会性”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其内容,二是其功能。
地方志的内容分为自然和社会两大类。自然的内容反映的如何,决定于人们对自然的认识。认识的浅,就只能反映自然表面;认识的深,就能够反映自然规律。对比旧志与新志,就可看到这一点。旧志从 “有山就有水”这个现象认识,把山脉河流归为一体,并且只能记述自然位置等十分简单的表面情况;新志则是按人们对自然的研究成果,把自然分为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物、动物等几大要素,既反映了自然界的组成,又反映了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自然界是按自然规律发展变化,自然的内容只能按自然规律去反映,其他因素不能作用于它。所以地方志这部分内容是按现代自然科学的要求记述的。
地方志的“社会性”体现在社会这部分内容,反映人文活动。人文活动可变因素很大,地方志的社会内容由当时人们的社会活动和对社会的认识决定,社会内容的分量也随着社会发展逐步增加。被认为是地方志源头的 (禹贡)将全国分为冀、充、青、徐、杨、荆、豫、梁、雍九州,以九州为行政区划,记述了所在地的山岭、河流、蔽泽、土壤、物产、田畴、贡赋、交通及少数民族的情况,方域、物产、贡赋、政治属社会的内容。东汉袁康撰的 《越绝书》,记述春秋战国时期越国地方的历史沿革、城郭、家墓、纪传、生产情况及风俗习惯等社会内容。晋常球撰 (华阳国志》,记述了以巴蜀为中心的西南地区的人物、地理、历史。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文活动越来越广泛,地方志的社会内容越来越丰富,所占篇幅也日益庞大。如明代成化版 (山西通志》,正文共十七卷,卷一设建置沿革、国名、郡名、州名、县名;卷二设分野、疆域、风俗、形胜、山川;卷三设城池、关塞、津梁、烽垠;卷四设宗藩、公署、学校、仓场、释递、宫室;卷五设坛单、祀庙、陵墓、寺观;卷六设土产、户口、田赋、土贡、兵备;卷七设古迹、禅异、景致;卷八设名宦、寓贤;卷九设人物、隐逸、列女、仙释;卷十一设圣制;卷十二至十五设集文;卷十六设集诗;卷十七设碑目。整部通志社会内容占95%,但类目设置非常分散,反映出当时人们的社会活动比较广泛,但对社会的认识处在表面层次,形成内容多、深度浅的状况。
社会主义新方志完全不同于旧志,它不仅具有广博丰蕴的社会内容,更是利用现代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把社会分成建置人口、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学技术、民族宗教、风土人情、方言、人物等十几大类,根据人们社会活动的性质分类记述,全面、系统地透视了社会发展的状况和社会事物之间的联系,展示给人们的是个整体社会。
其次是服务于社会的功能。地方志有三大功能,存史、资治、教化。“存史”是保存史料,为后代了解当时的社会、认识历史而服务,这一功能从方志出现时就具备,追溯方志源头的国别史,就是周朝中央及各诸侯国为存史所编。随着地记、图经的大量出现,地方志的资治功能更显端倪,能够辅助官员了解地方,服务于官员管理社会,因此历史上一直流传着“官员到任,必先读志”的美谈,也形成了历代修志的良好传统。虽然存史、资治是为官方服务,但是地方志广博的社会内容,为教化一地百姓、了解家乡热爱家乡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它还是很好的乡土教材。
地方志的内容决定了地方志的功能。反映自然、反映社会是地方志的本性,本性被充分体现了,功能就可以充分发挥。占95%的社会内容写得如何,决定了方志的质量。影响社会内容记述的有多方面因素,开头所提的那么多特性,都是影响的因素。这些因素已经受到人们重视,并经过长期探讨,在修志中尽量去注意了。“官书”对地方志的影响,也有同志探讨,如韩章训的(从 “官本位”到 “民本位”— 谈方志编纂思想变革中的一个根本问题》(载 (河南史志)2002年第1期),提出修志 “一定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了人民和一切着眼于人民的思想”,许多修志工作者都赞同这种看法,但在实际编写中还是无法扭转这种局面。这一矛盾始终难以很好地解决。
三、矛盾主体 “官书性”对矛盾客体 “社会性”的影响
“官书性”究竟给地方志带来了哪些影响?
第一,它决定了地方志的编修组织形式。“官方主持,官方编修”,这是地方志形成以后的一种组织形式,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也是按这种方式运作。各地成立地方史志编修委员会,由政府官员任编委会主任,政府各职能部门领导任委员,形成政府主持的领导格局。各级地方史志办公室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具体承担修志任务。各个政府部门负责提供各方面资料,史志办在各部门资料基础上编纂成书。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组织规模是历史上最庞大的,全国除地方史志办2万人的专职人员外,还有各部门的兼职人员,形成了10万人的修志大军,所以说社会主义新方志是“众手成志”。实际上这种大规模的组织形式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在大政府的背景下产生的。
第二,影响地方志的内容。地方志的资料绝大多数来自于政府各个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它们的职责是为国家管理社会的各个方面,所以提供的资料多是记述政府部门是如何管理的,在其管理之下,事业是如何发展的。这就确定了地方志的基本格调是以官方行为为主。虽然在志书中有自然环境、人口、人民生活、方言等非官方性内容,但其他方面的内容都是这种格调。
社会主义新方志的内容包括社会的各项事业,从框架结构上说它是完整的,但从各项事业的记述来说,有时则是不完整的,这种不完整在第二届志书中反映得更为突出。当社会事物只是在政府作用下发展变化,用官方资料进行记述还能基本上反映事物的发展变化。如第一届志书反映的那个时代就是这样,几乎所有的社会事物都在政府的管理之中,事物的发展变化完全受政府的作用,来自政府各部门的资料不仅涵盖了社会的各个方面,对事物的发展变化反映得也比较完整。这些资料与当时社会的状况虽然在个别地方有差距,但整体是能够反映社会全貌的。第二届志书则不同,推动社会各项事物发展的已不再是单纯的政府作用,同时还有市场经济的作用,这两种作用随着改革的深入而逐渐发生转变。80年代和90年代初仍然是以政府作用为主,市场经济开始出现;90年代到21世纪,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壮大,政府职能逐步退缩。在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双重作用使社会的发展出现复杂性和多变性。
面对这样的时代,续志如果还是完全照着第一届志书的路子走,所编出的志稿就会出现很大缺陷,与社会现状会有很大差距,这个差距不仅仅反映在志书的某一方面,而是反映在整部志书中。打开续志稿,看到的是社会各项事物在政府的作用下发生的变化,即政府出台什么政策,采取什么措施,促使事物的发展。这种基调把时代变革给社会带来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全部简单化了,简单的只剩下官方行为。“官书”并不意味着只写 “官方”。但续志资料还是全部来自于政府,资料的限制使编者难以改变这种状况。这个时候,“官书性”对地方志的影响已经由它的组织形式渗透到它的内容,对续志质量带来很大的影响。一部志书如果没有充分展示它的 “社会性”,使用价值会大打折扣,没有使用价值的书,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
四、编修续志必须首先探索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
第一届志书虽然存在这一矛盾,但由于单一的作用,矛盾只是出现在局部,对志书整体质量没有构成太大威胁。现在,政府、市场两种作用同时存在,使这一矛盾突出出来。很多时候我们实际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矛盾,但在编修续志时,又往往避开矛盾。李铁映同志在全国地方志第三次会议上指出,续修志书 “在质量上应该有新的更高的要求,从一开始就把质量放在第一位。要把精品意识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一切工作都以出精品作为纂修志书的基本精神,不要在数量上和速度上做文章”。李铁映同志的讲话把续志质量放在了第一位,指出续志不仅仅是出部书,而是要出好书,出对社会有用的书。精品的要求是全方位的,但最基本的要求是要反映自然和社会的全貌。从续志编修情况来看,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第二届志书编修的组织形式是照着第一届志书走的,“党委支持,政府修志”的领导格局续志不仅坚持,而且比上届修志还有所加强,许多地方都采取了签订目标责任制的形式来保证续志任务的顺利完成,这是可取的经验,也就是说修志工作仍然是政府来做。然而发动政府各部门提供资料,这些资料是杏能反映社会全貌,我们需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有些史志办不假思索,拿着部门提供的资料就编辑加工,成稿成书,书虽编完,但其质量还不如第一届志书。有些成稿后发现问题,想着手修改,但由于资料所限,难以如愿。所以李铁映同志要求从一开始就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就是根据实际工作中所出现的情况而提的。首先要明确政府部门仍然是我们依靠的主要对象,大部分资料需要他们提供,还要清醒地认识到时代的变化、政府职能的退缩和市场的发展。在发动各部门提供资料时,就要求各部门供稿人员转换角色,不能单纯地视自己为政府职员,为地方志提供政府稿件,而是要肩负起历史的责任,站在社会的角度,写社会事物在政府、市场双重作用下的发展变化。
这种观念的转变并不容易。首先,史志办的专职人员思想要转变。开始修续志时,就认真思考两届志书有什么不同,哪些可以继承,哪些需要创新。因为我们反映的是社会,就不能闭门造车,要面向社会,寻找社会的变化点及变化因素,只有深刻地认识社会,才有可能想办法反映社会。要反映现在这个社会,除依靠部门提供资料外,还要依靠社会,依靠自己。第一届修志开始之时,大量修志工作者为挖掘民国时期和建国时期的资料,深入全国各大图书馆、档案馆以及民间收集资料,付出了艰辛的劳动。正是由于他们的奉献精神,第一届志书才保存了大量的史料,提高了存史价值。续志同样面临着资料的挖掘,它所要挖掘的是市场这一块资料,是面向社会的资料。因为记述社会各项事物,除记述政府的作用外,还要记述各项事物的社会状况如何,这是我们目前所忽视的,也是导致续志质量不高的重要原因。所以,续志一开始就要把资料工作做得扎实广泛,要面向社会,创造更多更好的适合时代变化的搜集资料的工作方法,满足续志的编写要求,这样才有可能解决 “官书性”和 “社会性”这一矛盾。
资料来源:《中国地方志》2002年第4期